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再回首(15)
(2007-12-02 18:06:31)
下一個
周五辦公室的人一般走的比較早。但即便是早,大家也要在六點以後才陸續收工。百合今天穿了一身便裝,米色的羊絨衫,灰色條紋的毛滌直筒七分褲,腳上一雙低跟黑色繡花短靴,頸間一條真絲精印的大方巾——這種裝扮,既適合辦公室辦公,也適合周末的約會。
偏偏有人不識相,坐在辦公室裏滔滔不絕,一點眼色也沒。這人就是鄭北風。
他在滔滔不絕不絕地說昨天要百合一起參加的飯局。他說:“你知道那些人為什麽沒對你下手嗎?因為你一直不動聲色,他們以為你是高手。以前這批人碰到過一個女人,以為人家好欺負,硬是要跟人家拚酒。結果那個女的看上去輕聲細語,喝起酒來卻是千杯不醉的——最後一群男人全都趴下,那女人連臉色都沒變一變, 哈哈。”
百合按住頭:“我不喜歡這些人,都是誇誇其談之徒。”
鄭北風說:“這是北京文化跟南方文化不一樣的地方——南方人喜歡單幹,悶聲發大財,北京人注重圈子中的交流,很多靈感和火花,就在這種牛皮哄哄的環境中誕生的。”
百合笑道:“真要進軍娛樂界?那可是資本遊戲。據我看來,北風廣告的收入還不足以支持我們到娛樂圈去燒錢。”
鄭北風笑笑,問:“要是我再找幾個合夥人呢?或者是以我集團的實力進入。。。”
百合搖頭:“那我可就不知道了。我隻知道我這一攤。”說罷看看表。
鄭北風敏感地問:“有約會?”
百合淡淡地回答:“有點私事。”
鄭北風盡管有些失落,還是很紳士地問:“要不要我送你?”
百合連說不用,打車很方便。因為是周末,她早早地給她的駕駛員放了工。
當百合先到春江大酒店辦了入住手續,拿了房門鑰匙,才匆匆趕到春泥酒坊的時候,已經是七點半了。她向來不遲到,心中便有些忐忑的歉意。她站在門口東張西望,就有服務員迎過來。
百合便問一剪梅廳,服務員領她到包房門口。
她深吸一口氣,推門進去,隻見一個穿著便裝茄克的男人正低頭跟服務員研究菜譜。
百合微笑著說:“對不起,我遲到了,讓你久等。”
對方抬起頭來,一臉的震驚和錯諤。看清楚了那張臉,百合的震驚更是十倍於對方。
居然是邱誌誠!“為什麽活著”居然是邱誌誠!這世界是不是太小了點?
腦子裏兩秒鍾的空白之後,百合一聲不發,轉身就跑,幾乎把從隔壁包房裏出來的人撞了一個跟頭。接著邱誌誠就追出去,椅子被撞得東倒西歪,嘩嘩亂響。
百合跑出酒店,直覺地知道自己不能回家,隻好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衝進對麵的春江大酒店,直接衝進電梯,跑進自己定的房間,拿起電話給前台,要求把自己的信息保密。
邱誌誠被一個紅燈阻擋住了,馬路中車水馬龍,這個城市從來沒象今天這麽繁華,他也從來也沒有象今天這麽憎恨這種繁華。等他進了酒店向前台打聽,前台服務員隻會一個勁地搖頭:“先生,我們不能透露房客的資料。”
邱誌誠恨得發火,捶著櫃台要他們把經理找出來。經理來了,跟服務員小聲地交換了幾句話,也無可奈何地攤攤手:“先生,這是酒店的製度,我們不能違反。”
邱誌誠隻能坐到一邊的沙發裏,渾身發抖地給百合撥電話。撥了幾次,才算輸入正確的號碼。他隻想跟她好好談談。
可是她的手機關機。
看來她是真的提前訂了房,並且已經辦過了入住手續。那麽網上的那個百合是真正的百合,這些年來,跟一個又一個的男人玩著這種一夜情的遊戲。
他有一種跌入冰窖的感覺,一種徹骨的寒冷。
難道她真的被他傷得那麽深?或者她不再相信愛情,或者她不再相信人性,或者她不再相信男人,還是她根本連自己都不相信了?
一個南方初冬的晚上,春江大酒店的溫暖如春的大堂裏,一個男人坐在沙發上簌簌發抖。仿佛他是坐在外麵濕冷的露天馬路上,從皮膚冷到骨子裏。
他的胃一陣陣地發緊,感到自己呼吸困難,說不出的難受。忽然他幹嘔起來——也隻能幹嘔,因為他還沒有吃晚飯——接著軟軟地順著沙發倒在了地上。
朦朧中,他感覺有很多人向他跑過來,他失去了知覺。
百合躺在酒店的房間裏,腦子裏一片空白。許久才想起給家裏打個電話,對媽媽說自己今天有急事出了趟差,在外地,趕不回來。百合媽媽早就對她頻繁的加班習以為常,也沒說什麽,隻叮囑她注意安全。
然後她就思索自己什麽地方出了差錯。這種遊戲不是第一次玩,以前的幾次並沒有什麽問題,從來沒碰到過現實生活中的熟人。她選擇男人,外地來本地出差旅遊的是最優先的,其次才是常駐本市的人口。
她知道“為什麽活著”是本地人,但是他們網上交流了那麽長時間,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就是邱誌誠。邱誌誠永遠是精力充沛的,永遠是野心勃勃的,他從來不知道什麽是滿足,什麽後退。可是“為什麽活著”卻是有些慵懶,有些頹廢,甚至有些不知進取。他幾乎對任何東西缺乏興趣,聊天也似乎是為了打發時間。
可是她到底還是碰上了他。芸芸之中,老天是不是在操縱一切?或者是過了這麽多年之後,他們都改變了很多,改變之後,他還是那個吸引她的人?
見麵之前,不是沒有掙紮過。真的要那隨著那一宵火花的消逝,頗為談得來的人從自己的朋友列表中抹去,從此不再有任何交集?
可見兩個有好感的人,相見不如相忘於江湖。
感覺肚中餓了,她打電話叫餐,在房中吃了,趁著血液中糖份高,容易入睡,洗了個澡就想睡,翻來覆去,哪裏睡得著?
正當百合一個人在酒店裏輾轉反側,張勇和鄭北風卻正在一個酒吧喝酒。一番閑話之後,他告訴鄭北風,邱誌誠是陳百合的前任男友。
張勇說:“說起來,邱誌誠當年的離婚鬧得那麽轟轟烈烈,全拜陳百合所賜——這個女人不簡單啊!她那個孩子,從年齡上推算,很可能是邱誌誠的。”
轟的一聲,所有的酒精隨著血液往頭上湧。
鄭北風對百合,不是一般的好感。這些年來他尋尋覓覓,感情生活一波三折,終身伴侶沒有找到,卻落了個花花公子的名聲。他是個不要離婚的男人,一旦認定一個女人,便準備跟她一生一世過下去,直到地老天荒。他曾經想過,百合在他麵前一再退卻,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有幾種可能:一、她和所有的人一樣,對他有誤解,認定他是個不負責任的男人,這一點,他可以用時間證明給她看;二、她離過婚,受過傷,對男人有戒心;三、她有個孩子,不能肯定他對她孩子的態度。
要說他沒有過猶豫是不可能的。可是傑西卡是那麽可愛,跟百合長得那麽相像,隨著對百合好感的日益增加,對傑西卡的好感也水漲船高。感情上,他開始把他們看成一體,準備全數接納。
可是如果張勇說的是真的,那麽百合就曾經是圈內前輩兼競爭對手的女人,她的女兒就是那人的女兒。
往事一幕幕閃過,飯店裏跟邱誌誠的意外相逢,邱誌誠錯諤的表情;據說在客戶公司門外狹路相逢,邱誌誠對百合一副欲說還休的樣子;還有最近一段時間來每天一束的鮮花——電光火石之間,他相信了張勇所說的都是真的。
那麽就算他敞開心扉,怎麽能保證有朝一日百合不會帶著女兒一起倒戈?
他悶悶地喝酒,半天才問:“你聽誰說的?”
張勇冷笑一聲說:“城裏的老廣告人,十亭中有九亭都知道。可憐邱誌誠的老爺子,活活被氣死在醫院;邱誌誠的老婆,被氣得當場昏倒在酒店茶座,被酒店保安打120送醫院。本來邱誌誠移民早就批下來,他一拖再拖地不肯去登陸,他老爸一火化,就被他媽媽押上了飛機。隻是不知道這個陳百合怎麽會忽然人間蒸發——現在看起來也是被家人強行送出國。”
有一首老歌怎麽唱的?要愛就愛得騰雲駕霧,要愛就愛得天翻地覆。
很難想象現在沉靜似水,不動聲色的一個女人,曾經有過這麽“輝煌”的戀愛史。
“對了,”張勇把臉湊過來,小聲說,“你看她左腕總戴著一個奇大無比的鐲子是吧?那是掩蓋當年切腕自殺留下的疤。”
鄭北風頭皮一陣陣發麻。
“聽說一開始邱誌誠根本沒打算離婚,家裏一施加壓力,就要跟她分手。結果這位小姐倒也剛烈,男人攤了牌,前腳走,她後腳就切了脈。從那開始,兩個人合了分,分了合,才搞出那麽大的動靜。”
“看不出來。”鄭北風不知道是對自己說還是對張勇說。
張勇說:“現在當然看不出來。據說當年的她很是張揚,也很不會做人,說話做事不留餘地,得罪了不少人。要不是邱誌誠罩著,她早就混不下去了。”
是嗎?她曾經是那樣的一個人嗎?青春,美麗,飛揚,跋扈,隨心所欲,全不顧別人的感受?如何能跟今天的陳百合聯係起來?一段沒有結果的不倫之戀,究竟是能毀滅一個女人,還是能造就一個女人?
但是他知道,他喜歡今天的陳百合。而今天的陳百合卻拒他於千裏之外,不欲與老板有任何感情糾葛。
多諷刺。
鄭北風和張勇,你一口我一口,每人幹掉兩瓶啤酒。最後還是張勇清醒,打車把他送回家。
張勇扶他進房,就見鄭北風的媽媽沉著臉坐在客廳等著鄭北風。
謝謝糾正, 已經改過來了:DD
嘿嘿, 這個比較好辦: 上床要戴套:DD
謝謝老師光臨指導:))
嗬嗬, 這個交流的時間長, 彼此很有好感.
而且男的沒有要求要照片, 一般來說, 都是男人先要求交換照片
最後一點, 因為見麵地點是包廂, 沒有識別問題, 所以照片就不那麽重要了
I'v always believed that one-night-stand is a choice of life style...morally, my position has always been it's none of my business...
But, I have always been curious about people who choose this life style---don't they ever worry about hygiene problem, i.e., how do they know that the other person is disease free?
hehe...just curious...
and the story is so...good ...btw...I am on the westcoast:)
喜歡,會繼續關注。
難道大家都在西部?
看來她是真的提前訂了房,並且已經辦過了入住手續。那麽網上的那個百合是真正的百合,這些年來,跟一個又一個的男人玩著這種一夜情的遊戲。
他有一種跌入冰窖的感覺,一種徹骨的寒冷。
寫得好啊。。。配合著音樂。雙方內心的痛苦都寫出來了。說實話, 這篇比全職太太更加攝人心魄。那個導演慧眼識英雄,拍成電視劇。
可又有點不象,主要是小說描寫的這段她很老到鎮定
和“全職太太”不一樣的是,前者的前半部幾乎是平鋪直敘,精彩是在後麵展開,這篇是從開始就沒想著讓讀者平靜:)
一天貼兩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