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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寫過一篇文章,討論到尊嚴問題,說我們的民族缺乏尊嚴教育,尤其體現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父母與子女,丈夫與妻子等等。比如有些人做錯了,非要他們跪下來痛哭流涕地認錯,仿佛不這樣就不能顯示誠意。
城中關於家暴的討論,本來風氣已變,仿佛大多數人的共識是無論如何不能動手,動手就輸。可是昨天斷腸的一篇《 老婆打了 911 ,男人應該怪誰? 》讓我再次大跌眼鏡,居然一堆女人在貼後說有些打人是情有可原的,挨打者必有可打之處。
這讓我再次深深地感到,反家暴工作任重而道遠,樹立正確的關於家暴的觀念道阻且長。
撇開家暴問題不講,單是一個女網友的回貼就讓我不僅僅跌了眼鏡,更感到無比的悲哀。
因為她不知道什麽叫尊嚴,居然覺得被丈夫一掌拍在臉上不是什麽喪失尊嚴的事情。我本來想把這金光閃閃的光輝思想複製下來給大家重新溫習一下,可惜再找的時候已經被她找人刪除了。
刪除了不表示她沒有說過。我深深感到我們的教育是有問題的,以致於一個成年人不知道什麽叫尊嚴,不知道被人一巴掌打在臉上是喪失尊嚴的事情。
什麽是尊嚴?尊嚴是一個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不要說人,就是動物,被同類冒犯了尊嚴,也要拚個你死我活的。
我是講人權的。我不反對死刑,但是我反對剝奪一個罪犯,哪怕是殺人犯的尊嚴。
比如,我們的法律可以判一個小偷入獄,但是不應該把他們吊著打牌子遊街示眾,因為即使是罪犯,他也有他的人權,他的尊嚴。
比如,我讚成死刑,但是在他活著的時候,應該給他一個活著的人的尊嚴,不能羞辱他虐待他打他罵他甚至開萬人大會讓他帶著高帽批鬥他。
對於罪犯尚且如此,對待奉公守法的普通人,我們人人都應該尊重別人的尊嚴。
比如健康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即使犯了錯誤,隻要誠心認錯道歉就可以了,誰也沒有權力命令這個犯錯的人跪倒在地,痛苦流涕地求饒。如果什麽人主動給你跪下做如此表現,請你警惕,連自己的尊嚴都可以不管不顧的人, TA 也不會尊重你的人格,哪天時機一到,踩你虐你對你使壞的,可能就是這個人。
再比如,任何對你身體的襲擊,尤其是對臉部的襲擊都是對尊嚴的冒犯,不可姑息。
如果您不承認老公打老婆的臉是有辱尊嚴的事,拜托您回家哭著喊著讓老公打一巴掌,舍臉做個親身體會。
既然有本事勸別人忍,至少您自己要有點佛祖的以身飼虎的精神吧!
求您了,舍身取義地去挨上那一掌吧!
施暴者是具有雙重性格的,在外麵謙謙君子之風。這些女人當年遇上了也不見得不上當。婚後一樣挨巴掌。
我倒覺得她是真的沒挨過巴掌。挨過巴掌還這麽說的人,那是沒救了。
求您了,舍身取義地去挨上那一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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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跟蜜瓜你不一樣,看到她這的觀點和認識,我認為,這位女性在家屬於久經丈夫巴掌“問候”不以為意了。
所以
久經沙場的她,不以此為然更不以此為辱。。。
如此,對她而言,人格和尊嚴都不重要!
家暴邪氣歪風,就是靠他們這些人和這些人的思想、觀點和認識等支撐著的。
這種人就該揪住她按照她的邏輯把她痛揍一頓.
不過通常是這樣, 她喊冤喊得比誰都響.
太讚成了!
不知道認為女人挨打情有可原的人假如這挨打之人換了你,你的姐妹,你的女兒,會做何感想。
愚昧比罪惡更可怕。
4啊,很老了,沒有攝像頭。
厚厚,而且太老了。小蜜說,你就是這麽老嘛!
最悲哀的是被侵犯時麻木不仁,最可惡是侵犯人之人。同樣可惡的是旁邊的幫凶。
換個西門慶給她們做老公,看她們那套理論還成立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