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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男人案例]之一 “離婚兩敗俱傷,到底誰更可憐”的法律解決
(2009-04-04 10:28:10)
下一個
(本文全文轉貼,任何評論不代表本人觀點)
這一篇是匯報前一陣子關於“離婚兩敗俱傷”的發展近況的。當初由於個別ID故意搗亂
,無理取鬧,企圖挑起地域之爭,城鄉之爭,以及落井下石說女方是潘金蓮。為了讓女
方能冷靜考慮離婚問題,我們停上了家網。但是當初,這幾篇關於“兩敗俱傷”的帖子
引起了很高的流量和無數好心人的回貼。我也承諾事情settle了後,會來匯報一下。現
來報告近況。
官司已經結束,以下是整個事件的大事記
1. 雙方感情破裂,男方在女方失業後,要求女方住房花錢均要打欠條。
2.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女方自願放棄任何財產,否則撤銷其已申請的綠卡,此時
女方無經濟來源,無車。
3. 女方主動分居,由於三無,(無錢,無車,無房)暫住朋友夫婦家
4. 男方私藏女方護照,並以毀掉護照要挾女方談判。
5. 朋友夫婦駕車送女方談判。由於朋友指責男方藏護照犯法,男方謾罵女方好友
並與好友的老公發生衝突。沒有動手
6. 男方假意感謝朋友一家照顧女方,招待酒水,然後報警告朋友一家酒後駕車。
司機通過酒量測試,證明不影響駕駛。
7. 女方請律師拒絕男方提出的顯失公平的離婚申請 (其中言明女方自願放棄財產)
8. 女方請律師提交分居協議,要求均分所有財產。
9. 男方找到女方威脅同歸於盡,以死相逼,被女方報警。法庭開出Restraining
Order,限製男方以任何方式接近女方。由於事情發生在朋友家,男方也被禁止以任何
方式接近朋友一家。
10. 男方同意女方的分居協議。協議執行1年後同等條件將用於離婚協議,離婚協
議將在一定條件下自動生效。
11. 女方律師發現,男方違反離婚申請啟動的automatic Restraining Order ,
在其第一次提出離婚申請後將大額銀行存款分批轉移。女方律師起訴Fraudulent
Conveyance 。
12. 男方被判定Guilty of contempt,但是由於表示願支付女方所有應付,免受牢
獄之災
13. 由於男方的行為被法庭認定Bad Faith, 男方不允許直接支付女方,法庭指定
了Trust機製。由Trust支付女方,男方對Trust機構承擔債務。此機製有效期至男方追
回並支付女方其非法轉移的女方應得財產。
14. 男方有義務支付女方Alimony直到女方找到相應收入的工作或正式離婚後180天
15. 男方有義務維持女方的合法身份,其合法身份是女方找工作並維持合理的生活
保障的必要條件。
16. 女方現在已經自己租房,並購買了一輛舊車和幾件舊家具。正在找工作,準備
開始新的生活。
17. 男方正在追回自己非法轉移的銀行存款。據說一些國內的親戚拒絕轉回資金。
為此,男方可能要向信用卡公司和Trust申請貸款。這也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吧。
到這裏,事情算是一個結束。總結起來,如果不是男方在結婚後欺人太甚,諸如男女不
同桌吃飯,以及謾罵苦主為寄生蟲等,女方不一定會堅持離婚。如果不是男方陰謀詭計
,灌酒報警,藏護照,玩同歸於盡,以及偷轉財產,法庭不會用Trust強製執行。
看來玩陰得難保不會玩上自己,做人還是老實實在比較好。多做好事,不做壞事,睡的
安穩,不用擔心遭報應。
對於那些發表什麽上海女如何,潘金蓮如何的企圖落井下石的ID,請你們以後發貼留口
德。你們的回貼對於還是新網友的女方苦主來說曾經傷害和影響很大。 我想你們在生
活中不會也不敢如此肆無忌憚的胡說八道,要不然,應該活不了這麽大。你們可能隻是
覺得好玩兒,但是有的新網民,不隻是這次的苦主,可能會被你們的回貼傷害。以後還
是留點兒口德,免得以後遭報應。
有人總認為這是個大坑。我不做辯解,大家都不傻,會分辨。值得一提的是,有幾個ID
給我發過e-mail問我諸如,“男方是不是xxx學校畢業的”,“你們是不是住在xxx”,
“苦主是不是姓xxx”,等等。我一個也沒有回,不過借此說明一下,到目前為止,還沒
有一個match. 不過這也變相說明了類似的現象並不少見,隻不過這次巧合,被沒經驗
的苦主全盤托到了家網。 同時,我的郵箱裏,也收到了不少好心人發信給苦主表示鼓
勵和支持。為避免混淆,我也沒有回信,在此代苦主對所有的好心人表示感謝。
苦主剛剛經曆家庭巨變,害怕看見諸如潘金蓮,上海賤女等混蛋貼子,又忙著找工作,
所以暫時應該不會上家網。不過,以後可能會。
事情原委,請參考[教育男人案例]之一 離婚兩敗俱傷,到底誰更可憐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3&postID=10718
以前也覺得這種男人少數,不可思議,現在網上見多了,發現這類人不少。他們專業上也算有建樹,但是除了專業之外,似乎不跟人交流,不專業外的書,不看報,對本地法律一竅不通,到頭來搬著石頭砸自己的腳。
嗬嗬,這個帖子不是蜜瓜滴,是轉貼滴。
哈哈哈,大笑三聲!那個人渣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教訓。傻瓜才會跟他過呢,嘎嘎嘎。。。
謝謝阿蜜的follow-up,嗬嗬,你的那些法律術語不是編的啊!
暈死,請問不請律師她該怎麽辦?
可能他還很委屈呢,偶賺滴錢憑什麽這個女人來分,嗬嗬
這個男人被美國的法律狠狠地教育了一頓,厚厚~~~
下次他要麽改變自己,要麽討個不懂英語的鄉下妞,要麽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