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漸地,我發現允鑫這人最大的特點是有什麽話不肯直說,吞吞吐吐,遮遮掩掩。有幾次他陪我去買衣服,我看中的衣服問他的意見,他不說好,也不說不好,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麽意見。幾次之後,我才有些明白他是不是嫌這些衣服貴。
我記得他以前說過他的前妻喜歡風花雪月不切實際的東西,就問他:“你的前妻喜歡什麽牌子,一般買什麽價位的衣服?”
沒想到他這麽說:“她從來不買名牌。她做服裝,買衣服基本上隻花成本價。”
我問:“那你怎麽說她很講究?”
他想了想才說:“她講究質地,貼身的衣服非棉的絲的不穿,有時候內衣比外衣貴,買衣服一定要看纖維含量。”
內衣比外衣貴?內衣穿得那麽好給誰看?穿衣隻花成本價,她一定省很多錢。那麽在允鑫看來,我大約比他前妻更浪費更能花錢。
現在我發現,嫁給一個有過婚史的男人並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也許身邊的男人正在拿你的缺點跟前頭人的優點對比。
當然戀愛的時候,他會拿前頭人的缺點跟你的優點比。
他看我不高興了才打點精神哄幾句,拿了信用卡去替我把那件價格不菲的衣服買下來。
但是我看得出他很勉強,並非從心裏願意付這個錢。
盡管婚前已經有些不太和諧的因素,但是我們似乎都沒有什麽後退的餘地。我周圍的親朋,都知道我的男友是個成功的海歸博士,在美資公司任高管,我將來要跟他去美國生活;他那邊已經跟前妻離婚,他的工作忙碌壓力大,也沒有精力再來一段感情。
並且前妻似乎已經緊鑼密鼓地準備再婚,他的個性,似乎不願意輸她一把。
結婚以後我在想,他是愛我跟我結婚,還是跟前妻賭氣跟我結婚?他在感情上並不是太主動的人,我們倆之間是我先追他。
我們也舉行了很盛大的婚禮。他在上海隻有同事同學,沒有親戚,所以出席的一方大多數是我這邊的人。婚紗是買的,旗袍是定做的,那一天我很漂亮。女人一生隻得這麽一次,我當然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
據說當年他們結婚的時候沒舉行婚禮沒有擺酒宴,一切從儉,也許正是因為這種馬虎才讓他們沒有到頭。
他的前妻這次婚禮是穿了婚紗擺了酒宴的。想象不出一個過了三十五往四十奔的女人穿婚紗是什麽樣子。我婉轉地問黎真有沒有去參加婚禮,她的婚紗在哪裏買的,多少錢。
黎真說:“我當然去了。她自己搞禮服設計,那款婚紗是她自己設計的,所有的東西都是真材實料,無價。他們這次搞這種婚禮,一來是她現任婆婆的意思——她現在的婆婆是她的幹媽,從小喜歡她,就喜歡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二來她做禮服設計,顧客大部分是娛樂圈的明星,也是借此機會給自己做推廣——她這次穿得婚紗旗袍全是自己的工作室設計製作的,在娛樂圈已經小有名氣了。”
我還是別跟她比了。我怎麽也比不過她的,我能跟她比的不過是青春與美貌。但是情人眼裏出西施,現在我們並沒有在競爭同一個男人,所以就這麽點優勢,我也發揮不出來。
我所能做的就是過好我跟允鑫的日子。
蜜月期間,我們去海南旅遊,回來過了幾天兩個人的世界,我學著作粥煮飯,做菜給允鑫吃,看著他吃得津津有味,我有一種滿足感。
他主動洗碗,這讓我感到很甜蜜,雖然他洗得到處是水,還要我重新再清理一遍。
但是重回單位上班以後,我們發生爭吵。
自然還是為了家務。我想請一個保姆做清潔煮飯,因為我上下班路上單程要一個多鍾頭,回到家很累,不想再做家務。而且看著床鋪亂糟糟,心情也不好。他上班近,起床晚,可是從來不整理床鋪。
允鑫不同意,說我們隻得兩個人,為什麽要請一個全職保姆?如果那樣,還不如把他父母接過來同住。
我頭一次發現他的脾氣很暴躁,會突然發火。
最後妥協的結果是我們請了個鍾點工。他事後為他的壞脾氣向我道歉,說不想請保姆的原因是不想有人來打擾我們的兩人世界。
我們的兩人世界確實彌足珍貴,因為一到周末,兩人世界就要變成三人世界。他的兒子南山要過來跟他共度周末。
我一開始很緊張,怕這個已經懂事上學的那孩子對我很敵視。事實證明我的擔心是多餘的,他對我不親熱,但是很客氣,叫我“小吳阿姨”,顯然是他媽媽教的。
每次南山過來都是允鑫去接他,有時候我陪他去,他也不反對,似乎對方也沒意見。我們把車子開到他們小區門口,她家的保姆會把南山送出來,看著他上車。
我很好奇他在家裏怎麽稱呼他媽媽的現任老公。據說以前他一直在外婆家養,自懂事起就記得這個男人,比知道自己的媽媽還早。他以前稱呼他“大舅”,現在叫他什麽?
黎真的回答讓我大跌眼鏡。她使勁想,想了半天才說:“我好像聽南山叫他 ‘ 老爹 ’ 。”
我暈倒!
黎真過了一會兒又說:“他現在叫他媽媽是 ‘ 老媽 ’ 。”
老爹老媽,倒也相稱。南山叫自己的父親倒是老老實實地叫“爸爸”,不乏親熱。
南山對我很客氣,我給他水果零食,他說謝謝,但是從來不主動要我幫他做事。他有什麽要求會直接跟允鑫提。
他很自覺地做功課,允鑫還給他布置了課外題,他雖然不情願,勉強地做好,接著會自己玩遊戲。
我發現允鑫真嘮叨,對著兒子抱怨他在遊戲上花太多的時間,抱怨他媽媽不管他的學習,要把他寵壞。
南山給他說急了會用英語頂撞他。小孩子對環境的適應真是驚人。他才上國際學校小半年,居然可以用英語跟父親吵架,說得還那麽流利,像發連珠炮。
我夾在中間左右為難,渾身不舒服,隻好找借口出門買菜,避出去。
原來婚姻生活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浪漫,早上匆匆忙忙像打仗,沒有吻別,晚上回來筋疲力盡,也沒有問候的擁抱。允鑫的舌頭很硬,吻起來根本不舒服,他也不會主動來吻我——當然我指的是結婚後。結婚前他還是蠻主動的,會時時地來個驚喜。結婚後我要求,他才會在醒來的時候來一下。我不暗示他不會做,漸漸地我失去了索要的興趣。
有一次我試探著說要不我辭職在家裏專心做主婦,全力支持他算了。他工作很辛苦,每天在辦公室要做到七八點,回到家吃完飯還要在家裏工作一會兒,有時候要跟美國方麵通話聯絡,睡下的時候已經是十一點多,筋疲力盡。
他哼哼哈哈不明確表態,隻是說:“上上班跟同事交流交流也好,在家裏容易跟社會脫節。”
我問他:“那怎麽那個時候你說要讓你前妻辭職在家裏做全職主婦呢?”
他顧左右而言他,被逼急了才這麽回答:“那個時候她身體不好,我想讓她回家養病帶孩子。”
他的意思大約是我這麽年輕健康,又沒孩子,實在沒有必要待在家裏。我出去工作,至少還能幫自己的父母還還貸款。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為了跟我父母扯扯平,也替他父母在他老家靠近他妹妹家的地方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每個月的貸款由他來還。當然這個數額非常小。我問他怎麽回事,為什麽不跟我商量,他說那是他結婚前買的。
言下之意不用跟我商量。
這樣算起來,他的薪水拿到手,百分之三十要給兒子做撫養費,一部分再給他父母還貸款,給他父母生活費,剩下來開銷我們的生活,房子,車子,雖然我們的生活水準還算維持在一定的水平,但是每個月的結存折算成美金的話並沒有多少。
據說他給兒子的撫養費不算多。南山讀國際學校的費用他前妻還沒跟他算,如果全部跟他算他還要付更多。
他花錢的時候根本不像他這個階層的人那麽爽氣,總是在心理默默地算計。有一次我跟黎真抱怨,她忽然笑了。
我問她笑什麽,她這麽說:“大約他們美國回來的人都這樣。誌醒的姐姐也這樣呢,反而是她的現任老公對金錢不太有什麽概念。她看中什麽東西,站在跟前算半天,猶猶豫豫,搞得她老公不耐煩,替她拎起來就走。”
接著她又說:“據誌醒姐姐說,美國的中產階級過的日子都差不多,薪水下來稅扣去一大截,聽聽好聽,拿到手裏沒多少,付房租或者房貸,水電,交通,人工貴,保姆請不起,什麽事都要自己做,一個星期大約出去吃一頓兩頓,飯錢加上稅加上小費,是可觀的一筆,也不能常吃。買東西買打折的特價是常有的事。小美,你不要對那邊的生活抱太多的幻想,過舒服日子還要在中國。張允鑫在那邊不過是個普通中產,人稱 office worker ,高科技民工,扔在人堆裏找不著的那種。”
半年的婚姻生活,已經讓籠罩在允鑫頭上的光環漸漸褪去。似乎我也不能抱怨,因為人是我自己選的,我隻能過下去。他的脾氣很硬,如果我跟他吵,他大部分時間不會再像戀愛的時候那樣哄我,也會跟我吵。但是我看得出他已經在盡量克製。也許他的婚姻已經失敗一次,經不起再失敗一次。
媽媽說我們該要個孩子,孩子的出世會改變一切,讓我們之間有個血肉連接,感情更親密。我跟允鑫商量,他有些猶豫地說:“再過兩年吧,現在有些吃力。”
他還說:“要生到美國生,我現在隻是綠卡,生在中國很麻煩。”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我還要再等。
也許這就是生活,層層麵紗掀開,背後的麵目如此平常。
"國內很少有關於這方麵的理論知識,我想組織編寫一本關於家暴的書,故事配著理論和點評的那種,如果能配上漫畫也好,總之做得比較通俗易懂又有可讀性,認字的就能懂,配合電視宣傳的話,能盡快在全民範圍內普及。"
That's a great idea. Go Mi-gua go :)
喜歡來蜜瓜這裏混就是因為有一些脾氣相投的姐妹可以互相學習,互相鼓勵。還等著看你的故事呢。不過慢慢來, 很佩服你的勇氣。
橘子MM客氣了。希望你能夠以自己的經曆,教育一大批正在壓迫中受難的同胞姐妹,讓她們都能夠勇敢地站出來反抗並脫離苦海。
我也是氣得七竅生煙。不過我覺得不是“中國女人集體寵壞了一批猥瑣男”,而是中國社會現在一切都向錢看,先有年輕女孩們前赴後繼去做小姐二奶,然後才有中年女們無奈之下去找老男人湊合過日子。現在我再看見類似的題目,就決定繞道兒走,自己不能改變現狀,索性眼不見心不煩,俺這人氣性大,別再把自己給氣出病來。:p
好呀好呀。我這段時間也正好多想想多寫些。
可惜國內的電視主持人大部分都是繡花枕頭,有深度的不多。否則我真想呼籲哪個電視台做一個婦女專欄,專門講家暴的事,有具體事例,有專家評點等等。
國內很少有關於這方麵的理論知識,我想組織編寫一本關於家暴的書,故事配著理論和點評的那種,如果能配上漫畫也好,總之做得比較通俗易懂又有可讀性,認字的就能懂,配合電視宣傳的話,能盡快在全民範圍內普及。
我夏天回國,會有意識地見見這方麵的人,看看這個想法可行不可行。
中國文化中沒有一種individuality的意識。什麽都要有個榜樣,大家都趕潮流。離婚女人就常常被Label為Failure,最多一個讓人同情的角色。BatteredWomen 更是因為自己蠢,活該,上輩子欠了別人的。越是如此,女人更不敢反抗。聽任自己被欺辱。
是該有人站出來的時候了。蜜瓜你說打算做些這方麵的工作,QQH交流一下吧。這裏一幫多才多藝的JM,we can do something to make a difference.
"其實我們國家以前的環境真的不好。" 現在也沒好到哪去,而且越是上了一點年紀的男人自我感覺越是良好。看看那篇“國內的男人都成了香餑餑”,氣的我是七竅生煙。四十的嫁了七十的還得忍氣吞聲,連自己女兒被強奸了都不敢言語。跨壇有個老流氓(或者假裝的老流氓),四十好幾了一口一個要找九0後,說什麽女人過了二十五就太老了。那歸壇就更不能看了,有個人跟剩女幹上了,連轉帶貼的發了不少謬論。都tnnd什麽東西!
中國女人集體寵壞了一批猥瑣男。
也Hug一下,花雨MM! 你有相關的知識,切身的體驗,文章也寫得好,就很有說服力。還有一些大家沒有探討清楚的事情,是可以平心靜氣的去交流的。這裏沒有誰是專家,每個人能貢獻不同的東西。很高興認識你,蜜瓜,小泥山還有WXC裏很多有智慧,正義感的JM。
雪狐沒有砸扁桔子,是手下留情了。桔子回帖之前就領教了雪狐的厲害。做好了犧牲的準備。本來嗎,雪狐並沒有直接針對著桔子說些什麽,而桔子是點了名的批。要說衝,雪狐是對著夢醒,桔子是對著雪狐,哪跟哪呀!
握個手吧!如果不是你話裏的“S”,桔子會道歉。人很複雜,外表剛烈的可能有顆柔和的內心,看起來溫文爾雅的,心也會很倔。總之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要去輕視不一樣的人。也謝謝你給我上的這堂課。For our difference, let's deal with issues instead of our emotion. Thank you.
你說的很有道理。雪狐,生理治療尚且需要一個過程,何況精神治療?受虐者意識到了問題,走出求救的一步,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接下來她們需要獨立堅強,更是一個過程。
看任何事任何人,都不能脫離他/她所處的環境。其實我們國家以前的環境真的不好。你看看吧,前幾天原創有個叫“舒怡然”的文章,評論李銀河,對人家的觀點她不讚同,不是去反駁人家的觀點,而是攻擊人家說人家因為失去丈夫的關愛,所以研究方向越來越怪癖。
我們中國人是最講歧視的一個群體,離婚女人,喪偶女人,大齡未婚女人,在生活中無處不被歧視著,這也是造成女性總體比較軟弱,男性總體比較猖獗的原因之一。
我父親並不是鳳凰男,orange88的ex好象也不是鳳凰男。abusive personality 可以發生在任何出身背景的人身上,但多半可能都是有過不幸童年的吧。
下部小說俺就寫個好鳳凰男。
說實在話,好鳳凰男的在概率上來講太少。比如說俺姥姥吧,農村的,俺也在農村長大,但是俺現在回憶起來,像俺姥姥這樣講文明講禮貌從來不罵髒話人窮誌不短不挑撥兒子媳婦關係的農村老太太,鳳毛麟角地說。
病態就是病態。人格性格有問題的人不是說本質怎麽樣就可以原諒,就像精神病人,不能因為她發病以前是個好人就不承認她有精神病,會危害家人配偶及社會。
這種人自己固然是受害者,但是他沒有理由去害人,被害人並不DESERVE IT。
"我覺得蜜瓜你有很強的按出身編排人物性格的傾向,一直以來你對所謂的鳳凰男都有一種又是貶低又是輕蔑的成見和態度。"
I have the same observation and I did talked to her a few days ago. It's not fair to label pepole with their originated families. This is discrimination.
還沒來得及看你父母的故事,不知道怎麽說好。
也可能我自己的家庭裏,從未遇到過家暴的問題,連跟家暴類似的問題都沒有,我們家的男人往上數好幾輩都是既勤勞又善良的農民,到我爸這輩就全是蜜瓜時時提及十分輕蔑的鳳凰男了,可是,我的叔叔伯伯們,好象沒有什麽人對自己的女人整天惡語相向拳腳相加的,就我所知,我沒見過也沒聽過我的父親以及任何一個伯伯叔叔,對自己的女人動過一指頭粗的,所以我還真是不能理解為什麽一些家庭的暴力問題會愈演愈烈到姐妹們所述說的程度。所以,其實每個人都可能有偏見,根據自己的經曆不同,以偏概全地給人貼標簽,乃至臆想別人的生活。我承認我有我的不足,但是也希望這裏的姐妹們,看問題有時也要換個角度。
Whatever,希望所有的受害姐妹們都能夠最終走出魔障,開始新生活。
夢醒一開始就不該出國,那時了斷是多好的時機,她偏偏拿不起來放不下,多少次錯過了機會逃出樊籠。
張允鑫生長的環境他自己也不能挑選,嚴格點說,他也算是一個家暴的受害者。而且中國的教育,一向又是重智商而輕情商的。張不是本質惡劣的人,隻是情商實在太低,不知道怎樣愛人,怎樣在婚姻中和愛人相處。的確,教育張的責任不在夢而在他爹娘,但也不能說張就是一種病態。性格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同樣,要改變它也絕非易事。光是號召姐妹們遠離張允鑫,恐怕起不到什麽作用,因為張允鑫們的性格,有很大的兩麵性,一麵是天使,一麵是魔鬼,結婚前你連分辨都難。莫不成要所有的姐妹們按出身來挑老公,你這不是又變成成分論了麽?我覺得蜜瓜你有很強的按出身編排人物性格的傾向,一直以來你對所謂的鳳凰男都有一種又是貶低又是輕蔑的成見和態度。
有信仰挺好的,把靈魂寄托給主,至少從此可以求得心靈的安寧了。
過去的舊傷疤,重新揭起應該是挺痛苦的,那麽量力而行吧,或許忘卻是最好的治療。
Well said! Hug you, my dear!
"我覺得一般家暴受害者的通病,還是性格太軟弱,精神上不夠堅強獨立(參考你的經獨和精獨女人),做決定老是拖泥帶水的,最後終於越陷越深難以自拔。"
orange88 說的很好:
"有些軟弱是性情造成的。有些是環境導致的。
精神也是可變的。有支持有幫助的人,更有力量。
人做決定也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不在其位,你很難想象。
處境也是一樣,越陷越深容易想象,走出深淵,需要動力和援助。"
如果你看了我寫的我父母的故事,我可以告訴你我母親的性格一點都不軟弱,相反很剛烈,而且她從經濟上和精神上都不依賴我父親。有時候我想可能這些都是讓施暴者變本加厲的原因:他們就是想從精神上和人格上打垮受虐者,你越不肯屈服,他們越是覺得自己失敗,於是更加瘋狂。我覺得施虐人格也是一種精神疾病,他們的想法不是正常人可以用邏輯來解釋的。
為什麽不走開?以我父母為例,我父親在很多人眼裏也是好人:顧家,沒有不良嗜好,為人慷慨,不吵架的時候對我母親甚至可以說體貼。你說的張的小毛病我父親都有:器量小,多疑,在大家眼裏這些毛病和不務正業、酗酒、吃喝嫖賭比起來太可以容忍了,所以我母親要離婚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大多數國人覺得兩人吵架時動武也很正常,而且這種武力也是循序漸進的,從開始的一耳光到後來的拳腳相加,到最後的棍棒伺候。連當事人甚至都有些麻木了:吵了,鬧了,最後還不是要過日子。可這種暴力對感情、對心靈的折磨是外人無法體會的,而且是日積月累的,最後很多人就真的在精神上被摧毀了。我母親也不是沒有試圖改變他,自己試過,也借助過親人朋友領導的力量,施虐者每次都承認錯誤,可一有誘因又舊病重發,施虐對他們來說已經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發泄憤怒、解決問題的方式。
在這裏不是說受虐者沒有缺點毛病,但這些缺點毛病不是被施虐的理由。文明的底線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侵犯別人的身體,侮辱別人的人格。我很理解orange88對一些言語的反應,很長時間裏我痛恨別人用“愚蠢“,“傻瓜”,“傻 x"等字眼,因為每次我父親暴怒時都這麽罵我母親和我。這些感受沒有經曆過的人是不會理解的。
能出來尋求幫助、並擺脫施虐者的行為本身就是勇敢的表現。orange88寫那些經曆的過程大概如同那種舊傷重揭的痛。我以前說過,旁觀別人的生活、並指出當事人的錯誤是很容易的,但身陷其中的人各有各的苦衷,不排除有些人是自己軟弱。我們穿的不是人家的鞋子,真是不一定能感同身受,還是多一些理解吧。
張這種人,等你把他改造好了,大約已經被傷得體無完膚了。所以不建議采取這種方案,還是趁早掉頭轉身比較好。
他的教育工作是他父母的責任。
雪狐,你溫柔點。
橘子,雪狐個性比較火爆,但她不是家暴支持者。
先謝謝雪狐和桔子給我麵子,我回頭再來聊。
從小到大,對山永遠有一種親切感。
好比現在對大海一般。
問候一聲。
給雪狐:還漏了哪些,雪狐你再說吧。
想告訴你的是,也許在你眼裏看的很傻的女人,有自己的信仰。
人善人欺天不欺 人惡人怕天不怕
我活著, In:
INTEGRITY - 無怨無悔
Humanity - 不忘人性善與惡,
And Generosity - Like You, willing to share.
祝願你的筆,跟隨你的心。
"我覺得一般家暴受害者的通病,還是性格太軟弱,精神上不夠堅強獨立(參考你的經獨和精獨女人),做決定老是拖泥帶水的,最後終於越陷越深難以自拔。"
有些軟弱是性情造成的。有些是環境導致的。
精神也是可變的。有支持有幫助的人,更有力量。
人做決定也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不在其位,你很難想象。
處境也是一樣,越陷越深容易想象,走出深淵,需要動力和援助。
"說實在張允鑫應該還屬於可以教育好的國男之列,方法得當可以教育成很好的父親和老公,不該被列為壞典型。當然他性格中的有些缺點比如小氣囉嗦什麽的可能是改不了的,作為女人若能容忍就容忍若覺得自己無法忍受那麽就早斷早托生,性格不合就找性格合適的。咱國男中比他猥瑣,比他壞得掉渣根本不可改造的多著呢,應該把那些人揪出來顯了原形狠狠批判才對。"
我最早告訴你,張某不是最惡劣的,我寫那個帖子的時候你還不懂我為什麽那麽說。但是,對張某是不用報幻想的。他不能被教育好,隻可能被管住。你沒看到嗎?夢醒和張某沒有什麽思想情感的交流。同張談愛永遠找不到。象夢醒一樣對愛有求的女人,教不好張某。張某也實在是能力,見識有限。謝天謝地!
“我也算得上蜜瓜的老牌粉絲了,跟讀蜜瓜的小說從《斷指》到《蒹葭》再到《咖啡》,參與討論從《全職太太》開始,到《孽情》算是躬逢其盛大過了一把鬥嘴癮。至於讀了這麽多,到底有沒有、能不能看懂她的小說,這恐怕不是你能夠正確評論的。每個人看小說都有自己的角度,不同性格的人,看了同一部小說也許會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你怎麽就能斷言別人沒看懂而你看懂了呢?”
真不知道是老前輩!抱歉的說一聲:Alex15 讀懂了。但是雪狐還沒有。不是雪狐理解力差,而是雪狐對夢醒排斥力大。不一樣的人,不同的性情。夢醒對你太麵,你對夢醒太猛。可能就是兩條平行線!
“另外,你認為我是不想講理的人,怎麽我自己就覺得我偏偏是最愛講理,非講理,不把理講清楚都難受的人呢?你如果真有意跟我講理,我一定奉陪到底,絕不會半途而廢隨便妥協,這也就是我為什麽特別看不慣蘇夢醒的地方,她就總是莫名其妙地妥協了再妥協,最後幾乎把自己逼到絕境。聰明勇敢果斷的女人,就該對WSN零容忍,早早跟他一刀斷絕,哪還有後來那麽多羅裏羅嗦的。就是你們這些同情了又同情、寬容了又寬容的,縱容蘇夢醒們姑息養奸,把魔鬼們一個個都養肥了,然後姐妹們一起抱頭痛哭。有用嗎?切!”
講理不在聲高.也不在筆鋒。真正從家暴中走出來的JM,沒有人是為了討同情,換眼淚。你讀一讀別人的見證,多少人勇敢的站出來,為的是大愛而非己恨。
魔鬼也不是一個夢醒姑息養奸就能造就的。夢醒走人他生活的時候是魔鬼現形的開端。夢醒隻是appeal to him, at wrong time, fulfill his needs. 不是蘇夢醒,就是劉夢醒。。。
要夢醒們都對WSN零容忍。需要的是告訴夢醒們怎樣去判別。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一種性情。需要的是提高大眾的認知。
關於蘇夢醒不該回歸而回歸了後,發起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一不肯拋棄前嫌,二不肯修補感情,三故意處處跟老公作對,把離婚訴苦天天掛在嘴上.
如果夢醒不是這麽做會更慘!相反地,蘇夢醒堅持開拓自己的事業,不再依靠張某。才有能力為自己和孩子找到出路。如果夢醒回歸後,作乖乖女,張會更變本加厲。那就是個杯具版的夢醒了。
不了解雪狐的來曆,隻感覺出場就咄咄逼人。文筆也是極其鋒利。那時候放眼過去,就看見一隻隻白狼撲向著小妹妹。好是揪心!
想不通哪來的氣勢,僅僅了解海歸,家暴很有限的知識。桔子試著想講的具體深入一些,馬上就發現性情和思維相差太大。能對自己充滿信心很好,但是對不同的事物不願奉獻想象力,理解力,就很難溝通。桔子率先打出和平旗幟。
偏偏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雪狐一句:太笨,腦子實在不可救。桔子的新仇舊恨都湧上心頭!當年那男人邊打邊吼, 說的也是這句話,往日的情形仿佛又回到眼前。桔子一邊流著淚,一邊寫到:“當你是MM,才發現不過是隻狐狸”。 雪狐隻讀懂那種恨,但是看不到那個痛。
等讀了JM們的留言,再回頭瞧瞧雪狐。仿佛在目光裏依稀看到了一份注目和探究。其實桔子不會那麽脆弱。雪狐既是大家的MM,砸磚就請便。舉起的時候想一想,你自家MM被人打了,你拿磚打誰?
我覺得一般家暴受害者的通病,還是性格太軟弱,精神上不夠堅強獨立(參考你的經獨和精獨女人),做決定老是拖泥帶水的,最後終於越陷越深難以自拔。說實在張允鑫應該還屬於可以教育好的國男之列,方法得當可以教育成很好的父親和老公,不該被列為壞典型。當然他性格中的有些缺點比如小氣囉嗦什麽的可能是改不了的,作為女人若能容忍就容忍若覺得自己無法忍受那麽就早斷早托生,性格不合就找性格合適的。咱國男中比他猥瑣,比他壞得掉渣根本不可改造的多著呢,應該把那些人揪出來顯了原形狠狠批判才對。
哦,才看見小泥山MM的帖子。唉,雪狐的確是性子有點急,說話有些衝,跟妹子你的理性通達比,確實有些慚愧!
心被傷了很難修補的。她還沒走出自己的心魔已經生病了,萬念俱灰。
明天還有事,早點睡了。
我剛才又大略複習了一下從蘇夢醒出國到上部結束前的幾章,把前麵已經遺忘的細節撿了些回來。我覺得吧,蘇夢醒整個兒就是個軟硬不分腦筋一團漿糊的女人!受到如此侮辱的當夜,居然就能半推半就地由著老公“強奸”了自己?OMG,莫名其妙地軟弱!既然離家出走了吧,既然鬥如此決裂了吧,那你就一硬到底,任他肝魂俱斷,你也不能就此心軟妥協了事!好,既然心裏又顧到孩子,做了決定回歸婚姻了吧,那你就談個清楚,擯棄前嫌,從此好好過日子,如果這魔鬼還肯回歸人相跟你好好過日子的話。可是蘇夢醒不!自從出走回歸之後,我看來看去,貌似張允鑫還是一個正常的老公,愛孩子愛老婆,也在努力克製自己照顧家庭的同時努力上進,好象是沒再發現什麽越軌的暴行。可是不該回歸而回歸了的蘇夢醒呢,發起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一不肯拋棄前嫌,二不肯修補感情,三故意處處跟老公作對,把離婚訴苦天天掛在嘴上(這時蘇夢醒的語言,有沒有點language abuse的傾向呢?),動輒愛咋咋的的架勢,反正姑奶奶就是不打算好好過日子了,折磨別人的同時也折磨著自己。你說她不為孩子想吧,她為了孩子留在婚姻裏了;你說她為孩子想吧,她偏偏就願意跟老公這麽別扭著、梗著脖子硬著心腸不要看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的畫麵。唉,真不知她是咋想的,我也想學張允鑫問一句:你到底想怎樣?你到底是要過日子還是找難受?你不想過了你就走,你若想留就好好留,你就是別這麽整天腦筋不清發神經好不好蘇夢醒?
最後總結一句:我看到的現象是:從魔鬼回歸之後的張允鑫,是切實努力地、幾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地在為挽回婚姻、挽回老婆的心、為兒子創造一個幸福和睦的家而改變自己的。相反,看不到蘇夢醒為緩和改善婚姻、家庭關係所作的任何compromise和努力!活得這麽不明不白的女人,活得如此痛苦掙紮的女人,你到底為什麽在掙紮,又為什麽如此痛苦得不到解脫,你到底如今是明白了還是仍然不明白?還是說你心死了,腦筋也跟著死了麽?
我本來是象按橘子MM提議的來休戰的,反正本來就是鬥口水,我沒有對她個人的意氣,那兩段有關魔鬼和溫水煮青蛙的議論,本來是心平氣和帶開點玩笑說的,偏偏橘子MM不知怎麽就惱了,先氣乎乎地說我不是MM而是狐狸(如果她正常說個狐狸,我可以當她開玩笑不計較,可是她的語氣,顯然帶著一種人類對有些不太名譽的動物類的有侮辱人格之嫌的蔑視),這聽起來象是她“動粗”了吧?可是她居然倒對花雨MM數落起我“動粗”來,還把我跟張允鑫類比,所以我才還嘴的。:)
FT! 911不受理語言暴力的報警電話。
哎,雪狐,你不能溫柔點嗎?人家橘子MM哪見過你這樣的陣勢啊?
俺還指望著橘子MM寫一些鬥爭經曆,用來喚醒蘇夢醒們早點認清張允鑫們的真麵目,早日脫離苦海呢!
你這麽一頓磚頭亂飛,把人家嚇得不敢寫了。
國內這方麵是冷門,很多國人不具備這種知識,需要引導教育,俺打算做做這方麵的工作。
跟你提的那個“情斷西雅圖”裏的男女主,女主似乎離婚前也是個女版張允鑫。不過那個男主貌似受害人,但是我看他離婚過程說的話,大約跟女主不相上下。
所以我說,國人確實需要這方麵的知識,不光男人,很多女人也有這種ABUSIVE的性格和人格,都不自知。
蜜瓜,不管你怎樣為蘇夢醒開脫,反正一個汙言穢語如此侮辱我的男人,我是無論如何不能再讓他上我的床的,還懷孕?開什麽國際玩笑麽?蘇夢醒還是不夠自立自尊自愛,否則焉能讓姓張的一再欺淩,動作暴力要求女人必須拿豈電話來報警,語言暴力就是女人應該軟弱容忍的借口嗎?你怎麽不讓夢醒忍受不了張允鑫百般語言暴力的情況下拿起電話來911?還為了身份就忍了妥協了?這麽現實那你蘇夢醒就隻好自己買單別怨魔鬼了。
沒錯,這蘇夢醒貌似生長在城市裏書香門第,可是看她婚姻裏的表現,的確是一副舊時婦女受氣包小媳婦的模樣,她比人家那些真正的舊時婦女過得還痛苦,因為人家反正覺得不可反抗,就逆來順受了,可是她不能,她老想反抗,老也反抗不徹底,結果就整天在水深火熱之中煎熬,豈不是又可憐又可恨?
要說我不嘴下留情,那也是對小說中的人物。我諷刺挖苦虛構的人物蘇夢醒,目的也是為了警醒現實中的姐妹,千萬別重蹈小說中人物的覆轍,因為實在不值得同情,有很多女人你越同情她越軟弱,最後就是一灘爛泥扶不上牆。我評論書中人物,言辭是不客氣呀,可是MM你為何那麽惱怒呀,除非不自覺地把自己代入了,這可不是我期望的效果,那您怪不得我。我討論問題,不針對任何一起討論的人,罵蘇夢醒笨啊軟弱啊,那也都是她應得的。我不是苦口婆心的鄰家大嬸,不會把蘇夢醒抱在懷裏拍一拍二拍三四。
"當你是MM,才發現不過是隻狐狸。"
哦,這麽說您真的是隻橘子了?這才奇怪了,這本來是人的世界,怎麽一隻橘子,一隻狐狸倒可以分別坐在電腦前打架?其實我從沒想過MM可能是一隻橘子,連一點可能性也沒有。那麽MM這麽想俺,不知是真的不明白,還是有所居心?
“蜜瓜的小說你沒看懂,我要講的道理你也不能理解。我不同不想講理的人論戰。”
我也算得上蜜瓜的老牌粉絲了,跟讀蜜瓜的小說從《斷指》到《蒹葭》再到《咖啡》,參與討論從《全職太太》開始,到《孽情》算是躬逢其盛大過了一把鬥嘴癮。至於讀了這麽多,到底有沒有、能不能看懂她的小說,這恐怕不是你能夠正確評論的。每個人看小說都有自己的角度,不同性格的人,看了同一部小說也許會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你怎麽就能斷言別人沒看懂而你看懂了呢?另外,你認為我是不想講理的人,怎麽我自己就覺得我偏偏是最愛講理,非講理,不把理講清楚都難受的人呢?你如果真有意跟我講理,我一定奉陪到底,絕不會半途而廢隨便妥協,這也就是我為什麽特別看不慣蘇夢醒的地方,她就總是莫名其妙地妥協了再妥協,最後幾乎把自己逼到絕境。聰明勇敢果斷的女人,就該對WSN零容忍,早早跟他一刀斷絕,哪還有後來那麽多羅裏羅嗦的。就是你們這些同情了又同情、寬容了又寬容的,縱容蘇夢醒們姑息養奸,把魔鬼們一個個都養肥了,然後姐妹們一起抱頭痛哭。有用嗎?切!
還有說我說話不顧及別人感受的。我怎麽不顧及了?至少我就沒有跟人打架惱怒之下說:哦,原來你不是個MM,是隻狐狸來著。
我同意你的分析,合情合理。
聽說過雪狐在討論《孽情》時伶牙俐齒,果然厲害!
我可以理解為什麽雪狐要“挖苦”夢醒,要說她笨;我也可以理解為什麽桔子會生氣。
雪狐可能不知道,桔子是家暴受害者。從桔子的角度看,受害者需要的,不是罵和挖苦,而是對施暴者的譴責,對受害者的安慰和鼓勵。
我不知道雪狐準備挖苦夢醒,是為了和蜜瓜抬杠呢,還是為了震得夢醒早點醒,還是想說夢醒是活該。
我想對雪狐說:MM請嘴下留情,人各有各的難處。
我想對桔子說:MM請堅強大度,內心強大的人,苦難是暫時的,最終定會幸福。
在張和蘇的例子中,如果蘇是個心硬的,早就走了。但她不是,她心太軟。
而且張的VERBAL ABUSE和MENTAL ABUSE,是循序漸進式的。因為一個開始在國內,蘇有工作,賺錢多,離父母近,所以他挑起的口角都是一些小事,這些東西一般人不會認為是ABUSE,覺得那是新婚夫妻之間的磨合。
一直到出國後,張的本來麵目才徹底暴露出來,因為國外夢醒沒有任何後援,所以他說話肆無忌憚。
蘇也沒說要忍受,不是離家出走了嘛!至於又回來,你也要看看當時她是什麽處境。如果她在國內,也許很輕易地把孩子流產,直接跟張允鑫離婚了,因為國內生存不需要身份,有娘家做後援,經濟上也沒什麽問題。
她生存都成問題的時候,當然沒有那麽多砝碼去爭取所謂的自由和新生活。
很多在這個處境上的F2,都要忍一忍,有些盡快上學轉了身份再離婚,也有些拿到綠卡再離婚。
mm別生氣,雪狐說話是很衝,心其實滿好的。大家都是一夥的,沒必要為辯論傷了和氣。
JJ不是生氣。是不願接受任何不尊重人的態度。真正好心人不會說話完全不在意他人的感受。而且一個人抱了成見,不願意客觀地看問題時,你說東他說西,實在浪費精力。
你的話也讓我聯想到另一個有趣的現象。往往男人動粗了,女人受欺負時,旁人也是這樣勸:“他也不是壞人,隻不過。。。你不要計較”。說實話能關心的已經是好心人了。大多數人都不願直接介入別人家裏的事。很少有人站出來說男人動粗不對。大都是勸女人忍耐。仿佛好人理該更好,惡人還不是太惡就對了。總之,受欺負的女性走也有人罵,不走也有人罵。做什麽都是她的錯。明明是受害者,裏裏外外都被人欺負,長此以往,走不出怪圈,不病才怪。
mm別生氣,雪狐說話是很衝,心其實滿好的。大家都是一夥的,沒必要為辯論傷了和氣。
按說夢醒家庭環境很好,父母感情也不錯,從小沒受過虐待,應該知道不是人人都出口不遜的。再說那都九十年代了,離婚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是很奇怪。我那會就罵她給自己找借口不離婚,一再為生活妥協,象個舊式婦女。
我今天就是一牆頭草。聽誰說話都有道理。:))
當你是MM,才發現不過是隻狐狸。
蜜瓜的小說你沒看懂,我要講的道理你也不能理解。
我不同不想講理的人論戰。ByeBye了您!
MM怎麽又轉向了?人蜜瓜很久很久以前就說了:男人是需要被教育的,教育得好了,可以化腐朽為神奇;教育得不好,可能把本來的好苗子,毀滅成野草垃圾。咱們都不是沒有受過教育沒機會見世麵跟外界接觸的農村婦女了,蘇夢醒也不是,怎麽就能給別人永久蒙蔽了不醒悟?
能讓魔鬼給你慢慢下毒致死,可能有兩個原因:1,你太笨,腦子實在不夠聰明;2,魔鬼實在法力高強,逃脫不得。在蘇夢醒和張允鑫的例子裏,根據MM的理論,權且將張當成魔鬼,那麽蘇就是受害人。從頭到尾看來,張折磨夢時除了發飆時汙言穢語口不擇言,事過後又放低身段百般求饒這倆手段之外,似乎沒什麽其他的高明道行,連李逵的三板斧招數都還達不到,實在不能算是什麽法力高強的魔鬼,那麽就隻剩下一個結論:蘇夢醒太笨了。一個太笨的人,不善於學習並總結經驗,於是接二連三地掉進同一個水坑裏爬不起來。
溫水煮青蛙的例子很好,可是,青蛙沒受過教育,智力跟人類無法相比,蘇夢醒不是青蛙,水溫燒到很高的時候,她有好多次機會跳出來。她也本來想跳來著,可是,想來想去,折騰都折騰成那樣了,又跳回去了。你能怪誰?怪魔鬼太花言巧語?那你怎麽不怪青蛙耳朵長得太軟,大腦長得太簡單,那麽容易給人操控?這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太對頭,接下來發展的方向,每每令人大跌眼鏡,明明離婚都鬧得八九十了,然後蘇卻出國了!◎%¥◎ 明明都離家出走柳暗花明了,忽然又懷孕了。。。真讓人崩潰啊!#×%¥※×% 唉,我都不忍說了。什麽?你還說我羨慕她“人上人”的生活?我有嗎?我這裏還有首打油詩描寫蘇夢醒同學的生活呢:折騰了許多年,留下個多愁多病身,嫁了個鑽石王老五,成了個人上人!哈哈,MM真覺得雪狐羨慕她“人上人”的生活?俺其實是氣不過,挖苦挖苦軟弱可欺作繭自縛的蘇夢醒同學的。嗬嗬。
說的很有道理。從我家的例子看,如果我一直生活在那樣的環境中,沒準兒也覺得暴力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沒什麽不對的。
我一個男同學都上中學了才知道別人家的男人也是要幹家務的,大吃一驚。找伴侶真是要看對方的成長環境。
夢醒的婚姻裏雖然肢體暴力不多,但語言暴力也足夠摧毀人了。一般人的承受力也就是一、兩次吧?反複讓對方淩辱自己也是太過軟弱了。
Let me share with you a story...
A scientist conducted an experiment. She put frog number one into a pan of very hot water. The frog jumped right out. Then she placed frog number two in a pan of cool water. This frog did not jump out. Very graduall, the scientist raised the temperature of the water. The frog gradually adapted until it boiled to death.
Victims of domestic violence are more like that. They live in a situation that they graduatlly adapt to the pain and eventually killed their spirit.
家庭暴力,including verbal abuse, 是一種慢性毒藥。許多時候受害人中了毒,還沒有知覺。 而毒性的發作時間和強弱,都掌控在那下毒人的手中。而那個毒手,還罩在榮耀的光環之中。
MM, 你十歲時就看清的一切,你母親,她周圍的人都看不清。因為你有一顆純潔和勇敢的心。許多受害者走的路,一生一世難於醫治她的傷。知道她是個病人,就能夠寬恕她一些了。
所以俺覺得這種隱性暴力比顯性暴力更可怕,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身處暴力之中。
所以從現在開始,俺要以普及這種知識為己任,讓張允鑫們藏無可藏,找不到老婆!!
俺堅決以實際行動支持蜜瓜同學的正義之為!
HaHa, MM是高手。每個問題都鋒芒畢露。
加州撫養費為啥遠遠高出其它地區,我不知道。但是加州的法律把個工薪層壓得透不過氣來。加州交通事故賠償高,加州辦公司稅率高,加州的SalesTax高到10%左右,加州的法律對居民的財產控製性特別高。加州富人當然多,但是有錢人打離婚不靠這種公式。財產多,空間大,律師才會發財。所以加州的律師也出奇的多。
離婚的態度和觀念,沒離過和離過的人相差很大。很多離了婚的JM看婚內朋友的問題,實在很心疼。花那麽大功夫離婚,不如花頭腦解決婚內的摩擦。除了婚外戀,家暴和酗酒等問題,大多數個性,習慣上的問題,隻要雙方能交流,還是值得磨合的。我知道蜜瓜的態度,我隻是說自己的感受。
至於夢醒是否勇敢,你要站在她的經曆上看。這個對你有難度,因為你不懂她在點點滴滴中所承受的打擊。有一點也可以告訴你,所謂的中了六合彩,成為人上人,一點不值得羨慕。說到底,人都很渺小,不同的階層,不一樣的煩惱。沒有什麽高人一等的。我隻是為夢醒高興,因為她在生活中找到了平衡。過了正常人的生活,有著正常人的煩惱,而不是停留在無盡的掙紮和折磨之中。
哎,我怎麽總是同你唱反調?其實,不理解痛苦也是一種幸福。我“休戰”了。
所以從現在開始,俺要以普及這種知識為己任,讓張允鑫們藏無可藏,找不到老婆!!
一般人哪有這個知識啊?什麽天上下雨地上流,小兩口打架不記仇,總以為是新婚後的磨合。而且每一次把夢醒惹毛了要提出離婚,這位張先生都會放低身段,發誓自己要改。
如果她早點知道張是這種ABUSIVE 的人格,根本不會改,恐怕造就勝利大逃亡了。
所以我覺得婚姻中我們期待改變的隻能是自己。不喜歡改變自己又不能改變別人的,那就隻好一拍兩散了。
夢醒的婚姻裏雖然肢體暴力不多,但語言暴力也足夠摧毀人了。一般人的承受力也就是一、兩次吧?反複讓對方淩辱自己也是太過軟弱了。
本來吃魚還是吃肉之類的,不是什麽大事大非的問題,但是你用拳頭強迫別人吃魚或者吃肉,就是大事大非的問題了。
這就是為什麽專家所說的,ABUSER的問題是他們自己的問題,跟受害者無關。
一些沒有經曆過這種ABUSIVE PERSONALITY的人,一開始總以為這是婚姻的最初的磨合,因為張的行為基本上是“非暴力的”,隻有一次動手打人,讓夢醒給報警了,以後沒有發展下去。可以肯定地是,如果他第一次動手夢醒沒報警,他以後還會動手,那麽很可能夢醒就離了。
因為他不動手了,那麽他性格上人格上的缺陷就被忽視成“磨合”了。
夢醒怎麽沒做努力啊?她從最初的對魚的深惡痛絕,到最後紅燒魚做得比張允鑫還好,不就是妥協的結果嗎?
夫妻之間,肯定是要互相妥協互相影響的,關鍵在於用什麽方式。潛移默化是一種方式,羞辱謾罵也是一種方式。
而羞辱謾罵往往容易引起被羞辱者的強烈反彈。
我覺得夢醒的性格確實也是不幸婚姻的根源之一。誰都不敢保證婚前的選擇是真正最適合自己的,但婚後是否能及時意識到錯誤、以及是否勇於糾正錯誤的就是情商高低的表現了。夢醒的另一個錯誤是在婚姻中太過我行我素。男人女人都應該保持獨立的思想和人格,但在生活上還是應該互相遷就的,不然什麽樣的組合都很難成功。當然遷就應該是互相的,而不是靠一個人無止境地退讓。有些矛盾是可以協調的,有些是不可以的。在這部小說中沒看到夢醒為緩解兩個人的矛盾作過努力。
他很多年一直單身,現在不知道怎麽樣了。
嗬嗬,很搞笑。
閆的前妻後來跟閆打官司,純粹是關於孩子的撫養費——因為孩子的撫養費是隨著父親的收入增高而水漲船高的,但是前妻的贍養費是定格在離婚那時的收入上。
如果前夫再婚,再婚後也生了孩子,那麽這些孩子會稀釋前妻孩子的撫養費份額。
這裏麵可參考的因素很多。國內這方麵不行。早幾年是按照物價指數來算,這幾年又統一規定在30-35%。大約國內的獨生子女政策,讓這項法律缺乏很細的規則,有很大的機動靈活性。
他當時還沒找到正式工作,仍然在學校研究所給導師打工。你話不能這麽說,不管他收入多少,所用的公式都差不多,是按照比例算的。法官判的時候,也要考慮的支付一方的生活成本。
當時閆雖然在加州生活了那麽多年,但是對於離婚的概念,完全是中國式的。他沒想到離婚會付出這麽大的代價,當庭痛哭,說早知道這樣不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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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確實在美國是獨樹一幟,別說在美國,甚至加拿大與之相比,都不能望其項背。
“情斷西雅圖”的兩個當事人最後達成的協議是庭下達成的。如果在庭上判,也許這MM拿不到那麽多。法律規定的是最低底線,如果當事人自願往上靠,完全沒有問題。當時這事在網上鬧得很大,不光那個男的受到很大的輿論壓力——這事在當地華人圈他的朋友圈幾乎人盡皆知,連那個“第三者”也被牽連進去。還好這個女人是我看到的最聰明最有智慧的“第三者”,立刻請律師給“大奶”及男人都下了禁止令,把這件事對自己生活的影響控製到最小的程度。
“大奶”在律師的幫助下爭取了最大的權益。不過他們沒孩子。
現在看看你這個關於撫養費的計算公式,我覺得如果這個大奶不請律師自己上法庭,肯定拿不到這麽多。
To 蜜瓜:
閆連山的收入才1700一月?在加州這麽少的收入?他是幹嗎的?餐館打工的都比他掙得多吧?這麽看來,再參考一下加州的房價生活費,即使他老婆孩子爭到了超過50%,也連個溫飽都混不了,3個人月入900,恐怕還得依靠政府救濟。在收入這麽少的情況下,判賠50%已經對這姓閆的很仁慈了,我倒是覺得,至少應該判他付1000塊撫養費一月,也才稍算公平。這案例收入基數太小,幾乎沒可比性。
我又不打算離婚,谘詢老貓的事就算了吧。我想老貓告訴那位先生去住帳篷,不光是考慮到撫養贍養費,可能很大程度上是指他將失去房子和大部分財產,那麽就不得不暫時住帳篷以緩解過渡,然後從財產為0重新開始了。嗬嗬,其實也應該是誇張的說法吧,在加州離婚的確成本大,但不也很多人都離了,日子過得也不見得比先前差多少(當然也不能揣著份高工資鋪張浪費為所欲為罷了),“住帳篷”的更少之又少了。
華州有關離婚居住期的規定,沒留心過,不清楚沒有發言權。
“情斷西雅圖”的女主,得到的12萬應該是分到的財產和贍養費的總和,或者根本就沒有多少贍養費,隻能說,他老公可能為了早點打完這官司,幹脆就出一筆錢了事。而她恐怕也不想在以後的日子裏繼續跟前夫打交道,所以也拿了一筆錢了結算了。畢竟她目前雖然收入少,可是一旦找到工作,就不見得比前夫少多少了,那時甚至一分贍養費也拿不到了,如果那家夥再賴來賴去的,光氣不知道要受多少。有關他們共同的財產,雖說倆人開始都隻有獎學金,可是,如果沒孩子的話,很多中國人初到這邊生活節儉,兩個人的獎學金加一起,幾年下來,也還是能有一筆不小的存款的,在12萬這個不多的數目裏應該會占相當的份量。
To Orange88:
MM說得很有道理。我也同意很多時候法官會根據當地的房價、生活水平等現況調整撫養費的數字,最後達到一個所謂的“基本合理就行”。
我也用那個計算工具算了,加州的撫養費可真是一枝獨秀的高。我還隨機試了其他大約5,6個州,得出的結果多為1500-2000上下,多數比華州高,少數比華州少,象Oregon,就隻有1400.所以華州的不算高的,也不算最低的。不明白為什麽單單加州這麽特別,有什麽曆史淵源嗎,還是跟加州移民多,另一方離婚後多半沒有收入來源生活保障有關?
我特別反感“寧拆十座廟 不毀一樁婚”這話,還有什麽“從一而終”啦,“委曲求全”啦等等類似的說辭,中國人多少湊合一輩子的質量極差的婚姻都是這些腐朽的成語促成的。另外,我也不認為夢醒很勇敢。相反,她的貌似可憐的命運恰恰是她非常的一再的優柔寡斷的軟弱性格造成的。正所謂“性格決定命運”,我很欣賞這句成語,不過可惜這句不是咱老祖宗創造的,這是來自人家西方哲學家的格言。夢醒後來的跟青梅竹馬的鄰家哥哥有情人終成眷屬,說實在的,跟她是否勇敢也根本扯不上邊,那純粹就是撞大運,夢醒小姐性格不好,可是運氣不錯,於是最後中了六合彩,成為人上人。哈哈!
討論討論也好,這樣我們可以了解美國各州的差異。沒想到華盛頓州的孩子撫養費這麽低,那麽配偶贍養費也高不到哪裏去,怪不得當年“情斷西雅圖”的女主在網上鬧得那麽大,估計是為了增加社會輿論的壓力,逼男的拿出好條件來。
最後她到手一次性支付12萬,大約包括了平分的財產和贍養費的一次性支付。當年她是學生,有獎學金;前夫好像在大型IT公司工作,年薪八萬。但是她前夫剛工作不久,他們也不會有太多的財產。
我覺得這12萬,大部分是贍養費的一次性支付。
在加拿大,婚姻家庭法是聯邦法,各省的具體實施有點差異,但是差異不會太大。
蜜瓜,你這裏又不是法壇。再爭論撫養費的細節沒啥意義。《非典》裏關於張某拿出1/3收入付給南山生活費,這個說法根本沒有誤導讀者。實在很真實不過。
《非典》要讀完了,挺懷念每天的“幹糧”。要盼望你的新作了。
你所在的華盛頓州是個比較怪異的州。美國其他州對於在該州的離婚,都有居住期的規定,隻有華盛頓州沒有,一搬到那裏就可以起訴離婚,不需要住滿多少月以取得該州居民資格。
國內的人灰色收入多,法院沒有相應的辦法對付這種灰色收入。
人性都是自私的,能逃就逃,把錢看得比人格重要。西方社會,如果不是什麽都實名製,工薪階層難做手腳,逃避贍養費撫養費的人也會很多。
這一點,我從來不對人性報有很樂觀的估計。
閆教授的超過50%的支付比例,不是發生在十年前,是現代的無過錯離婚法案下判的。這個案子我比較清楚。當時他收入1700左右,法院判的贍養費撫養費是九百多。
你可以去法律谘詢論壇親自發個貼問問單身老貓,他是專業律師。那天我親眼看到一個男人上來問,老婆沒工作,倆孩子很小,想離婚,會如何。
他在加州。
老貓說,兄弟,你做好住帳篷的心理準備。
婚姻家庭法是個既定法律,不會因為哪個黨執政而改變。如果法律可以這樣改來改去,還有什麽嚴肅性?
所謂的保持生活水準不變,是指跟前夫的生活水準比較。在美國的很多州以及加拿大,即使妻子有全職工作,可以自立,但是如果她的收入跟前夫比很懸殊,也能拿到Alimony,這一點,花雨以前就說過,她老公的兄弟就是這樣支付前妻的贍養費的。
介入一下關於撫養費,贍養費的討論 - 個人之見:
1)當事人處理的方式不同,律師水平不同,甚至法官態度不同,都會有差別。所以才有人要打官司。
2)工薪階層的爭議相對少一些。有幾個參數,有Formla,差別不會太大。有一些可辨因素如監護時間的比例,雙方的工作能力,健康狀況等。州與州,甚至County的Culture都相差挺大。我按同樣條件下以foxinsnow給的網址計算,加州就有36%。遠高於華州的19%。
3)有時打撫養費的意義並不很大。因為大部份的州法律上允許配偶每年可以依法要求根據現況”調整這個數字”。基本合理就行。比較大的意義通常是在其他的財產的分割上還有對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上。對工薪階層,其實沒有什麽必要打的那麽厲害。白白讓律師賺錢。
關鍵是雙方內心能達成某種協議,才能最終貫徹下去。因為法律對於伏法的人有用,真想鑽空子的,辦法太多了。“2006年的數據是在美國大約40%的先生付不出足夠的child support.或是遲延付出”。
海歸離婚男人中,逃避付撫養費,贍養費的比例高出尋常。上市公司的CEO,照樣不付ChildSupport。為的就是折磨前妻。然而孩子一到18歲,就大量對小孩感情和經濟投資,吸引小孩學成海歸,意在一步到位。靠工資生活的海歸,還算傳統。所謂真正創業了的海歸精英,故事要複雜很多。
離婚是一段很苦的人生經曆,特別是對失婚的一方。“寧拆十座廟 不毀一樁婚”。但是家庭暴力比失婚還要害人。蜜瓜作為一個作家,比普通人對一些社會問題的認識要敏銳和深刻。她的《非典》中的夢醒可能自己並不知道問題所在,但是蜜瓜懂了。這個故事真實記錄了一些家暴發展初期的特征,隻是整個事件不完整,故事就變的有些模糊,對人的震撼力就不足夠大,人們對其中人物的爭議也多。夢醒不是一個很深的受害者,張某也非極端。如果不是夢醒最後海歸找回真愛,嫁了富有的鄭大哥。這個故事早就重複太多了。
蜜瓜的故事寫的很好很細膩。但是有多少人能看懂夢醒真的很勇敢。夢醒從來沒有被張某摧毀她的信心。所以她能逃出她婚姻中的怪圈。感謝蜜瓜 Care For Domestic Violence Awareness。
FoxinSnow 的知識見解十分讓人受到啟發和思考。謝謝兩位。
有關“Alimony的支付原則是維持前妻離婚前的生活水準”,恐怕很大程度上隻是一個傳說,就算是丈夫給付了50%的撫養贍養費給前妻孩子,說起來還是不能夠維持原有的生活水準的,除非一份收入大約4個人均攤,才算是真的維持原來生活水準吧?那麽就要給出大約75%,現實中從沒聽過這樣的案例。
我聽到的兩個例子,都是當事人親口告訴我的,都是男方收入比女方高,但是女方有負擔一份獨立工作並完全供養自己的能力,因此Default就是男方不必給女方贍養費的。至於能幹的律師怎樣打漂亮的官司,大約隻有鬼知道了,畢竟大多數律師還是平庸的吧,沒什麽可宣揚,而鳳毛麟角的幾位,就被大家拿來津津樂道四處宣揚,並被不明真相的群眾漸漸奉為經典甚至標準。這可能是有的吧?
閆連山的案例我不知道,既不知道具體的細節,也不知道有多大代表性,但是既然第一個律師計算出來的跟第二個會有一半的差別,那麽說明原本的標準Rate可能還真不是大家一向傳說的那麽高的。華州跟加州一樣,是Liberal州,而且似乎也沒聽說是屬於離婚撫養贍養費用特別低的典型,我想這撫養費的計算標準不會跟其他州有一個巨大的Gap,不如試一下加州,看看結果會如何?
再看看Orange88給的例子,前妻不工作,倆孩子一個已上大學,她總共拿到30%,恐怕真是比較標準的Case。
還有我認識的那位女士,前夫不必給她贍養費,給倆孩子的撫養費加起來也就20%。
那個月付50%的例子,是10年前的案例,據說那裏麵還加了對男方Cheating的懲罰性條款,才會那麽高的,而如今的美國各州,絕大部分已經取消了對離婚過錯方的懲罰條款。
但是這個華盛頓州的CHILD SUPPORT 也太少了。Alimony的支付原則是維持前妻離婚前的生活水準。加拿大可能還沒有美國加州多。
據說有女的要離婚特地跑到加州去離的。
那麽難道有兩種不同的撫養費計算標準?我覺得,標準的計算方法計算出來的大概就是不多,而你所謂好的律師,恐怕是有一些武林秘籍之類的吧?
嗬嗬,真不知道。有人說親眼看的TALK SHOW。
我也很暈,不知道真假。
Child Support是根據收入單獨計算的,完全不受Alimony多少來定;相反,已給付Child Support的多少會影響到接下來Alimony的計算,如果一個人的收入刨除Child Suport之後,幾乎沒得支付Alimony了,那麽他可能不必支付Alimony了;如果一個人給付的撫養費和贍養費總和不夠原來既定的,那麽自動先計算撫養費,全部撫養費扣除之後,剩下的才算贍養費。
“女的收入要記入男的收入總和裏,他還要多付前妻贍養費。”
這是真的還是以訛傳訛呀?怎麽聽著都不make sense。後妻的收入跟前妻的生活有一毛錢的關係嗎?就算是那丈夫本來收入很低或沒什麽收入都不合理。
華盛頓州還是美國僅有的9個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之一,也就是說夫妻婚內的收入都算對方的一半,這是夫妻分別報稅時計算的標準,加州在這9州之列,麻省還不在。我不知他那丈夫收入要加上後妻收入付給前妻贍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還有,我懷疑這個公式有問題。我把贍養費填1000和為0,結果差不多。
這個華盛頓州也太搞笑了吧?一個孩子under 12,父親收入8000 才980塊?我們一個朋友,當時她前夫年薪才4萬加幣,被判撫養費700。
另外,閆連山的前妻當年找過兩個律師,其中一個律師不知道用什麽公式算的,錢非常少;再找一個好的律師,算的錢比原來的律師多差不多快一倍。
我說的30-35%是國內標準。
另外,婚姻家庭法在美國是州法,各州不一樣的。加州的份額很多。孩子越小錢越多,孩子越大錢越少。你知道閆連山吧?他兒子那個時候不滿三歲,老婆沒收入,他當時付的贍養費加撫養費超過50%。
他在加州。
上次聽人說在麻州,一對老外上電視討論該州的婚姻家庭法,女的未婚,男的是離婚的,要付前妻的贍養費,律師建議女的不要結婚,因為如果他們結婚,女的收入要記入男的收入總和裏,他還要多付前妻贍養費。
聽了這個很讓人暈眩。
http://www.alllaw.com/calculators/Childsupport/washington/
蜜瓜,你試試這個link,這裏有個特簡單的表格,你輸入2 children,Net Monthly Income of Non-custodial parent $8000,其它都假設為0,算出來的Child Support一共是$1500一個月,約等於$8000的19%;若按照類似標準計算,Alimony隻可能比Child Support低,不可能更高。
蜜瓜,有一個辦法,你找一個有關離婚贍養撫養費的網站,填寫一個公式,看看它給你按標準計算出來的是多少,你大約會很失望的。
What? 蘇夢醒完美?不得不說,有很多同學對完美女人的要求太低了。
那天看到有人說蜜瓜把夢醒寫得完美,我當時心裏就“切”了一下,她要是完美那我都。。。怎麽說我還會做魚呢。:)
支持你罵她!
你朋友帶倆孩子自己沒工作,30%太少了。
30%基本上是按照中國法律來的。按照美國法律,無論是哪個州都不可能這麽少。
據說加州是對弱勢一方最有利的州。富人很慘。不過加州富人太多,嗬嗬。
你寫吧。吳小美說穿了是個上海女孩呀。做全職主婦也不一定是好吃懶做吧?有些女人就是家庭型的。
至於黎真,不是吳小美問她她才說的嘛!
我是寫的有些亂,因為辦事中間過來看看,覺得你的疑問有意思,就隨手寫了些東西。這不,馬上又要出門,隻能再簡單寫幾句。
1)我剛辦了離婚,所以用了一些術語。CourtOrder 是一種法院的強製令。你講到海歸,我得特別提到這個。否則看起來張某會心甘情願地交錢,不好理解。
2)我一朋友剛離婚回美,同前夫的協議就是拿出前夫稅後的30%給孩子和她本人。她暫時沒有工作。兩個孩子,一個大學,一個12歲。大學的有獎學金。她也說,是按常規辦的。
3)離婚情況太複雜。基本不可比。我相信你說的情況不少,這裏說的例子也很普遍。海歸也一樣,靠工薪的人即使是外派的,也不算富有。張的情況很普遍。
而且,這位吳小美的好朋友黎真,我怎麽看著這麽討厭啊,有這麽給人家做朋友、天天口不擇言搞得人家窩心的好朋友嗎?
那吳小美為啥想做全職主婦啊?她也不是好吃懶做一心想享受的那種女孩吧,有什麽動力呢?
孩子的撫養費不是這麽算的。一個孩子多少,兩個孩子並不是一個孩子的DOUBLE。
國內沒有配偶贍養費,但是有一次性的“生活困難幫助費”,當然前提是前妻生活困難。孩子的撫養費規定是收入的30-35%,視具體情況而定。
張允鑫的生活不算差,有房有車的,不過是上海的有錢人太多了,他顯不出來。但是對於搞技術的,也不會太高。我有知道一些海龜在上海杜邦研究室工作,也沒發大財,隻是ABOVE AVERAGE。
張同學不想老婆做全職主婦,不是因為經濟問題,是他的思想問題,就像當年他要夢醒打工一樣。
所以說,人的個性和觀點不會那麽輕易變的。
有生活原型不一定就是照抄生活,對一個好的善於講故事的作家來說,細節描寫的真實性不一定來自親身體會或接觸,可以把幾個人的生活細節揉合到一個人身上,可以把時空移位,也可以參考網絡讀者提供的信息等等。因此,有時會得到比較誇張或誤導性的信息也不一定,如果不是親身體會或經曆的話。這是我的疑問所在。
在蜜瓜的這部小說中,張允鑫的最明顯缺點是:臭嘴臭脾氣,精明愛算計,虛偽兩麵派。除此之外,他愛孩子愛父母,也不算是那種不願盡責任品質極端惡劣的男人。不過我不明白你為什麽要提海歸品質更惡劣的問題,我的帖子中沒提及這個問題。
說起寒酸,比起前些日浙大自殺的那位海歸(據說月工資隻有2000元?),張允鑫怎麽也沾不上寒酸的邊不是?更別提太太團了。不過您這麽比是什麽意思呢?我沒有抓住您的point。
有關張允鑫是否有能力。我從蜜瓜小說中看到的是,他沒有傑出的經商才能所以不能夠大富大貴,但他有高智商好技術,在外企外派中作一位高層主管,不知還算不算得海歸中的精英?(至少跟你提到的太太團們比一比吧,混得算是怎麽樣呢?)他最初在吳小美眼中的光環也不是憑空來的,至於結婚後光環漸漸消失,這也是必然的趨勢不是?請問哪位好太太的先生始終還用光環照耀著老婆的?
我舉的三個例子,全都發生在美國,是我身邊真實發生的事,而且不存在你提到的海外男逃避撫養費等等的情節,而且我不明白你提到CourtOrder又是哪兒跟哪兒,有什麽意思。
我是覺得,蜜瓜寫這部小說,畢竟是站在女主人公的立場上,比如說,蘇夢醒的立場上來看問題的。雖然作者盡量要寫得客觀,不摻入個人感情,可是,個人的喜好和感情天平還是會不自覺地倒向作者相對來說比較喜歡欣賞的女主人公,那麽從女主人公的角度,覺得象張允鑫這樣的WSN就該得到應有的懲罰,懲罰吧也不能太明顯,就會顯得作者寫故事比較偏,不夠客觀。那麽就隱晦地懲罰吧,總之就是不能讓他高工資大房子、年輕漂亮老婆的日子過太舒服了,於是,多多少少地那麽偏頗一下,結果,可能會在讀者中造成比較大的誤解和誤導也不一定。這樣寫是可以呀,不過在現實中有沒有代表性、有多大的可信度和說服力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我也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我相信,作者和大部分讀者的美好願望是可以理解的。總之,原配大奶離婚後新生活越過越好,WSN失去珍寶大奶以及再婚後每況愈下,原配大奶婚內出軌沒有受到懲罰,相反年輕的小三偷雞不著蝕把米,日子越過越窩心。。。嘿嘿,大家就想象去吧。注意:故事的結尾是在中國發生,接下來的故事還在中國發生。:))))))
我相信蜜瓜這篇《非典》是有生活原型的。因為許多細節非常真實,不知情者很難憑空想象寫的出來。當然不排除有超人。
離婚再婚海歸我過去的圈子裏有幾位。比張允鑫品質遠遠更惡劣的我親身見識過。在中國的海龜中,生活條件好的不少,你講的情況很普遍,因為人工很便宜,鍾點工便宜的隻要10元每小時。孩子上國際學校的費用是貴的,但是許多在外派計劃中由公司付,所以外派到中國的,日子確實過得比在海外舒服。
張允鑫的情況也不算寒酸。海龜的人太多了,不少男海歸也找不到工作,反而當起太太團的團長,也幹得認認真真地。
我想你懷疑的是孩子撫養費的細節。在這個故事中,如果女方不工作,孩子絕大多數時間是同母親住,而且男方在美國公司工作,這個數字是可能的。在海外的離婚男,比較方便逃避付前妻的贍養費和孩子的撫養費,但是如果官司是在美國法院辦的,由男方的工資中前扣除的,有CourtOrder.才能有一定保障。要看兩個當事人和其律師怎麽辦這個案子了。
不過撫養費可以重新提出調整。總之,小說裏的情節不必完全真實,但是不誤導讀者就對了。小說中我沒有看出來張允鑫很有能力,在海龜中混的不怎麽樣不奇怪。
個人之見,供參考。
我認識一位女士,丈夫在她生第二個孩子的時候外遇,跟另一個女人甚至秘密地租房同居了,然後回來跟她離婚。兩個孩子都很小,離婚時一個4歲,一個1.5歲,他的丈夫大約收入6萬以上吧,她收入不到5萬,因為孩子歸母親,所以倆人貸款買的房產歸女方;因為女方有工作可以獨力養自己,因此南方不必付贍養費;然後兩個孩子的月撫養費是1000美金,也就是說:倆孩子加起來的撫養費,隻不過占了南方收入的最多20%。
我還聽到其他的案例。比如夫妻結婚十幾年,丈夫收入非常高,妻子收入尚可,有一個7歲的孩子,但是是妻子跟別人外遇所生,所以丈夫不必付撫養費,也不必付給前妻贍養費,理由同上Case,因為女人有自立能力,可以獨力供養自己的生活。離婚時,夫妻雙方僅分了共同的財產,當然,共同的財產裏麵,丈夫先前的投入巨大,所以前妻也分到一大筆本不該屬於自己的財富。
我們剛到美國時,聽到周圍的一個中國人因外遇被老婆抓住而離婚,結果每月的工資被砍掉一多半來付前妻的贍養費和兩個孩子的撫養費。那人年收入12萬,據說每月要付前妻稅後4000,粗一聽挺多的,仔細算算,也不過就是大約50%的工資,這可是付給兩個孩子+一個大人的呀,所以你說的一個孩子要付30%的撫養費,我想的確是多了。照你這樣算,那些離過兩次婚、有3,4個孩子、且老婆又不工作或收入微薄的老美,基本上就不要活了,每個月還得負債累累。
嘿嘿,俺咋越貼越多了涅!!!
我一直想看張允鑫找個嘴甜心壞的女人,讓這家夥也受受罪。不料他運氣好,吳小美又是個不錯的姑娘。 還是蜜瓜厚道啊。 :-)
9494. 接觸過兩個這種位置上的小妹妹,滿口一個個“親親”,“親愛的”,心思極多,做事又很拎得清。所以不開心蜜瓜又給張允鑫配了個比夢醒似乎還內心更順服的,跳出來挑骨頭了。嘿嘿。
I am waiting to see they divorce...heh.
等你後天看看誌醒的自白,看看象不象個玩藝術的男孩的口氣。
嗬嗬。
模仿各種人的口氣是難度比較大。這個年紀的小朋友我接觸不多。
說的都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