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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3 03:42:37) 下一個
看到一篇很好的文章和大家分享。“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凡事都有主的美意,感謝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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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們教會的周傳道作了一個見證,其中他說到:“他在國內趕路到上海機場的途中,加油完開出來的時候,突然一輛車開進來和他們撞了車。他的第一個反應是馬上感恩,因為在他的生活經曆中,凡是魔鬼攻擊的時候都是他在神裏麵的時候,他為神的同在感恩。今天看到這篇文章,特意轉來,任何事情都有兩方麵,件件都有神的美意。
~~~~~~~~~~~~~~~~~~~~~~~~~~~~~~~~~~~~~~~~~~~~~~~~~~~~~~~~~~~~~~~~~~~~~~`有位非洲國王跟他的好朋友一起長大。那朋友一直有個習慣,看著他生命裏發生的每一件事都說:這是好事!”有一天國王和他的朋友去戶外打獵。他的朋友為國王準備槍。可是朋友明顯地出了錯誤,以致於當國王拿起槍的時候,竟然射中自己的拇指。他的朋友細查整件事情後,又像平常一樣說:“這是好事!”國王回答:“不對,這是壞事!”於是生氣地將他的朋友打入監獄。

大約一年後,國王去了一個禁區打獵,被食人族擄去,並帶回他們的村莊。他們綁住他的雙手,找一些木材、立了木樁,把它擺在本樁上。⋯⋯當他們準備要點火燒他時,他們注意到那國王原來沒有拇指。他們因為迷信,不願意吃一個有殘疾的人。因為這樣,他們就釋放了國王,把他送走。

當國王回到皇宮, 想起他的拇指,就懊悔他如此對待自己的朋友。他立即到監獄裏告訴他的朋友說:“你是對的,我失去拇指是件好事。”然後訴說所發生的事。他對朋友道歉說:“我很抱歉將你關在監獄這麽長的時間。我不應該這樣做的。”他的朋友回答:“沒關係,這是好事!”國王說:“為什麽是好事呢?我將你關在監獄一年了。”他朋友回答:“如果我不在監獄裏,我可能會跟你在一起。”“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任何事的發生都有神的美意,當事人都能從這件事身上得著益處,將頌讚和尊榮歸給神。

(感謝花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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