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伊朗大不裏士,因“通奸”被判“石刑”的伊朗婦女阿什蒂亞尼(Sakineh Mohammadi Ashtiani)與兒子薩賈德見麵。鑒於國際輿論的巨大壓力,伊朗司法機關正在重新考慮她的量刑。
照片上被判處極刑的是一位母親,看起來和藹可親,至於是怎樣的“通奸”罪,報道沒有說明。一個有了兒女,從小受到嚴格宗教思想灌輸的婦女,想必完全清楚她自己所做的事會引發的後果。這種置生死於不顧的“通奸”,應該是超越生理刺激的感情升華。對於“通奸”從古到今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話題。
人與動物不同,人類社會是個有理智,有秩序,有約束的社會。對於超越公眾認可標準的越矩行為應當懲處。懲罰的標準應是統一的,表象的,不去深究內涵和實質。已婚男女與其他人的越軌行為就是犯罪,就該受到懲處,否則社會難以維持公正與秩序。
人與動物不同,人是有感情的。人的生理年齡和思想年齡是有差距的,思想是感情的基礎。人在生理成熟期鑄就的婚姻關係往往是不成熟的,是沒有愛情基礎的。隨著人們思想的成熟與定性,已有的婚姻關係會非常不和諧,可這個時期多數人會有了子女,男女雙方會為了子女相互妥協,維持一種形式上的婚姻關係,在思想上沒有共鳴,有些甚至在身體上也很少接觸,甚至不接觸。因此“七年之癢”是有社會科學依據的。這個時期,思想成熟的男女會對現有關係進行反思,遇到外界思想相近的異性會產生愛戀,多數會走到“通奸”這一步。因此“通奸”是人類成熟的表現,是思想感情發展的必然,因此是不應受到懲罰,反而應該歌頌才對。
不知各位對此怎麽看?
人的生理年齡和思想年齡是有差距的,思想是感情的基礎。人在生理成熟期鑄就的婚姻關係往往是不成熟的,是沒有愛情基礎的。隨著人們思想的成熟與定性,已有的婚姻關係會非常不和諧,可這個時期多數人會有了子女,男女雙方會為了子女相互妥協,維持一種形式上的婚姻關係,在思想上沒有共鳴,有些甚至在身體上也很少接觸,甚至不接觸。因此“七年之癢”是有社會科學依據的。這個時期,思想成熟的男女會對現有關係進行反思,遇到外界思想相近的異性會產生愛戀,多數會走到“通奸”這一步。因此“通奸”是人類成熟的表現,是思想感情發展的必然,因此是不應受到懲罰,反而應該歌頌才對。
也有道理 , 畢竟通奸即是通奸 , 可以自欺卻不可以欺人 , 我們
的人格便是如此失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