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前的今天,文化大革命的副統帥準備出逃,第二天飛機墜毀於蒙古溫都爾汗。從1970年廬山會議之後,下一次路線鬥爭的矛頭已經對準他了,他也在做最後的努力取得毛澤東的諒解。
林彪一生給毛澤東寫信(包括請示)無數,他們之間的通信將是未來研究中共黨史的重要資料,如果把他們之間的通信出本書也會很暢銷。他們從起初上下級甚至父子般的親密到賜予法定接班再到劍拔弩張,變化之大、戲劇性之強、結局之慘烈在古今中外的政壇都罕見。
林彪給毛澤東最後一封信是在1971年5月23日,這封信最終沒有發出,而信在林彪離開毛家灣住所決定乘機外逃也沒有交給毛澤東。而人們一直印證5月1日林彪在天安門城樓與毛澤東不辭而別是決心決裂,也似乎不盡然,因為20多天以後他仍寫信給毛澤東說明他一直設法挽救命懸一線的危機。同年7月1日他同意江青給他拍照,也證實他不想和毛澤東搞僵。
林彪給毛澤東最後一封信是這樣寫的:
毛主席:
5月20日,我找了周總理,談了談有關黨內團結和相當於政治局以上人員的安全問題,為了總理考慮和請示主席,現將我談話的大意報告主席,請主席考慮並盼主席能找總理談一談,由總理采取落實的辦法。我的意見如下:
經過五年來的文化大革命,而這個大革命是非常必要的和正確的,我們是取得了很大的勝利,現在是要鞏固勝利,是要貫徹九大的團結路線,保證九大以後特別是批陳整風以後(批陳整風是必要的和正確的,因為陳伯達是反革命分子,是大壞蛋,他利用廬山會議的機會乘機作亂,因此必須肅清他的影響),黨中央和中央政治局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保持鞏固的團結,預防思想糊塗的人和冒險家采取意想不到的冒險行為,破壞黨的團結,導致秩序的混亂,引起國內國外的不良反應,為此要想出具體辦法。我想了以下辦法,不知妥否,盼主席酌量:第一,實行四不一要的做法,一是在暫定十年之內,對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大軍區第一把手、第二把手,實行不逮捕、不關押、不殺、不撤職等四不,如果他們某個成員有錯誤,可經過黨內思想批判來解決,他們有病,可找人代替工作,如果病故則提升其他人接替,至於久病要求退休者則按退休幹部處理,一要就是遇特殊情況要執行主席麵授機宜指示;第二,將以上規定傳達到北京以至其他必要城市擔任衛戍部隊的每一士兵,要他們根據這個規定,任何時候不執行除主席以外的任何首長有關對中央或相當於中央政治局以上人員的捉人、關人、殺人等亂令,如果他們借口是執行命令而執行亂令,則其本人應接受法律的嚴厲製裁,無論逃至何處,均應歸案嚴辦,而決不可托辭是執行命令而推卸自己的責任;第三,為保證首都安全,首都附近的三個人造山建議由華東、東北、山東各派一個獨立營來擔任固守;第四,建議三十八軍調離華北,這個部隊雖然是很好的部隊,但放在首都附近不甚適宜,宜調往別處,換一個原二野、三野或一野的軍來接替他們的任務為宜。
我的以上想法,是看了這次批陳整風會議文件,有的同誌在擔心著安全問題,他們的心情是憂慮的,因而是值得重視和深思的。
我想,為了防止萬一發生事故起見,所以想到以上做法,但這些方法必然是不完備或甚至是不正確的,特報告主席,請主席考慮交總理遵辦。關於第一條和第二條,甚至可以召集首都所有擔任警衛部隊的幹部開會宣布,由他們口頭上或文字上傳達到每個士兵,並且每隔兩三個月重複向士兵傳達一次,十年不懈。十年後再看情況,基本上也應當根據這個精神辦理。首都以外的部隊可傳達到師團以上幹部。這些內容對外都應嚴格保密,盡可能免除副作用的發生。
我很想和主席談談,如主席什麽時候有時間,請約我一談。
此致
敬禮
我們不妨分析一下信的最後部分,林彪“建議三十八軍調離華北,這個部隊雖然是很好的部隊,但放在首都附近不甚適宜”,眾所周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38軍的前身是東北野戰軍第1縱隊,林彪讓毛澤東放心,自己絕無任何非分之想,把自己指揮過的部隊調離首都,“換一個原二野、三野或一野的軍來接替”,而靠近首都的唯獨沒有我的嫡係。“為保證首都安全,首都附近的三個人造山建議由華東、東北、山東各派一個獨立營來擔任固守”,也是給毛澤東出謀劃策,誰也別想在首都“獨大”。這樣的表態可謂用心良苦。
而信中另一個重要部分明顯是對未來的恐懼,他提議“對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大軍區第一把手、第二把手實行不逮捕、不關押、不殺、不撤職等四不”。誰都知道,在這之前半年多的廬山會議後名義上揪出來陳伯達,但已經劍指林彪。林彪和他的愛將文革中固然有罪,但絕不是在廬山會議上提出讓毛澤東當國家主席,在後來審批黃吳李邱時也沒有過多涉及這件事。而且在會上絕大多數中央委員或處於崇拜或出於恐懼都同意毛澤東當國家主席。但獨獨把林彪集團拿出來問罪,說明這隻是借口。
林彪從岌岌可危到墜機近一年的時間裏,一直在試圖獲得毛澤東的諒解,他也催促吳法憲等主動找毛澤東承認錯誤,但毛澤東堅決不見,直到林彪親自出馬寫了幾近求饒的信,在信中要求毛澤東“約我一談”也未予理睬。從信的內容看,他在萬分緊急的狀態下有些槍法大亂,後來林彪對這封信征求周恩來的意見,周恩來意味深長地回答:“有這個必要嗎?”政治經驗更豐富的周恩來知道此時寫信已經無濟於事。
至於林彪提議對政治局委員“實行不逮捕、不關押、不殺、不撤職等四不”明顯是要保黃吳葉李邱,拋開此時毛澤東決意要把這幾個心腹大患打入冷宮不談,就是在隨意可以把一個領導人(更不用說老百姓)投入監獄合法化的年代,怎麽可能到林彪這裏就戛然而止呢?如果當初毛澤東要打倒劉少奇,林彪和所有政治局委員不同意,至少後來文化大革命不會如此順暢。如果劉少奇當年不是堅決支持打倒彭德懷而且幾年後說“就是彭德懷不能平反”,後來給領導人羅織罪狀也不會如此一呼百應。如果從延安整風時代就對冤假錯案的始作俑者清算,也不會讓文革十年無法無天。
既然隨意製造冤假錯案已經成為國策,而且林彪自己也曾多次推波助瀾(當然文革後期有所抵製),那怎麽可能輪到自己就幸免於難呢?
對於林彪來說,一切全晚了,隻有坐以待斃,9月12日,45年前的今天,林彪完全鋪墊好準備出逃。
林彪最後的結局很慘,如果有“四不”製度可能也不會如此倉皇,這事兒還有續集:既然沒有形成“四不”的製度,那對不起,江青也得不到“四不”的待遇,在毛澤東屍骨未寒之際便被抓,一個告別恐怖年月的時代開始了。而這個行動的重要參與者葉劍英也意味深長地說:“抓四人幫將是黨史最後一次用特殊手段解決黨內問題。”
201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