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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我人小鬼大,初中的時候就看透人生了,而是我這個人神經大條,對任何事任何人不會強求,自尋煩惱。
小學的時候糾結過什麽呢?
那個時候住軍區大院,一群孩子基本上都是放羊似地被散養長大。比如我、小紅、小蘭三個人比較要好,有一天小蘭得罪我了,我跟小紅說,別搭理小蘭了,我跟她鬧翻了,你也不許跟她說話。
這是小孩子經常鬧的把戲,團結起來孤立某人,讓她臭成臭狗屎,回來求饒為止。
小紅遵照我的指示,也不理小蘭了。
過幾天我把這事兒忘到九霄雲外去了(我這人可能天生不記仇,這點像我老爸),跟小蘭又挖泥巴彈彈子玩在一起,小紅問我:“你不說不要理小蘭嗎?怎麽我照辦了,你反而跟她說話了?”
我撓頭:“是嗎?我說過嗎?哦,我忘了,那咱們還是一起玩吧!”
自那以後我再也沒幹過這麽沒營養的事。
一向以來,我交朋友似乎都本著一種很自然的態度,總結出來有這麽幾點:
1. 朋友之間,最好脾氣相投,價值觀接近;
2. 合則來不合則去,不要有心理負擔;
3. 無欲則剛。
我們為什麽需要朋友,很簡單,因為人類是群居動物,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親人給我們的感情需要隻是一部分,人還需要更深層次的讚同感,交流欲以及精神支持,這些不是親人所能完全給予的,由朋友來擔當這樣的任務。
這是交友的唯一功利。
我說的那三點,讓我來解釋解釋。
第一點, 朋友之間的脾氣不可能 100% 的相似,但是要能夠互相理解互相接受對方的性格方式和價值觀,否則容易吵架,一吵起來影響感情,甚至搞到一拍兩散的地步,實在是勞神傷神。畢竟交友也是一定的感情投入,受傷的感覺,不論程度如何都不好受,重情義的更甚。
第二點, 重情義的人會為了友誼的破裂而備受傷害,甚至變成一種心理負擔。我覺得這一點最好還是看開一點,能在一起的最好,不能在一起說明沒有朋友緣分,不必糾結和強求。
第三點, 最好不要對朋友有過高的期望值,希望從對方那裏得到更多的利益什麽,存著這種打算交友,遲早有一天會失望。我說的交友的功利,是來自於精神的滿足,而不是物質利益的交換,過多的利益牽扯,會讓朋友之間的友誼變味。
人類需要朋友,這一點我來到卡爾加裏之後感觸特別深。我兩眼一抹黑地來到這個城市,除了家人之外一個人也不認識,就是得意忘形地貼出幾張租住的公寓外麵的照片之後被人認出來,請我喝茶吃飯,由此結識的。她們都是我的讀者,讀我的博客讀我的小說,看到我來到這個寒冷的地方,伸出了熱情的雙手。
由此我知道了這裏有哪些上商店,那個店最便宜,那個店的中國菜最多,本地人上那個網,網上經常有網友召集活動等等。
我驚異地發現,讀我的文章的人,跟我的脾氣都差不多,快人快語,有一說一,有二說二,大家交流起來沒有什麽精神負擔,更重要的一點是,大家都非常有幽默感,我說一句兩句調侃的話,她們都不會誤會,不會生氣。
中國五千年的文明史,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大部分的時間是在分分合合的戰爭中走過,不打仗的時候宮廷裏搞內部鬥爭,為了爭皇後的位子,為了爭太子的位子,為了爭左丞相右丞相的位子勾心鬥角,幽默感簡直是一種稀缺的東西。
比如我寫“恐龍熱愛加拿大”,說女人為什麽愛加拿大,因為醜唄。即使我拿——你自己是恐龍,不要以為喜歡加拿大的女人都是恐龍。
我簡直要無語凝噎!
如此之類的,如果你說一句話要小心翼翼地用十句來解釋,否則“朋友”就要誤會你,認為你要貶低她醜化她,這種朋友不要也罷。
心累!身累不是累,身累之後睡眠好,有利於心髒,我不介意,但是心累影響睡眠,導致早搏甚至更嚴重的心髒病神經衰弱。
交友要先利己再利 TA ,如果這種友情要讓你得心髒病神經衰弱,那麽你硬要為這種“友情”糾結,那不是自尋煩惱嗎?
我不是教徒,不是聖女,沒有心懷天下解救人類的願望,我隻能自善其身。我對人性非常悲觀,我認為隻要不害人就可以了,去做觀音也好耶穌也好,都不是我的能力範圍內的事。
我隻做我能力範圍內的事,享我能力範圍內的福,承擔我能力範圍內的責任,如此而已。
我在《文字是長心的 —— 三毛的沙漠故事是虛構的嗎?》說道:
我一直堅定地相信,三毛寫的沙漠故事是真實的,因為我相信她的文字,文字是長心的。我可以通過一個人的文字來判斷作者是虛偽還是真誠,是做作還是實在。我 愛三毛,隻愛她寫的紀實散文,她的那些朦朧失落探索彷徨的文字,說實話我不是太喜歡。她的那些散文,沒有生活是寫不出來的。誰能夠幾年如一日斷斷續續地虛 構自己的生活如真的發生過一樣,細節曆曆在目?
我在別的地方也許不敢吹噓什麽,但是我在看人和看文這兩方麵,我可以毫不謙虛地也是毫不吹噓地說,到目前為止,我的判斷還沒有什麽失誤的地方(戀愛時除外)。
我舉兩個人。一個是六六,一個是飄姐姐。
說這兩個人之前我首先聲明一下——六六不是我的朋友,我也不是六六的朋友,我隻是單純地在談她的文字,千萬別以為我在自作多情。
讀六六的文字,遠在她成名以前在某個論壇裏,她寫了一些她戀愛的故事,還有跟婆婆相處的故事。那個時候我剛混論壇,連個 ID 都沒有,匆匆一瞥覺得她的文字跟一般人的挖坑灌水不一樣。後來又讀了她的《王貴與安娜》,覺得文筆了得,再後來讀《雙麵膠》。跟她有過交鋒是在讀她的兩本小說之前,我就說過——我覺得你很有才華,不明白你為什麽。。。。
省略的話就不說了。我想說的是,我欣賞她的才情是在她成名之前。在她成名之前和成名之後,我都不讚成她在兩性上的一些觀點,但是這不能否認我欣賞她的才華。看她的為人,要看她的隨筆和散文,她的這些文字,不論她的觀點如何,但是性情是真性情,人是真性情的人,平實,不掩飾,有什麽說什麽。
還有一個是飄姐姐——這一個我可以自豪地說我們是朋友。她不是什麽寫小說的名人,但是她的博客曾經在文學城的博客書架上排名靠前,她寫的東西大多數是居家生活,婆婆媽媽,非常質樸的東西,但是質樸的東西在這浮華的世界裏往往有獨特的感染力。她信佛,佛教不像基督教那樣具有進攻性和強烈的自我傳播性,所以她不是那種時時刻刻把信仰掛在嘴邊的人。
跟她的交往太輕鬆了,想起來了去遛一圈,留個印子或者不留印子,沒功夫了不去或者潛水不發言,大家對對方都很隨意,沒有強求。相反有段時間她因為家裏有事,博客不寫了,從書架上拿了下來,我也發信去問過朋友,也有人發信來問我她的下落,後來得知她安然無恙,才放下心來。
前幾天我還跟她和另外一個信佛的姐妹開玩笑說,你們一說宗教,我就覺得你們神神叨叨的。
她們聽了也不生氣,堅持她們的信仰,也沒覺得我侮辱了她們的人格或者信仰。
我覺得這就是交友的最高境界了,有朋如此,夫複何求?朋友是什麽?就是可以橫七豎八地歪在沙發上地板上枕頭上吃著薯片啃著蘋果胡說八道的人;就是可以我說你卑鄙,你說我無恥不需要額外解釋一籮筐的人;就是可以你正在刷牙,我在你耳邊喋喋不休進行批鬥,我在吃飯你說我再吃下去你要成豬了而互相不介意的人。
太敏感太脆弱太嚴肅的人,都不適合做我的朋友。
換句話說,朋友是一種輕鬆的耐用消費品,不是一種稱為負擔的奢侈收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