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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揭秘美國史上對印第安人大屠殺

(2015-08-01 20:01:55) 下一個

揭秘美國史上對印第安人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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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歐洲人踏上了北美洲大陸,受到了貴賓般熱情的款待。
 
       那時的印第安人,還過著原始部族的群居生活。以樹葉遮身,以洞穴禦寒,靠打獵為生,到也自在清閑。他們看到了白色皮膚的人,以為是神靈下凡,無不頂禮模拜,白人很快就成了北美洲大陸的人上之人。

   但是,在白種人看來,印第安人不過是一種會說話的動物,他們既不懂科學,也不懂民主,既沒文化,也不懂文明。就是這樣一群野蠻時代的動物,卻占有大量肥沃的土地。這在當時的白種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如何把大量肥沃的土地,變為自已所有,是所有白種人共同擁有的夢想。於是,在一幫白人精英的密謀之下,一場大規模的掠奪印第安人土地的計劃開始了。

   白人們先從歐州運來大量的威士忌等烈性白酒,印第安人一喝到這種烈性白酒,一個個都成了醉鬼,不分男女老少,醉生夢死了。白人們趁機用白酒和他們交換土地。噬酒如命的印第安人就用大量土地換取白酒。白人獲取了土地後,就從歐州大量移民過來定居。

   白人就成了北美大陸的新主人。
   這時的北美洲已擁有大量歐洲移民。以各自的國家為主體擁有各自的勢力範圍。這些各國的移民與印第安人和諧相處,並沒有什麽民族矛盾,也沒有發生為了爭奪土地而發生的戰爭。

   自從美國獨立以後,所有的白人都成了擁有國家的美國人,而印第安人則成了外國人。可惜的是,印第安人並沒有國家概念,他們依然過著悠閑自在,無憂無慮的日子。但是,美國人並不滿足了隻擁有很小的一片土地。他們想擁有更大的地盤而擴張自已的領土。這樣他們的手自然而然的伸向了沒有國家概念隻過著原始部族生活的印第安人。

   起初,美國人以贈送材物等方式向印第安人換取土地。後來發現印第安人對他們所贈送的東西非常喜歡。就把帶有天花病毒的物品贈送給印第安人。天真無邪的印第安人接受這些物品,很快就流行了瘟疫,幾年的時間裏,印第安人就大量死亡。從八千萬人口最後隻剩下了兩千萬人口。這兩千萬人口人人體內都產生了抗天花病毒的抗體,因此,便不再繼續死亡了。

   印第安人的劫難複生,宣告了美國滅亡印第安人計劃的失敗。但是,對於一個新生的帝國不會就此罷休的。美國政府頒布一新的法令:對印第安人進行大規模的屠殺。此令一出,舉國嘩然。那些年輕力壯的美國人,成群結隊的、象捕殺獵物一樣,在北美洲的大地上,對印第安人開始了大屠殺。一時間,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成千上萬手無寸鐵的印第安人,就這樣一個部落一個部落的被殺光,一個部落一個部落的被滅亡,餘者逃到國外。美國終於成了北美洲新帝國真正的主人。
 
  目前學術界普遍認同的結論是,美洲原住民的祖先是由亞洲跨越白令海峽到達美洲的。原住民總數約4000萬,共約有160種方言。

  西班牙所屬的領地有1300萬印第安人被殺,

  葡萄牙的所屬有1000萬被殺

  美國中東土地上大約450萬。

  美國西進運動中又有100萬左右被殺。

   美國人在不到一百人的時間裏,將一個八千萬人口的民族趕盡殺絕,乃人類曆史這絕無僅有的偉大創舉。是人類有史以來史不前例的典範。但也給人類的文明抹上了濃重的一筆,一個民族的曆史就這樣成了千古之迷,瑪雅人的古代文明隻能是一種傳說。這一悲壯的曆史將永遠截入史冊。如何使這一悲劇不在未來再度重演,將是後人時刻不忘的警鍾。
 
 
 

“民主”屠夫華盛頓——談談國父屠殺印第安人的罪行
 

盛頓是美國的國父,也是中國所謂“民主鬥士”的偶像。

華盛頓口中在講著普世價值的民主,手卻在剝印地安人的人皮。第一任總統,被資產階級捧上天的喬治·華盛頓主張用印第安人的人皮做皮靴。他十分在行地說:“從臀部往下剝皮,這樣可以製作出較高的可以並腿而長的軟靴來。”宣稱“人人生而平等”的總統托馬斯·傑斐遜則“追求滅絕印第安人或者把他們驅逐到我們不去的地方。”詹姆斯·麥迪遜總統1814年頒布法令規定: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的頭蓋皮,政府即發給50美元或100美元(殺死12歲以下嬰幼兒、女人50美元,殺死12歲以上男人100美元)。亞伯拉罕·林肯,經這位總統親手簽署命令或親自動手,死在他手裏的印第安人每十分鍾一名。西奧多·羅斯福指出:隻有讓印第安人死絕才好。

華盛頓口中講著的普世價值的民主也就是民主鬥士宣傳的所謂“民主”。民主鬥士宣傳的所謂“民主”也是剝人皮的民主。美國人所謂的民主本質上是弱肉強食的從林法則。美國的邏輯思維應該是係統性思維,他們目的是要控製係統的關健部分,以最少的資本取得最大的效益。轉基因種子、石油等都是他們要控製的關鍵部分。這就是所謂的28法則。本質上是弱肉強食的從林法則。

 白人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早就開始了,在美國被稱為建國基礎的新教徒們,剛到北美不久,就忘了最初艱難時期印第安人給予他們的友好幫助,製定了對印第安人頭皮的懸賞製度。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懸賞印第安人頭皮的製度一直存在,並以英國女王陛下的名義頒布。誰都知道,一塊頭皮根本沒有任何實用價值,高額懸賞頭皮的唯一目的就是屠殺印第安人。也許“美國人”會說,那是在美國建國之前的事情,其罪惡不該怪到美國頭上。那麽,看看美國的《獨立宣言》吧,美國開國元勳傑弗遜在《獨立宣言》中,毫不掩飾地責怪英國兄弟對印第安人太好了,比對同樣是白人的美國兄弟要“好”。難道英國人割了“美國人”的頭皮,甚至還有更嚴厲的酷刑?

 美國是一個現代國家,現代國家的三個基本要素就是:國土、人民和主權。對於美國這個新國家來說,國土都是別人的,從最初獨立的十三州,到現在的麵積,美國的每一寸國土都是別人的。而這個新國家的“人民”卻不包括曾經是這片土地的主人。後來包括了,但印第安人已經所剩無幾。即便美國國民後來包括了印第安人,美國的主權也沒有印第安人的份。

 美國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行為在開發西部時期達到高峰。開發西部本來就是擴張領土的行為,顯然會遭到原先居住在西部的印第安人的反抗。在東部印第安人早已毫無反抗能力,甚至毫無生存空間的情況下,美國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便成為美國最頭疼的麻煩。為了保證西部開發的順利實施,減少美國白人與印第安人的敵對行為,1851年9月,美國政府委派印第安事務官以及總統特派專員,與西部地區多個印第安人部落簽訂了一份條約,該條約以簽訂地點命名,被美國人稱為《拉勒米堡條約》,印第安人稱為“長草地條約”,這是美國曆史上關於印第安人的最重要的條約之一。

 《拉勒米堡條約》不長,一共隻有8款,摘錄幾條。條款2:上述各部落特此承認美國政府有權利在部落各自的領土上修建道路,成立軍隊和修建崗哨。條款3:考慮到在先前條款中得到的權利和特殊待遇,美國政府同意在該條約批準後保護上述部落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這兩個條款看起來像是平等的,但事實上卻極為不平等,它等於在說:我可以從你家前門後門自由通行,但不會給你家造成破壞。注意“條款3”的一個用詞,“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也就是說,印第安人不是美國人,因此,這份條約更像是一份國與國之間的外交條約。那麽,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的領土上“成立軍隊”、“修建崗哨”的目的又是什麽?

 人們也許會說印第安人很傻,美國人在印第安人的領土上“成立軍隊”、“修建崗哨”除了針對印第安人之外,還能針對誰?印第安人就不該接受,不該簽署這個條約。《西部風雲》中有一段專門表現了印第安人商量是否簽署該條約的民主討論會。一些人的確不願接受,他們發表了很多看法,主要意思是說,美國人以前都說話不算話,這次也不可相信。後來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酋長說:我們顯示一點誠意,給白人一個機會,看他們這次會不會履行承諾,印第安人需要和平。老酋長的這番話,還有一個原因是,《拉勒米堡條約》的第5款規定了各個印第安人部落的領土區域。雖然比起印第安人自由生活的年代,領土麵積已經大大縮小,但是,印第安人麵對現實,決定做出讓步,接受美國的條件。這種行為頗為類似今天的巴勒斯坦人接受“以土地換和平”的無奈選擇。但是,巴勒斯坦人讓出了土地,沒有換來和平,150年前,印第安人也遭遇了同樣的命運。

 《拉勒米堡條約》不長,一共隻有8款,摘錄幾條。條款2:上述各部落特此承認美國政府有權利在部落各自的領土上修建道路,成立軍隊和修建崗哨。條款3:考慮到在先前條款中得到的權利和特殊待遇,美國政府同意在該條約批準後保護上述部落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這兩個條款看起來像是平等的,但事實上卻極為不平等,它等於在說:我可以從你家前門後門自由通行,但不會給你家造成破壞。注意“條款3”的一個用詞,“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也就是說,印第安人不是美國人,因此,這份條約更像是一份國與國之間的外交條約。那麽,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的領土上“成立軍隊”、“修建崗哨”的目的又是什麽?

 人們也許會說印第安人很傻,美國人在印第安人的領土上“成立軍隊”、“修建崗哨”除了針對印第安人之外,還能針對誰?印第安人就不該接受,不該簽署這個條約。《西部風雲》中有一段專門表現了印第安人商量是否簽署該條約的民主討論會。一些人的確不願接受,他們發表了很多看法,主要意思是說,美國人以前都說話不算話,這次也不可相信。後來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酋長說:我們顯示一點誠意,給白人一個機會,看他們這次會不會履行承諾,印第安人需要和平。老酋長的這番話,還有一個原因是,《拉勒米堡條約》的第5款規定了各個印第安人部落的領土區域。雖然比起印第安人自由生活的年代,領土麵積已經大大縮小,但是,印第安人麵對現實,決定做出讓步,接受美國的條件。這種行為頗為類似今天的巴勒斯坦人接受“以土地換和平”的無奈選擇。但是,巴勒斯坦人讓出了土地,沒有換來和平,150年前,印第安人也遭遇了同樣的命運。

 當然,《拉勒米堡條約》還規定了美國政府已經或可能對印第安人部落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8個印第安人部落,每年共可獲得5萬美元的補償,為期10年,共50萬美元。但不是現金,如果是現金,印第安人可能會用它來買武器,美國政府規定不得將武器賣給印第安人,甚至連鐵器都不行。雖然很多白人為了賺錢,並不聽從美國政府的法令,但是,賣給印第安人武器,的確是違法的。因此,美國政府每年提供的5萬美金,都是商品、家畜、農具,並由美國政府根據印第安人口數量分配,印第安人自己還不能分配。8個部落每年共5萬美金的商品,能起多大作用?印第安人當然還要靠自己謀生。

 但是《拉勒米堡條約》還規定,如果印第安人對路過或“生活”在印第安人領土範圍內的白人產生錯誤舉動而造成損失,白人將要求賠償。這一條款的陷阱在於,它給了美國人在印第安人領土內“生活”的權力,印第安人的領土等於不受任何保護。同時,何為“錯誤舉動”,由於印第安人幾乎不了解美國的法律,因此,隻要美國人說“錯誤”,那就是錯誤。更為惡劣的是,條款8規定:談判雙方均同意如果乙方(指各印第安人部落)的任何一個印第安部落違反了其中的任何一條規定,美國有權扣留上條提及的對該部落的全部或部分物質補助,直到美國總統認為該印第安部落已經做出彌補。在執行這一條款的實踐中,幾乎可以理解為,任何個人的“違反規定”都將視為是整個部落“違反規定”,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連坐法”、“株連法”,一人犯罪,全家受罰,直到美國總統滿意為止。

 確實,善良淳樸的印第安人喜歡一諾千金,一言九鼎,他們無法在合同技巧上與美國人鬥心眼、玩花招。《西部風雲》中,有一個片斷,展現了美國政府如何兌現他們的合同約定。有一個摩門教的車隊路過印第安人的土地,由於有了條約的規定和酋長的約束,印第安人都站在那裏看。突然,摩門教車隊中一頭牛跑出了隊伍,闖入印第安人的營地,撞壞了好幾個帳篷,帳篷主人很生氣。但是,酋長還是命人將牛抓住,送回給摩門教徒。然而,摩門教徒害怕與印第安人打交道,沒有接過牛韁繩,回到了車隊,離開了。印第安人以為白人不要牛了,便將這頭牛作為被撞壞帳蓬的那名印第安人的賠償。

 幾天後,一支美國軍隊來到印第安人營地,軍官宣布說,有白人控告印第安人偷了他的牛,酋長必須賠償,並將小偷交給美國軍隊實施懲罰。被當成小偷是對印第安人的侮辱,印第安人私有財產很少,大多實行財產公有製,沒人會偷東西。酋長向軍官解釋說,沒有偷牛,牛是自己闖進來的,以為白人不要了,已經被吃掉了。如果一定要賠償,酋長願意賠5匹馬。然而,堅持法律,堅持條約規定的美國軍官不同意,一定要把偷牛賊帶走。酋長見談判不成,不談了,扭頭而去。於是,美國軍官下令開槍,酋長當場被打死。美國軍官又下令向印第安人的營地開槍、開炮射擊。

來源: 王天櫞Korea的日誌

轉自:http://blog.renren.com/share/250545593/16032347127

 

 

 

美國竟用一個世紀屠殺印第安人?!

美國政府從開始正式建軍那天起後,命令軍隊立即向西開進。美國陸軍第一團從成立之日起,征剿印第安人就成為它的基本任務。美國聯邦正規軍隊和民兵從事的這種殘暴的屠殺和征剿,從1803年(正規軍正式開始投入戰鬥是1811年)一直持續到1892年,差不多進行了整整一個世紀。

在北美殖民史上,“印第安屠殺”一詞被經常用於形容被北美印第安人大規模殺害的歐洲人或被歐洲人大規模殺害的印第安人。理論上說,“屠殺”一詞應被用於對 非戰鬥平民或戰俘的殺戮上。但在實踐中,這一詞的使用比較隨意,有時侯被用於形容一場壓倒性的軍事失敗。因此很多時候“屠殺”與“戰鬥”容易混淆。

要確定有多少人在這些屠殺中被殺害非常困難。在《野蠻的邊界:從Jamestown殖民地到“傷膝”的美國-印第安戰爭中的暴行》一書中,業餘曆史學家 William M. Osborn 試圖記錄下美國邊界最終成型前的每一場暴行,從第一次接觸(1511年)到邊界的形成(1890年),大約有9156人死於印第安人之手,約7193人死 於白人手中。

但是其他曆史學家有不同的統計結果,現在最可靠的數字是有21586名雙方人員在1850—1890年間死亡、受傷和被俘。另有學者 認為有45000名印第安人和19000名白人在這段時期被殺,這一數字包括了雙方被殺害的婦女和兒童。其他的數據則從5000—50萬不等。但有一點不 用質疑的是雙方在戰爭中的野蠻暴行——印第安人自己的殘忍戰爭方式和美國人發動的摧毀式的軍事行動。

1779年,喬治華盛頓指示JohnSullivan少將攻打Iroquois人民時說:“(假如)將廢物(指印第安人)放到所有定居點附近,那麽整個國家將不僅僅是泛濫成災,而是被摧毀了。”在屠殺滅絕印第安人過程中,華盛頓還指示他的將軍說:“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毀前不要聽取任何和平的建議。”在1783年,華盛頓在把印第安人和狼的相互比較中他的這種反印第安人情緒暴露無疑:“兩者都是掠食的野獸,僅僅在形狀上不同。”華盛頓的滅絕政策在他的部隊一次又一次屠殺了印第安人以後得以實施。軍士們從Iroquois人的死屍上剝皮,“從臀部往下剝皮,這樣可以可以製作出高的或可以並腿而長的長統靴來。”在那場襲擊後幸存的印第安人將美國第一總統改名為“城鎮摧毀者”。大部分Senca人的城鎮都在5年時間內被滅絕。

曾積極參加和推動這種“殘酷地驅逐印第安人的行動”的“當時美國許多傑出的民主領袖”之一,就是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天賦人權說的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國第叁屆總統托馬斯 傑斐遜。美國1803年從拿破侖手中購買路易斯安那(即從密西西比河西岸到洛基山麓之間的廣大地區)以後,隨著疆土大步向西推進而大規模驅逐和屠殺印第安人的一係列事件,就是在傑斐遜的總統任內開始的。

1807年,托馬斯 傑裴遜指示他的戰爭部門,說道;“如果印第安人反抗美國人去獲取他們的土地,那麽,對印第安人的反抗就要用短柄斧頭反擊,”傑弗遜繼續道,“如果我們約束自己不去舉槍迎向這些部落,那麽在這些部落滅絕之前我們將不會安靜地躺下,或者被驅趕出密西西比河以外。”傑弗遜繼續道:“在戰爭中,他們也會殺死我們中的某些人,但我們會殺死他們全部!”美國人必須“追求滅絕印第安人或者將他們驅趕到我們不去的地方。”

1814年,美國詹姆斯 麥迪遜政府參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議會作出屠殺印第安人的獎勵規定,重新頒布。法令規定規定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不論男女老少甚至嬰兒)的頭蓋皮,美國政府將會發給獎金50---100美元(殺死12歲以下印第安人嬰幼兒和殺死女印第安人獎50美元,殺死12歲以上青壯年印第安人男子獎 100美元)。

19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特別是1864年後(美國內戰結束後),美國人根據林肯頒布的《宅地法》屠殺印第安人的活動達到高潮,許多印第安人村莊在一夜之間變成鬼域。在當地民兵的配合下,美國聯邦正規軍采取分進合擊等戰術,集中發起了1000多次不同規模的軍事行動,到 1890年代基本上完成了滅絕印第安人的作戰任務。

1862年,林肯總統下令絞死了38個明尼蘇達曼卡托地區的達可它人蘇語部落的38個酋長。這些被絞死的人大部分都是他們部落的神職人員和政治領袖。這些酋長之中沒有人犯過他們被美國政府所控告的罪行,林肯總統有意製造了美國曆史上最大規模的冤殺死刑。

美國內戰英雄,曾對美國叛亂的南方各州實行“三光政策”的聯邦軍威廉 謝爾曼將軍對此發表意見說:“如果我們今年多殺一點,那麽明年要殺的人就少了一點---反正他們都得殺掉,或將他們作為窮光蛋的品種保留下來.”

美國曆史學家在有關著作中敘述這段曆史時寫道:“美國向西、向南、向北叁個方麵猛烈推進時,不僅排擠了阻止它前進的國家,並且殘暴地粉碎了這些土地上原來的主人──印策安人──的反抗。這種殘酷地驅逐印第安人的行動是美國曆史上最可恥的汙點之一,而當時美國許多傑出的民主領袖也曾積極參加這種行動。”

如此長期軍事征剿、屠殺的結果是什麽呢?

據美國一些誠實、嚴謹的學者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依據史料重新做出的推算,當哥倫布1492年“發現”美洲新大陸時,在現在美國境內居住的印地安人總人口在3000萬至l億之間。到在20 世紀70年代,美國被迫分散聚在美國全國各窮鄉僻壤的“保留地”裏的印地安人總人口還剩下了多少呢?據美國官方統計,還不到80萬人。而國土麵積小得多的墨西哥還有1000多萬。

美國政府對本國貧困落後的弱勢族群進行種族滅絕,使美國政府一舉甩掉了本應承擔的沉重的包袱和責任,又能無償地征用他們的多達幾百萬平方公裏的地產和無以計數的自然資源,從而使美國毫無負擔地發展經濟。

令人遺憾的曆史事實是:處於萌芽狀態的美洲文明被毀滅,印第安人作為人類幾大人種之一,整體上被基本滅絕。

 

 

 

 

 

 

印第安人直言不諱是華夏人後裔

 

 

 

 

核心提示:在2010年太平洋上波利尼西亞群島一些自認為是中國人後裔的勇士,為了證明他們是中國人的後裔,經曆4個月,飄洋五萬公裏,成功的於中國福建沿海海灘登陸,當這個叫易立亞勇士跨上中國的土地,說了一句“我回家了”的時候,我不禁淚奔!

美國康州印第安人的酋長朱蒂·貝爾就直言不諱的告訴中國人,她是中國人的後裔,因為他的祖母一直就是這樣告訴她的!

1996年《世界日報》的報道,以強有力的證據證實了殷人到達了墨西哥。

美國之所以一定要滅絕印第安人,是否他們也曾經認為印第安人是我中華民族後裔呢?美國是否害怕印第安人也具備這種能力才必欲滅絕而後快呢?

 

據每日郵報報道:美國考古學家近日在新墨西哥州、加州和亞利桑那州的多個岩壁上發現了商朝甲骨文。因為文字篆刻時間比哥倫布發現美洲早了2800多年,因此他認為有可能是商朝人最先發現了美洲大陸。

 

 

對於美洲印第安人是華人後裔的說法在學術界早已有之,從古代的曆史文獻記載中,就能捕捉到許多的蹤跡!其中有個大家都熟知的曆史事件,“牧野反戈”就為一部分“殷人”漂洋過海到美洲埋下了一個曆史的伏筆,距今三千多年前的公元前1066年,周部落首領姬發聯合了800多個部落起兵伐紂,而當時紂王的精銳部隊十餘萬人正在討伐東夷的途中,根本不及回撤,商紂王倉皇之中,把奴隸武裝起來,企圖用他們抵抗周的進攻,後來商紂王組織的奴隸臨陣反戈,紂王兵敗自焚而亡!這一段曆史大家都知道,但是紂王下屬在外征戰的十餘萬精銳部隊後來卻去向不明,後據黑龍家出版社出版的《中華祖先拓荒美洲》一書考證,這十餘萬部隊連同家眷以及奴隸共25萬餘人,經曆九死一生,飄洋過海來到了美洲,據該書記載,這部分人登陸美洲後,見麵互致問候就是“殷地安”一種說法是為了祝福家鄉“殷地”安康,還有說法認為是為了紀念自己是殷部落所在地“殷地安陽”的人,這種說法當然是一種推測,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各種證據的支持,使得印第安人是華人後裔的理念讓更多的中外學者持有,並持續的加以考證!

 

早在1939年,中國學者陳誌良就提出了殷人逃美的斷想。70年代,香港學者衛聚賢在《中國古代美洲交通考》中撰文說:“殷人亡國後,逃亡到了美洲,公元前656年,齊桓公曾到阿拉斯加的科達克島去尋找美洲虎皮,後來,殷人後裔曾派人回到中原,帶回六隻美洲特有的蜂鳥。蜂鳥體小而美麗,是唯一在飛行中可停可退的鳥。《左傳僖公十六年》中載“六鷁退飛過宋都”,這幾隻退飛的“鷁”既不是中原的特產,也不是古人的夢幻,唯一的可能就是在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前的2136年,殷人的後裔就帶回了足以在中原炫耀的美洲蜂鳥。”而在1993年11月28日,《新民晚報》刊登了一篇文章標題為《美洲印第安人祖籍在中國》,該篇文章中提到:“印第安人的部分DNA與亞洲人以及太平洋上的波利尼西亞群島上的土著人是相同的。”而後期出版的一些書籍也從不同的側麵證明了古印第安人源於中國人的遷徙,如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誰先到達美洲》,海洋出版社出版的美國亨利艾特.默茲著的《幾近褪色的紀錄》,尤其是依據中國成書於4千多年前的《山海經,大東荒》進行了細致的考證,他認為《東山經-大荒東經》所描述的都是北美到南美的地理山水!因為他按照《山海經》按圖索驥,都能對應上,且距離也完全吻合,為此,她對於那些“四千多年前就為白雪皚皚的峻峭山峰繪製地圖的剛毅無畏的中國人,頂禮膜拜”……

 

按照現代人的思維認為,那時沒有航海技術,怎麽可能漂洋過海呢,然而根據中國最早的編年體史書《竹書紀年》中就記載著夏代命九夷,狩獵於大海,獲大魚,由此可見,那時中華民族的航海技術已非我們所想象!更據《詩經。商頌》記載,“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相土”指殷商的第十一代君主,而這“海外有截”的“截”按照著名史學家翦伯讚的考據,是指北美大陸西部的地方,這就是說,在殷商時,中國已經涉足於美洲!

 

這些都是相關曆史文獻的記載,但是隨著各種佐證旁證以及出土文物的出現,美洲印第安人起源於中國的說法也越來越讓人信服!

 

我們先從航海技術上考證,在殷商出土的甲骨文所使用的大部分都是海龜的龜殼,另有產於馬來半島巨龜的龜殼,這說明殷商時期,中華民族的就能進行遠洋航行了,另據史載,滅商之戰渡黃河,薑太公指揮的周朝將士,一夜之間建造了47艘渡船,載著四萬七千人渡過了黃河,從這也可以看出當時的船舶製造技術和載重能力!而在1852年,美籍華人喬治·休就曾從廣東偕數人駕小艇8艘,沿著黑潮漂至加利福尼亞州,他同他所乘坐的小艇照片,被保留在美國舊金山唐人街博物館裏。如果有人認為他們借助了現代技術,那麽在2010年太平洋上波利尼西亞群島一些自認為是中國人後裔的勇士,為了證明他們是中國人的後裔,不借助於任何現代技術,就用一隻獨木舟,白天靠太陽晚上著星星來辨識方向,靠著風力和洋流作為動力,靠著原始的捕撈方式作為食物供給,經曆4個月,飄洋五萬公裏,成功的於中國福建沿海海灘登陸,當這個叫易立亞勇士跨上中國的土地,說了一句“我回家了”的時候,我不禁淚奔!(怎能不為中華民族的精神而自豪)(視頻鏈接 http://tv.video.sina.com.cn/play/36446.html,奇怪的是,這樣一個具有轟動效應的大事,特別能激發中華民族自豪感的新聞,媒體沒有大肆報道,以至於大多數人都不知道)

 

以上證明了在技術上,早期的中國人是足可以到達美洲的,我們繼續從文化上證明,1863年,在西班牙馬德裏皇家曆史檔案館裏,發現了300年前記載的瑪雅人自稱從“海上神路”而來,中美洲尤卡坦半島上居住著瑪雅人,他們自稱是“三千年前由天國乘涕竹舟經天之浮橋諸島而來。”在1922年中華民國駐智利大使歐陽庚看到公使館房後有涕竹很奇怪,因為涕竹是產於中國福建等地的植物,傳說“截其二節剖為兩半即可成舟”,歐陽庚看見大為奇怪,便問其印第安仆人從何而來,印第安仆人回答“涕竹是印第安人祖傳的傷藥,是三千年前hosi王帶來的,現在的hosi醫師治療外傷瘰病,更可用針灸治療內科百病”。歐陽庚大為驚奇,漢古書《神異經》就曾經記載涕竹可治療瘰病,而印第安人又是如何知道的呢?更為巧合的是,前麵所說的殷商之東征將士,首領之一就叫攸候喜,這麽相近的發音,僅僅是巧合嗎?而漢東方朔所著《神異經》被認為記載了大量的荒外異事,恐怕亦非無根無據!而更令人驚奇的是在墨西哥奧爾梅克發掘出的16個玉雕和6個刻有漢字的玉圭,玉圭上的漢字現已被破譯出來,第一塊上刻有“俎娀繭翟”。繭翟是有娀氏的長女,殷商的祖先。第二塊上刻有“妣辛”,帝高辛氏是黃帝的曾孫,也是殷商的一位祖先。第三塊上刻有“亞俎司多月,蚩尤多,瞞,並”,是祭祀少昊,尤,先祖多婦,相士和王亥等人的。第四塊上刻有“十二示土”,土即社,“十二示社”是殷商祭祖的製度。而他們的陶器還有建築風格,都有大量的與中國殷商時期類似。

 

而在印第安人的傳說中,也有很多他們自認為是中國後裔的傳說,比如美國康州印第安人的酋長朱蒂。貝爾就直言不諱的告訴中國人,她是中國人的後裔,因為他的祖母一直就是這樣告訴她的!1983年北京大學鄒衡教授到美洲講學,在會上,一位當地的印第安人就親切的對他說,他們也是來自中國,而且是“殷人”。鄒很奇怪,問他為什麽不說是漢人或者唐人,那印第安人告訴他,他們的祖上就一直這麽傳下來的!大量的出土文物證明了美洲大陸曾經有過中國物品,因為這些出土物品中發現了類似甲骨文、金文的字符,而1975年從加利福利亞海底撈出一個重達152公斤的石錨,經過年代鑒定已有3000年的曆史,而經過地質學家的鑒定,該石錨的質地和中國台灣的灰岩一樣,而在中國也曾經出土了同樣造型的石錨!另外,在印第安人的語言中,很多發音都和中國話類似,比如你、我、他的發音與中國古語“寧”內“伊”非常相近,比如管孩子也叫“娃”,比如稱呼人發音“銀”,還有把“花”稱為“發”,稱“河流”為“河”等等,看看現在印第安土著的照片,你會認為他們和中國人沒有千絲萬縷的聯係嗎?

 

通過以上的證據,我基本認定印第安人是中國人後裔是可以通過邏輯推論來證實並且也有大量證據支持的,而且這種看法在各國的曆史學者以及考古學者中都不乏其人,同時另一個相關的佐證也讓我有了新的想法,英國曆史學者加文.孟席斯(GavinMenzies)認為,最先發現美洲大陸的是明朝的鄭和,他的根據是一幅明朝鄭和所繪製的航海圖,但是我想,也許鄭和隻是參考了比他更早的中國祖先繪製的航海圖也說不定,因為在鄭和七下西洋的曆史記載裏,並沒有詳實的記載他去過美洲,而隻是記載最遠到了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當然,鄭和參照中國前人的航海圖所繪製了世界航海圖,這是根據以上所列出的印第安人是中國人後裔的證據。所做出的我自己的猜測!

 

其實早在400多年前,西方的一些學者就注意到了美洲大陸的瑪雅文明與中國文明的相似性,但是他們普遍認為早在兩萬年前亞洲人通過白令海峽到達了美洲,因此發展出了瑪雅文明,也因此而和中國文明具有某些相似性。這些假設的提出,主要是因為美洲大陸一直沒有發現類人猿的化石,因此美洲文明必然是外部遷徙的人種所產生的,後來才出現的“殷商遷移說”一個原因是最早認為瑪雅文明崇拜蛇形神的習俗是來自於四千年前的中國商朝,因為和商朝銅器祭皿上的浮雕紋飾十分相似,另一個原因是在前麵所說的中國殷商的軍隊莫名消失以後,而同一時期,中美洲和墨西哥卻突然興起了一種有著中國特征的奧爾梅克文化!因此,很多學者從不同的方麵力圖證明美洲文明起源於中國!1996年《世界日報》的報道,以強有力的證據證實了殷人到達了墨西哥,在一個墨西哥出土的玉圭中,中國北京的商代學術專家發現了有四個符號,並證實了是甲骨文,同時讀出了這四個符號的大意是“統治者和首領建立了王國的基礎”!而美國俄克拉瑪中央州立大學的華人教授許輝同時也認為美洲文明之母“奧爾梅克文明”是源於中國的商代文明,因此,他在奧爾梅克文明的遺跡中共尋找到200多個玉圭,帶著其中的146個字模,先後兩次來中國請教中國古文字專家,得到了明確的這些文字屬於先秦古文字字體的鑒定答複!因此,很多學者都認定這種推論是成立的!

 

然而,詭異的是,這種學說從未在所謂主流科學界得到認同,每次有人提出這個論斷,總是遭致更多的人否定和攻擊。在八十年代初期的時候,中國的科普雜誌就提出過相關的論述,一時國人大嘩,可是後期這個研究卻銷聲匿跡了,似乎誰都不願意提起這個事情,即便是進入到網絡時代,這方麵的消息一直沒有得到主流媒體的重視。聯想到英國學者加文.孟席斯(GavinMenzies)提出鄭和發現美洲說,卻遭致了學術界瘋狂的攻擊和責難,他們甚至麵對加文.孟席斯提出的幾千項的考察證據不加考證就全盤否定,我不禁疑惑起來,這裏是否有來自政治方麵的左右呢?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西方就自認為他們是世界文明的中心,而中國的一些學者也不遺餘力的大肆貶低中國文化,他們一切以所謂的西方主流文化界馬首是瞻,崇洋媚外之風彌漫,如果能夠證明印第安人果為殷商後裔,那麽是否有人害怕美國瘋狂屠殺印第安人的殘酷曆史,讓中華民族再起同仇敵愾之心呢?

 

看著書上記載的印第安被屠殺的曆史,簡直的人類史上最野蠻的屠殺,任何屠殺他族的曆史都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因為這場屠殺持續了一個多世紀。美國組建的軍隊,征剿印第安人成為了這隻軍隊的主要戰鬥任務!我們來看看最受美國人尊崇的華盛頓對印第安人是什麽態度,1779年,喬治華盛頓指示說:“(假如)將廢物(指印第安人)放到所有定居點附近,那麽整個國家將不僅僅是泛濫成災,而是被摧毀了。”在屠殺滅絕印第安人過程中,華盛頓還指示他的將軍說:“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毀前不要聽取任何和平的建議。”在1783年,華盛頓在把印第安人和狼的相互比較中,他的這種反印第安人情緒暴露無疑:“兩者都是掠食的野獸,僅僅在形狀上不同。”華盛頓的滅絕政策在他的部隊一次又一次屠殺了印第安人以後得以實施。把人類實實在在的當成野獸去捕殺圍剿,這在人類中是從未有過的行為,其他國家或者種族戰爭中的屠殺,都是出於政治目的考慮,或者為了鎮壓反抗,或者為了威懾報複,而美國屠殺印第安人的行為,就是滅絕滅絕種族掠奪財富,華盛頓無疑是把印第安人當成了獵物,他有一句很多人都震驚的名言:“(把印第安人)從臀部往下剝皮,這樣可以可以製作出高的或可以並腿而長的長統靴來。”這就是美國國父對印第安人的態度!

 

那麽其他的美國總統又是什麽態度呢?1807年,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國總統傑斐遜指示他的士兵們說道:“如果印第安人反抗美國人去獲取他們的土地,那麽,對印第安人的反抗就要用短柄斧頭反擊,美國人必須“追求滅絕印第安人或者將他們驅趕到我們不去的地方”。

 

1814年,美國詹姆斯。麥迪遜政府參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議會作出屠殺印第安人的獎勵規定,重新頒布。法令規定,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不論男女老少甚至嬰兒)的頭蓋皮,美國政府將會發給獎金50—100美元,(殺死12歲以下以及婦女嬰兒獎勵50美元,12歲以上獎勵100美元,為了加速滅絕印第安人,美國政府給予了很可觀的獎勵,當時美國每英畝土地僅僅一至二美元,在屠殺印第安人的過程中,許多人成為了大地主大農場主)這種瘋狂的鼓勵平民無差別殺人的政府在世界曆史中是絕無僅有的!

 

而到了美國總統林肯上台後,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更是達到了一個高潮,1862年,林肯一次下令絞死了38位印第安人的部落酋長,而這些酋長未犯有任何罪行,在林肯頒發《宅地法》後,美國平民為了侵占廉價的土地,更是對印第安人瘋狂的屠殺,許多印第安村莊一夜之間變成鬼城,直到1890年,美國軍隊在民兵的配合下,對印第安人采取了1000多次的大規模剿殺,基本上滅絕了印第安人!美國的西部開發過程,就是對印第安人的剿殺過程,今天美國人還視西部牛仔為美國英雄,其實他們隻不過是屠殺印第安人的劊子手!而美國將軍威廉謝爾曼曾經對此事輕描淡寫的說到:“如果我們今年多殺一點,那麽明年要殺的人就少了一點——反正他們都得殺掉,或將他們作為窮光蛋的品種保留下來。”

 

今天,又有幾人對印第安人被肆無忌憚的屠殺而懷有愧疚呢?他們可曾對美洲土地的主人有一點點博愛?他們又可曾把印第安人當成過人呢?我想美國人也許對馬有愛,對狗有愛,卻從不曾對印第安人有過愛!

 

回首美國人喪心病狂屠戮印第安人的曆史,我突然有了一個匪夷所思的想法,美國之所以一定要滅絕印第安人,是否他們也曾經認為印第安人是我中華民族後裔呢?中華民族是世界公認的聰明,堅韌,勤勞,勇敢的民族。總是以他強大的生存能力和傑出的文明所賦予的強大同化能力來化解一切的外敵入侵,至始至終,中華文明的主體地位都沒有動搖過,那麽美國是否害怕印第安人也具備這種能力才必欲滅絕而後快呢?這也許是我一個瘋狂不切實際的想法,但是在我已視印第安人為我族同胞的心理之下,對這一隻中華民族後裔所遭受的滅頂之災更是感同身受,不由得一次次的在心底詛咒著嘴上信仰上帝卻行撒旦之實的美國人!

 

今日之中國,遭受到了美國以攻心為上的侵略,把他們的糟粕文化和思想,以各種方式來灌輸給中國人,尤其以各個崇美媚美的公知作為媒介,輔以強大的輿論攻勢,使得一些中國人對中華民族的民族認同感越來越低,其實,美國本土是不斷的強化愛國教育的,最近美國一個教師因為故意踐踏美國國旗而遭致全票通過被開除,從這件事情看出,美國對於沒有國家認同感的人是嚴厲打壓的!而對於其他民族,就不斷的采用輿論攻勢弱化這種國家認同感和民族認同感,目的就是讓其他民族都是一盤散沙,這樣自然就沒有團結的力量來跟美國抗衡了!

 

今天,從我殷商後裔印第安人的悲痛曆史聯想到現在中華民族所麵臨的嚴酷現實,希望我同胞們能夠警醒,美國的十條誡令正在加緊實施中,美國的掠奪本性從未改變,信奉弱肉強食的美國正如惡狼一樣覬覦著中國,他們會在中國疲憊的時候給予中國致命一擊!國人當悟當醒啊! 

 

 

時間:2015-07-25   轉自:http://www.shixiu.net/news/bzgz/1368.html

 

 

 

  真實的華盛頓到底是怎麽樣一個人?


  華盛頓的人品與道德很有問題,華盛頓一開始就是窮困潦倒,屬於沒落的奴隸主,為了得到大批財產,華盛頓不得不與一個年齡與他差距很大的富婆結婚,繼承了此富婆的大量莊園,這就是華盛頓經濟上致富的開始。

  為打擊政治對手,華盛頓使出了渾身上下一切伎倆,華盛頓是美國曆史上用美人計和性醜聞打擊政治對手第一人。權術智謀運用得得心應手,華盛頓先是用弗吉尼亞的亨利打壓傑斐遜,再是用亞當斯打壓麥迪遜,挑撥離間無所不用其極,政治手段玩得爐火純青車輕駕熟。
  1783年,華盛頓指示手下攻打印第安人部落後如何從印第安人身上剝皮交流經驗時說:“從臀部往下剝皮,這樣可以製作出高的或可以並腿而長的長統靴來。”
  1779年,華盛頓指示約翰.塞列文少將說:“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徹底摧毀前不要聽取任何和平的建議”。
  再來觀察華盛頓的老本行——打仗,如果連這一點本職工作華盛頓都做不好,他就徹底廢了。華盛頓的軍事才能真是望風披靡嗎?其實是戰績奇差無比。作為大陸軍成立第二天才獲得議會任命的總司令,前英國殖民地民兵上校——實際地位僅僅相當於中尉——喬治.華盛頓從來就沒能完全控製名義上屬於他的軍隊,各個軍團並不服從他的命令,不但各自為戰,還常常繞開他與議會直接聯係。喬治華盛頓雖然是大陸軍總司令和美國第一任總統,但他是一個不能完全控製部隊的總司令,也是一個缺乏權力和地位的總統。華盛頓的大陸軍士兵和民兵從來不是為了自由而戰的愛國者,他們要麽是意圖逃稅的商人,要麽是為了維護黑奴製的奴隸主,但更多則是為了金錢而戰的雇傭兵,沒有足夠的軍餉他們可不會給議員們賣命。華盛頓對直接受他指揮的部隊也缺乏有效的管製。大陸軍的步兵團全部由各個州組建,武器、彈藥、服裝和軍餉由各州議會負責,團長由議會任命,士兵則由團長自行招募,因此每個團都隻向議會效忠,總司令閣下唯一能做的就是指揮他們作戰。華盛頓也沒有值得誇耀的戰績,他大部分時間隻是帶領部隊襲擊支持英國的殖民地平民,不但很少與英軍交戰,甚至遇到支持英國的民兵時也常常撤退。
  因此這就形成了一種很可笑的結果:甚至在弗吉尼亞州的軍隊裏,弗吉尼亞的喬治.華盛頓將軍也毫無威信和地位,他隻是紐約的逃稅商人——也就是現在的華爾街商業和金融巨頭——雇傭來的軍隊頭目,如此而已。當然也正是因為這樣,當一八七零年代財團巨頭最終壓倒可憐的南方佬、成為美國的主人以後,作為一種團結的象征,在獨立戰爭中實際僅僅掌握著紐約州部分軍隊的華盛頓將軍,就被日漸升華了。
  對於不了解情況的人來說,華盛頓沒有試圖成為美國皇帝是出於他“對民主製度的追求”,然而實際上,他隻是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他不可能成為皇帝,客觀事實不許他這麽做。華盛頓怎麽可能成為皇帝呢?由於沒有值得誇耀的戰績,他在大陸軍和民兵裏沒有任何地位與威信,不可能像拿破侖那樣隻要振臂一呼,就可以得到軍隊的熱烈響應——而且美國議會對軍隊的控製也遠遠超過法國議會對軍隊的控製。
  當然,如果華盛頓足夠富裕,能夠承擔美國陸軍至少大部分士兵的軍餉,他也可以促使軍隊支持自己,使自己擁有成為皇帝的資本——然而問題在於,他僅僅是一個莊園主,就算掏光腰包也沒辦法承擔哪怕一個營的士兵的軍餉。
  華盛頓兩任後下台不幹的原因到底怎樣?其實很簡單,當時美國總統權力很小,沒有誘惑力吸引華盛頓。在美國獨立的早期,這個國家僅僅是一個鬆散的邦聯,國會裏議員們為了究竟應該實行聯邦製還是邦聯製爭論不休,總統更多隻是象征性的角色,而不是掌握實權領導者。最初它隻是北美殖民地為了對抗它們地宗主國而成立的鬆散聯盟,當英國被迫承認它們的獨立地位之後,如何定義“美國”地性質就變成了新的問題。一些州希望將邦聯變成更加緊密的聯邦。因為這樣做可以帶給它們更多利益;另一些州則希望維持現狀,因為它們擔心組成聯邦後自己的利益會受到損害。當然,也有人希望聯盟解散,不過這種聲音非常微弱,大多數時候都被忽略了。在這種時候,還有誰關心或者在乎聯盟名義上的最高領導者?分離主義者和邦聯主義者根本不希望自己得到一個不得不服從的總統,而且聯邦主義者也同樣如此——他們希望看到一個十三州緊密團結的美國,卻不願意聯邦政府插手本州內政。不但如此,議員們還想盡一切辦法削弱總統和聯邦政府的權力。因此美國政府甚至不能向自己的人民征收稅款,並在幾十年裏一直維持這種狀況,直到亞伯拉罕.林肯擔任總統才宣告結束。
  因此華盛頓還能做什麽呢?因為三權分立,立法和司法都不需要他關心;由於國家還是鬆散的邦聯,他領導的隻是一個規模極小的政府,後來的絕大部分政府部門都不存在,僅有的幾個政府部門也近似擺設,陸軍和海軍則完全近乎空白。最後,他也不需要接待外國使節和元首,也不需要出訪,因為美國還沒有邦交國,在那個時代也沒有哪位元首會出訪大洋彼岸的國家。
  所以華盛頓幾乎沒有什麽事情可以去做。事實上,他最重要的工作大概是應付國會的議員、其次則是安撫索要退伍金的獨立戰爭老兵,以及與慕名來到美國的歐洲作家討論自己的傳記;作為第一位美國總統,就算華盛頓想做一點什麽,他也沒有半點機會。總統和聯邦政府的權力在逐漸增強,而且還將變得越來越強,但作為起點,華盛頓……雖然不能說他的權力等於零,但也好不了多少。否則,美國的第一位總統也不可能由他擔任——同樣作為領導十三州殖民地獲得獨立的元勳,托馬斯.傑斐遜、本傑明.富蘭克林、亞曆山大.漢密爾頓……這些人的影響力遠遠大於華盛頓,如果總統寶座真那麽炙手可熱,他們絕不會將它讓給別人。這也是早期的美國總統沒有任何工資與補貼了。而且華盛頓還必須自己負責總統府人員的一切開支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麽早期的美國總統都是堅定的蓄奴主義者,至少黑奴不需要領取薪水,而且其他開支也比普通工作人員少。

轉自:http://tieba.baidu.com/p/3321844711

 

 

 

屠殺印第安人大事記

1622年3月22日,Jamestown屠殺:Powhatan部落在弗吉尼亞殖民地殺害了347名英國定居者。

1637年5月26日,Mystic屠殺:英國殖民者與Mohegan、Narragansett部落的聯盟軍,襲擊了Mystic河沿岸,今天康涅迪格州內的一個村莊,殺死了500名村民。

1690年2月8日,Schenectady屠殺:法國和Algonquin部落摧毀了紐約的Schenectady,殺害了60名定居者,包括10名婦女和至少12名兒童。

1704年2月29日,Deerfield屠殺:一支由Abenaki, Kanienkehaka, Wyandot 和 Pocumtuck部落組成的部隊,在法國-加拿大軍事小分隊的帶領下,摧毀了馬薩諸塞的Deerfield,殺害了56名平民,俘獲數十人。

1757年8月,William Henry城堡屠殺:隨著William Henry城堡的陷落,大約70—180名英國人和俘虜被法國的印第安盟軍殺害。

1763年9月14日,Devil's Hole屠殺:Seneca數次伏擊英國的補給貨車和士兵。

1763年9月,Paxton Boys的殺戮:賓州的定居者殺害了20名和平的Susquehannock部落人員,以報複Pontiac的叛亂。

1764年7月26日,Enoch Brown學校屠殺:4名Delaware部落人員殺害了1名校長,10名小學生和1名懷孕的婦女。

1778年7月3日,懷俄明山穀屠殺:在一場戰鬥後,反對獨立的Iroquoi部落盟軍逮捕並殺害了逃跑的抵抗者,並拷打和虐殺了那些投降的。

1778年8月31日,Stockbridge屠殺:一場美國革命軍參與的戰鬥被反叛分子稱為是大屠殺。

1778年11月11日,切裏山穀屠殺:30多名定居者被殺害。

1782年3月8日,Gnadenhütten屠殺:大約100名非戰鬥的特拉華印第安居民,大多數是婦女和兒童,被賓州的民兵用榔頭敲擊頭部而死亡。

1812年8月15日,Fort Dearborn屠殺:美國定居者和士兵在Fort Dearborn遭到伏擊並被殺害(今天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

1813年1月22日,River Raisin屠殺:大約30-60名肯塔基民兵在投降後被殺害。

1813年8月18日,Dilbone屠殺:3名定居者在俄亥俄的Miami郡被殺害。

1813年8月30日,Fort Mims屠殺:阿拉巴馬的民兵在一次戰鬥後殺死了400名平民,剝下了250張頭皮。這一行動導致了Creek戰爭。

1817年春天,Claremore Mound戰鬥:Cherokee部落印第安人摧毀了由Clermont酋長帶領的Osage印第安部落。

1818年4月22日,美軍在第一次Seminole戰爭中襲擊了一個非敵對的村莊,殺害了10—50名男人、女人和兒童。

1832年5月20日,Indian Creek 屠殺:印第安人,大多數是Potawatomi部落的,綁架了2名女孩並殺害了15名男人、女人和兒童。

1832年8月1日,Bad Axe戰鬥:大約300名男人、女人和兒童在威斯康新州被白人士兵殺害。

1833年春天,Cutthroat Gap屠殺:Osage印第安部落摧毀了一個Kiowa印第安部落的村莊。

1836年5月19日,Fort Parker屠殺:在德州Limestone郡,6名男子被印第安人殺害。

1838年10月5日,Killough 屠殺:印第安人屠殺了一個家庭的18名成員和親戚。

1847年11月29日,Whitman 屠殺:傳教士Marcus Whitman博士、Narcissa Whitman 女士和另外12人在華盛頓的Walla Walla被Cayuse和Umatilla印第安部落殺害,觸發了Cayuse戰爭。

1850年春天,血島屠殺:美軍部隊殺害了200名Pomo部落的人員,因為有兩名虐待和謀殺Pomo部落人員的定居者被殺害。這一事件導致了一係列針對北加州原住民的殺戮。

1854年8月17日,Kaibai Creek 屠殺:42名Winnemem Wintu部落的男人、女人和兒童被白人定居者殺害。

1854年8月20日,Ward 屠殺:20名Alexander Ward黨的成員在西愛達荷州遭 Shoshoni印第安部落襲擊,其中的18人被殺害。

1855年8月17日,Grattan屠殺:29名美軍士兵被 Brulé Lakota Sioux印第安部落殺害。

1860年2月26日,Gunther Island屠殺:至少100名 Wiyot印第安人,大多數婦女和兒童,被白人定居者殺害。

1862年8-9月,1862達科它之戰:300-800名白人定居者在明尼蘇達州被殺害。

1863年1月29日,Bear River 屠殺:Patrick Connor上校帶領的團殺害了至少200名印第安男人、婦女和兒童。

1863年4月19日,Keyesville 屠殺:白人定居者殺死了35名Tehachapi部落的男子。

1864年11月29日,沙河屠殺:民兵殺害了至少160 Cheyenne印第安人。

1867年7月2日,Kidder 屠殺:Cheyenne和Sioux部落的印第安戰士伏擊並殺害了美軍第2騎兵師的11名士兵和他們的印第安向導。

1868年11月27日,Washita 屠殺:G.A.Custer上校的第7騎兵團殺死了103名印第安戰士,並俘虜了53名婦女和兒童。

1870年1月23日,Marias屠殺:白人殺害了173名Piegans部落的人員,大多數是婦女兒童和老人。

1890年12月29日,“傷膝”屠殺:大約300名Sioux部落的男人、婦女和兒童被美軍屠殺。

 

責編:李鋒 發布時間:2010年11月19日

轉自:http://jishi.cntv.cn/program/C22226/20101119/100265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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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評論 (3 個評論)

回複jianhuihong 2015-8-1 23:15
老狼,換了你領導歐洲人,你會怎麽做? 當歐洲人到達美洲時,他們有沒有權利在美洲和平地落腳分享美洲大地? 印第安人中有沒有野蠻好戰的人傷害白人的兒童婦女?  中國人最喜歡宣傳日本人的三光政策,但是中國人打進越南的時候有沒有三光政策?  打仗打到一定程度,當敵人全民皆兵的時候,你如何不傷害平民? 美國對日本投原子彈殘忍不? 你是偏執的反對美國,為中國現在的落後政治現狀開解粉刷?
回複laserdai 2015-8-2 01:29
  
回複xuexiyanjiu 2015-8-2 01:33
難得的史料文章,點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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