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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誌新女士 是英雄 楷模嗎?】

(2019-09-29 13:34:34) 下一個

 

張誌新女士,無論有錯無錯,我以為,罪不當誅。

不了解具體所謂罪行,如果無罪,應當平反,回複名譽,給予可能的補償。

遼寧省委 在任仲夷的主導下,將張誌新定位 烈士,成為英雄。此舉是否得當?另論。 

2019-9-25 國家追授她: 最美奮鬥者 國家榮譽(1/278)

【鵝  按】

Zhang Zhixin younger.jpg

張誌新(1930年12月5日-1975年4月4日),女,天津人,1975年4月4日被遼寧省革命委員會經過公開審判後處死,1979年被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平反中共遼寧省委追認她為革命烈士後開始聞名中國。她的監禁生涯從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續了六年,直至被執行死刑

1970年5月,張誌新被遼寧當局以「反對毛澤東主席、反對江青同誌,為劉少奇翻案」的罪名判處死刑,報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3]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謝越在1979年接受陳禹山采訪時回憶:遼寧省高院軍管會把張誌新案首先給一處副處長高振忠審。高振忠認為「毛主席指示‘一個不殺,大部不抓’,張誌新是動口不動手的,不搞破壞的。在組織會議上,黨員在黨的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構成犯罪嗎?要判張誌新勞改。」他考慮判兩年以上有期徒刑,經研究得到認可,謄抄審判意見稿時把刑期改為15年[3]。但是,張誌新在關押期間謾罵監獄長。喊出「打倒毛澤東」的反動口號。此事驚動了遼寧省最高負責人、沈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他發話說:「留個活口,當反麵教員,不殺為好」。於是改判張誌新無期徒刑,投入沈陽監獄強迫勞動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監獄組織犯人參加一次批林批孔大會,報告人在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此時精神已經失常的張誌新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 因此被認定「仍然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6]

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召開擴大會議,審批張誌新案件。會上,蔡文林作了《關於現行反革命犯張誌新的案情報告》。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給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文件:「你院報省審批的張誌新現行反革命一案,於1975年2月26日經省委批準判處張犯死刑,立即執行。希望遵照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報給我們。」 3月6日,監獄有人提出,張誌新「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向上級報告。3月19日,上級批示:「洪××同誌不考慮,她的假象,本質不變,仍然按省委批示執行。」

1975年4月4日,張誌新被綁赴沈陽市東陵區大窪刑場執行槍決,終年45歲。

 

1978年10月16日,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宣告張誌新無罪[2]

1979年3月1日,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宣布,“為張誌新同誌徹底平反昭雪”[2]。3月9日,中共遼寧省委召開常委會,報告張誌新案件的複查情況,遼寧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說:“張誌新同誌是一個好黨員,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鬥爭,寧死不屈。我主張和讚成定為烈士,予以徹底平反昭雪”[7]3月31日,中共遼寧省委為她平反,並追認為革命烈士[8][5][2] 。8月,在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上,任仲夷就張誌新冤案的專題說:“從張誌新被害事件中,人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製,無產階級專政就會變成法西斯專政。”[7]

隨即,中共遼寧省委作出《關於為張誌新同誌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張誌新冤案全部平反,告一段落[7]。隨後,《遼寧日報》刊布長篇通訊《為真理而鬥爭》,人民日報》編輯看完打算轉載,遭到胡喬木的抵製,一個月後,胡耀邦作出批示:“張誌新就是劉胡蘭式的英雄人物,應該刊登”,胡喬木才予以放行[9][6]

張誌新平反後,安葬在沈陽回龍崗革命公墓,墓碑題詞“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4]。1979年,上海電視台錄製了根據張誌新事跡改編的電視劇《永不凋謝的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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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
評論
haiwaiyouzi 回複 悄悄話 這個張是輪子們惡毒攻擊中共最常用的大炮彈 !
不知中共為什麽要給她戴個光環 !也許有什麽用心奧秘,反正很多人不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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