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製的踐踏
劉少奇是國家主席。他在廬山會議上批判彭德懷“反黨集團”時,並沒有想到彭德懷有人身權利,他的自由和權利是受憲法保護的。1966年,他主持黨中央工作,向北京一些大學派出工作組,當工作組狠揪反動學生的時候,他不斷地下達著批判、鬥爭反動學生的指示,壓根兒沒有想到這些學生擁有憲法賦予的思想自由神聖權利。後來,中南海也開始了造反行動,劉少奇自己被中南海的革命造反派批判鬥爭,他甚至也被打了,他的電話線被卡斷了,他的屋子外麵一夜間起了一座高牆,將他圍在其中。此時此刻,他才想起了他是國家主席,他擁有憲法賦予的權利。這是他的一個進步。但是,他的醒悟太晚了。從他對別人權利的漠視可以看到,一個國家主席對憲法如此陌生。當公民遭受超越法律的迫害和打擊時,國家主席沒有感覺到這是違反憲法的,甚至支持著這種違反憲法的行為,法律成為一張廢紙。法律成了遮羞布的時候,劉少奇們又怎麽能希望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呢?從國家主席對法律的淡漠可以看到,中國社會根本沒有法製意識。這正是文革發生的重要原因,也是文革大破壞的一個重要原因。文革是無法無天的。
毛澤東可能從來沒有想到通過法治途徑來解決政治糾紛,可以通過黨內的民主程序、國家的法製程序來解決他與劉少奇之間的分歧,經過人大的法定步驟剝奪劉少奇的國家主席。他用搞運動的辦法來打倒政敵,搞得天下大亂。對法製的踐踏使整個社會變得無法無天。文革中,對運動對象,可以任意地鬥爭,可以任意地抄家,可以任意地淩辱仍至殺戮。一個國家法製不全,不按法辦事,結果連地位很高的人也朝不保夕,更不要說普通老百姓了。人的權利被踐踏在地,剝奪得幹幹淨淨。
三、國民素質低下
中國的曆史,造就了中國國民的素質,既有勤勞善良的一麵,又有自私、狹隘、落後、愚昧、殘忍的另一麵。這種落後的國民性,是造神運動的社會基礎,是暴民政治的社會基礎,這是文革暢通無阻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愚昧必然盲從。文革時期人們迷信毛澤東和他的小紅書,以為一讀小紅書就可以戰無不勝。文革中全國人民要早請示晚匯報,吃飯睡覺,都要對著神像念念有詞,人們跳忠字舞,唱語錄歌,打語錄戰,鬥私批修不過夜,靈魂深處鬧革命。中國人自稱是世界革命的中心,虔誠地相信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民正處於水深火熱之中。新聞的封閉使人們失去了辨別真偽、辨別善惡的能力。如果把中國人換成美國國民或英國國民,他們在毛澤東和中央文件的指引下,會不會也會像我們那樣掀起文革的巨瀾呢?很有可能他們不會那麽盲從,不會那麽凶狠。
那麽,又是什麽原因使中國國民的素質沒有得到較大的提高呢?
一是因為中國封建社會的曆史積澱實在太深厚,文化無意識實在太根深蒂固。多少年來,人們在極左路線的高壓下做順民。而順民和暴民往往是相通的。遇到狼的時候像羊,遇到羊的時候則又像狼。在別人的壓迫下像是順民,在壓迫別人時就成為暴民。
二是農民在解放以後,沒有成為公民,他們在合作社化後,第二次失去了自己謀生的土地,他們除了在這塊土地上求生外,別無求生之路。離開了土地,他們將無法生存。他們將沒有糧票,沒有油票,沒有煙票……工人的命運在於工廠,如果離開單位,他就無路可走。知識分子也是這樣,經濟的不獨立,人生的依附性使中國人無法獨立地思考,無法獨立地成為一個公民。
三是階級鬥爭的理論和實踐培育了惡劣的國民品格。大量的事實表明,反右運動中說真話的人很可能成為右派,大躍進年代說真話的好人很可能成為右傾機會主義者,越左、越跟著風跑的人很可能成為革命的中堅,很可能升官發財。不斷的階級鬥爭造就了一幫又一幫壞料,也無形之中培育一種跟風、鬥人的行為模式。人們似乎都懂得,跟著批跟著鬥,就有可能步步高升,至少可以保個自身平安。而說真話做真事,很可能不得安寧。國民素質滲透在每一個國民的身上,它們在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都在起著無形的作用。優秀的國民素質促進國家的創造、推動國家的建設。而低劣的國民素質則製造著混亂,擴大著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