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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點評周成海和白靜
我傾向於相信巨春雷關於這兩位死者及其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的微博爆料。不然,周成海就是突發了精神病而導致神經錯亂濫殺無辜,但他的自殺以及未傷害身處現場的白靜家人(也即他的目標就是他唯一仇恨的明確的對象)又堅實地否認了其處於精神錯亂的狀態。不過,他後來也確實被自己深愛的妻子逼得發了瘋,萬念俱灰,才出此下策。我的一句點評如下:
這個女人的所作所為已經將一個深愛她的丈夫的尊嚴撕扯得不留下一絲一毫,(以下半句添加於美國東部時間2012/03/01上午9點53分,此前本文的點擊次數為4886)而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北京男人則以簡潔了當的方式向我們證明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三年前,周成海在健身房結識了一位自稱某部委領導兒子的喬宇,兩個人相處不錯,以兄弟相稱。期間喬宇認識了白靜,不久後白靜投入喬宇懷抱,並夥同喬宇借項目合作之名先後騙取周成海960萬人民幣和奧迪A8一輛,周成海見合作項目無果,向喬宇要錢,喬宇拒絕歸還,周成海報警,警察在陽光100抓喬宇時發現白靜和其在一起。至此,周成海才得知白靜與喬宇有染。年初九,白靜去醫院找正在照顧母親的周成海鬧離婚,周成海母親受驚嚇,心血管爆發當日過世。年後,白靜上訴離婚,以周成海唯一兩處房產及債券股票為條件,周成海至此心灰意冷,以談離婚條件為由約見白靜。見麵後沒有爭吵,直接給白靜三刀,之後自殺身亡……目前喬宇仍在朝陽區看守所。(辛佳/文)
所以說兩個不是好東西的人都得到了相應報應!!!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人已經都死了,誰對誰錯都已經沒有意義。最重要的是我們能從中吸取教訓,避免類似的慘案在我們身邊發生。
人總會要死的,但她們的死帶著無盡的怨恨,也給親友留下無盡的哀傷。確實不應該。
老爹生前告訴我一句話,讓我享受終生:“做一個聰明的老實人”,盡管我還是交了不少學費。
他的解釋是:老實人就是沒有騙人,害人之心; 聰明人就是凡事要三思,交友要慎。發財致富不要走捷徑,這樣才不會上當受騙。
上海一個朋友告訴我:不要輕易借錢給別人。借錢給別人要有兩個條件:一是TA如果沒有這筆錢會餓死;二是借錢別指望還。
是的,您從來不曾有絲毫的自戀。
您想要告訴大家什麽呢?本博主是100%地自戀,隻會自戀,絕對地自戀。
對於您這種絕不自戀的正常人,您說什麽我都隻能認可。受教了。多謝。
自戀的人其實本質都是自卑的。你不要高看博主,他並非自命不凡, 夜深人靜,對鏡梳妝的時候,他才知道自己的斤兩,不過很快他很快又安慰自己,世人皆醉我獨醒。。。 這個城裏好玩的人真多
其實給您個建議,放棄您那點一文不值的自戀, 還可能有點機會寫點正常的文章。
你在這個關於周白事件的一句點評即將過去的時候留下了最新的評論。我認為你非常不講道理。我已經多次解釋了我沒有讚揚周殺人,我是作為一個認知者站在他的立場上揭示本次慘劇發生的心理上的直接原因。
所以,我想再次告誡你:請你說話負責任一點。我沒有讚揚周的殺人。我在一句點評裏說的不過是幾個基本事實。我將它們一一列出來要你回答那些是否是事實,你要麽回避,要麽竭力否認白對周的所作所為。你太缺乏基本的道德上的公正了。
To be fair:
That 10 million yuan is a law-breaking thing.
Also, moral value is imporant too.
1,要指出劉是無賴。
2,要指出王犯了法。
1是感情。
2是法律。
先說1,比如有兩人王和劉,王請劉吃過三次飯,或替劉辦過三件事,劉後來毫無回報。
這隻涉及劉王情感,劉不犯法。
劉隻是個無賴。
再說2,王後來在街上看見劉不理他了,王把劉打了一頓,王就犯法了。
白和周的事其實一樣。
你這個可算是迂腐,頑固,自我感覺非常良好,但水平及其一般的人物。不知道哪個沒調研好你的女人做了你的妻子,能夠接受讚美殺人以泄憤並讚美殺人的是血性漢子的封建餘毒男人做自己的丈夫。殺人可以泄憤可以讚美的話,可以維護你們這些人的價值的話,這世界就要完蛋了。
還好你的這最爛的一句話點評連文章也算不上的博克終於要“滾動”下去了,希望你走好,希望再也不要看到你這樣對人性無知對社會無意義的一句話點評。
快打成漿糊了。
覺得很多人的思維都有問題。
Very nice points! You deserve to have a personal blog here or somewhere. I should like it very much.
關於“借錢”,記得小時候常聽收音機裏播放的孫道臨配音的《王子複仇記》裏的莎士比亞的名言:“不要借錢給人,也不要借人錢。……。”看來,周成海沒能守住這句千古警訓。
“你的這個選題很好啊。略作展開就可以獨立成章了。期待你的創意”
-哈哈,謝謝鼓勵,還是你來擴展吧,歡迎你改編引用。我還是當看客好。不妨多聊幾句:
人活在世上,不外是名利二字,都應該大膽追求,這樣社會才能進步,但任何追求都是投資,因此要考慮投資風險。我之所以沒有自己的博客,就是因為擔心有挨罵的風險,因為我知道自己寫東西激情來了,口無遮攔,會無意傷害一部分網友。
至於風花雪月,感情投資是人生最大的投資。有一位老者講過,婚姻的成功有兩個要素:一是自己要做好人,二是找好人,二者缺一不可。隻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
如果一個人愛上你,你首先要自問TA愛上你什麽,外表,地位,財富,性格,或別的。這樣你才能確定你是否可以投入,以及相應的投資風險。
‘登山看險,看人看眼”。眼睛是心靈的窗口,也是性格的反應。我不喜歡白小姐的眼睛。雖然她的目光不凶,但很執著,不達目的的誓不罷休,報複心強-不要罵我馬後炮。
任何投資,調研很重要。白小姐和周深交前不知道他的年齡和婚姻狀況,如果她對此介意的話,這是她調研不足的結果。她和周考慮結婚時應該知道他的前妻是律師以及相應的後果(她應該自問,我和周結婚,他還有多少錢在自己的名下),畢竟他涉世不深。
周的失誤也是缺乏調研。他婚前應該自問:她適合我嗎,對自己的事業有幫助嗎,會讓我分心嗎,我能對她的事業有幫助嗎? 常到劇組看望白小姐的是另外一個男人,證明周對妻子的事業不夠關心。周最大的失誤是借錢給“朋友",據說該'朋友' 和白小姐有一腿。
總結:任何失敗的婚姻,譴責一方是不公平的。 你自己做好人了嗎,如果沒有,自我中心,那是你的錯。你找到好人了嘛,如果沒有,那也是你的錯,因為你缺乏調研。
我的文字不是供城中99.99%的人消遣的,而是供0.01%的人思考的。顯然,你不屬於那個0.01%的範疇。
以上這句話就是我的名言之一。
我的人格一點也不偏執。如果說我有某種偏執的方麵,那就是對政治領域的專製主義的“偏執性”批判;對統計學領域某些錯誤的思想和方法論的“偏執性”批判。
我想我已經差不多算得上是個“三立”(立功、立言、立德)之人了。立功和立言就不用說了。在立德方麵,例如,在婚前的戀愛階段離開過我的人,我從未給過她們中的任何一個人哪怕是半個字的指責和憤激的言辭。我至今也隻與唯一的女性有過那層兩性間特有的關係,那就我現在的太太(上帝作證。當然,很多人會因此而嘲笑我在與女性打交道方麵很無能)。
你的這個選題很好啊。略作展開就可以獨立成章了。期待你的創意。
你對我無語,我對你的評論更無話可說。
你怎麽能說“價值觀不是事實”?價值觀是“關於一種觀念的存在”,它客觀地存在於一個持有者的觀念體係中而成為對認知者來說是一種“事實”。難道你作為一個對周成海進行認知的認知者的時候,你能忽視他所持有的價值觀?
我本不想回答你這種非常低級的認知,但為了幫助所有人理解這個世界,我不得不做出回答。
我與周的價值觀有一部分相似或相同,但也有一部分不相同,甚至絕然相反,而絕非你所說的一模一樣的。
“政治和風花雪月永遠是相連的。
我們都是看客,搞政治,沒有能力,沒有資本。風花雪月人人都可以搞,但也許要自身條件和能力,搞上一兩次,就退宿了,怕再受傷,隻有當看客的分。
搞政治是以為人民服務的名義,搞風花雪月是以愛情的名義。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髒。各種關係搞順了,就是令人羨慕的政治明星,或恩愛情侶;否則,就會出現醜聞。
有人說政治是殘忍的,風花雪月同樣殘忍,隻是涉及的麵小而已。北京的一個女演員被老公殺就是一個例子。
如果都當看客,這個世界就死氣沉沉了。
趁現在還不老,能搞盡量地搞。
人生的目的是愛情和事業,其本質就是風花雪月和政治,規模大小之分而已。
胡適老夫子年輕時自勵:寧為名死,不為默生。
薄公子就是一個例子,但他為人太殘忍了。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但條條大路通羅馬,手段越陽光越好”。
同學,價值觀從來就不是“事實”,它是一種意識形態。很遺憾,你的價值觀跟周某某一模一樣。
你寫的那些讚美性的句子就是證明。
如果你不知道什麽樣的詞匯是讚美,請回小學重新學習褒義詞與貶義詞和中性之間的區別。
你以及好幾個人都認為我在讚揚周,包括前麵的老姐也曾這樣評論我,所以,讓我把對她的回答轉貼在這裏:
回複老姐的評論: >這裏不僅僅包含者同情,更有讚楊的成分。<
那是你把它們看成是“同情”和“讚美”了。我所說的不過是我所相信的幾個簡單“事實”,而事實是客觀的,沒有主觀傾向性或感情色彩。你可以在以下每一個短語前或其中合適的地方加上“是否”二字,然後拷問你自己的靈魂,看看它們是否都是事實:
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
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
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
北京男人
以簡潔了當的方式
向我們證明了
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周成海是個有血性的比較理性的男人
他追求自己內心的愛
沒想到遭受了如此的極端羞辱
那是你的個人認知能力帶給你的理解而已,與本人無關。
因為你語不達意,表達的不好還片麵,怎麽能怪別人的理解和認知能力呢?難道這麽多回帖和你辯論的都沒理解了你的意思,都是別人能力太淺,你寫的太深了?
周母去世, 老婆又通奸騙財,很可能是氣火攻 心,報複性切,失去理智,揮刀殺人
這位小妹,我沒有讚揚周的殺人價值觀,我僅僅隻是一再地告訴了你那是他的一種道德選項。你認為我在讚揚,那是你的個人認知能力帶給你的理解而已,與本人無關。
我說了,對他們倆都表示同情,兩個人都是有錯誤的,白小姐做了錯事才招來殺身大禍。看他們結婚的照片很幸福的樣子,我願意相信那時他們是相愛的,隻是後來發生的事破壞了美好的願望走向反麵。我也願意相信他們是好人。他們即使不是好人,都已經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了最沉重的代價,我也願他們一路走好,早日安息。
為錢死不值得。 周為這女人死也不值得。 他可能是太想報複了
回複section8512的評論:
她一直在以自己的價值觀要求周應該如何行事。這是沒有意義的。
你呢?是不是一直在希望大家都讚同你的周殺人有價值有血性呢?周行事還用別人的價值觀教?他早已經做出來了,他做的沒有意義,你讚揚的更沒有意義。
不說了,真是一個對社會和我自己沒意義的話題。
>很可能他是一時氣昏了頭,隻想報複,其它什麽他都不想也不顧了。他想的隻是抱複。<
我也覺得是,正如megchen的第一個評論裏說的那樣:
However, when people are in madness and fight for their own ego, things can be easily out of control.
我毫不懷疑他是真心愛白的,失去白對他的情感打擊太大,雖然他有的是錢,但錢不是萬能的,通常情況下買不到真正的、發自心靈深處的愛情。
她一直在以自己的價值觀要求周應該如何行事。這是沒有意義的。
你提的問題好。周沒有提離婚很可能是他不懂法。如果他董,它可以做到既保全自己又狠狠地懲罰白。
你從兩個人的角度去看了麽?白和周都不是好東西。作者從周的角度去看,應為他是男的。
你呢?
我覺得這有點象文革時的一夥人逼他人站隊表態?
很多事是有灰色區的。人們沒必要認同你的觀點。THEGI//ETNI 沒錯。
我的文章是一句點評,而不是展開式的簡評或更深廣的評論。根據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麵,我隻能選擇這個角度,且正是這個角度導致了慘劇的最終發生。
博主這樣的態度不是太片麵了嗎,出了問題要從事物雙方考慮,你可以把自己想像成周,你再把自己想像成白,你試試你會得出怎樣的結論?你一下子就選擇了周,你不選擇被殺的人,你的正義感哪裏去了?你連起碼的是非都不清楚,我不和你論下去了。你的價值觀看來很可怕。
我同意你說‘一個人不應該是被動地適應社會現行的價值觀,否則,社會的價值觀便失去了修正和進步的可能性;每個人的道德踐行應該都可以為修正社會的既定價值觀提供依據’。隻是做起來很難,我還是主動適應這個社會吧,就讓那些先鋒們去做吧。謝謝。
回複留意的評論:
我在這裏大加讚賞一個殺人犯的價值觀嗎?
如果那個爆料屬實,那麽,白提出離婚是因為他與喬的通奸行為被警察和周發現了!而你竟然在這裏說那些爆料毫無法律依據。
你那些“血性”,你那些“美好的真愛”,“捍衛的價值”都是讚美天上的雲地上的水的?原來不是讚美那個殺人犯周的,博主的話大家看錯了,回家洗洗睡吧。
白提出離婚是因為他與喬的通奸行為被警察和周發現了!
哈,通奸行為,周看到了趕緊離婚就是了,為什麽不離還爭著戴綠帽?報告警察,讓警察抓通奸的人,同時離婚也有證據了。為什麽反而是白說他嫖娼有第三者家爆並以此提出離婚了呢?該周用這個方法離婚啊。
我想告訴你的是,除了高中課本中的古漢語,以及上大學期間的一個暑假讀過的《三國演義》,我甚至沒讀過其它的中國古典文學。所以,對那裏麵的東西一竅不通。
另外,我本人的價值觀與周完全不同。我是一個極其寬容的人。這可以從我的同學和同事那裏得到印證。
我在這裏大加讚賞一個殺人犯的價值觀嗎?
如果那個爆料屬實,那麽,白提出離婚是因為他與喬的通奸行為被警察和周發現了!而你竟然在這裏說那些爆料毫無法律依據。你的公正性在哪裏?你在竭力為白開脫過錯和責任。
對於無視事實的人,我不能認為他/她的的內心是充滿陽光的。
>人的個體要和社會這個共體和平相處的,人才能發展的好;人自身的價值觀也要符合社會大的價值體係,不然會受到懲罰。我們要不斷去適應社會,不斷完善自己的價值觀我們才會有生存下去的可能。相反,在大是大非麵前沒有清醒的認識,執迷不悟是很需要不斷學習的!<
No,一個人不應該是被動地適應社會現行的價值觀,否則,社會的價值觀便失去了修正和進步的可能性;每個人的道德踐行應該都可以為修正社會的既定價值觀提供依據。
“很遺憾,這些都是你的個人價值觀,但不是周的。你也不是當事人,而周也不是你。你不能隻是站在你的角度要求他人怎樣做。說句一竿子到底的話,你沒權利要求他人必須按照你的價值觀行事。”
你有權力在這裏大加讚賞一個殺人犯的價值嗎?你可以代表他理解他,但你能代表那個被奪去生命的年輕女人嗎?她出軌有原因嗎?她真的很貪財嗎?周如果對她好而不是武力相對她會剛結婚一年就要求離婚嗎?你聽到的是網上的一麵之詞,你用公證的思想對待那個被殺死的人的生命了嗎?你的價值觀在哪裏?僅僅在一張男人的臉和尊嚴上?
“你盡力回避承認白對周的所作所為,即使連假定都不願take。還有什麽可爭的呢?你的公正性哪裏去了?”
不要假定什麽,你無權假定你不知道真相的東西,沒什麽盡力回避的,周已經全部做出來了,事實象兩具屍體,在那裏擺著。法律也會對生命做出公正的判決。白對周的所作所為比起周對白的,不是一個道德層麵就能解決的。
>那你是怎麽得出來的結論呢?你告訴我!<
很簡單,把你自己設想為周。按照他與白之間的關係和經曆以及他本人的價值觀來思考就行了。
回複TNEGI//ETNI的評論:
你說的‘請不要用你的價值觀評判他人’,啥意思,你這不是自相矛盾嗎?你難道不是用你自己的價值觀評判周嗎?說他是有血性的男人,說他是‘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北京男人則以簡潔了當的方式向我們證明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這些話不是你用你自己的價值觀得出的判斷,那你是怎麽得出來的結論呢?你告訴我!
我們都應該對事物有自己的判斷,我們就是缺乏用自己的獨立視角來判斷這個世界的能力的,我們就是一直要不斷地用自己的價值觀來看這個世界,這是無可非議的。如果人雲亦雲的話,那發明創造又從何而來呢?
你的邏輯已經混亂了,你是學統計的,為你感到遺憾。你已經失去自己的價值觀所以你無法很好地回答大家的疑問。
我隻是舉個例子‘奸情出人命’,你說是封建流毒,那你不讚成這句話了,那這句話說的要是一點沒有道理你可以說是流毒,可是實事就在那裏,我們引以為戒就可以了。你要是懷疑一切,打倒一切,那你的價值觀又是啥?
當這樣極端的事件發生時,我們去積極思考,對事件有所感悟,不斷修正自己的價值觀,我們的人生才會越美好。相反我們不去思考,人雲亦雲,遲早當自己遇到類似的事情時也會出現問題。
人的個體要和社會這個共體和平相處的,人才能發展的好;人自身的價值觀也要符合社會大的價值體係,不然會受到懲罰。我們要不斷去適應社會,不斷完善自己的價值觀我們才會有生存下去的可能。相反,在大是大非麵前沒有清醒的認識,執迷不悟是很需要不斷學習的!
不是“布道”吧?你那些東西一旦遇到發生在你自己身上,你會如何反應?這才是我們要誠實思考麵對的。人的本性不是好的,做人不要太出格過分就是了。道德法例並不夠,自己要當心,不要太過分。
這幾天Atlanta 就發生了由出軌引起的槍殺好幾人的事。看樣子,殺人的人不會得到我們認為的“應有的懲罰。”
我本是不與女豪傑們論辯是非曲直的,就像我麵對自己的老婆,我常常謙讓。隻因本慘劇太吸引人了,為了檢驗我不久前提出的關於道德與法律兩個體係間的區別和聯係,我也就選擇了這個震驚的大案作為思考的實際例子。多謝各位的參與和奉獻的時間、熱情和智慧,讓我受益匪淺。
請你們仔細而深刻地想一想,周為何選擇了這個極端手段殺死白且隨即自殺。這是簡單的一個“封建流毒”就可以定論的嗎?我相信這兩位死者生前都曾有著深刻而又痛苦的人性體驗,尤其是周。
不錯,一個人可以認為他所持的價值觀是“封建的”,但這個所謂的“封建的”的標簽難道不是一種教育及其價值觀強加給你們的嗎?難道是你們從他的內在人性中歸納出來的?難道你們是在從他的心理體驗出發在思考他的所作所為嗎?
隻有回歸人性的本真和最原始的生命訴求才能得出最準確的判斷,而不是抱著一種既定的價值觀來評判他人。請不要用你的價值觀評判他人,恰如請不要站在你的觀察角度上說那輛運動著的車速是多少多少。那是不真實的,或者說那不是“真的”真理。
>我試著對牆說句話吧:白對周的做法是你在網上看到的一個明顯偏向周的親人或朋友寫的,沒有一點法律效應。
周該有血性,立刻和白一刀兩斷,不是一刀捅死人家,自己再捅死自己,那是個大傻子,不是血性。
周一定不是植物人,不過他做的事情,還不如一棵植物有德行。不漠然處之氣憤地出口有很多方法,一,通過法律追索自己的金錢,不過那個套他錢的人據說已經進了監獄,受到懲罰了,那就向白女要。二,就是不離,拖她幾年再說。實在不行轉移財產到國外來逍遙幾年。<
很遺憾,這些都是你的個人價值觀,但不是周的。你也不是當事人,而周也不是你。你不能隻是站在你的角度要求他人怎樣做。說句一竿子到底的話,你沒權利要求他人必須按照你的價值觀行事。
你盡力回避承認白對周的所作所為,即使連假定都不願take。還有什麽可爭的呢?你的公正性哪裏去了?
我從來沒有說過我認同、鼓勵周的行為。我隻是一再告誡辯論對方,當周這樣的人受到傷害時可以作出的道德選擇是多種多樣的,並非隻有法律訴求一條路。而這種選擇也不是簡單地靠“好的道德”要求就能夠做到的,因為人性中有某種深刻而又不可預測的東西。無人可以知曉,更無人可以事先幹預。
博主這句話“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我是讚同的,但是,對周而言,他的價值也不應該是建立在殘忍的剝奪別人生命的基礎之上的!
這世上有大義和小義,有大我和小我。那些對人類發展進程起到關鍵的推動作用的人,他們的信仰是值得尊敬的,他們舍小我成全大我,舍小義成全大義的精神是永遠值得讚揚的;而那些為了不能滿足一己私利而奮不顧身不惜毀滅自己和他人的人終究會化為曆史的垃圾,他們成全的是自己的惡名和臭名。
我承認周是有血性的男人,但是他的血液裏多了些任性妄為和自私自利,心胸狹小,更少了一份理性。看他對待感情的態度就可以判斷出他是怎樣的人,他誰也不愛,他內心空虛,用不停地換女人的方式填補空虛,最後受到懲罰。古人有雲‘奸情出人命’,再清楚不過了。
這世上不是隻有他遭受奇恥大辱,司馬遷如何?孫子如何?他們在遭受極刑的情況下不忘用毅力和智慧為中華文明貢獻自己的力量,那又是要有怎樣的胸懷和氣度?和他們相比他那點委屈算啥?所以他沒有信仰,狹隘,邁不出心裏那道砍,他走向毀滅也是必然的。
他的事件也說明現在中國人精神信仰的匱乏到了什麽地步,在一下子富了的同時,他們內心還無法承受金錢給他們帶來的莫大衝擊,覺得有錢什麽都可以幹,以致交錯朋友,選錯人,走錯路,最後萬劫不複。
我相信財大壓身的道理,大富大貴了要及時行善,不然那財就是殺自己的利器。
勸博主也放寬心,仔細分析大家的留言,會很有收獲。逝者已走遠,很同情他們的遭遇,願他們的靈魂可以得到安息。願悲劇不再重演。
我罵你德行了?你有德行?
靠,還走不了了。
白對周做的很恰當;周沒有血性,周沒有感到受了侮辱;周不應該有絲毫激憤;周應該像一個植物人一樣漠然視之。
我問過幾個人了,沒一個敢正麵回答我。我想請你回答我。
你問是白問,因為你這話帶著明顯的偏向性,不公平性,所以回答也沒有用。但你又這麽固執,好像你有理一樣。我試著對牆說句話吧:白對周的做法是你在網上看到的一個明顯偏向周的親人或朋友寫的,沒有一點法律效應。
周該有血性,立刻和白一刀兩斷,不是一刀捅死人家,自己再捅死自己,那是個大傻子,不是血性。
周一定不是植物人,不過他做的事情,還不如一棵植物有德行。不漠然處之氣憤地出口有很多方法,一,通過法律追索自己的金錢,不過那個套他錢的人據說已經進了監獄,受到懲罰了,那就向白女要。二,就是不離,拖她幾年再說。實在不行轉移財產到國外來逍遙幾年。
那是你自己的話。請你自己去看吧!
回複留意的評論:
1、這裏討論的是這兩人死亡的事。你就急急地想去分錢財。就你那德性, 好像你就是那白女似的。 你 急什麽呢?
2、希望你尊重他人。除了觀點交流以外,不要就人身進行攻擊。
靠,到底這人是哪位武俠,左手博右手?剛罵了我接著就勸我不要人身攻擊。這水平,哪兒學的?我一直都好好勸,別衝動,別血性,倒頭來反說我要殺夫,我殺你家的夫啊?你這人,腦子不好使?
我可以負責地告訴你,我在文學城上是實名,除了這個筆名,沒有其它。
你不認輸,那就請你告訴我:白對周做的很恰當;周沒有血性,周沒有感到受了侮辱;周不應該有絲毫激憤;周應該像一個植物人一樣漠然視之。
我問過幾個人了,沒一個敢正麵回答我。我想請你回答我。
你幹麽問我這問題呢?是“留意”說我和摟住“痛苦”。我隻不過告訴她痛苦的是“她”及和她一樣的人。
回複留意的評論:
你在以己之腹度我之心。如果我是一個情緒型的認知者,我必喪失評判的準繩。
從你這個一句話評判和回帖已經看出你是個情緒化很強,認知度狹窄,並完全喪失了評判的準繩。因為這個準繩是你自己在定。
另外那個說我人身攻擊的,斷定我痛苦的,說我要殺人的,您哪,就更沒水平了,你在這裏寫的,僅供大家笑料而已。
你 早就該“撤了”。 已經認可了“等著看發展了”,你還羅索什麽呢。
希望你尊重他人。除了觀點交流以外,不要就人身進行攻擊。
“我和摟主都比你生活得好。痛苦的是你,還有象你一樣的人。”
你憑什麽覺得人家痛苦?還你和樓主呢!馬甲還是朋友?
我們要是痛苦就不會發表強烈反藐視生命的言論了。隻有心理不太平衡的人才會認為用殺人去懲罰一個不該死的罪還是有什麽價值的。
你這樣認為我,是因為我常常把你這隻五**毛**筆殺得落荒而逃。我可沒有刪除你的哪怕是一個字。要不要我把我們之間的所有對話提煉出來單獨開辟一文供大家享受?
你在以己之腹度我之心。如果我是一個情緒型的認知者,我必喪失評判的準繩。
辯證法是每個人普遍使用的一種認知方法,也就是站在不同的角度認識同一個事物。在我看來,對一個事物的認識最好是站在被認識的對象的角度,而不是站在認知者的角度。這就好比你繞著360度看一輛運動著的汽車。你隻有在車裏麵,才能感受到它真實的速度,在外部的360度弧線上的任意點看到的都是相對於你的角度的速度,但那並非車的真實速度。
再如,如果你想要從外部攀上那輛運動著的車,你必須在任何角度上接近它時達致同等速度才能進入其內。
我和摟主都比你生活得好。痛苦的是你,還有象你一樣的人。
這裏是觀點交流。敬告你,還有和你一樣痛苦的人,請尊重觀點與你不同的人。不要人身攻擊。我不想看到那樣的事情發生。
想撈錢的律師?你知道他是?還是認為他是?他懂得的比你少?既然是白這一方占理,法律一定會偏向受害一方。
你說的“周的孩子是繼承人。白和奸夫騙的一千萬要追回的。周家還可起訴白女逼死周母。 等著看發展吧。”
好吧,大家都等著看吧。不過你現在和博主差不多已經不太象有理智的人了,無法和你們對話了,撤了。
-----德華律師提出,在白靜案中,對於雙方遺產、尤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進行細分時,能不能套用離婚財產分配的原則,將實施加害行為的周成海認定為過錯方,在對夫妻共同財產劃分時對白靜一方有所傾向,這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周成海已死亡,白靜的父母還能否要求民事賠償?於德華分析認為,在周成海的繼承人不放棄繼承的前提下,白靜的家屬可向周成海的繼承人另行要求民事賠償。
"我對周的認識是站在他的個人角度,力圖還原他當時的心理活動。"
很奇怪啊,第一,你如和能還原周的心理活動?你是他朋友還是家人?
第二,憑什麽他的心理活動是“血性”男兒所有?我以為氣憤人人都有的。聰明and/or善良人不會選擇殺人自殺,殘忍and/or愚蠢才會。
這裏討論的是這兩人死亡的事。你就急急地想去分錢財。就你那德性, 好像你就是那白女似的。 你 急什麽呢?
我想告訴你的是,我對周的認識是站在他的個人角度,力圖還原他當時的心理活動。
是你自己的心理活動,要不然你不會寫的這麽義憤填膺。可惜你的心理活動流露出來的是封建餘毒,會禍害不少類似於你這樣的人,在家庭和社會活動中以血性發泄自己的不滿,到頭來雞飛蛋打,人財兩空。是要提醒你們一下,什麽叫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什麽叫退一步海闊天空,什麽叫愛不自私,放手就是給自己留路。做男人,肚量寬一些,不要連女人都不如,她們的肚子倒能裝個孩子。
我的婚姻確實在外人和我們自己看來都是不錯的。
我和妻子是原配,且婚前婚後都與除自己配偶以外的他人無性行為,今年底就要滿20年婚齡了。有兩個女兒。在國內出生的老大今年上大學。在美國出生的小的才滿7歲。
我看到了,還要你引用過來麽?
那隻不過是想撈點湯喝的lawyer 想撈錢。 你以為真那麽樣?
Lawyer 說的話是"探討“。 可沒那樣的法。
沒大腦的是你自己,董麽?
我想請你做出回答。北極企鵝並沒有直接回答我那些問題。
我想告訴你的是,我對周的認識是站在他的個人角度,力圖還原他當時的心理活動。
另外,我們在此討論的是關於周白事件,你卻拿我個人的照片說事,還胡亂猜忌我的婚姻狀況。這太不友好了。我也可以馬上換一張笑臉,讓你看看我的另一麵。
所以,人不可貌相。
我有什麽好警告的?你真搞笑。你和博主抱著這種老封建思想生活在文明社會的當代,是比較痛苦的。
鉈毒殺夫的那個案子剛過去不久,你自己可以在網上翻出好多,憑什麽讓我給你找?我給你提供教材,你要自己做功課。
看你們幾個急的,好像要分你們的財產一樣。幸虧社會人性已經進步了,不然你老婆和別的男的握個手,你是不是要強迫她砍斷自己的手臂呢?要出軌的話,那就直接殺頭好了。
…………最後再想說一句,你的眼睛就像你的這篇文章一樣,有一種陰鬱在裏麵。不知道你本人的婚姻狀況如何,但你這樣的人是不適合婚姻的。………………
摟住的婚姻比你的好。! 這裏隻是觀點的爭論,你沒資格也不因該攻擊人身。這說明你本人素質較底。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3/02/1661249.html
律師:白靜案或引發龐大訴訟
法律人士分析認為,由於夫妻雙方均已身亡,之後麵臨的將是巨額遺產繼承問題,而雙方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細分將成為難點。由於白靜和周成海各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和子女在內)都在,所以繼承權的問題並不複雜,但關於各自財產數額的確認將較難操作。
北京中洲律師事務所律師於德華分析說,新婚姻法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十分嚴格,現在夫妻都已死亡,因此關於財產上的細分將成為今後的難點所在。“尤其男方身家殷實,這可能會是一個特別龐大的訴訟。”
記者了解到,白靜生前向法院提起的離婚訴訟中,對於財產的要求僅涉及一套房產。對此於德華律師表示,在離婚案件中對於財產的分割,隨時可以根據證據的變化提出新的主張,不能僅以這份離婚訴狀作為雙方財產劃分的依據。“除非二人生前已有書麵協議,並能證明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且財產分配相對不利方也不會提出異議。”隻有在這種情況下,二人的析產問題才會變得簡單。
於德華律師提出,在白靜案中,對於雙方遺產、尤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進行細分時,能不能套用離婚財產分配的原則,將實施加害行為的周成海認定為過錯方,在對夫妻共同財產劃分時對白靜一方有所傾向,這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周成海已死亡,白靜的父母還能否要求民事賠償?於德華分析認為,在周成海的繼承人不放棄繼承的前提下,白靜的家屬可向周成海的繼承人另行要求民事賠償。
白靜離婚訴訟已中止
連日來,在論壇、貼吧裏關於白靜案的爆料此起彼伏,爆料人口中的“情夫”喬某也漸漸浮出水麵。昨日,記者通過多方努力,了解到更多信息。
看你們氣急敗壞地樣子,說什麽白母分不到錢還會被告,一點大腦都沒有?還生活在宋朝梁山泊?請問是108將的第幾位?
再看看這個新聞說的吧。太好笑了。
你說的不完全對(錯)。在美國發生這樣的事,白女可能被搶打死(不是刀殺),也可能是好幾個子彈。而周不自殺,很有可能不判死刑。 這幾天就有一個案子,也是有出軌引起的,那男的殺了幾個,當然用的事槍。何苦呢?
回複rainyday1的評論:
那就請你告訴我:白對周做的很恰當;周沒有血性,周沒有感到受了侮辱;周不應該有絲毫激憤;周應該像一個植物人一樣漠然視之。
下麵北極企鵝的回複已經基本寫的很好了,我不想再重複。
最後再想說一句,你的眼睛就像你的這篇文章一樣,有一種陰鬱在裏麵。不知道你本人的婚姻狀況如何,但你這樣的人是不適合婚姻的。 因為不想再繼續與你爭論,所以最後做了一句對你個人生活的評論。謝謝,再見。
那就請你告訴我:白對周做的很恰當;周沒有血性,周沒有感到受了侮辱;周不應該有絲毫激憤;周應該像一個植物人一樣漠然視之。
我在前麵已經回答過你:法律隻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途徑,但不是解決問題的全部道德可選項。周隻是選擇了以極端方式解決兩人間的恩怨而已,因為在他看來這是終解,而他已不再在乎一切。
至於你對周的評價,是站在你的價值觀和立場上。這隻是一種辯證法的認識方法帶給你的結論而已,但不是絕對正確的。你也就不能要求所有人隻能接受你的認識。
你認為我在讚揚周,前麵老姐也曾這樣評論我,所以,讓我把對她的回答轉貼在這裏:
回複老姐的評論: >這裏不僅僅包含者同情,更有讚楊的成分。<
那是你把它們看成是“同情”和“讚美”了。我所說的不過是簡單的“事實”,而事實是客觀的,沒有主觀傾向性或感情色彩。你可以在以下每一個短語前或其中合適的地方加上“是否”二字,然後拷問你自己的靈魂,看看它們是否都是事實:
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
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
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
北京男人
以簡潔了當的方式
向我們證明了
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周成海是個有血性的比較理性的男人
他追求自己內心的愛
沒想到遭受了如此的極端羞辱
回複漢代蜜瓜的評論:
我同情你跟他講了這麽多,事實擺在那裏,周自殺了,要是不自殺現在一定被抓,不判死刑那也是死緩,沒啥可爭議的。象一些殺夫的受家暴的女人也是一樣要受到懲罰一樣,這是天經地義的,同情歸同情,做錯了事要受到懲罰是社會的規範,象開車超速一樣要受處罰一樣。這沒什麽可懷疑的。博主其實是同情那個周的,但他不承認。
那個周是這樣對待自己的前妻和後妻的,和前妻沒離婚就有個小三,而且是自己欺騙小三說沒結婚,因小三和老婆離婚;對扶正的小三又搞出婚外情。總之他的兩個女人,一個棄了,一個殺了。你如何評價他都可以,但事實擺在那裏。狡辯也沒用,畢竟是他殺妻,而不是妻殺他。
法庭是重事實的,他自決於人世是他的選擇,他和她因愛生恨,因恨殺人,被殺,已付出生命的代價,就讓他們在天堂裏慢慢懺悔吧,饒恕他們吧,讓他們一路走好。
也願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願大家都幸福地生活下去,讓他們血的教訓可以讓我們時時保持清醒。
親愛的蜜瓜,你一定很甜吧,願你一直這樣保持本色。祝好!
====在人們評價周殺死白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了:他隨後立即殺死了自己!!為什麽???======
因為他愚昧,腐朽,狹隘,懦弱。因為博主文中這種變態觀點植入他的心底,因為他生錯了年代和地方。
======要想理解我的全部觀點,可以進一步參考我在本文中與每一位讀者的辯論。它們之間具有嚴謹的一致性。======
許多的爭論並不是發生在正確與錯誤之間,而是發生在正確與正確之間。在你看來具有嚴謹一致性的觀點,在我看來則完全是荒謬的,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可怕的。你讚揚的這種所謂血性正是我們應該警惕和提防的。我們移民到國外,讓我最有感觸的就是,曾經在自己原居地認為理所當然的事,在別人眼中並不那麽理所當然。曾經認為比天都大的奇恥大辱換一個時代和地點,人們也許並不那麽在意,依然過著他們的生活。每天每天中國所有城市的民政部門都有千千萬萬的人在辦理結婚證,同一個地方也有千千萬萬的人在辦理離婚。他們離婚的理由各不相同,有許許多多按照你的觀點都是一些沒有血性的男男女女。
請你告訴我:白對他做的很恰當;周沒有血性,周沒有感到受了侮辱;周不應該有絲毫激憤;周應該像一個植物人一樣漠然視之。——————你從留意的哪個貼子得出這個結論?請給出具體出處。
“我沒有讚揚周”————你這都不叫讚揚周什麽叫讚揚周?對方做得不當就要殺人?你這輩子沒犯過錯?你一輩子都不知道犯了多少錯,是不是犯一次就該被殺一次?
……要按法律,那要男的5個億才可以的。
現在好了,看城頭上新的新聞了嗎?現在他們夫妻都死了,按法律這巨額財產就不按白生前要的這一點兒分了,要平半分,白的母親能分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分完還可以向周的兒子要賠償費。……
你真可笑!結婚才一年,白女無權過問周的婚前財產。房子也得不到。周家會追回白女騙的那一千萬,周家還可以訴白女逼死周母的責任。
誰說她能分到的?房子是周出的錢。新法有規定的。
周的孩子是繼承人。白和奸夫騙的一千萬要追回的。周家還可起訴白女逼死周母。 等著看發展吧。
你警告誰呢?小心被當恐怖分子抓起來。
你想殺你丈夫麽?去對他說吧,嚐嚐後果。
請舉出具體你們女人譴責她的例子。
請你注意本文題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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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這是你依據自己的能力和價值觀從我的文字裏引申出來的;你也甚至不屑於回答我在此前要求你告訴我的那幾個事實。所以,你的上述對我的觀點與本人無關。
博主做什麽工作的?說話跟大哲學家大法律顧問一樣,文鄒鄒,媽事兒事兒的,好玩。
回複留意的評論:
你提到了那用陀殺夫的女人,請列出你們女人對她的譴責?有麽?
當初好多譴責呢,不過也不少同情的,說男的不知對女的犯了什麽錯,讓女的殺了,還這麽痛苦。天下男的都要小心了啊等等。“我們女人”多好啊,讓男的死之前,都要警告一下的,小心,,,,,,
>博主固執的夠可以。非要說男的好,女的壞。這個殺妻的真是:生的光榮,死的偉大。<
對不起,這是你依據自己的能力和價值觀從我的文字裏引申出來的;你也甚至不屑於回答我在此前要求你告訴我的那幾個事實。所以,你的上述對我的觀點與本人無關。
你可以不給啊,可是法律要給啊,你改法律去吧。
生前一處房產就算一千萬吧,兩個人分,女的不過就是五百萬。這是女的提出來的,她就要這麽些。要按法律,那要男的5個億才可以的。
現在好了,看城頭上新的新聞了嗎?現在他們夫妻都死了,按法律這巨額財產就不按白生前要的這一點兒分了,要平半分,白的母親能分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分完還可以向周的兒子要賠償費。
所以說,蠢男人!
你提到了那用陀殺夫的女人,請列出你們女人對她的譴責?有麽?
……她要求離婚也不過是要分割兩個人名下的一處房產。這個男的有十幾億財產,這點都不舍得,比比人家吳奇隆,還談什麽真愛,血性男兒?…… 這種念頭很不好。為什麽要給她?還提吳綺隆?幹嗎你不去做Mother Tresa?
女的呢?都學學去年剛用鉈殺了前夫的李什麽來著?那個才是殺夫高手,她是殺人於無形之中,解恨在懸案之後。那也叫殺的一個痛快。回想起來,那個男的,好像姓王吧,生前一定做了讓女的萬般不能忍耐的事情,因為那個女的一連給男的吃了好幾次鉈毒,等於下決心殺他好幾次。最後那個男的死得非常痛苦,在醫院叫了好多天才死去。還不比這個白女的,一刀,痛快。
按博主的話說:“李也確實被自己深愛的丈夫逼得發了瘋,萬念俱灰,才出此下策。這個在金錢上富有、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家離國、在不惑之中年還生了他的孩子,但依然充滿著韌性的北京女人,則以鈍刀滾肉的方式向我們證明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她捍衛的價值!”
請你告訴我:白對他做的很恰當;周沒有血性,周沒有感到受了侮辱;周不應該有絲毫激憤;周應該像一個植物人一樣漠然視之。
我沒有讚揚周。
>我的觀點是,大家入國隨法,盡量尊守法律。……<
法律的規定不能涵蓋一切人的一切道德行為,它隻是規定了恰當或正當的行為。周殺害白的行為屬於個人道德選擇上的失當或惡行,但這個失當或惡行是在特定的條件下被逼迫出來的(請不要告訴我人人都有100%的意誌可以控製自己的惡念),因而有著特定的環境、條件和對象,而非簡單的主觀自由的隨意性行為。具有主觀自由的隨意性殺人行為的人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隨意殺人,就像湖南的張君、武漢的張明高以及遼寧的“二王”,等等。所以,我不認同這裏的很多人把周描述為凶殘的惡魔。
羞辱了你你就該殺人?你以為還生活在宋朝梁山泊地區?
何況什麽叫羞辱?離婚是人家不愛你了,你肯定有自己的大毛病,要不人家怎麽會放著你這麽有錢又有情的人不要呢?再說這個不愛還有那個愛,就算都不愛你,天下不愛你的人多了去了,你殺的完嗎?還血性男人?蠢男人!
強扭瓜還非要瓜甜,你不做夢嗎?
再說也沒看出來那個女的就是貪財,她要求離婚也不過是要分割兩個人名下的一處房產。這個男的有十幾億財產,這點都不舍得,比比人家吳奇隆,還談什麽真愛,血性男兒?有這麽多錢,離婚再找,或者全世界旅遊療傷去,非讓兩個人在一棵樹上吊死。
博主夠強大,連殺人都讚。是不是下一步自己也準備殺個仇人捍衛你的價值呢?
你是有這個權利。隻是別學這白某人:騙財有出軌。
我想最後一次澄清我的觀點:
我沒有鼓勵非得要像周那樣殺人。我僅僅是在簡要地歸納出本次慘劇發生的直接原因。要想理解我的全部觀點,可以進一步參考我在本文中與每一位讀者的辯論。它們之間具有嚴謹的一致性。
在人們評價周殺死白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了:他隨後立即殺死了自己!!為什麽???
=== 在你看來,戀愛結婚離婚就像栽兩棵樹一樣簡單。想把它們栽在一起時,就挖兩個彼此靠近的洞洞;想要分開時,拔起來搬走各奔東西了事。你是植物人嗎?=====
在你看來一件事困難到非得需要用殺人來解決,你是機器人嗎?程序紊亂的機器人比植物人對社會的危害性可是大多了。
我不知道kongKong的事情,和那些為此引出的評論。
出軌跟殺人不能相提並論,無論男女。
出軌是背叛婚姻約定,一般的處罰因各國婚姻法不同而不同。在美國是離婚時少分錢,中東有些國家處死女的男的沒甚事,毆洲有些國家大概還有加拿大吧,沒有懲罰。
我的觀點是,大家入國隨法,盡量尊守法律。不喜歡那條法,可先試著繞道,再鼓動大夥修改法章,實在沒辦法了,挪到別的國家去。
>今天的人們比以前有著更多的自由,人們完全可以自由的結婚,也可以自由的離婚。<
別的不想回了。單就這句話回答你:
在你看來,戀愛結婚離婚就像栽兩棵樹一樣簡單。想把它們栽在一起時,就挖兩個彼此靠近的洞洞;想要分開時,拔起來搬走各奔東西了事。你是植物人嗎?
譴責有什麽用?要防患於未然,勸她別殺人啊!
你放心,如果KONGKONG殺夫再嫁,我照樣譴責她。畢竟她不是生活在潘金蓮的時代,女人連離婚的權利都沒有。
再說,我從未鼓勵受傷害的去殺人,也不認可。
————你的文章和回貼,傾向性都很明顯。不殺人就是對出軌的“寬容”,殺了人是有血性的男人。
文字是有屬性的,同學,請慎用!!
我太佩服您了,您是真正活在現代的人啊!國男活在現代的可不多啊,男人亂來是風流;女人亂來就是淫蕩,即使那個女人經濟獨立,無需依附男人.
=== 這個女人的所作所為已經將一個深愛她的丈夫的尊嚴撕扯得不留下一絲一毫 ======
他不愛她,他對她隻是私欲和占有欲,真正的愛不會是這樣的,你說的這份尊嚴可以大到將別人殺死,那麽這份尊嚴是變態的,扭曲的。
=====我想說的是,現行的中國法律確實不會為通奸定罪,但通奸即使在《聖經》裏也是大惡。====
很慶幸我們我們沒有再活在中世紀,我們不再用聖經做法律,通奸的女人不用再背上紅字,不用被火燒死,不用被石頭砸死,不用被浸豬籠,博主看起來很懷念那樣的時代。
=====我們的時代確實改變了許多,多P,濫交,賣淫,……,一些女性也樂此不疲。不過,她們不能寄希望於每個男人都能接受或忍受這樣的女人的行為,特別是當這個女人的人生在婚姻契約之內的時候。
=======
樂此不疲的男性應該是女性的幾十倍甚至更多。男人一直都在教育女人應該忍受。男人出軌外遇找小三說他找到了真愛,他的妻子應該成全他的真愛,男人說一句我不愛你了,就可以離婚,和“真愛”結婚,比如這位周,女人出軌就是男人的奇恥大辱,就應該死,比如白。白與有十幾億身價的男人結婚說她貪財,和有十幾億身價的丈夫離婚,也是貪財。女人殺了人是女人的錯,男人殺了女人,還是女人的錯。
====死者為生者而活著。願大家吸取經驗教訓。 =====
從周身上吸取的教訓要比從白身上吸取的教訓更多。白的錯或者說白的惡是顯在明處的,比如說通奸或者貪財(雖然我還不完全確定)。而周的惡是人們腦海中,特別是幾千年封建男權社會帶來的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麵對配偶的背叛,沒有人會覺得好受,但是所謂恥辱感的深重是和文化,環境,觀念有著很大的關係。在中國古代一直有著對女性,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要求。一個女人如果被陌生的男人碰到了身體的某個部分,那麽這個女人就不貞潔了,剛烈的女子如果被陌生男子碰了胳膊,就揮刀斬斷自己的胳膊以示清白。。所以今天,如果男人的妻子出軌了,就被認為是奇恥大辱,按照博主的觀念,一個人對妻子出軌的反應越強烈,就越說明其有血性,就是將其殺死也是可以理解,並以這種恥辱感為其辯護。相反如果男人反應不強烈,那麽這就是一個窩囊的男人,甚至要被周圍其他的男人嘲笑。這種觀點是多麽的變態可怕,卻一直被博主這樣的人追捧宣揚。今天的人們比以前有著更多的自由,人們完全可以自由的結婚,也可以自由的離婚。為什麽要選擇這樣極端的方式呢,與多年來受這類觀點的宣揚蠱惑,讓這樣陰暗變態的觀點根植心底不無關係。
對於女人則完全是相反的要求。比如如果男人出軌,那麽肯定是家裏的妻子不夠溫柔,不夠賢惠。經常看到什麽我用溫柔挽回了丈夫的心,我是怎麽樣打敗小三,讓丈夫重新回家的,這樣的文章。還有什麽浪子回頭金不換這樣的諺語。
博主的文章我隻看過這一篇,這一篇就夠了,我以前沒有文學城的用戶名,昨天就是為了回複博主的文章,才專門注冊。我不需要再看你其他的文章。
女人啊,警惕,當然要警惕。我們要警惕的是一個人不管他嘴上說有愛你,他多有錢,多有所謂的才,如果沒有發自內心對女人平等的對待,對他人生命的尊重,那又有什麽用呢。
老姐,我特別讚成你的觀點,殺人的確不可取,任何事也不應該走到這一步。可你知道,文學城裏kongkong的出軌,受到多少人的支持嗎?有多少人為她鼓掌嗎?令人匪夷所思,婆家對她不夠好,她就可以出軌,理由隻有一個,她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這個時候,蜜瓜是絕對不會說,她可以理了婚,再跟別的男人睡覺啊。蜜瓜舉著正義的旗子,對kongkong的出軌表示了同情和理解,她要保護一個家暴受害者。
人是不是不需要道德底線?或者說,女性永遠是弱者,要以出賣自己的身體和道德來換取生活,不能以獨立的人格來審視自己和生活。真得是很可悲啊。
讚同. 不要讓矛盾激化, 升級.
如果:
我瞪你一眼,
你呸我一聲,
我罵你一句,
你朝我吐口水,
我給你一耳光,
你還我一拳,
我砍你一刀,
你轟我一槍,
我殺你全家,
你滅我九族.......
世界還能安寧?
所以, 周不該用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 如果覺得受到了欺騙, 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解決, 可能很艱難, 很漫長, 但是也要堅持.... 學習秋菊才是正路.
博主啊,這是否還要你來加。你原文裏沒“是否”二字,不敢妄自延伸呢。
我看來看去,我的靈魂已被考問的很多遍了,楞是沒看出你說的是事實而不是主觀判斷。
蜜瓜可是一朵帶刺的玫瑰,才不可能人人可嚐呢!
"人人都有殺人作惡的潛能,隻是沒有被逼到那一步。這是人的本性決定的。說以我說不要把人逼到牆角。"
人人心裏都有個魔鬼,這個我沒異議。正因如此,社會道德法律就要約製這個魔鬼。“被逼”殺人不能成為殺人的理由。否則,今天一人吐了另一人一口痰也可以作為殺人的借口。在過去,要事誰吐了皇帝一口痰一大約一定處死。
你若反過來問,要是姓周的沒自殺,是不是要判死刑,我會讚成關他起來,隻要他無法危害其他生命,不用判死刑的。
我從你的言辭中估摸出你似乎是個可愛的古典蜜瓜,人人可摸可享可嚐。如果是這樣,你和一個男人開始正式交往前就老老實實說清楚,以便找到一個趣味相投的,免得以後互相傷害。
再說,我從未鼓勵受傷害的去殺人,也不認可。
哥哥, 你OUT了, 現在女人的身體你也不一定控製得了了. 如果女人還沒有背叛你, 那是因為沒有找到更好的, 或者已經人老色衰了.看好你自己的錢吧, 不要做夢了.
同樣, 女人也不要得意. 男人沒有找二奶, 三奶, 不是他高尚, 是他還沒有足夠的錢. 所以女人不要逼你老公去升官發財, 如果你還想留他的話.
>這裏不僅僅包含者同情,更有讚楊的成分。<
那是你把它們看成是“同情”和“讚美”了。我所說的不過是簡單的“事實”,而事實是客觀的,沒有主觀傾向性或感情色彩。你可以在以下每一個短語前或其中合適的地方加上“是否”二字,然後拷問你自己的靈魂,看看它們是否都是事實:
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
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
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
北京男人
以簡潔了當的方式
向我們證明了
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周成海是個有血性的比較理性的男人
他追求自己內心的愛
沒想到遭受了如此的極端羞辱
再加一條: 如果女人不好, 那是因為男人錯在先, 被男人逼的. 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是無辜, 善良, 可愛的, 是水做的.
申明: 這是我說的, 不是蜜瓜說的. 從賈寶玉公子那裏抄襲來的.
其實我覺得博主和蜜瓜的觀點是一致的, 隻不過站在不同的方向, 一個為男人, 一個為女人. 因為他們一個是男人, 一個是女人嘛.
>配偶的錢財, 身體, 時間, 交往, 甚至思想<
在上述方麵,
錢財隻是身外之物,
身體是靈魂的寄居所,
時間對每個人都是一樣,
交往是個人喜好的小圈子,
而思想是摸不著邊際的東西。
所以,對於我來說,除了身體是現實的可以擁有的外,其它我都不感興趣。
蜜瓜不僅不理智,還很偏見,雙重標準,很典型的sexist.
看起來你對一個做人妻子的女人與他人通奸很寬容。我想請問,既然一個女人與一個男人組成了家庭,甚至有了孩子,為什麽非要與他人通奸?為什麽要把自己的身體給別人受用或者享用他人的身體?如果她不喜歡自己的老公了,就直接提出離婚得了。幹嗎要偷偷摸摸與人通奸?這種背信棄義的行為究竟是好的德行還是壞的德行?這種行為究竟是否傷害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
——————你很可怕!!!有一種法律解決叫離婚,你不知道嗎??這就是你的價值觀?妻子出軌了就要殺之後快?你生活在什麽社會?還說自己沒有讚揚殺人。你適合生活在梁山時代,去殺人落草。
你錯了。你不要在這裏興誓旦旦。人人都有殺人作惡的潛能,隻是沒有被逼到那一步。這是人的本性決定的。說以我說不要把人逼到牆角。
“而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北京男人則以簡潔了當的方式向我們證明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
“我傾向於認為周成海是個有血性且比較理性的男人,他追求自己內心的愛,卻沒想到遭受了如此的極端羞辱。”
這是你的話吧,這裏不僅僅包含者同情,更有讚楊的成分。
你不能說一句,我沒用同情,讚楊這樣的字眼,就說明你不同情,不鼓勵了。這理的“看眾”不管持什麽觀點,都明白你在說什麽。大是大非的問題比小是小非的簡單多了。就是第一不能任意奪取性命,第二不能任意奪取性命,第三還是不能任意奪取性命。
haha, you have the point!
蜜瓜一向的看法可不理智.
她一向認為, 女人都是對的, 男人都是錯. 如果男人是對的, 那是因為對女人無限的好.
我認為每個人都有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 即使結婚了, 也不意味著喪失了人身自由. 對男女都一樣.
結婚, 隻是表示兩人願意共同生活. 到底有多少生活是共同的? 100%, 或者50%?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定義和標準, 而且還會變化. 這是問題所在.
有些人要管配偶的錢財, 身體, 時間, 交往, 甚至思想. 要得太多, 總難滿足. 所以最好告訴對方: 你要什麽, 你能付出什麽, 再溝通(討價還價), 不合則分.
你為什麽總是任意引申我的話呢?我鼓勵受到傷害的人去殺人報複了嗎?那個一句點評裏的每一個字都是基於我憑自己的理性從報道的隻言片語中選取的我所認為最接近事實的東西(我當然不可能知道全部事實和真相);我所發表的後續評論中也全然沒有鼓勵殺人報複的東西。我僅僅隻是一再告誡人們,每個人的選擇不會是確定無疑地按照法律的途徑解決問題,而是有多種選項,無人可以預測和幹預。而法律隻會依據後果作出裁決和懲罰。
相反, 也是一樣的道理. 男人有了小三, 老婆也應該坦然麵對.
被背叛的一方沒有權利去殺死對方, 也沒有必要殺人, 然後自殺, 來個玉石俱焚. 當然也沒有必要像吳奇隆那樣把財產全部留給對方, 博一個高尚的名聲.
我覺得正確的做法是: 馬上申請離婚, 收集證據, 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經濟上的). 我相信法律(中國的, 美國的)都會保護合法的權益. 當然, 因為對方通奸, 就要求對方付出生命的代價, 現代的法律都不會支持你的請求.
有錢有權的男人被背叛了往往感到出奇的憤怒, 可以理解. 但是, 世界上比你有錢的人很多, 而且可能女人以前喜歡錢, 現在又喜歡性了也未可知.
白靜和周成海的行為都可以理解. 但是周成海的做法(殺人)是違法犯罪, 不能讚同. 白靜是不是有欺騙背叛的行為, 還沒有證實. 但那還都是道德的範圍, 不是犯法犯罪. 如果她有夥同別人詐騙自己的丈夫, 那是犯法行為, 但也不是死罪.
"這正說明了摟主的評論寫得好!我不認同周的 殺人。可是它卻對那學想幹白靜那樣壞事的女人有威懾作用。"
你們的言論明明是同情殺人犯,什麽威懾作用?第一要警告“你”女兒別找姓周那樣的,第二警告你兒子別學姓周那樣的。
你們這種言論是在鼓勵殺人,而不能防止欺騙。
>男人往往對老婆與人通奸感到憤怒, 覺得受到了侮辱;……<
看起來你對一個做人妻子的女人與他人通奸很寬容。我想請問,既然一個女人與一個男人組成了家庭,甚至有了孩子,為什麽非要與他人通奸?為什麽要把自己的身體給別人受用或者享用他人的身體?如果她不喜歡自己的老公了,就直接提出離婚得了。幹嗎要偷偷摸摸與人通奸?這種背信棄義的行為究竟是好的德行還是壞的德行?這種行為究竟是否傷害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
正是由於現行法律不可能懲處白靜的背叛通奸行為,所以,周才用了自己的方式了結此事,與她同歸於盡,玉石俱焚。這也就表明了周內心裏有另外一套價值觀,且這一價值觀超越了他所掌握的巨額財富和自身的生命。不然,他斷然不會走上這一絕路。
男人往往對老婆與人通奸感到憤怒, 覺得受到了侮辱; 而女人往往對男人把金錢給別人感到憤怒, 覺得被拋棄. 其實這都是一種占有欲. 男人把老婆的身體看成是自己的財產, 女人把老公的財產看成是自己的財產.
現代婚姻製度往往對所有權定義比較模糊, 而且不斷變化.
所以人要想開一點, 別人的身體是別人的, 別人的錢財也是別人的. 隻有自己的才是可以自由支配. 不要期望太高, 不要要求太多. 男人不要奢望用金錢換美貌, 甚至感情; 女人不要用身體換金錢. 如果要換, 做好思想準備, 有風險意識, 以備不測.
>周的行為顯然已經超越了道德範疇。<
周的行為沒有超出道德範疇。請你參考我的博客文章:
“從概念係統論道德與法律兼評儒家”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48015/201202/17856.html
他可能超出了你所認為的“好的道德”的範疇,但沒有超出一般道德範疇(好的、正當的和壞的)。
我的一句評論說的是慘劇發生的直接原因:“這個女人的所作所為已經將一個深愛她的丈夫的尊嚴撕扯得不留下一絲一毫,而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北京男人則以簡潔了當的方式向我們證明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一些女性讀者不願承認周被白傷害。在她們的眼裏,即使白靜與人通奸,那個丈夫也不必感到屈辱,更不應該殺人。我想說的是,現行的中國法律確實不會為通奸定罪,但通奸即使在《聖經》裏也是大惡。
我們的時代確實改變了許多,多P,濫交,賣淫,……,一些女性也樂此不疲。不過,她們不能寄希望於每個男人都能接受或忍受這樣的女人的行為,特別是當這個女人的人生在婚姻契約之內的時候。
法律隻是一種最起碼的行為規範和懲處,也即我所說的“恰當的”行為,且其懲處也隻是最起碼而非最嚴厲的。因此,除了法律之外,行為人還可以在其道德範疇內選擇最極端的好或壞的方式回應受到的傷害以保護自身最大的利益。而這種方式既不是法律可以規定的,也不是法律可以倡導的,更無法予以根除。
死者為生者而活著。願大家吸取經驗教訓。
原因就是人心深處的惡。不要去把人逼到牆角。
如果自己都做不到,還象個牧師樣不道,當然沒有探討的必要了。
2, 周成海殺妻, 是該被譴責的, 無論他受了多麽大的委屈和欺騙. 他自殺, 也讓人可惜. 但是他沒有權利剝奪別人的生命, 即使自殺也不能抵消他犯的罪..
3, 白靜不可能像她的同學描述的那麽純潔, 善良; 她最後值得同情, 但我不相信她是無辜的.
==== 你去建議你老公作吳綺隆。看他願意不願意! ====
====兒女來自哪理?碰上白靜這樣的女人,誰願意跟她生兒女?===
能說出這樣的話,就沒有什麽探討的必要了。
==== 這白靜不僅通奸,還騙了一千萬。他老公是受害者。他就跟她拚命了。命都沒了,如何同奸夫享受那一千萬?
好多女人怕了! 說以不敢探討原因了。 ======
原因是什麽,不是一直在討論女人通奸的話題嗎,博主好像隻是說了妻子通奸丈夫受辱這樣的觀點,沒有提錢吧,你的所謂深入探討就是除了通奸還有一千萬的問題。你覺得周是因為被騙了一千萬,所以拚命嗎?周不是有十幾個億嗎,為一千萬拚命。白靜放著身價十幾個億又這麽愛自己的老公不要(雖然我不覺得那是愛),還要想辦法動腦筋去騙自己老公一千萬。
什麽叫女人怕了,怕什麽,如果大家通奸外遇出軌這些是可以判死罪的。那麽今天這個社會男人出軌外遇拋棄妻子的案例是女人出軌的幾倍幾十倍。
兒女來自哪理?碰上白靜這樣的女人,誰願意跟她生兒女?
你去建議你老公作吳綺隆。看他願意不願意!
好多女人怕了! 說以不敢探討原因了。
=== 不論何種情形,丈夫對背叛他的妻子作出何種處理屬於他的個人道德選擇,他人無法預測,也很難幹預。=======
如果僅僅是做出道德選擇,他人當然無需幹預,但是周的行為顯然已經超越了道德範疇。
我們可以不要求人很高尚,但殺人是極端的,是邪惡,我們有權利要求人不邪惡,更不應該宣揚這種極端的理論和做法。
人們可以對一件事有自己的觀點或者說價值觀,但不應該違背大多數人公認的常理。在今天這個社會,雖然會對背叛出軌進行譴責,但是出了極少數國家,世界上大多數的文明國家都不再有通奸罪,通奸連犯罪都已經算不上,更何況是死刑。你的世界仍然停留在通奸判死刑的時代。你認為是你錯了,還是這個社會錯了。
警惕呀,女人!
你去和你老公商量一下,告訴他如果你出軌的話,請求他不要為此而感到受傷害或有被侮辱感。最好,我希望你嫁的是一個植物人。
>第一白靜是否做了某人博客裏說的那些事,還沒有真憑實據,第二,我們暫且認為她做了。……<
這可以被認為是你試圖無視或掩蓋真相的努力的一部分。我也沒說白該死,我隻是在試圖指出導致慘劇發生的雙方內在的心理原因。從法律的角度,白確實罪不致死,但從她的所作所為而遭受傷害的一方來說,周在心理上可以認為她死100次也不冤。這取決於周所持的價值觀。
吳奇隆那樣做可能是一種高尚的行為,但你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做一個高尚的人。我想,如果吳很愛他的妻子,那麽,妻子的背叛會很深地傷害他;但如果他自己都已經沒有了對那個妻子的愛,她的背叛對他的傷害也就無所謂,可能還巴不得她早點從自己的身邊滾蛋。此時裝模作樣秀秀自己的風度,還可以從大眾身上賺點道德喝彩。
不論何種情形,丈夫對背叛他的妻子作出何種處理屬於他的個人道德選擇,他人無法預測,也很難幹預。
你遺憾就遺憾吧。雖然你一再說這是周的想法,我告訴你周的想法是反社會的,你視而不見,然後說不跟我辯了。
那麽請問,你的想法是什麽?
周的想法誰都知道,否則他也不會殺人。問題是我們的社會該怎樣對待這種想法,認為他是錯的,邪惡的,反社會的,還是應該為他叫好。
你應該回到水滸時代去。那部書就是一部變態的,以宣揚欺壓女人為正義的變態價值觀的書。
第一白靜是否做了某人博客裏說的那些事,還沒有真憑實據,第二,我們暫且認為她做了。那麽與人通奸,貪圖錢財,這屬於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罪不至死。
殺人還要冠上什麽血性,尊嚴,受辱這樣的詞匯,就是一種變態的觀點。一個男人如果自己的妻子出軌,就說什麽戴綠帽子,然後要是這個男人不對這個女人做出懲罰,好像這個男人就不是男人了,就要受到周圍人的歧視了,就抬不起頭了,是不是隻有親手殺了這個女人,才能一洗自己的恥辱,這難道不是變態的價值觀嗎?而這種價值觀卻在很多古代文學作品,武俠小說了得到渲染,以至於到今天仍然根植與很多男人的心中,包括博主這樣的男人。
吳奇隆的前妻背叛他,還騙走錢財,對其傷害不可謂不深,他與她離婚,還留下財產給她,沒有再說過她什麽。吳奇隆被人看不起了嗎,不是真男人了嗎?一個殺死自己妻子的男人,卻被你稱為什麽有血性,這是多麽可怕的事。多麽變態扭曲的事。
老姐,請不要把事情想得過於簡單,不然這世界便沒有任何犯罪了,更何況人人都有作出錯誤決策的時候。
我感到很遺憾,你和我辯論了很多回合了,我也明確地告訴了你如果一個人受了傷害可以做出多種可能的選擇,我從來沒有告訴你說隻有殺人這一種選項。我怎麽就沒教會你如何思考問題呢?
所謂選擇法律的途徑也隻是一種解決問題和紛爭的手段而已,而對於周成海來說,這個手段不是他願意采納的最後手段。
唉,你呀,就是頭腦特簡單,又過於理想化世事,以為人人都必須且隻能采用法律途徑解決一切紛爭。沒辦法。不和你爭了。你愛怎麽著就怎麽著吧。
>隻有那些無聊小人才往受害人身上潑糞。我鄙視。<
該受鄙視的是對事實視而不見的人。
你認為周成海的價值觀是扭曲的,我還真搞不懂一個男人和丈夫看重自己的婚姻以及婚姻內應有的尊嚴怎麽就是一種扭曲的價值觀了?
你為什麽不檢視一下白靜的價值觀是否是扭曲的?她與周承諾了相互的婚姻,卻與他人通奸騙自己丈夫的錢財,被揭穿了就離婚。在你看來她的價值觀很正直啊。沒有這個扭曲的價值觀,何以會導致周蒙受巨大的羞辱?
到了那個份上,白想怎麽解說她與周的婚姻淵源都行,隻要能為自己離婚訴訟的成功找到任何理由,因為人有無窮的想象力和胡說八道的能力。
什麽是女憤青?
我做白靜的機會為零,我丈夫殺人機會也是零。
我在此跟你相爭是想讓其他人殺人的念頭減滅。
無論人家對你做了什麽,除了自衛,你沒權力殺人。
周的前妻是得到了足夠的經濟上的補嚐的,他們還有孩子, 周也沒有對前妻母親如何。 而這白靜所為是太為過分。我還是那句話,如果你對你老公幹了白靜幹的事,你老公會如何反應?
很多事情發生並不是由該不該決定的,不然生活就太 容易了。白靜不該做小三, 白靜不該和周結婚,白靜不該欺騙又通奸。。。
聰明人應該做事適度,不該太。。。
博主並沒有說該殺。博主是拭圖探討這事件的原因。
你當然無法再討論了,因為你已經理屈詞窮。
周的前妻也受到傷害,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受到傷害,是不是都該去殺人?
對這樣的女人來說,哪裏有錢,哪裏就是“真愛”。結婚為了錢,離婚還是錢。表演係的畢業生,也帶到生活中表演了。行業中自己都用“汙泥”來形容。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一個人,一個比較成功的男人,要多大的打擊和傷害(這女人幹了多壞的事)才會做出以命相拚之事。一個人連命都不要了,其他的還有意義嗎?
以這樣決絕的方式離開是很殘忍的。周在意外喪母的悲傷心境中又接受離婚的打擊,可以想見他內心的悲苦,看不到希望,他一定是一時糊塗走了極端。但是白不是死罪,就是死罪的話也不要以犧牲自己的 方式換來對方的毀滅,因為還有法律的懲罰。
他們都是在自己的領域有些成就的人,但是他們的內心還不夠強大到百毒不侵的地步。他們都是有性格問題的人。如果白不那麽急著去離婚,緩一緩,退一步,換位思考一下也不至於落到這樣地步。女人有時很強啊,三十六記走為上,好漢不吃眼前虧!看形勢不好要快跑!
當心身邊的人啊!如何相處才是大學問。
這種價值觀是扭曲的,可怕的甚至是變態的。這種打折愛和傷害的旗號殺死別人的行為,更主要的來自於一種私欲和控製欲。不是真正的愛。周雖然算不上精神失常,但是心理陰暗。
我相信周對白是死纏爛打才追上白的。白說開始不知道周有家室,這也有可能,當然後來知道了,但是周一定是用盡方法要得到白。你可以認為他是太愛她,太喜歡她,但從另一個角度,特別是這個結局來看,這種“愛”和可怕。
對一些女糞青來說, 假如周的性別不同, 看法就完全不同, 就不會成為反社會, 還振振有詞。
懶得繼續和你討論了。咱們誰也說服不了誰,因為你根本無視白對周的傷害這一基本事實。我們是在討論事件發生的原因,你卻非要周做一個偉大的聖人。可惜,他不願做一個這樣的人。他有權選擇如何做人,隻是需要承擔應有的後果。當他不再依從法律時,便是對法律的違反。可他已經不在乎了。
我早已說過,在周看來,法律對於他已經沒有意義了。他不是把喬宇告到拘留所了嗎?但是,他認為法律不會帶給他想要的其它東西:婚姻的不失敗,人格的不受侮辱,財產的不受損失,等等。重要的是,當他知道了白對他的背叛後,在他看來,他餘下的整個人生已經毫無意義了。
————————這都不是正常人的思維。這種思維是反社會的。
考過二試已經很了不起了,三試未成,誰知是不是主考能力平庸。
說到男子好漢,拿破倫當數一位了,亞瑟王也是。
死的已死了,活著的更要珍惜生命。那死的就算沒白死。
請你瞧瞧你是如何解讀我的話的?我說過“你很平庸”嗎?所以,你和人辯論時容易失去立論根據便是在於你對事物的理解存在某種不精確性。
幸好當年沒招收你進編劇專業。你的認知能力似乎顯得平庸了點。
嗬嗬,幸好幸好,你說的對,我很平庸,你的認知能力非常高,可以高過法律,直接進入掌控別人性命的階段。佩服,無語,再次,鞠躬!
如果白已經在你心中是一種美善的象征或偶像,那麽,我和你之間的討論就到此為止。
你真夠孩子氣的。我一直說白一定有錯,但錯不至死。她有才,她的同學說她很好。但我不十分相信,我也從沒有說她是什麽美善的偶像。你要是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方法辯論,是和你沒有什麽可說的了。好了,到此結束。晚安。
幸好當年沒招收你進編劇專業。你的認知能力似乎顯得平庸了點。
能考入中央戲劇學院的學生基本上是萬裏挑一的。當然表演要求的文化課分數並不算高,但中戲的學生出來基本都會有個地方大的藝術團體接受。中戲比上海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的教學質量要高。北京人藝基本上隻收中戲的學生。
當年我考過中戲的編劇,在一千多人的應考生中進入了五十名複試。但那一年中戲編劇隻收十五個學生。三試未進。編劇招的少,表演和其他都招的多。
我不是偏袒白,她有她的錯誤。比如不該那麽著急就要求離婚,方式不對。但她再錯,錯不至死。
我早已說過,在周看來,法律對於他已經沒有意義了。他不是把喬宇告到拘留所了嗎?但是,他認為法律不會帶給他想要的其它東西:婚姻的不失敗,人格的不受侮辱,財產的不受損失,等等。重要的是,當他知道了白對他的背叛後,在他看來,他餘下的整個人生已經毫無意義了。
如果白已經在你心中是一種美善的象征或偶像,那麽,我和你之間的討論就到此為止。
很抱歉,你說了很多選擇,唯獨忘記一條,那就是走法律途徑,依然可以讓“惡人”得到懲罰,如果人家真的作惡的話。
也就是說,世界上很多路可以走,條條都是正路,那人非要不走,偏走歪路邪路不可,那麽他走歪路是他自己的選擇,與人無尤。
丈夫背叛妻子了,妻子自殺了或者殺人了,是她自己的選擇,因為活著的路就在她腳下,她選擇死是她自己的事;
同理,妻子背叛丈夫了了,丈夫自殺或者殺人,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因為活著的路就在他腳下,他選擇死是他自己的事。
可見你這個人既沒法律觀念,也沒是非觀念,更無疆界概念。
我既不同情誰,也不對誰憤怒。我隻是在陳述其中的事實性因素:
這個女人的所作所為
(已經將)
一個深愛她的丈夫的尊嚴
撕扯得不留下一絲一毫,
(而)
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
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
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北京男人
(則以簡潔了當的方式)
(向我們證明了)
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天哪,鄉親們,你們誰能從這首詩裏看不出博主沒有同情沒有憤怒的表情?他內心強烈的正義感要把地球都頂起來了。
但是,你看見的世界,隻是一個塑料的地球儀,擺在你自家的書桌上。
他選擇殺死自己,一是他可以選擇自主去做,二是他可以逃避法律對他的製裁。這方麵他還是主動的。但白毫無主動權地被結束了生命,你還冠給男的一個無上“真愛”的高帽子,看上去實在是滑稽。
男的比女的大十五歲,男的一直隱瞞自己已婚有孩子的事實,男的隱瞞自己的年齡,男的為女的撒下金錢事業的光環,逼迫她步步走向深淵。
白是自己考入中央戲劇學院的,她演戲很不錯,有才華,性格上同學們也都說很溫柔善良。周在北京認識了白之後就一直窮追不舍,而白從外地來北京孤單貧窮,又想打出一片小天地出人頭地贍養自己的老人,就這麽他倆“情投意合”了。還是說婚姻是愛情的直接墳墓,但最不該的是殺手就是自己所謂真愛的人。
No,我既不同情誰,也不對誰憤怒。我隻是在陳述其中的事實性因素:
這個女人的所作所為
(已經將)
一個深愛她的丈夫的尊嚴
撕扯得不留下一絲一毫,
(而)
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
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
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北京男人
(則以簡潔了當的方式)
(向我們證明了)
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No,是個人意誌上的一種道德選擇,與法律無關。法律對於一切行為人來說隻是一個外在的他律,需要行為人對它的依從性來保障其有效性。
我仔細閱讀了你的話,隻能從中看到你的為這個殺人犯表達出來的極度同情和對已經死了的女人極度的憤怒。但是,整個事情的發生不是簡單在網上看到的那些有偏向性的八卦,它有更複雜的人性欲望在驅使,這方麵,男女之間都有,但男的更強烈更主動。以致最後不得不以結束生命來結束自己的欲望。
真愛一定是高尚的愛,高尚的愛裏真愛更是前提條件。在這個故事裏,真愛似乎曾經存在過,但在人的自私和欲望裏它變質了,而且變得很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以流血方式宣泄了。
但女的是不甘心要死去的。奪命的人要付出自己和她同歸於盡,她也許在陰間也是要掙脫的。
如果周僅僅隻是以殺死白為此次行為的目的,我會接受你的很多推測,但他緊接著殺死了自己。這就表明他不僅僅是為了維護你所說的“男人的麵子”(請你解釋一下,什麽是“麵子”。我不太理解這個詞在你的表達中的含義)。他是要玉石俱焚。一個連自己的巨額財富和寶貴的生命都在所不惜的男人,你如何會對他作出如此的推測?
——————請問你這個“可以”是什麽意思?法律上的。
什麽叫侮辱?還是說,男人的臉麵,要比女人整個生命來的重要。在白的身上找到一份更好的愛,也是更年輕美麗的愛吧。女的要離婚不該分的一點家產嗎?更何況那個房子是他們兩個的名字。女的跟著這個男的五六年時間,也是認真地和他結婚了,發喜帖給自己的同學,在網上曬結婚照片,她也是真心的。不可否認她進錯了男家的門,男的一家一直不能接受她。這點,前妻和她兒子,周家的直接繼承人才是重要的。
但是男人都要愛新的美的,但女人娶進家門就可以鬆口氣不用哄了,這時候要和老媽站在一起維護家族的利益了。
白是中戲出來的演員,是中國戲劇最高學府裏出來的學生,她見過的世麵要比周多的多,她的機會她的年輕也會給她帶去掙脫控製的動力。但實際上她還是丟掉了性命。都是爭一時之氣,女的會覺得自己一無所得離婚無半點保障,男的應該不在乎那處房子,更在乎小妻子要脫離控製,自己在這個圈子裏丟了麵子。麵子要比天大,所以哪怕來個魚死網破,也要網住自己想要的一片天。
我們在對此事件的認知上存在差異。我想請您仔細閱讀本人一句點評的那句話裏的每一個字組合在一起所表達的含義。我想我用不著對其中的每一個字作單獨的說文解字。
我認為那是一份真愛,但真愛並非一定就是高尚的愛;而一份高尚的愛也有可能不是一份真愛。
這是陳立功在文學城上的實名博客。歡迎您參與討論,也歡迎您瀏覽本人更多的博文。如果您想知道我是誰,可以到本人博客首頁的[我的文章]裏查看“我的自白:我是誰?”一文。
多謝光臨。
你不說誰知道。
請問,這個丈夫真的深愛她嗎?愛是以奪取別人性命為最高點嗎?你如果有女兒,希望她的丈夫以這種方式愛她嗎?特別是她想離婚的時候?
“而這個在金錢上非常富有、為了一份更加美好的真愛不惜拋妻棄子、在不惑之中年依然充滿著血性的北京男人則以簡潔了當的方式向我們證明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比巨額的金錢財富和寶貴的肉體生命更加值得他捍衛的價值!”
殺人的人要捍衛的價值不過是他的一張臉麵,這個女人隻不過挑戰了他的男性尊嚴,你認為這種尊嚴比女人的性命貴重。不要說什麽女的氣死了他的媽,本身他媽就嫌棄女的家貧,本身她也已經身體不好住院了。這和八卦說女的和第三者一起騙錢一樣,都是偏向男方的不實消息。
充滿血性,更充滿血腥,簡潔了當的方式卻掩蓋了複雜低俗的內心。何必?本不是你的,就不要硬求。特別是你整個家族都不接受貧窮的時候,也就不要認為自己的富有就是高貴。
這個女孩子有虛榮貪圖財富的一麵,但不可否認,在這個事件中男的一直是控製女的生活主要方麵的。女的可能一直在掙脫,但她的力量太弱。
為了更加美好的真愛?嗬嗬,更加年輕美麗並可以控製的女人吧?真愛如果是這樣的,真愛要捂住臉痛哭。
你傷害了我,我可以選擇報複你,也可以選擇寬容你,還可以選擇逃避你。無論我作何選擇,你都不能說我的選擇與你無關。你的無關論表明了你對“你傷害了我”的無視。
>如果你把這個原因歸結於女方該死,很遺憾我不能同意。<
請不要隨意引申我的語義。我沒有說“女方該死”這個意思。
>避免殺人的唯一辦法就是建立健康的心理素質,而不是為殺人找歪理。<
避免殺人或被殺的方法很多,心理素質的訓練隻是其中之一而已。
我可不是老閻。我是老陳。讓我在這裏重複我的一句名言:
愛出自心靈深處,罪亦然。
不是向著哪一方的問題,物極必反這個道理大家都懂。
女人不愛男人,想用完就踹。先不說女人有沒有婚外情或其他爆料,結婚1年之後離婚,還要人家北京的房產。足以證明她的貪婪!
我就見過這種女人,那可不是一般的狠毒和算計。男人都得躲著,你惹不起的主兒!
我不否認周有謀殺的計劃,不然,他不會帶著刀來找白。但他謀殺白是因為受了白的侮辱和傷害。你不能回避這個因素。他謀殺白不是為了圖財,而是為了找回自己的心理平衡,屬於報複性的玉石俱焚。
當然,我這樣說並不意味著我認同他的做法。理論上你可以否定殺人,但現實情況是複雜而多變的。因此,避免的第一步不是否定殺人,而是搞清楚原因。
你這比喻不妥。 白淨的 行為跟穿馬路是遠不在一個級別的。她 表現的是人性大惡的一麵, 然後 得到大惡的結果。
你是說不要亂穿馬路,否則遲早要出事?
出事後,司機判不判刑還是要根據司機本人是否犯規處置的。
正常人見了劍走偏鋒的人,要繞著道走。
((白淨是為了錢財,不顧一切,什麽都做得出來。她就不是一個正常人。
這就是現實。她太過分的行為,若得過分的結果。 難道 不要吸取教訓嗎?
一個是害命。
做人不要太過分。否則就會有人收拾你。這世界就是這麽回事。
“我們在這裏討論的不是如何為周開脫罪責的問題,而是試圖弄清楚這個事件背後的情感和心理因素,以便幫助後來者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避免的第一步是否定殺人行為。你非但沒這個大前提,反而東猜西責我譴責殺人行為的動機。何以服人?你若有女兒,會不會告戒她一定別讓那姓周的“愛”上了(當然我假設你會教與女兒別學那微博上講的白靜,這點我沒任何異議);你若有兒子,會不會告戒他不論妻子做什麽,都不要殺了她?如果你的想法不是這樣的,那我明白你為何有如此點評。
激情殺人是當場發作,周是謀殺白靜。
當然無關。
那請你正麵回答我:當年周有婚外情,嚴重傷害了前周太太,那麽周太太是否有理由殺他?如果殺了他,是不是他該死?
周太太沒有殺他,做得對還是不對?
對,找出心理原因是對的,但是如果你把這個原因歸結於女方該死,很遺憾我不能同意。
避免殺人的唯一辦法就是建立健康的心理素質,而不是為殺人找歪理。
正常人見了劍走偏鋒的人,要繞著道走。
我們在這裏討論的不是如何為周開脫罪責的問題,而是試圖弄清楚這個事件背後的情感和心理因素,以便幫助後來者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你一味指責周殺人的凶殘,卻不願麵對他受到極深的侮辱和傷害。這對於你防止此類事件的重複發生無濟於事。
你顯然不能說周選擇殺死白與白無關。這是一個荒謬的認知結果。
所以受到傷害而殺人,隻是個人的選擇問題。個人選擇瘋狂,跟被殺的人無關。
我們這個世界,每一天都有無數的人被傷害,如果感情上被傷害或者自認為被傷害就可以有理由殺人的話,沒有人有活下去的理由。
“應該得到法的寬恕” 這是你強加的。
不過,接著你的話說,我認為這男的倒是有一個“激情殺人”的辯護--如果他還活著的話。這男的手刃這個女人對不少幹/想幹這樣壞事的女人 是個警示。
周太太為什麽要為白靜這麽不齒的女人殺自己孩子的爸爸呢?周太太是聰明的。白得到了懲罰,不用周太太動手。
>照你這麽說任何殺人犯都有殺人的理由,應該得到法律的寬恕。<
你的後半句屬於任意引申。我們可以說任何殺人犯都有殺人的理由,就像毛澤東掌權後在土改、三反五反中大開殺戒也是有他的理由的一樣。但有理由殺人並非意味著殺人者應該得到法律的寬恕。這裏有一個法律的量刑問題。法律主要是懲處犯罪引起的後果,而不是懲處導致犯罪的原因。
周的前妻是否殺周與她受到的傷害和獲得的補償的相稱性有關。她並非一定要選擇殺周。
嗯,照你這麽說任何殺人犯都有殺人的理由,應該得到法律的寬恕。
當初周的第一任太太不離婚,先殺了周,周就沒有機會再殺白了。
周太太真笨!!!
還好法律不是你製定的。
這姓白的應該手大懲罰! 如果你做了白所作的事,你丈夫會對你“家暴”麽?這個男人不是無緣無故殺人。
有很多家暴就是女人逼出來的。
你認識不到周的狀態,那是你的問題,與我無關。同樣,我不認同你對周的判斷,與我不認同很多人對他的判斷沒有什麽兩樣,這也是我個人的問題所在。與你無關。
我不認為周在本質上就是一個凶殘的殺人犯,因為一個凶殘的殺人犯不會殺人後立即自殺。他是被侮辱被激怒了才這樣做的。畢竟,白是他的妻子而非喬的妻子,白是和喬騙了他的錢而不是他和白騙了喬的錢。他是一隻人格和尊嚴被逼到了牆角的兔子。
白靜的 結果對不少的女人應該是個警醒,不要學她!!!
不要以為 你幹了那樣過分的壞事後 會值得寬恕。這種女人還配“愛”。。。
吃錯藥了吧,世界上再沒有比這一說法更荒唐的了,我真不明白你為什麽要為這個蠢驢辯護。
周因無法接受,頭腦一熱,動手殺了人。就這麽簡單。請千萬不要把此人說成像屈原那麽灑脫。他根本就是一個凶殘的殺人犯。
那是我自己的話,不是原始評論的延伸,而是同一個意思的另一種表達。
你延伸了我的意思,認為我在替周“打抱不平”。
沒有極大的勇氣••••這說明了在周的心靈深處有一種超越了其手中的財富和自我生命的價值觀。而這個價值觀被他深愛的人傷害了,他承受不了。"
這不是我延伸的。
>愛一個人絕不會殺這個人的,占有一個人才可能這麽去做.<
你錯了。愛一個人而受到傷害時,什麽都有可能發生。這取決於受傷害者自主的行為選擇。有人選擇寬容和高尚,有人選擇報複和毀滅,也有人選擇忍受和另找出路。沒有一致的標準。
是的,我明白你想要什麽,就是如果你也像白那樣做了,你希望自己隻能被寬容,他人隻能自己忍受命運,因而你自己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人生。
請你不要任意延伸我的語言所表達的含義。我也無意替誰抱不平。我是在就事論事,也就是試圖判斷周所處的心理狀態及其這樣做的內在的個人原因。你顯然不能說他作為丈夫的人格沒有受到妻子的侮辱。他不是無緣無故殺人和自殺。他殺人和自殺是勇敢還是懦夫行為不是本人關心的問題。
你這樣說有可能是在為自己的所為或可能的類似所為找辯護和理由。
我和你想法的區別是,(假使我們都相信那個微博)----
你看到愛和勇氣,我看到凶惡和脆弱。
愛一個人絕不會殺這個人的,占有一個人才可能這麽去做
博主在此替周的尊嚴報不平,是把自己放在周的水平上了。
很多人都會有難過的坎,隻有懦夫才選擇以死來逃避的。
殺人再自殺是凶殘的懦夫。
我個人感覺周不是那種玩世不恭的人,而是一個非常執著的人。他有的是錢,找幾個漂亮女的玩玩易如反掌。但他卻選擇了走向末路。試想,如果你手中有十幾億財富,一個女人背叛了你,你願意為了她而放棄財富和自己的生命嗎?沒有極大的勇氣,你做不到,我也做不到。這說明了在周的心靈深處有一種超越了其手中的財富和自我生命的價值觀。而這個價值觀被他深愛的人傷害了,他承受不了。
這個事件的發生表明了周不想走法律這條道,因為在他看來,法律對於他已經沒有意義了。如果他認為法律能夠帶給他他想要的,他也就不會走上這條絕路了。基本上,他在臨近殺人和自殺時,已經處於絕望的境地,否則,不可能這樣幹。
我在這裏與大家討論這個案子的目的並非鼓勵處於此類境地的人們以周為榜樣去行事,而是就事論事。
周殺死自己的妻子白且未傷害處於現場的白的母親然後自殺的事實比一切你想要的證據更具有“證據性”——對不起,你所謂的證據,於情於法都不能成為證據。
大部分的家暴施虐者殺人,都隻殺自己的被虐對象,妻子孩子,而對妻子孩子之外的人不會動手,甚至外人會覺得這個人平時很努力刻苦對人友善,這能說明什麽?什麽也說明不了。
什麽叫“請不要隻是站在你的立場上看待周、周的前妻以及白等三人的關係上”?難道法律是站在周的立場上製定的?
對不起,法律不是站在任何一個人的觀點和立場上製定的,它是人們處世的普遍規則。
按照你的邏輯,周在有婚姻的情況下跟白靜婚外情,是對其前妻的最大的侮辱,他的前妻有一千個一萬個理由把他殺了。可是他前妻這麽幹了嗎?沒有。他的前妻按照法律跟他離婚了(或者被離婚了),各走各路。他前妻活不下去了嗎?活得好好的。
那麽同理,我們假設白是出牆了出軌了,為什麽周不能像前妻一樣按照法律離婚,各走各路呢?
同理:那白靜和別人好了(按照你的邏輯,沒準兒也是真愛),準備和周離婚並分婚內財產,不也是在正當的和法律許可的行為範疇內嗎?是不很高尚,但這個不高尚並不意味著周就有權奪命,也不意味著她必須受道義上的譴責吧?再按你的邏輯,周為了年輕美貌的白靜拋棄糟糠妻,不也是給了前妻致命的羞辱嗎?(你不能說那不是對一個女人和妻子的侮辱)。是不是當年周到前妻就應該奮起三刀以捍衛她的價值?
請不要隻是站在你的立場上看待周、周的前妻以及白等三人的關係上。從周的角度,顯然,他在白身上找到了一份更好的愛(那確實是一份愛),且多年後與前妻離婚並要求與白結婚,白也接受了這個婚約。但是,白卻最終給了他致命的侮辱(你不能說那不是對一個男人和丈夫的侮辱)。
最後,你不能要求一個人必須是聖人。周成海與前妻離婚後再與白結婚,這都在正當的和法律許可的行為範疇內(是的,它不是很高尚,但這個不高尚並不意味著他必須受道德上的譴責)。
>有了錢還對糟糠之妻不棄不離,那才是一個正常,有良心的男人。<
這樣的男人是超出常人的、非常優秀的男人。
什麽扭曲的道德觀!有了錢,就不惜拋棄原來的妻子,去追求年輕貌美的女人。哪個男人看到美女不心動?請不要說成“為了美好的真愛“!
但人應該有道德上的約束,結了婚就應該白頭到老,除非你的配偶太離譜。有了錢還對糟糠之妻不棄不離,那才是一個正常,有良心的男人。
退一萬步說,即便這個女人給他戴了綠帽子,他也沒有任何理由殺人。被激怒就殺人,那這世界上殺人的理由就太多了。
>警方聲明,沒有任何證據支持這個微博的說法。<
周殺死自己的妻子白且未傷害處於現場的白的母親然後自殺的事實比一切你想要的證據更具有“證據性”,即他不是精神病發作,而是有著極深刻的冤仇,而這種仇恨足以使他放棄自己的財富和生命。
關於喬宇是誰,請你去看那個爆料吧。
我承認你有發表任何觀點的權利,同樣,我也有權反擊你。我是在以自己的理性認同那個爆料的基礎上發表自己的評論的。而你則是首先認同警方的發言,卻似乎不知道那個爆料便對我的觀點予以指責。所以,我認為我們之間處在不同的信息掌控的條件下自說自話。
喬宇是活著的人吧?他是誰?如果政治相關,權貴相關,我承認警方的話不可信,並且承認警方是流氓。
但是白靜是什麽?不入流的一個電影演員,沒有什麽背景,一介平民,如果她有什麽深厚的背景,也不會嫁一個比自己大十八九歲的小富翁,看上去是為了這麽點“小錢”(在富人眼裏)殺人而自殺。
她沒有什麽背景,警方為什麽要欺騙公眾?
那就是了,你有權說出你的觀點,我有權對你的觀點進行評論,至於我們各自接受不接受對方的觀點,全憑個人取舍。
對吧?
No,我的觀點隻供人們閱讀和觀看。接受與否與我無關。
你想知道警方是否誠實,去調查喬宇是否在拘留所。
為什麽不相信警方的話?白是官二代還是有太子黨的背景?不過一個普通的殺人案而已。
你的意思是你的觀點隻供同意或者讚美?
你相信中國警方的發言,就好比你相信一隻狗會說人話。
請用你自己的理性對整個事件的已知部分以及那個微博的爆料作出判斷和取舍。請不要在這裏來指責我的取舍和觀點。
警方定案之前,請不要亂發議論,事實真相誰也不清楚。
就算死者騙財離婚婚外情,也罪不該死。如果人人都能做法官判別人死刑,我們這個社會還要法律幹什麽?
您也是讀書人,這點道理應該明白。
本文的目的不是試圖引導他人對兩個死去的人的好壞作出評價,僅僅隻是就那些我姑且願意接受的“事實”陳述自己的觀點。每個人都有好的一麵,也有壞的一麵,包括我自己也是如此。
我親愛的老姐,法律有時候很無情,有時候也很無奈。當人們尋求法律的幫助時,它隻會把最起碼的而不是最嚴厲的懲罰加載在觸犯者的身上。對於周成海來說,法律已經沒有意義,不會還給他做人的尊嚴,而他即使坦然放棄這份愛並讓雙方好好活下去,他不過是一堆令人恥笑的行屍走肉而已。
Please don't ask me evidence. You must use your rationality to distingushi, accept and reject what people have told you.
如果你是周成海,你該如何做更好?
想看你的愛情故事,請給個鏈接,謝謝!
再假使那丈夫一身清白,殺人取命,藐視生命,是最最不值得同情,最不能原諒的。什麽愛,什麽尊嚴,都無從說起。是私欲和控製他人欲大暴發的加上愚蠢的結果。
說白了,這男女之間就那麽點事,有什麽呀,非得殺人了才能找回自尊?這人要是自己不能把自己從這事裏摘出來,那就沒辦法了。
Thanks for telling me this. I will read it. :-)))))
Have a good night!
我的愛情故事就在我的博客裏。那是100%真實但非100%完整的故事。整整24年前,我曾經是世界上享受過至高無上的巨大幸福和無以複加的巨大痛苦的人,而24年後,我把自己的名字和人生帶進了一個富有傳奇色彩的群體之中,但內心的傷痛卻依然無法彌合,而我隻能獨自承受,它成了我心中一切快樂和痛苦的根源之一。
"在我深愛的初戀人離開我後的20多年裏,我甚至連半個字的指責都不曾說出過。" -this is very decent. I respect what you have done. This is true love.
If I were 周成海, I would have used whatever effective but legal way to fight for my own interests. Financially, he was very powerful. If he really loved her, he would have let her go. I am afraid when this tragic thing happened, there was no love but hate or revenge left in his mind. Eventually, he paid the biggest price he could afford-his own life, which is not worthy of anything or anyone.
Your every opinion is very much precious to me. I totally agree with you. I wrote this just because I am inclined to believe the information behind the madness story is true.
網上很多人指責男方多麽多麽沒有人性,他們同情白靜的死,認為她是個多麽多麽好的人,是個無辜的受害者,她甚至出淤泥而不染,強加給人們一付她很聖潔的派頭。但是,當此事件的第一個簡單報道見諸文學城的版麵時,也就是巨春雷的爆料還沒出來之前,我就在那裏留下了評論認為這個女人一定是深刻地傷害了她的丈夫(例如給他戴了綠帽子)。所以,當巨春雷的爆料出來並驗證了我的猜測後,我才寫下這個一句點評,目的主要是為了驗證一下自己的第六感性——直覺——是否works well.
關於整個事件迄今為止的報道中,很多白靜的友人、同學以及不明真相的人都誇讚她是個好人。這個普通的事實表明,一個人站的立場不同會導致對其外部事物的認知和判斷出現絕然相反甚至荒謬的差異。
我也認同這是一個極其悲慘的愛情故事,它源自我們這個時代裏很多被顛倒了的價值觀和生命體驗;我也承認人的生命應該受到最高的尊重;在我深愛的初戀人離開我後的20多年裏,我甚至連半個字的指責都不曾說出過。但是,與很多人不同的是,我傾向於認為周成海是個有血性且比較理性的男人,他追求自己內心的愛,卻沒想到遭受了如此的極端羞辱。他殺死自己所深愛的人至少表明了他不甘於被迫忍受其人性和尊嚴受到的侮辱,也就是說他內心還有一杆鮮明的良知之稱。至於那個女人和其情夫,則完全喪失了做人的起碼德行。在這個被委屈被踐踏進而被激怒的男人麵前,他們的死一點也不無辜。
So far, I am not sure the details of the case but shocked by this brutal killing. Violence is definitely not a right "weapon" to solve a problem.
However, when people are in madness and fight for their own ego, things can be easily out of control. Hope more people can take the lesson.
There's nothing more precious than life itself. Let's respect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