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128)
2016 (131)
2017 (186)
中國許多人在有意無意地挑戰法律。可他們偏偏卻要口口聲聲說要維護法律的同時卻又在挑戰法律:警方在執行法律行動的過程中不是一個說理的地方。法律已經製定了給雷洋說理的地方和時間:這就是為什麽檢查機關要因此而建立,這就是為什麽要有法庭來量衡各方的道理是否合法。雷洋對此竟然似乎毫無基本的知識,抗拒或強烈抗拒警方的執法而造成悲劇的結果。他自己有著不可逃脫的責任。這個悲劇的造成首先要源於他自己的法盲。
這點還可以從他的一些同門們師兄弟姐妹們的申明中清楚的看出(見”人大部分88級校友就同學雷洋身亡發表聲明“):他們全都沒有這方麵的法律知識,或者有意在回避和淡化之基本的但是卻非常重要的法律知識:警察執行的法律行動神聖不可抗拒!而他們把公安檢察和法院的權利統統都混為一談。他們在其所謂的聲明中所依據的理由是”我們很難相信“、”已經不像意外,更像是......。“ ”可能每天都在發生“。這種建立在猜疑成分基礎上分析論斷事物的水平和知識從這些受過高等教育,自認為精英”卻不敢以社會精英自居“的一類人腦子裏發乎的概念竟是如此混亂。真為他們的大學害臊!
這些人絕不是高中剛剛畢業的少年青年人,而是從高等學府畢了業的接近50歲的中老年人了。以他們的知識背景和閱曆,應該不可以用天真來評論了。看看他們的評論:
”對昌平警方的種種矯飾說辭,我們非常憤怒!回放雷洋意外身亡的整個過程,已經不像意外,更像是一次以普通人、以城市中產階級為對象、隨機狩獵的惡行!而且,這種惡行可能每天都在發生,卻湮沒無聞。因為,無論雷洋嫖娼與否(何況區區200元在一個足療店能做什麽?),他都不涉及任何刑事犯罪;即使他如我們普通人等一樣,存在道德瑕疵,也罪不至死;即使他不滿強製處置,可能妨礙公務,未經審判也不應當被就地處決!“
他們為什麽要如此評論:以此來極大地誤導社會輿論?誤導人們的善良和正義感?!他們憑什麽要在此時的敏感時期‘隻顧自說自話’地下一個雷洋是“被就地處決”這個及其可能引起社會極大混亂的結論?!
以這些自認為“不敢以社會精英自居”的精英們的文化知識背景來看,他們不可能不知道每年在接近六月前後,都會有一些人如被打了政治激素般的興奮而紅了眼;他們也不會不知道世界上有不少國家在政治陰謀的花粉傳播中變了政權的。
這裏,不是說他們不應該發表申明,但是以他們的知識和社會閱曆,絕不應該這樣誤導社會輿論,至少是不負責任。
這裏,不是說他們就是外部勢力的第五縱隊,但是曆史的知識告訴人們,外部勢力的第五縱隊從來就是這麽幹的。
寓言裏的國王裸身無衣而認為大家都會以為他穿著華麗的衣裝,而現代的曆史卻又告訴人們;第五縱隊們往往身著華麗的進口貨卻以為他人不識。隻是可憐的是那些善良但卻沒頭腦的人隻知道緊跟時髦,跟著追風也穿起進口貨,即使對他們來說過是破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