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NCCA):《就梁警官事件告華人同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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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梁警官事件告華人同胞書》
親愛的華人同胞們,
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暨美國華人大會籌備委員會鄭重呼籲全美各地華人同胞伸出援手,積極幫助梁警官在今後的司法程序中獲得公平公正的對待和最佳司法結果,同時我們也對受害者戈利先生的家庭予以充分的人道主義關懷,使得在美華人能享有應得的公正與人權保護,彰顯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立國精神。
一周前的2月12日,布魯克林法庭陪審團判決梁警官二級誤殺等五項罪名成立。聽到這個消息,華人社區一片嘩然 - 同情與惋惜,質疑與憤怒,討論與辯論,各種聲音紛紛傳播開來;各類行動迅速地組織起來。這充分體現了我們華人大家庭關愛同胞的愛心和團結,也展現出我們華人社區在爭取平等權益上的覺醒和要求。盡管華人社區對此案涉及的一係列司法、社會和政治等方麵有不同的看法和解讀,我們欣慰地看到,幾天以來大家能從最初的群情激奮、義憤填膺,逐漸趨於更為冷靜理智和全麵地思考問題和謀劃對策。這對我們華人維護權益和學習民主,無疑是一次難得的機遇,更是一個值得珍惜和有教育意義的曆史時刻。
梁警官事件引起了許多華人的共鳴,這是和華人在美的獨特曆史分不開的。無論是1882年國會通過的“排華法案”,還是至今依然存在的對華人的歧視和偏見,無論是李文和案件還是目前仍未了結的陳霞芬和郗小星事件,華人在美國走過了一百多年艱辛但卻輝煌的路程。今天,盡管美國在民權,法治和民主等多方麵已有長足的進步,梁警官事件再一次提醒我們,民主與法治並非免費的午餐,她需要每一位華人,每一位公民的積極參與來培育和維護。因此,捍衛和完善美國的法治才是對美國華人安身立命的最可靠和最終保障。
一場悲劇,兩家受害!
今天,為了幫助梁警官和他的家人,為了爭取更為和諧的族裔關係,為了美國華人的長遠利益和美利堅共和國的長治久安,我們呼籲全美華人社區同我們一道,及時把握梁警官事件所激起的華人關心社會和參政議政熱情的契機,努力達成以下近期和中長期的目標:
1)迅速與梁警官及其律師溝通,幫助成立一個有全美各地律師參與組成的“律師顧問團”,從司法程序上入手為梁警官爭取最輕判決和最佳司法結果,減輕梁家家人的痛苦,讓梁警官能盡快地恢複正常生活;
2)由華人各界有公信力的團體和人士一道,成立梁警官事件信托基金,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梁警官的律師費用和接濟家庭困難上;同時,將募集到的資金的一部分用於對受害者戈利先生的家庭接濟和對後代的成長教育上;
3)我們的中長期目標是:設立一個由各界有公信力的人士組成的“美國華人法律支援和教育基金”(Chinese American Legal Defense & Education Fund),以此來幫助諸如梁警官、陳果仁,李文和、陳霞芬和郗小星等蒙受不公正對待的美國華人,從法律、公關和政治等層麵上為他們贏得應有的尊嚴和公平,使得華人能夠更充分享有美國的人權和憲法保障。
以上三項倡議將在獲得一百個以上美國各州有公信力的華人團體的聲援和支持,並征得梁警官或梁警官的授權代理人同意後(第一、二項),正式啟動。
2011年10月6日深夜,由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主導和推動的“排華法案道歉案”(參議院201號決議案)無異議通過了。這是華人社會的一個曆史性時刻。這個決議案莊嚴承諾將保障華裔以及其他亞裔在美國享有與其他族裔完全相同的權益。縱觀美國這個多族裔民主國家,作為一個僅占美國人口1%的弱勢少數民族,我們必須要全方位參與美國社會,參政議政,唯有這樣才能有從根本上保障美國華人的長遠利益;我們也應該與其他族裔和睦相處,愈合傷痛,唯有這樣才能建設好華人社區,推動美國社會的進步。如果通過這次梁警官事件引起的一係列思考和行動能夠使華人社區團結起來、投入到建設華人社區,參與和服務美國社會,則此善大焉。
我們堅信,隻要我們能本著理性,愛心和公平的精神,團結和培育華人社區, 我們就一定能夠讓美國華人的明天更加美好,讓美國這個多民族社會更加公平與和諧。
關於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 (NCCA): 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是一個(501) (C) (3)非營利和非政治性組織,總部設在首都華盛頓。本會宗旨是為所有美國華人華僑服務;促進和保障華人華僑的應有權益;保護、傳承並發揚光大中華文化和精神遺產以及人文價值;增進各族和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尊從民主法治和友愛精神,致力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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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暨美國華人大會籌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