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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明,以下有好多照片是小傻瓜拍的,沒啥藝術效果。為了講明“故事”把這些加上。大家看著玩,省點力氣,不要仍磚啊。
科羅拉多有58座山高於14,000英尺,大家管這些山叫14ers。 最高的是Mt.Elbert , 14,433英尺。這比加州的Whitney (14,505英尺)還是低點。 但科州有58座,加州隻有12座。科州這些也夠我爬好久了。最高不一定最難爬,Mt Elbert 其實很好爬,就是海拔變化大點。科州的有幾座14ers很危險,比如,Little Bear, Capitol, North 和 East Maroon Bells, 每年都有人被甩死或則被甩成重傷。這幾座嘛,我還沒打算爬,我還是先爬些容易的吧。去年我爬了5座,今年剛開始爬,現在完成了3座。國慶節長周末,我和熊貓跟隊,連著兩天爬了 La Plata (14,336英尺)和 Mt. Huron (14,003英尺)。現在我來慢慢介紹下這些山吧。
說實話,大多數這些山,爬到頂,四周的風景看著都差不多。對我來說,最美的是過了樹能生長的地方,隻有高原草類植物生長的地方(Alpine)。再高些,就隻剩下光禿禿的石頭了, 沒啥看頭。爬這些石頭的時候,一般來說就很陡了, 再加上海拔一般都在13,000英尺上下,爬起來累呀。海拔這東西可不是好對付的。你要是長年住在海邊,那你一上到10,000英尺多半就會有高原反應了。 高山反應和身體好壞關係不是很大。你就是滿身是肌肉,要有高山反應還是有。有些體弱多病到了科州也許一點反映都沒。我搬到科州的第3四周跟Colorado Mountain Club 去爬山。我是隊裏第二年輕的。爬到12,000 英尺時,我是真的快吐血了,在石頭上真的是在爬 – 手腳並用。我抬頭看看隊裏的一七十多的白發老太太還嘿哧嘿哧地爬得帶勁呢,把我甩在老遠。不過現在我終於也可以把其他人甩在後邊了。這是我們隊裏這次最慢的。
前兩天(@_@)發帖講爬White Mountain的經曆。 嗬嗬,這(@_@)的決心和毅力也太了不得了。大吐了兩次,頭痛如刀割,搖搖晃晃,還爬。這其實很危險,我不建議大家這樣做。在科州的山上,搖搖晃晃的,一不小心就可能掉下懸崖下去。爬高山要注意的事項很多,可不是搞著好玩的。
第一,在高原要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多喝水!(@_@)頭痛就是脫水的明顯反應。爬山時,光喝白水還是會脫水。 一般爬山8-16英裏的路程,我會背2 Liters的水和一大瓶Gatorade。 有時我們也會背幾袋粉狀的補充能量的東東。這些你到REI去問問,就會買到一大堆。
費話不多說了,現看看為什麽我喜歡爬高山吧。過了treeline, 這樣的風景很常見。第一天爬的是La Plata。 這是去的路上拍的。我們走的路線,總共13英裏,海拔淨增3,800英尺。
第2天爬的是Mt. Huron。我們走的路線,總共5英裏,海拔淨增3,500英尺。距離短了很多,不過路就陡了,幾乎全是上坡。這是後麵的山就是Mt. Huron.
由於要跟上大隊伍,很多好漂亮的點,我也不能停下來慢慢拍照,隻好用小傻瓜相機按一張就走。
在這麽美的地方爬山,再累也值呀。這種路在科州就是很好走的路了,被歸為class 1 = 最容易的路。
再往上走點,路就全是小石子,非常的滑。上山的時候還好,下山時就很有意思了。每人都不免被甩一跤。
回頭看看山穀裏。
這姐姐已經49了,看看多健康多陽光。我們已經同爬了4座14ers,今年還會同爬其他的。
這姐姐去年和我去爬Longs Peak, 快到山頂時(見下圖),她腳一滑,滾著就下山了。幸好她後麵不遠處有個帥哥一把把她給抓住了,要不她可是100%地被摔死掉了。
這是事發前半 分鍾我拍的。我朋友就是圖中間這女生,後邊那就是他的救命帥哥。她跟著我爬,我的登山鞋是我穿的第二個年頭,還算新。我踩在一快有點濕的石頭上沒事,過 了。她的登山鞋有7-8個年頭了,鞋底防滑的已經不行了。她也踩在同一石頭上,但滑了一下。
這把我的心髒病都快嚇出來了。看來我朋友和這帥哥也 有同感,嚇得都停下來踹踹氣。
過了大多數植物都不生長的地方,就開始爬石頭了。
嗬嗬,科州像我這樣的吃飽了撐著了,沒事爬山的人不少呢。
因為這山算好爬的,我們領隊把狗也帶上了。這狗狗已經爬過6座14ers了。
這種地方大多自己找路。這也是很容易走丟的地方。
快到山頂了,這時可以看得很遠。
山裏天氣變化無常,即使在最熱的夏天,14,000英尺的地方也可能會下雪。老登山的人,即使是夏天也會多背好多衣服。在科州的夏天爬14ers,我會背
1. 雨衣和雨褲。Poncho在很高的地方不管用的!我第一年沒雨衣和雨褲,隻背poncho。 結果有一次,爬過11,000英尺開始下雨,刮大風。我的poncho被風吹得到處跑,結果從腰以下全濕了。到了山頂,又開始下雪。我差點就得過高熱/hyperthermia。
2. 多兩件保溫的衣服
3. Emergency blanket 要是迷路了,在山裏過一夜這可是救命的。
4. 除了我的遮太陽的hiking 帽,我還會背頂毛線帽。到山頂時很有可能風很大很冷,大簷帽不管用。
5. 手套是必背的。
這些都是我們爬山俱樂部成員必背的。大約3-4年前,我家熊貓的一印度同事去爬Longs Peak。 他也是爬山新手,穿著牛仔褲T-Shirt就去了,沒背多的衣服和食物。結果第二天,park rangers在路上找到他的屍體。他可能又冷又累,睡著了,就一睡不醒了。
爬山最讓人心疼是 – 假山頭/false summit! 當你已經累得不行了時,以為快到山頂了,使出最後的一點吃奶的力氣爬上去一看,真山頭在一英裏以外,而且還不比這假山頭高多少 – 愈悶呀。這La Plata有3個假山頭, 可把我給愈悶壞了(還好小時候吃奶吃得多)。
最最可惡的是快到山頂了,開始打雷。這次還好,是下雪,沒打雷,要不我們隻得打道回府了。這下圖裏的山頭還是個假山頭。哦,童鞋們要記住喲,打雷了就得趕快下山。下到有樹的地方會比沒樹的地方好多了。打雷了還站在14er的大石頭上的我們管叫雷劈誌願者/lightning volunteer。 四周都沒比你高的東西,你還站大石頭上,那肯定就是個大避雷針了。山又不會長腳跑了,這次上不了頂,下次再爬就是。
我在建個科州的野花站,所以爬在高的山都會背上Macro鏡頭。高原上的野花是最美的。
我最愛的花之一,高原無忘我/Alpine Forget-Me-Not。 看看這花有多小。
看看這花生長的環境。
在campsite旁的老房子。
無圖無真相,爬到頂了留張影。又一次被真相打擊- 我在美國就絕對小矮子。這姐姐可有故事了,還算半個老情敵。在還沒見到熊貓前,我和另一小夥子約會了6周。這姐姐比那小子大14歲,對他是一廂情願,對他好得不得了。 他倆常一塊爬山。當他告訴這姐姐,他開始和我約會時,搞得這姐姐大哭了一場。後來我發現這小子很不地道,分了手。盡管這小子現在還是單身,還是沒要這姐姐。我和這姐姐從來沒見過麵,但我看了他們N多的照片。那天爬到山頂,一看,嗬,這不是那XXX嗎。上去問她是不是XXX, 她立即知道我是誰。哈哈,來和“老情敵“合張影。
We went to Durango, Co last week. We enjoyed the train riding, rafting, mountains and Animas river. We'll come back some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