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的靈感來自一首歌,就是周華健的《曾經滄海也是愛》。聽這首歌的時候,心中有些感動。它喻示著一個過程:一個女人的成長過程。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們得到一些東西,也丟掉一些東西,得與失之間,究竟是幸還是不幸?
這是個婚外情引發的愛情故事。通過這個故事,蜜瓜隻想揭示一些人性的東西。蜜瓜一直在跟讀虔謙的故事,發現好像是這樣——虔謙在拚著命地證明“人之初,性本善”,蜜瓜在拚著命地證明“人之初,性本惡”。
在這個三人糾纏的故事裏,蜜瓜沒有極力地去歌頌第三者的“美好真愛”,也沒有去極力證明合法婚姻的“神聖正義”。因為蜜瓜認為,愛情就是愛情,任何種類的愛情,在當事人的心裏都是美好的,神聖的,是真愛,但是在別人的眼裏是什麽,那就不是當事人所能控製的。
性是天賦人權,愛情是由性產生的一種副產品,是跟性緊密相連的,也是上天所賦予的一種東西。但是婚姻不是,婚姻是人類社會的產物,它是一種契約,它自誕生之日起,就跟所有的契約一樣,是一種行為約定,是保護某種利益的。它保護不了愛情,隻能保護婚姻內契約方的利益。婚姻不是伴隨著性產生的,也不是伴隨著愛情產生的,事實上,它是伴隨著私有製產生的,為的是保護男性社會中後代血統的純正,確保家族財產在血親內傳承下去。
說到這裏,蜜瓜看到很多人老把婚姻外的性行為用一種很不雅的字眼去形容,其實,蜜瓜在這裏說,性就是性,就性行為本身而言,婚內的和婚外的,並沒有本質的不同。就拿“豔照門”來說吧,如果那些畫麵是描述一對夫妻之間的性行為,它帶給觀眾的視覺衝擊力並沒有什麽不同。而人們把它上升到道德範圍去討論,那是另外一回事。
在這個故事裏,百合是個非常美麗有才情的女孩子,因為心高氣傲,在遇到邱誌誠之前,感情生活一片空白,所以她陷落得快速而沒有抵抗力,她本人也沒有太多的道德觀念,滿腦的新潮思想。邱誌誠是有婦之夫,要為這段感情負大部分的責任。他一開始隻是自然地被這個美麗聰明的女孩子所吸引,並未考慮要為自己的行為埋單,基本上是“跟著感覺走”。等到第一次東窗事發,還是想保全家庭為主,同時又對這段感情依依不舍。
蘇雪凝是個傳統型的賢妻良母,上班是副業,照顧家庭是主業。由於跟公婆同住,家裏的大部分家務都不需要邱誌誠來操心插手,所以不管忙與不忙,他都可以在公司裏吹吹牛皮,能待到多晚就多晚。在自己父母和老婆的全力“支持”與“慫恿”下,他對事業的付出可能是百分之百,而對家庭的付出可能就隻由百分之十,這其實就種下了悲劇的種子。
蜜瓜其實在很多地方有過暗示。即使在故事的第三部分,蜜瓜還這樣寫:他對收養的楊柳的感情付出可能都比當初對自己兒子的多。因為在兒子的成長過程中,他忙著創業,忙著工作,後麵又忙著離婚,對他並沒有多少照顧,他們之間的感情完全是一種天性的,血緣的聯結;反而是在養病期間,有更多的閑暇時間跟楊柳在一起玩耍,這種感情是在生活的日積月累中培養出來的。
人與人的感情都需要培養,夫妻之間也是如此。在一個女人對家庭全心付出,整天考慮丈夫孩子的需求的時候,也要讓丈夫孩子考慮一下你這個做妻子做母親的需求,感情要互動才能有交流,有交流才能夠持久。
蘇雪凝的“錯”就是太賢惠太傾情付出,以致於她的丈夫忽略了她的存在。
當然,按照傳統意義來看,真正錯的是兩個人——邱誌誠和陳百合,其中錯得最厲害的自然是邱誌誠,於是他們倆和蘇雪凝,三個人糾纏不休,到最後三敗俱傷。
一段失敗的婚姻,是沒有贏家的,即使最後有一方能跟第三者結婚。
蜜瓜筆下的三個人,沒有一個是壞人,都是普通人,是有些自私的普通人,站在他們本人的立場上考慮問題,他們都沒錯。陳百合和邱誌誠隻是在追求他們的愛情,蘇雪凝在保衛她的婚姻,三個人走到最後,都有些瘋狂失控,尤其是兩個女人,用盡一切手段去摧毀對方的信心和生活,其實她們爭奪到最後,已經不是在為愛情而戰,而是為爭“一口氣”而戰。
蜜瓜在寫作的過程,曾經收到網友的 QQH ,說蜜瓜對百合的有些描寫,很損害她的形象。其實蜜瓜已開始就沒想著要把她塑造成瓊瑤式的楚楚可憐的無辜的第三者的形象。她心高氣傲,本來就伶牙俐齒。你不去惹她,她會跟你和平相處,但是你要是侵犯她,她的鋼牙鐵嘴也能讓你氣得半死。這個在她進誠成遭到女孩子們的嫉妒和孤立的時候,蜜瓜就已經描寫過。所以,當她麵臨來自蘇氏姐妹的責難和羞辱,當然不會老老實實地坐以待斃,奮起還擊也是很正常的,畢竟她對蘇雪凝並沒有契約責任,這也是一種本能反應。
邱誌誠在感情上是個優柔寡斷的男人,他的媽媽說他“心地善良”,事實上,在感情破裂的過程中,“心地善良”比“心硬”的人更傷害人。“心硬”的人,狠狠心,走得義無反顧,反而能讓人迅速死心,更快地走出來;而“心地善良”的人,因為心軟,患得患失,左搖右擺,把這個痛苦的時間拉長,當事人深陷其中,也跟著一會兒希望,一會兒失望,象想坐瘋狂過山車,上上下下,起起伏伏,更折磨人。
蘇雪凝因為對家庭付出太多,失去自我,所以在丈夫變心之後表現得很沒尊嚴。她捍衛家庭的同時沒有捍衛自己的自尊,失去原則。
感情這個東西,一旦發生,很少能夠百分百地去控製。譴責婚外情,並不能讓婚外情消失。如果婚外情不可避免地發生了,追究誰錯誰對,隻能在離婚的時候有用(前提是法律有過錯方賠償條款),對於挽回感情,根本毫無意義。蜜瓜前麵說了,婚姻是保護利益的,不是保護感情的。感情走就走了,你可能可以挽回婚姻,但挽不回感情,這一點,婚姻中的夫妻冷暖自知。蜜瓜泡網,見過很多這種例子,有的丈夫回家了,但是對情人念念不忘;有的是妻子對往事耿耿於懷,十多年的歲月懷恨跟丈夫生活在一起,夫妻倆再也回不到從前,蜜瓜真不知道這樣的婚姻還有什麽存在價值。
所以,當愛情需要婚姻來保護,來捍衛的時候,這段感情已經沒有什麽存在的意義了,不如就放它一條生路,各自去尋找自己的幸福。蜜瓜說了,婚姻是保護利益的,這個時候,你所做的隻能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爭取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畢竟這個世界,沒有感情可以生活,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行的。
小說第二部分結尾,蘇雪凝最終找到自己的歸宿,去過自己的美好生活。其實,現實生活也是這樣,當時你可能深陷在痛苦中,覺得前途暗無天日,一片漆黑,隻要你闖出去,就會發現黑暗過後是黎明,進一步並不一定是懸崖萬丈,更有可能是海闊天空。
故事的第三部分,寫邱誌誠生了絕症,百合回到他身邊,陪他度過人生中難挨的一段黑暗時期,最終戰勝了病魔。養病過程,邱誌誠的人生觀發生某些轉變。最後蜜瓜讓他意外溺水死掉,而不是病死,隻是想說,即使在第一部中,邱表現得比較可惡,有些十惡不赦,但是本質上,他在人性上還是有閃光點的。楊柳隻是他的養女,在生死關頭,他還是把生的希望留給這個孤女。在這種關頭人所做的選擇,通常都是本能的,最能反映一個人的本性。趙飛鵬也做了一樣的選擇,但是他活了下來,主要是邱病愈後,一直保持著一種弱勢的健康狀態,這在第 17 節,他跟百合拍婚紗照,抱著百合過橋的情節中,蜜瓜就做了伏筆——邱誌誠說:“天,百合,你怎麽這麽重?”
許願笑彎腰: “ 誌誠,百合還比以前瘦了呢!我看是你力氣小了吧! ”
如果他沒生這大病,也許他就死不了。
但是最終,蜜瓜還是讓他死了。他病愈之前一直不願意結婚,就是不想讓百合背著“寡婦”的頭銜,事與願違,百合最終還是成了他的寡婦。
這個故事,主角是陳百合,說的是她從一個女孩到一個女人的痛苦的蛻變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她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最後在陪伴愛人穿過黑暗中找到人生的支點。
蜜瓜筆下的三個人,都有人性中自私的一麵,也都在自私中,有著閃光的一麵。蜜瓜通過這個故事,想說明的就是這個。
I love this story and your analysis on marriage, love and human nature.
蜜瓜不太善於寫陰謀:DDD
隻是覺得最後邱的意外死亡突兀,小說倉促結尾了。戰勝了癌症是就夠罕見的,然後又溺水身亡更罕見。兩個極小概率的事情接連發生就讓人覺得不自然。一般父母不會用橡皮艇把年幼的孩子帶到深水去。因為誰都知道橡皮艇容易翻船太危險。所以給人一種“寫得不耐煩了,想趕快結束”的感覺。比如用他們的婚禮來結尾,但在風光的表麵下若幹個新的危機若隱若現,給讀者留下更多的懸念也是可以的。
當然這隻是偶被蜜瓜的小說迷住了,對裏麵的人物生死非常在乎才直言。望蜜瓜不要介意。謝謝你的辛勤創作!
現實中本來就沒完美的好人,蜜瓜寫得爽。
這些觀點很新鮮噢聽著,當然是對本人來說的. 這篇文章的其它部分基本同意:-)
喜歡你的故事,生活的複雜和無奈,人性的矛盾和掙紮,寫得很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