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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14ers去

(2010-07-08 13:52:33) 下一個

先申明,以下有好多照片是小傻瓜拍的,沒啥藝術效果。為了講明“故事”把這些加上。大家看著玩,省點力氣,不要仍磚啊。




科羅拉多有58座山高於14,000英尺,大家管這些山叫14ers。 最高的是Mt.Elbert , 14,433英尺。這比加州的Whitney (14,505英尺)還是低點。 但科州有58座,加州隻有12座。科州這些也夠我爬好久了。最高不一定最難爬,Mt Elbert 其實很好爬,就是海拔變化大點。科州的有幾座14ers很危險,比如,Little Bear, Capitol, North 和 East Maroon Bells, 每年都有人被甩死或則被甩成重傷。這幾座嘛,我還沒打算爬,我還是先爬些容易的吧。去年我爬了5座,今年剛開始爬,現在完成了3座。國慶節長周末,我和熊貓跟隊,連著兩天爬了 La Plata (14,336英尺)和 Mt. Huron (14,003英尺)。現在我來慢慢介紹下這些山吧。



說實話,大多數這些山,爬到頂,四周的風景看著都差不多。對我來說,最美的是過了樹能生長的地方,隻有高原草類植物生長的地方(Alpine)。再高些,就隻剩下光禿禿的石頭了, 沒啥看頭。爬這些石頭的時候,一般來說就很陡了, 再加上海拔一般都在13,000英尺上下,爬起來累呀。海拔這東西可不是好對付的。你要是長年住在海邊,那你一上到10,000英尺多半就會有高原反應了。 高山反應和身體好壞關係不是很大。你就是滿身是肌肉,要有高山反應還是有。有些體弱多病到了科州也許一點反映都沒。我搬到科州的第3四周跟Colorado Mountain Club 去爬山。我是隊裏第二年輕的。爬到12,000 英尺時,我是真的快吐血了,在石頭上真的是在爬 – 手腳並用。我抬頭看看隊裏的一七十多的白發老太太還嘿哧嘿哧地爬得帶勁呢,把我甩在老遠。不過現在我終於也可以把其他人甩在後邊了。這是我們隊裏這次最慢的。




前兩天(@_@)發帖講爬White Mountain的經曆。 嗬嗬,這(@_@)的決心和毅力也太了不得了。大吐了兩次,頭痛如刀割,搖搖晃晃,還爬。這其實很危險,我不建議大家這樣做。在科州的山上,搖搖晃晃的,一不小心就可能掉下懸崖下去。爬高山要注意的事項很多,可不是搞著好玩的。


第一,在高原要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喝水!(@_@)頭痛就是脫水的明顯反應。爬山時,光喝白水還是會脫水。 一般爬山8-16英裏的路程,我會背2 Liters的水和一大瓶Gatorade。 有時我們也會背幾袋粉狀的補充能量的東東。這些你到REI去問問,就會買到一大堆。



費話不多說了,現看看為什麽我喜歡爬高山吧。過了treeline, 這樣的風景很常見。第一天爬的是La Plata。 這是去的路上拍的。我們走的路線,總共13英裏,海拔淨增3,800英尺。



第2天爬的是Mt. Huron。我們走的路線,總共5英裏,海拔淨增3,500英尺。距離短了很多,不過路就陡了,幾乎全是上坡。這是後麵的山就是Mt. Huron.



由於要跟上大隊伍,很多好漂亮的點,我也不能停下來慢慢拍照,隻好用小傻瓜相機按一張就走。





在這麽美的地方爬山,再累也值呀。這種路在科州就是很好走的路了,被歸為class 1 = 最容易的路。





再往上走點,路就全是小石子,非常的滑。上山的時候還好,下山時就很有意思了。每人都不免被甩一跤。



回頭看看山穀裏。



這姐姐已經49了,看看多健康多陽光。我們已經同爬了4座14ers,今年還會同爬其他的。



這姐姐去年和我去爬Longs Peak, 快到山頂時(見下圖),她腳一滑,滾著就下山了。幸好她後麵不遠處有個帥哥一把把她給抓住了,要不她可是100%地被摔死掉了。



這是事發前半 分鍾我拍的。我朋友就是圖中間這女生,後邊那就是他的救命帥哥。她跟著我爬,我的登山鞋是我穿的第二個年頭,還算新。我踩在一快有點濕的石頭上沒事,過 了。她的登山鞋有7-8個年頭了,鞋底防滑的已經不行了。她也踩在同一石頭上,但滑了一下。



這把我的心髒病都快嚇出來了。看來我朋友和這帥哥也 有同感,嚇得都停下來踹踹氣。


過了大多數植物都不生長的地方,就開始爬石頭了。

嗬嗬,科州像我這樣的吃飽了撐著了,沒事爬山的人不少呢。

因為這山算好爬的,我們領隊把狗也帶上了。這狗狗已經爬過6座14ers了。

這種地方大多自己找路。這也是很容易走丟的地方。



快到山頂了,這時可以看得很遠。


山裏天氣變化無常,即使在最熱的夏天,14,000英尺的地方也可能會下雪。老登山的人,即使是夏天也會多背好多衣服。在科州的夏天爬14ers,我會背


1. 雨衣和雨褲。Poncho在很高的地方不管用的!我第一年沒雨衣和雨褲,隻背poncho。 結果有一次,爬過11,000英尺開始下雨,刮大風。我的poncho被風吹得到處跑,結果從腰以下全濕了。到了山頂,又開始下雪。我差點就得過高熱/hyperthermia。

2. 多兩件保溫的衣服

3. Emergency blanket 要是迷路了,在山裏過一夜這可是救命的。

4. 除了我的遮太陽的hiking 帽,我還會背頂毛線帽。到山頂時很有可能風很大很冷,大簷帽不管用。

5. 手套是必背的。

這些都是我們爬山俱樂部成員必背的。大約3-4年前,我家熊貓的一印度同事去爬Longs Peak。 他也是爬山新手,穿著牛仔褲T-Shirt就去了,沒背多的衣服和食物。結果第二天,park rangers在路上找到他的屍體。他可能又冷又累,睡著了,就一睡不醒了。



爬山最讓人心疼是 – 假山頭/false summit! 當你已經累得不行了時,以為快到山頂了,使出最後的一點吃奶的力氣爬上去一看,真山頭在一英裏以外,而且還不比這假山頭高多少 – 愈悶呀。這La Plata有3個假山頭, 可把我給愈悶壞了(還好小時候吃奶吃得多)。





最最可惡的是快到山頂了,開始打雷。這次還好,是下雪,沒打雷,要不我們隻得打道回府了。這下圖裏的山頭還是個假山頭。哦,童鞋們要記住喲,打雷了就得趕快下山。下到有樹的地方會比沒樹的地方好多了。打雷了還站在14er的大石頭上的我們管叫雷劈誌願者/lightning volunteer。 四周都沒比你高的東西,你還站大石頭上,那肯定就是個大避雷針了。山又不會長腳跑了,這次上不了頂,下次再爬就是。



我在建個科州的野花站,所以爬在高的山都會背上Macro鏡頭。高原上的野花是最美的。







我最愛的花之一,高原無忘我/Alpine Forget-Me-Not。 看看這花有多小。





看看這花生長的環境。



在campsite旁的老房子。







無圖無真相,爬到頂了留張影。又一次被真相打擊- 我在美國就絕對小矮子。這姐姐可有故事了,還算半個老情敵。在還沒見到熊貓前,我和另一小夥子約會了6周。這姐姐比那小子大14歲,對他是一廂情願,對他好得不得了。 他倆常一塊爬山。當他告訴這姐姐,他開始和我約會時,搞得這姐姐大哭了一場。後來我發現這小子很不地道,分了手。盡管這小子現在還是單身,還是沒要這姐姐。我和這姐姐從來沒見過麵,但我看了他們N多的照片。那天爬到山頂,一看,嗬,這不是那XXX嗎。上去問她是不是XXX, 她立即知道我是誰。哈哈,來和“老情敵“合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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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y101 回複 悄悄話 Tahnk you for sharing. You are Great!

We went to Durango, Co last week. We enjoyed the train riding, rafting, mountains and Animas river. We'll come back some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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