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勳是一位心理醫生。這本書適合家有孩子的人士閱讀學習。孩子的年齡從出生一直到長大成人。
一共四章,36講,都是從家長來信中選出來做解答的。
第一章:溫暖的港灣
1.親情濃於血
2.靠愛心包容
3.關注閃光點
4.改譯他的行為
5.快樂療法
6.無條件的愛
7. 批評也是親密
第二章:空間無價
1.重視他的需要
2.男女有別
3.放開手來愛
4.引導孩子的欲望
5.教導社會原則
6.保持適當距離
7. 鼓勵孩子交朋友
8.孤獨是金
9.學會說愛
第三章:成長的煩惱
1. 重視孩子的需要
2.創造獨立的空間
3.無條件的接納
4.幫孩子建構樂園
5.欣賞重於一切
6.成長始於崇拜
7.關愛的力量
8.換一種視角看早戀
9.吵架也是因為愛
第四章:成長成人
1.擔憂也需要委婉
2.獎勵的力量
3.拓寬成功之路
4.逆境中成長
5.培養孩子的金錢觀
6.給孩子成長的機會
7.成長也需要創傷
8.給孩子時間
9.說話也要學
10.成長需要經驗
11責任也是權利
第一章
溫暖的港灣
培養親密依戀
——幼兒期心理發展任務
依戀是由兒童與母親的共生關係引發的,心理學理論認為孩子在剛生下來的頭兩個月,處在原型自戀狀態,類似一種自閉,對外部世界渾然不知。這個時候的嬰兒相當於生活在伊甸園,享受著欲求與滿足。是母親的愛撫、溫暖、懷抱和哺乳,讓孩子從自體依戀轉向客體依戀,開始感知外部世界,感知自己與他人的關係,感知身體的邊界。如果母親性格強硬,動作粗糙,情緒不好,對孩子管理疏忽(讓孩子處於饑、渴、冷、濕等不安狀態),或不願親自陪伴孩子,把孩子寄養別處,甚至虐待孩子,那麽孩子就可能很難與人形成良好的依戀,心理發展延續甚至出現自閉傾向。有很多不能形成依戀的孩子,在成長中慢慢出現邊緣型人格障礙或自戀型人格障礙等。孩子在出生後的第一年很重要,母親的接納、喜歡、擁抱、軀體撫慰和精神關注,將促進孩子與母親形成信任、安全、溫暖的關係,這樣的依戀關係能讓孩子變得健康、活潑、開朗、自信和自尊。
很多母親會擔心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因為自己初產沒有經驗,工作繁忙,住房條件不理想,而影響孩子的心理發展。其實心理學低估了嬰幼兒的心理能力,我們忘記了存在本能這個東西,絕大多數嬰幼兒都有主動與環境適應的能力。在沒有語言的時候,他努力用笑、眼睛的追隨、手舞足蹈、哭來表達內心趨向,討好並控製母親或照料他的人。母親或養育他的人不要挫敗孩子這樣的努力,給予必要的回應可以鼓勵並激發孩子努力發展與人的交流和建立親密關係。如果孩子在兩歲前,母親由於種種原因,如外出、產後抑鬱、讓保姆或奶奶全權喂養,沒有與孩子形成好的依戀該怎麽辦呢?孩子在前兩年已經出現一些心理發展問題又該怎麽辦呢?不要擔心,隻要孩子五歲前回到父母身邊,一切就都來得及。兒童的發展其實並不像精神分析說的那樣是一種時間性、順序性很強的線形發展,我覺得兒童的心理發展很多是齊頭並進、並存不悖的。兒童的心理發展也可以看成一種心理欲求,這種欲求的滿足可以因為環境而延遲或階段性潛抑,隻要母親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接納、欣賞,並適當地增加與孩子的軀體接觸、溫暖地擁抱、輕柔地撫慰、細心地照料,孩子仍舊可以重新獲得與母親的依戀。唯一不同的是,這種依戀可能會維持得比普通孩子更長一些。
與父母形成深層依戀的孩子有以下特征:
人際關係中,開朗活潑,有自信和自尊,懂得愛別人,能與人“共情”,沒有暴力傾向,善良,寬容,知道自我的邊界,不對別人過度要求。
能正確解讀父母教育自己的信息,打得也罵得,孩子不會忌恨父母,一般也不會讓父母太傷心。依戀不夠的孩子打不得也罵不得,因為父母這樣做會激發孩子內心深處對父母的不信任。
當孩子回家,回到母親身旁需要和母親重建依戀的時候,母親最好不要做的事:
對孩子身上的某些行為、特征、習慣不滿意,忙著糾正孩子,讓孩子感覺很糟糕,沒有安全感。很長一段時間裏不要批評孩子,如果什麽事非說不可,也要這樣說:“孩子你這樣做很不錯啊,不過,媽媽還有一種方法,你想不想試試?”
急於向孩子或讓孩子表達親密感,結果遭到孩子拒絕,引發大人的挫敗和孩子的焦慮害怕。
拒絕原來曾與孩子形成依戀的人(如老人、阿姨),嫉妒孩子對那個人太好,讓孩子在客體關係發展中產生混亂的感覺。
扔掉孩子隨身攜帶的舊手帕、毛絨玩具、漫畫書,給他買更好的。其實,這些東西對孩子內心平靜很重要,是一種對父母依戀的替代品,要暫時保留,耐心地等待孩子自己失去興趣。
父母要用一種平和、堅定、溫暖的心去引導孩子,孩子會慢慢地完全投入父母的懷抱,完成兒童時期的心理發展任務——依戀。
1.親情濃於血
單身母親的煩惱
我的寶寶現在一歲零八個月,在她十個月時,我和她父親分居了。雖然這是一場讓我痛苦的婚姻,但我的女兒卻給了我很大的安慰,她還不到兩歲已經顯得特別懂事、聰明,一個人撫養女兒,辛苦自不用說,但我最擔心的是單親生活給她的性格或心理的發育帶來陰影。前幾天,我們一起看嬰兒畫報,裏麵有一幅插圖,畫的是三口之家,我問她哪個是寶寶,她一次就指對了,又問她哪個是媽媽,她也是一次就指對了,問到哪個是爸爸,她就是不指圖中的爸爸,這讓我別提有多心疼了。還有,前些日子,她見我叫我的爸爸,她也叫“爸爸”,我糾正她:“你應該叫姥爺”。我原來的想法是等寶寶長到十八歲以後再慢慢告訴她親生父親是什麽樣,我想這樣做也許能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可是現在我有了疑惑。
我的問題是:
1.是現在就慢慢告訴她,還是等她問我“為什麽我沒有爸爸”時再對她講?
2.是對她講真話,還是編一個美麗的謊言?
我是個單身媽媽,我女兒現在一歲九個月,她見到小朋友的爸爸就發愣,她也會用疑問句說出“爸爸?”這個詞。雖然她說不清,但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想問為什麽她少了個爸爸。
而我看到動畫片或兒歌裏講爸爸的地方也發愣(連嬰兒畫報上都有爸爸的內容!)。因為我還沒想好怎麽同女兒說,她爸爸又不願意回來看她。在街上也會有人對她說:“哎呀!多可愛的寶寶!你爸爸呢?”
我急需幫助,因為我越來越焦慮,我不希望女兒受到太大傷害,當然我明白她肯定會受到傷害。但我確實應付不來,我甚至希望女兒不再長大,希望老師能提供一些幫助。
單親家庭並不一定會給孩子的心理發展帶來影響,事實上,某些單親家庭的孩子發展得比普通雙親家庭的還要好。當然,單親家庭的孩子要發展好需要一些條件。一是帶孩子的母親必須是成熟的人,個性獨立、開朗、快樂,並且樂於關照自己的孩子。二是母親要有良好的社會身份與不錯的經濟收入,住房要寬一些,這樣容易形成孩子與母親各自的空間。三是孩子生長的環境,如社區、幼兒園、小學等不歧視單親家庭的孩子。四是離婚的父母彼此寬容、認同,沒有相互的怨恨、冷漠與隔絕,雙方在孩子麵前要維持一種親情。五是有一個彼此和睦的、擴大的親友係統,如孩子喜歡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舅舅、姨、叔叔等,他們都共同來關注孩子的成長。六是離家的父親要保持與孩子的接觸,並承擔撫養與教育的責任,讓孩子知道自己有父親。如果上麵的六點都具備,孩子的心理發展就不會出現問題,如果缺少其中的一兩項,基本上是可以緩衝的,出問題也不會出大問題。如果缺少兩項以上,未來就很難預測。
其實,單親也有單親的優勢。首先在教育上更具有一致性,母親容易輕鬆地貫徹自己的養育思想,沒有旁人來幹擾。不用考慮丈夫,母親對孩子的關愛會更多,可以促使孩子更容易地形成與人的依戀關係,孩子愛與被愛的能力得到發展,自我認同得到發展,會覺得自己很重要。更重要的是,稍大一些的孩子有機會反過來關心母親,甚至照料母親,替代父親的功能。這樣可以幫助孩子更獨立,提升社會能力與助人能力。還有,孩子與母親容易形成清晰的信息交流,不必搖擺在父母之間。
單親的不利因素主要在孩子五歲的時候,不容易與母親完成依戀分離,性格發展可能滯後。原因往往是母親對孩子的依戀太多,無意識地阻礙了孩子對外部世界的興趣,這可以用擴大的親友係統來緩衝,讓孩子與爺爺、姥姥、舅舅、阿姨等建立親情關係,防止母親的情感占據孩子的全部身心。如果男孩沒有父親的引導,在性別發展上可能會不夠男性化,或者,孩子用過度補償來彌補家庭的男性角色,顯得過於男子氣。其實,社會、學校對男性角色的認同可以幫助孩子實現性別意識的健康成長。當孩子與母親發生情緒衝突時(生活在一個屋簷下難以避免),缺乏家庭內部的緩衝人,母親可以憑借良好的個性幫助母子渡過難關。當然,還有社會歧視的問題。許多公眾信息過於強化單親子女的教育困境,不恰當地誇大單親的危害,使孩子內心留下陰影,結果造成更多的單親孩子陷入混亂,因此改變公眾信息導向可以讓單親孩子的成長更為順利。
上麵案例裏的女孩很小就離開了父親,沒有與父親的親密感,在孩子心中父親隻是個象征,也許更像是個玩具。和藹地、自然地告訴孩子父母離婚的事,不會給孩子形成太大的心理傷害,當然孩子可能有些缺失感,每個孩子都希望擁有更多的東西。在告知孩子離婚事實的同時,要給孩子適當的保證,說自己非常地愛她,不會離開她,一定會照料好她等等。講故事、做遊戲,通過隱喻的方式來讓孩子易於接受父母分離是心理學常用的方法。
孩子五歲以後才離婚的家庭,是否告訴孩子要複雜一些,因為孩子的內心已經有父親的存在。這時候不要著急,讓孩子慢慢接受父親不再回家的事實,給孩子內心的緩衝時間。開始的時候可以給予一些模糊信息,不要一下切斷孩子內心的期待。用孩子不能理解的話直白地告知,常常會帶有母親的情緒,可能孩子並沒有明白發生了什麽,卻因母親的情緒感覺害怕,從此不敢提到父親。這個時候孩子需要對父親的幻想,鼓勵孩子維持正麵的、良好的父親形象很重要,因為這個時期孩子的心理發展需要父親的形象。尤其不要讓孩子覺得父親是被母親趕出家門的,否則可能給孩子埋下母親怨恨父親的種子。由於父親的缺席,孩子很可能表現得更依戀母親,行為會更乖一些,更聽話和懂事一些,這是假象,不要沾沾自喜。孩子害怕再失去母親,不得不過多的討好母親,放棄了自己年齡應該有的興趣和個性發展。很多母親希望對孩子更好來補償孩子,卻使孩子更多地失去自我空間,結果更糟。離婚的父親要保持與五歲至九歲孩子的密切接觸,讓孩子感覺他實際上並沒有失去什麽,隻是父母不再生活在一起而已。
十歲以上的孩子想隱瞞是隱瞞不了的,孩子比誰都精。事實上這個時期的孩子對父母的離婚會有自己的成見,會偏向一邊而把憤怒投向另一邊,主動地卷入父母的離婚之中。父母最好彼此補台,不要讓孩子覺得是因為他才離婚的,不要讓孩子產生抑鬱、自卑、敵意、逆反等情緒。心理醫生不太認同美麗的謊言,謊言對五歲的孩子也許有效,對十歲以上的孩子就會適得其反,孩子會覺得被欺騙。坦誠的告知是可取的,不過母親不能流露悲傷情緒或對前夫的憤怒,這樣的告知會給孩子內心帶來陰影。母親要先修補好自己的創傷,等自己可以平靜的接受離婚時,再告訴孩子會更安全一些。
李子勳支招:如何把離婚告訴孩子
一、坦誠平和的態度,重要的不是說什麽,而是用什麽情緒在說。
二、不彼此抱怨,讓孩子感覺離婚後的父母更開心幸福,自己也更被關心。事實上這點很難做到,中國主流文化對離婚仍然是否定的。所以,這點上不要說得過火,要用行動讓孩子感覺到。
三、不要讓孩子卷入離婚事件,比如說離婚是因為他太淘氣,或父親覺得母親沒有教好他,等等,這樣的話會給孩子內心留下永久的傷痛,甚至無法再信任親人。
另外,如果母親還年輕,努力尋找合適的對象再婚是一種積極的生活態度,孩子很小的時候比較容易接納新來者,七八歲以後就困難一些,十二歲以後基本不情願融入新結合的家庭。讓一個青春期後的孩子接受繼父或繼母是件很費腦筋的事。母親應該爭取在孩子五歲前把自己嫁出去,這樣更能重獲一個溫馨家庭,孩子接受起來要容易許多。我想提醒單身母親:孩子不是你生活的全部,隻是你愛與職責的一部分,你的職責還有很多。你首先要繼續完成自己,善待自己,不要放棄追求幸福的機會,越是這樣孩子的心理發展越好,因為母親對生活的態度就是孩子成年後對生活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