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為了協助寓居西安的父親整理回憶錄資料並進一步學習和研究中國現代史、中共黨史,邱會作之子邱承光辭掉了大型中美合資企業高管職務,陪同暮年的父親反複回憶、探討過去那些重要曆史,父子間有過許多對話。這些對話中,既有當事人親曆的史實和第一手資料,也有事後的分析、反思和感受,當事者在痛定思痛後清醒的肺腑之言。其中最為重要,也繞不開的就是九一三,這個改變他們一生命運的大事。本文選自《邱會作與兒子談文化大革命:心靈的對話》,作者程光即邱承光。
1981年邱會作在特別審判庭上(圖源:VCG)
父:1972年5月初向我宣布了審查意見以後,到76年年底,近五年時間裏無人問津,我隻能苦悶地消磨日子,過著幾乎與世隔絕的生活。
子:那是中國社會大動蕩的幾年。毛澤東繼續深入開展文化大革命,政治運動一浪一浪接連而來,上至國家總理周恩來,下至普通平民百姓,無數的人被卷進政治漩渦,遭到批判和整肅。
父:緊張的提審突然停下來,開始我還不適應,腦子裏想的東西特別多,時間一久,就理出頭緒了。當然,我反複思索的還是“九一三事件”。
子:“九一三”很複雜,你主要考慮些什麽?
父:林彪是否有謀害毛主席和陰謀武裝政變是“九一三”的核心。
子:這兩件事被官方說成是“兩謀”。
父:我考慮了很多,現在也還時常想,“兩謀”令人難以置信呀!我提出的證據和理由很多:
第一,林彪沒有政變奪權的理由。1958年林彪就是中共中央副主席,地位排在總書記鄧小平前,是最年輕的領袖、毛主席的接班人之一,1966年黨的八屆十一中全會後成了唯一的接班人,被寫進了黨章。合法、程序化地繼承政權是林彪最期盼、最有利的。毛主席年近八十歲,身體不好,親自視事最多不過幾年,外人對此不知,林彪完全了解,他有必要那麽急不可待嗎?
第二,林彪想控製局勢不必政變。1971年8月中旬毛主席南巡了,北京是“真空”。林彪想幹什麽,沒必要武裝政變,堂堂正正地指揮就是了。
子:還有周恩來總理在北京。
父:對這個我就不予評論了。什麽張春橋、姚文元呀,用幾個警衛員就夠了。當然,林彪若這樣做也不是一點風險都沒有,但總比武裝政變的風險小多了。
第三,林彪沒有非分之舉。林彪在軍隊威信很高,抽象地說,毛主席威信更高,但林彪畢竟和軍隊近得多,不是說“解放軍是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嗎?他真要搞軍事政變,為什麽不“直接指揮”?為什麽不動用軍委辦事組,不動用軍區司令員呢?至少也要動用一個軍長或師長吧!可是都沒有啊!林彪信任軍委辦事組,為什麽在自己生死存亡之際又不動用?
指揮解放軍有程序,隻要一動,我們就會知道,可是沒見到林彪一點動靜。
子:指揮軍隊的程序,難道繞不過去嗎?
父:絕對不可逾越。細節就不說了,那是國家機密。要政變,不找軍委辦事組“辦事”根本不可能!把1969年軍委下達的預防蘇軍突襲的戰備“一號令”說成是林彪“反革命政變”的“預演”。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政變是隱蔽性、突發性極強的行動。古今中外,從來沒有政變前還要“預演”一下,事先打“廣告”的。連這種事也列作林彪政變的主要證據,豈不成了笑話。
第四,林彪是沉穩、從不輕舉妄動的人。林彪一生帶兵,深知軍事手段的厲害。政變是特殊的軍事戰鬥,這個利害關係,他能不知道?武裝政變要有計劃、部署、部隊、指揮官。這些都沒有,怎麽政變?我根本不知道有武裝政變,林彪沒有通知我,也沒有任何人通知我做好行動的後勤保障和武器準備。黃永勝也沒有通知任何部隊做準備。政變不是一兩個人可以搞得了的呀!手裏沒有部隊,沒有周密的組織指揮,搞什麽政變?那不是胡扯?林彪會放著軍委辦事組不用,反而讓林立果找來幾個毫無軍事指揮常識的空軍機關政工人員和秘書去搞政變,那不是胡鬧嗎?林彪是個打仗、辦事無十分把握不行動的人,他能不顧一切地做出如此荒唐之舉嗎?
第五,沒有任何政變的跡象。9月12日是“政變”關鍵的日子吧?那是個星期天,黃、吳、李和我被說成政變的關鍵人物,都在家中休息,像是要政變的樣子嗎?我知道林彪從北戴河走了,是13日早上聽周恩來在政治局會議上說的。除了北戴河林彪那兒發生的事,全國都很平靜,沒有響過槍,沒有部隊動,哪裏像是發生過了武裝政變啊?!如果發生了,總會有或大或小的軍事行動吧!可是一點動靜都沒有。
第六,事後也沒有政變流產的騷動。9月13日後十天裏,各地的軍情公文是呈軍委辦事組報中央的,我們沒有接到任何部隊相關的報告,就像沒那回事兒一樣。9月14日,我們根據中央指示,下令陸軍管製空軍。全國所有的機場,陸軍都住入一個連或營。不是說空軍參加武裝政變了嗎?還說有什麽使用轟炸機之類的事!但是他們受到陸軍的管製,也是乖乖的!沒有任何反應嘛!
子:中央公布的材料說,林彪是武裝政變失敗後外逃的,否則為什麽跑呢?說他“政變”失敗後外逃,似乎是合乎邏輯的推導。
父:我認為這是毛主席不負責任。這麽定罪,會害多少人啊!
既然說到這兒,那我就再說第七個不可能有“兩謀”的考慮,指責林彪武裝政變失敗後才“外逃”,不能那樣推導。
林彪真要“外逃”,應該早於毛主席回到北京之前,那才合乎邏輯,但相反,他“外逃”恰恰晚於毛主席回到北京十幾個鍾頭。
麵對毛主席南巡中咄咄逼人先發製人,林彪可以找到出路。林彪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一定要出走?我當時不知道,現在也不知道。毛主席和林彪的分歧是什麽?以前說林彪反對和破壞文化大革命,現在給林彪定的罪名反而說他要搞文化大革命。真若如此,那麽毛、林之間就沒有根本分歧了,那麽說,不就前後自相矛盾了嘛!退一萬步講,即使林彪怕別人抓他什麽把柄,也不需要出走,積極的出路是和毛談一談,消極的就是一言不發呆在那兒,看毛怎麽辦。林彪和蘇聯毫無關係,也沒有任何聯係,可能貿然行動嗎?即使他萌發了出走之心,之前下幾個命令,使國家亂上一陣,可以起到掩護作用,可是林彪並沒有那麽做。
第八,也是很重要的理由,至今我沒有看到公布任何真憑實據的武裝政變證據。從1971年到1981年公審,是十年,到現在,又二十年過去了,都三十年了,我沒有看到過這方麵的材料。如果有,那可是打林彪的“原子彈”,對他是致命打擊呀!當年中央下發的文件,說林彪提議設國家主席是“反動政治綱領”,是為政變服務的,這也算“證據”?完全不能成立嘛!
以上那些道理,我都能想明白,毛主席、周恩來那麽聰明睿智,經曆過那麽多滄桑世故,對林彪又那麽了解,他們就更明白了。
子:你提出八條理由,很有說服力。
我再為你補充一個理由,“九一三”後,林彪、葉群,黃、吳、李、邱身邊工作人員被拘留審查的數百人,都表示響應中央號召和林彪劃清界線,要深入揭發,然而,卻沒有一個人揭出有“政變”的事。那麽多人在林彪和你們身邊,總會看出蛛絲馬跡吧?可是一點也沒有。專案組叫黃永勝的警衛員費四金揭發“九一三”事發前的晚上,黃永勝曾於“九一三”前一天在北京和林立果見過麵。
父:是小費呀,他可是和黃永勝寸步不離的警衛參謀,有什麽事他最清楚。
子:哪怕是紀登奎親自審訊“動員”,小費也說沒有那回事兒。隻要他說“有”,後半生會榮華富貴,否則就要倒黴一生了。可是他堅持說,沒有那回事兒!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林彪的警衛處長李文普揭發,林彪上了汽車後問“到伊爾庫茨克,多遠?”它被作為林彪有預謀地外逃的證據。我聽和李文普一起受審查的人說,是他得到中央承諾對其保留軍籍和待遇等條件後才那麽說的。
父:林彪不知道伊爾庫茨克在哪兒?笑話!我們辦公地方掛的大幅地圖上明確地標誌著,那裏是蘇軍遠東軍事指揮中樞,林彪經常考慮的就是那兒,交待我們防止蘇軍突襲,關注的就是那兒。林彪會問李文普那個話嗎?
再說隻有李文普一個人那樣“揭發”,李有貼身保衛林彪的責任,可是他“玩忽職守”了。他那麽說,有推卸責任的動機……
子:我向法學專家請教,這在法律上被稱作“汙點證人”。李文普被關押多時之後才說,且與他本人利益相關,又是死無對證的“孤證”,從法理上講,不應被采信。
說到這兒我想,別人會不會認為你也是利益相關者,才說出以上那些理由?
父:我敢說我就敢負責。我不能說我說的百分之百都正確,可能有說誤的,包括以前和你說的“九一三事件”,特別是時間、地點、人名字,可能有記錯說錯的。如果有,我負責。但是事件大的方麵我沒說錯,專案組翻箱倒櫃也找不出來我有意捏造的嘛。
我是實事求是,對事不對人,不偏袒毛主席,也不偏袒林彪,麵對曆史說話。我對林彪的錯誤,毫不遮掩,對毛主席的錯誤,也毫不保留。但我不反對他,不罵他呀!我不反毛澤東!
子:中央指責你們,說在這場毛澤東和林彪的鬥爭中,你們站在了林一邊,違反了毛澤東的意誌。
父:那可是冤枉我們了。我不否認我們是擁護林彪的,但我們是根據毛主席對林彪的重用而擁護他的。我們中央紅軍出身的幹部曆來都聽毛澤東的!過去,毛澤東相信朱德,和他合夥幹,那我們就擁護朱德;以後他把朱德擺在一邊,用彭德懷了,我們擁護彭德懷,聽他的指揮;後來,毛澤東又不相信彭德懷了,把他打倒,用林彪了,我們聽毛主席的,擁護林彪,跟著他幹工作。如果毛主席不把林彪當成“接班人”、“親密戰友”,我們又怎麽去擁護他呢?我對林彪的擁護同毛主席對他的重用是一致的。再說,我的擁護是有條件的,就是林彪擁護黨中央毛主席,我就擁護他。如果他不擁護黨中央毛主席了,我也就不擁護他了。
子:如果之前林彪和毛澤東公開反目了,你會站在哪邊?
父:我從來沒有想過背叛黨,背叛毛主席。
子:那麽毛澤東為什麽要為你們定“政變”罪呢?其它罪名也可以把你們打倒嘛。
父:毛主席為我們定這個“罪”,是為了能隨心所欲地處理林彪問題。把我們關起來,不是依法處理,而是要用“活人”的口供證實林彪“彌天大罪”的存在,毛主席就好名正言順地處理林彪事件了。如果我們幾個都承認自己是反革命了,那林彪不就罪該萬死了!毛主席聽到林彪的死訊後不是說“感謝林彪為我幫了一個大忙”嗎?他心裏完全明白呀!不為林彪定這個罪,毛主席就沒辦法推卸自己好多事了,對人民和曆史就不好交待了嘛!
子:也就是說,這和毛澤東為劉少奇定“叛徒、內奸、工賊”的道理一樣,如果不那樣為劉定罪名,就不好處理他了。
父:是這個理,但還有更多的內涵,如果不為林彪定這個罪,豈不是說林彪就是被毛主席逼走的,那可不得了啦!還有,毛主席和林彪曆史上的關係那麽久,那麽密切,如何解釋?不定這個罪,那就不能自圓其說了嘛!
到了這一步,對“九一三”已經不是要搞清事件本身的真相了,而是各派政治人物都在利用這個“政治素材”做文章。毛主席用它來做“林彪幫一個大忙”的文章,周恩來用它來做“劃清界限”的文章,上海幫用它來做“爭取成為接班人”的文章,汪東興他們用它來做“掩飾自己”的文章,還有一些人用它來做“東山再起”的文章……對“九一三”的審理已經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審查,而是根據政治需要來辦的事了,必需有一個“反革命政變”,才能讓各方的不同政治需要能夠實現。
子:作為政治家,他們那樣作,不失為一個應急解決現實問題的辦法。
父:林彪死了,無法說話了,我們又被封了口,這種手段在一定時間內是起作用的。但是,假的總是假的,特別是我們這一批人還活著,是懂得內幕的人嘛!相關的證據也不可能全部毀掉吧!總有存留下來的嘛,否則封鎖得那麽死幹什麽?所以,用隱瞞手段不能長期起作用,真相總要大白於天下。
子:中央專案組在“兩謀”上的認定,沒有直接抓林彪,抓的是林立果。
父:林立果幹了些什麽,我不知道。我獲釋後才在中央發的材料裏,在社會流行的書刊上看到,林立果和幾個心腹發泄過對毛的不滿,有的話很露骨。
子:抓住了林立果的那幾句話,可以為林彪定罪嗎?
父:還是要用事實說話呀,隻憑別人揭發的林立果的那些話,就為林彪定罪,恐怕不行吧!那時社會上就有私下議論和誹謗毛主席的事,我從公安的內控報告上知道,是一種社會現象嘛。何況那又不是林彪本人的,林立果的話也是事後從在押人犯嘴裏搞出來的口供,還是孤證。那些人嘴上說說,和實際采取軍事行動是兩回事。
退一步講,林彪同他的家人是否搞了什麽名堂,我不清楚。我不能說有,也不能說沒有。中央專案組抓的“把柄”,那是林立果、周宇馳等人暗中搞的賊路鼠道的名堂。要說是林彪在指示他們搞,或是知道他們搞,從現在公布的材料看,我看沒有什麽說服力。
子:林立衡說,毛澤東自廬山會議後整林彪,整解放軍,林立果不滿。他曾和心腹的幾人關起門來議論,隻是自說自話和亂塗寫幾句而已,形同兒戲,一出房間就沒那回事兒了。何況,他們的這種議論話,對林彪是絕對保密的。
父:犯罪主要是看行動,而不是看你怎麽想。
子:到目前為止,國內對“九一三”的研究,隻是在間接情節,在涉嫌小事上考慮,甚至拿個別人在事發很久後“交代”出來的“孤證”定案。而沒有從大局上,從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和錯誤路線政策的根本原因上去考慮,結果隻能是“剪不斷,理更亂”。
父:現在人們說的多是“九一三”的表麵過程,背後的東西還沒有亮出來。
子:可是林彪走了是事實。林彪這一走,事情就複雜化了,被說成是“叛國投敵”。
父:按照汪東興回憶,毛主席是在林彪“外逃”前十幾個小時回到北京的。如果毛主席要是知道林彪要“外逃”,十個林彪也跑不了啊!
林彪究竟是怎麽走的,先不管他。但無論如何,他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走的。林彪要同毛主席麵談,毛不接受,反而在南巡中講了一路,殺氣騰騰。林彪怎麽辦?找毛主席談不行,別的辦法一時又沒有,總得找條活路吧?應當說,林彪是毛主席逼走的,沒有毛主席南巡談話發難,就不會有林彪的出走。
子:有曆史學家認為,是毛澤東引起了“九一三事件”,甚至是製造了“九一三事件”,實質上和毛澤東整垮彭德懷、劉少奇一樣。彭德懷對毛澤東是申辯反駁,劉少奇是和平主義反抗,而林彪是離開避禍。
當然,也有一種議論,任你毛澤東逼,林彪要是不走,就不會那樣了。
父:那是一個假設。但我認為,毛主席對林彪,不是林彪檢討不檢討,走不走的問題,而是毛主席的思想意識問題,他要怎麽辦就怎麽辦!“批陳整風”會議前,毛主席不隻一次說問題已經處理完了。還不到四個月,他反悔了,開始南巡,逼出了“九一三”,這就是毛澤東啊!
我再強調,毛主席對林彪,簡單來說是他“要不要林彪”的問題。他要林彪,是一種處理辦法,不要了,是另外一種處理辦法了,主要矛盾在毛主席方麵。
子:迄今中國沒有公布“九一三”案情原始材料。甚至規定,相關材料一律絕密,不受《保密法》三十年後解凍的約束,輕易不許外人查閱,如一定要看,須經中央批準……我想,對這些材料一反常規不許披露,肯定它是不支持官方的立場和觀點的,否則早就公布了,那樣就把林彪“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平息了不絕於耳的非議。
父:指責我們參與政變,也沒拿出證據,如果有,那也是一顆“原子彈”,威力大呀!把我們參與政變揭穿了,林彪的罪也就定了,可就是不見他們拿出來。
子:“九一三”後,中央專案組派出了一支龐大的隊伍進駐林彪的家,把每一個紙片,每一個線頭,都翻過了。對黃、吳、李、邱等人的辦公室和家也反複地仔細清查了,居然找不到一絲一毫的政變痕跡。他們對我們家搜查,把棉衣的裏子拆開看,皮箱的襯布撕下查;把小妹妹的作業本、我的大學課本、筆記本,都一頁一頁地編號,查過後蓋上“驗乞”的專案組公章,真可謂一針一線一紙一物都不放過。
父:從偵察學來說,這就是沒有證據。因為你隻要犯了罪,就會留下痕跡,更不用說謀害毛主席這樣大的事了。
子:專案組從林彪家找出一些學習卡片,當作政變的證據,說什麽林彪“尊孔尊儒”,提倡“克己複禮”。更有甚者,中共中央還轉發了個《林彪與孔孟之道》,說林彪是孔孟思想的繼承者,讓人民把孔子思想當作“反革命”的源頭批判。
除了批判林彪的思想外,還對他的曆史進行清算,說他反對毛澤東,可以追溯到二十年代井岡山鬥爭和紅軍長征途中,以證明林彪的“兩謀”是曆史的必然。
父:專案審查,過多地在林彪的思想見解和曆史問題上搞,是對現實問題缺乏證據的無奈!要說毛澤東一開始就和林彪進行鬥爭,根本不是那個曆史。我很早就親身感受了毛主席和林彪非同尋常的密切關係。
1935年遵義會議後,我調任中央軍委四局三科科長,管中央縱隊的軍務行政和生活保障,就和毛主席在一起了。我們四渡赤水,過大渡河,過雪山草地,經曆了長征中最艱苦的一段。我到職後發現,紅一軍團長林彪經常給毛主席送吃的用的東西和戰利品,科裏的人對我說,長久以來林彪一直那樣作。紅軍過草地之前,林彪派他的管理員牽上他自己騎的馴良的騾子給毛主席用。毛主席不善騎馬,一直沒有合意的牲口,那林彪就解決了他的難處嘛!林彪還派了八名身強體壯、政治可靠的戰士為毛主席抬擔架,他想得多周到!我到紅一軍團二師把他們領回中央縱隊時,二師師長陳光,政委劉亞樓代表林彪送給毛主席二十幾斤青稞麵的幹餅子和十幾斤犛牛肉幹,那可是珍貴的東西。他們說,林軍團長交待,隻能給毛主席用。那時毛澤東不是最高領導人,在他之上或差不多的還有張聞天、周恩來、博古好幾個嘛,可是林彪關心的就是毛澤東。後來,中央縱隊在草地上遭敵人騎兵襲擊,到了陝北鐵邊城又被敵人衝散遇了險,都是林彪派的那個擔架班抬著毛主席跑,才脫險!
說的再早些,在江西時毛澤東受王明路線打擊,生了大病,心情非常壓抑。在毛主席人生最不得意,很少被人理睬的時候,林彪對他一往情深,暗中保護著他。那些是我聽說的,而長征中的事,我親眼所見。現在為了把“軍事政變”說得像那麽回事,就把毛澤東和林彪親密的曆史關係說成是激烈鬥爭的樣子,扯謊!
子:有的材料被銷毀或滅失了,但中央文檔裏還存留一些。許多研究這段曆史的學者,雖然受紀律和意識形態的約束,有人看過一些原始資料後,對我說,文化大革命的那些事是怎麽搞出來的,無需你們去辯解,隻要把檔案公布就真相大白了。在毛澤東和黨犯了長達十年的全局性路線錯誤的曆史條件下,讓在軍隊一線主持具體工作三年多的黃、吳、李、邱個人去承擔那麽多責任,有失公允。
父:既然拿不出證據,那就把你搞“臭”吧!
總後勤部在我們家裏搞了個醜化我的“展覽會”,影響很大。周恩來聞訊後,派王洪文去看了一下。周恩來聽取匯報以後說,在高級幹部家裏辦展覽會,過去沒有過,是個新創造。對犯錯誤的人為什麽總要“算老賬”、“挖祖墳”?添建的房子質量高了一點,那是作為總後戰時臨時指揮所建的。國務院、軍委和各省市都建了這樣的房子,大家都在裏麵住著,拿邱某住的辦展覽,不是對其他人的挖苦嗎?周下令展覽立即停下來,說“腦子發熱,總是辦不好事的。”
子:我仔細梳理了一遍,要說“九一三”直接涉及到你們的“物證”,隻有那封林彪給黃永勝的信,或許它是對你們實事求是的一個障礙。
父:當時在人民大會堂政治局會上展示那封信,我就對它懷疑,除了字跡以外,也不符合林彪的辦事風格嘛。林彪和黃永勝有事,都是麵商或是由機要人員轉達。林彪從來沒給黃永勝寫過個人的信,為什麽這麽關鍵的事上,莫名其妙地寫上了那一封含糊不清的信?
子:那封信和從周宇馳那兒搜查出來的字條,是當作林彪下達政變的“手令”,說什麽“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有學者質疑,“盼”和“命令”兩個用詞很矛盾。既然是“命令”,就必須絕對執行。軍事科學院保存著林彪所寫的大量命令,從來沒有說過“盼”的。何況同樣內容的“林彪手令”居然有兩個,一個字是橫著寫的,一個是豎著寫的。
父:那你還能說它是真的?!
子:為林彪定性為反革命政變,有一個關鍵的證據是《五七一工程紀要》,它的名字用了“武裝起義”的諧音。
父:之前我不知道有這麽一個東西。1981年我出來後,看到了,覺得以它為主要證據,蹊蹺的地方很多。
子:它是以影印件的形式在全國公布。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們部隊傳達以後,批判林彪的運動就如排山倒海之勢。
《五七一工程紀要》從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大膽地否定了毛澤東不健康的東西,也否定了當時許多錯誤政策。它針對文化大革命推行的一係列不得人心的政策,如學生上山下鄉、幹部下放農村勞動、知識分子遭受打擊、黨內殘酷鬥爭、社會階級矛盾激化等問題進行了鮮明的批判。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紀要》裏說的這些都在改革開放的頭幾年裏解決了。“有識之士”看到了這一點,在描述林彪的書中,凡提及、引用、附錄《紀要》的,都把它對文化大革命批判的內容刪掉了。隻是把裏麵要除掉上海幫“兵諫”毛澤東的設想,當作了反革命政變的證據。
父:在我看來,那不像是久經沙場的林彪所言,反倒是像沒有指揮過軍隊的狂妄書生寫的東西。
在政治生活中,在共產黨內采用暴力手段,我不同意。毛澤東是我們這些從農村走出來的人的領袖,他開創了新中國,中國人民站起來了,這是他對中華民族的貢獻。毛澤東是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的旗幟,這麵旗幟不能砍倒,盡管他不公正地對待了我和其他許多人,思想中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盡管他發動的文化大革命給人民和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子:毛澤東的錯誤是那個時代和中國幾千年的封建意識造成的,但他本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曆史麵前,人們可以指點評論。
父:《五七一工程紀要》不是林彪的手跡,也不是林立果、葉群的手跡,栽在林彪頭上缺乏法律根據。僅從《紀要》的思想和文字風格上看,我說那絕不是林彪的。林彪的思想是中國式的、傳統的,他的語言比較“土”,實在、古板,甚至有些澀口。
子:《紀要》完全是西式的,現代的,詞藻華麗、流暢,情緒化的東西很多。
父:熟悉林彪的人看了那個《紀要》,都不會說它是林彪的“傑作”。
子:《紀要》的發現頗為“離奇”。“九一三”後清理林立果在空軍學院待過的一個地點,打掃衛生時無意中發現一個丟在那的活頁拉練本裏寫著些東西,二十多天以後交了上去,就是後來的《五七一工程紀要》。至今沒有證據說明林彪知道它。
父:這讓人感到荒唐。《紀要》如果是個軍事行動計劃,應該簡明扼要,為什麽還寫了那麽多的政治話、廢話、罵人話,說了很多和軍事行動不相幹的話?
子:這些年來,研究“九一三”的人很多,最近有舉證,說林彪乘的飛機已經飛近了蘇聯邊境,然後又調過頭來向中國飛回。國內外的一些研究機構公開了那天飛機的航行圖,林彪的座機空難時是在由北朝南飛的,向著祖國的方向。
父:我當時沒有聽到過這樣的說法,很快就被關了起來。但我可以肯定,蘇軍的雷達晝夜監視著中蘇、中蒙邊境地區,會有記錄。中蘇兩國敵對,對於對方的活動,特別是異常活動都有嚴密的監視。
子:鄧小平複出後,1980年11月15日在回答美國記者時說,“據我個人判斷,飛行員是個好人。”那架飛機駕駛員潘景寅的妻子向中央提出申訴,之後給家屬送來了《革命軍人病故證明書》,稱:“潘景寅同誌於1971年9月13日在蒙古溫都爾汗飛機墜毀死亡,特向各位親屬表示親切的慰問。望化悲痛為力量,為建設祖國和保衛祖國而努力奮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並按潘景寅原來副師級幹部級別補發了撫恤金。當時正是公審林彪集團的政治環境,在一片嚴懲喊殺聲中,如果沒有對潘景寅有利的證據,不可能對他那樣善後。這裏有什麽內幕,不得而知。
父:說有“兩謀”的證言證物紕漏很多,如同當初找劉少奇的把柄一樣,更像是人為地在做文章。
當然,以上那些所謂的“證據”對我們從嚴處理起到很大的作用。毛主席是駕馭全局能力很強的老練政治家,對於重要人物的處理,如果不是極為必要和影響大局,他總是喜歡放一放,掛在那一段時間再說。對於我們幾個人,有了那幾個“證據”也是不夠的,不能馬上就下斷言涉入“兩謀”。為什麽毛主席采用了極端手段處理我們,在我心中一直是個“謎”。在關押我的日子裏,有不少征候和傳言供我判斷,1981年公審後我和王洪文同監居住,他講的情況有助於揭開我心頭的一些“謎”。王洪文說的事,發生在他到北京參加中央辦公前的,是張春橋、汪東興、李德生、紀登奎向他講的,以後的則是王洪文親身經曆和經辦的,主要的事情有這麽幾件:
1971年9月24日淩晨,毛主席批準把我們四個人暫時隔離,有三條指示:“1、不能用處理楊成武的辦法處理他們;2、隻能說他們在中央開會;3、時間要短,隻能幾天,此期間不能驚動他們的家屬。”後來為什麽對我們采取了專政措施,關起來不放了?王洪文說,康生、江青看毛主席有些猶豫,生怕他對你們寬大了,聯合汪東興等人把你們搞成了專政式監護。
毛主席起初很慎重,說:“林彪的問題比黨的曆史上任何一個大人物的影響都大,要是處理不好就會倒下一大批人,會傷了黨的元氣。”他還問了周恩來一句,“林彪壞還是葉群壞?”周答,“從老婆專政這條來說,葉群是最壞的。”毛主席沒有反對周恩來的話,默認了。“九一三”後不短的一段時間裏,毛主席不同意以“集團案”來追究林彪的老部下,說:“按人頭來辦。隻要一搞集團,好多人就會搞進去了。”但是汪東興提出:“不給他們幾個人起個名字,叫起來很麻煩,橫豎林彪人已經死了,取個名字比較好。”毛主席隨口說:“可以叫林彪死黨”。由此,“死黨”這個俗語就成了我們一大批幹部的“專用詞”了。
子:“林彪死黨”和文革初的“死不改悔的走資派”一樣,毫無法律依據和界定標準,隻會造成“擴大化”。
父:王洪文還說:毛主席對你們幾個,總認為缺乏證據。專案組搞上來那麽多材料,他都認為不足為據,不能令人信服。他基本上采取“拖下去”的方針,想拖上一段時間再看看。毛主席告誡政治局的同誌,“要冷靜觀察,犯點官僚主義有好處。”他的意思是,對你們幾個不要急於處理,就在那“掛著”放一放、冷一冷再說。但是政治局裏多數人不願意毛主席那麽作。我們(四人幫)認為你們垮了沒用了,積極要處理你們的是葉劍英、汪東興、李德生。
子:恐怕他們各有各的目的。
父:葉劍英他們主要是從軍隊工作出發,不把我們搬開,別人就不好放手開展工作。汪東興是從自己的利害關係出發的,不“封口”不放心。
王洪文說:在中央內部,毛主席比較冷靜,周恩來很謹慎,但是其他人在嚴懲你們上是一致的。審查1972年夏天之前基本結束,周恩來提過三個方案:1、處理吳法憲一個人;2、處理黃、吳兩人,李、邱不作組織處理;3、把四個人繼續放一放再說。毛主席傾向於隻處理一個人。
子:若從為首的來說,要處理黃永勝。
父:王洪文說,在關鍵的時刻周恩來說了話:“黃永勝沒有民憤,吳法憲民憤大。”毛主席同意周的意見,想隻處理吳法憲一個,風趣地說:“這是個以少換多的辦法,很劃算!”但是康生、江青他們,以及葉劍英、汪東興都不同意這麽辦,事情就拖了下來,維持著把你們關在衛戍區的原狀。
子:周恩來對你們與人為善,以至於毛澤東有了感覺,曾說他“對劉(少奇)的人太左,對林(彪)的人太右”。這個,我隻是聽說,還沒證實。“九一三”以後周恩來日子非常難過,毛澤東有幾次整人是對著他的。
1972年“批林整風”匯報會上,周恩來又像延安整風時那樣向毛澤東亮出他的“底牌”,以自我詆毀的語言,用數個晚上向與會者講自己的曆史錯誤和罪過,沉痛地檢討,幾乎是痛哭流涕。
父:周恩來不會隻是單純的檢討,他會有內涵的。
子:周恩來借此機會向大家說明了“伍豪自首”問題,防止有人在這上對他出手。從那以後,毛澤東對周恩來的不滿就比較公開了,他對外交部一個文件批示,批評周“大事不請示,小事天天報……”1974年江青到天津地區活動,在小靳莊要一名姓周的女社員改名“周克周”,說用我們這個周,克他(周恩來)那個“周”。更有甚者,1975年8月14日,毛澤東借評論《水滸傳》說:“這部書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麵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全國開始了批宋江的運動,影射周恩來是“投降派”。周恩來在1975年9月20日進手術室之前,又一次在反駁“伍豪自首”的材料上簽字,防止日後別人借此“做文章”,並悲憤地大聲叫:“我是忠於黨忠於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
父:周恩來有軟弱的一麵,他悲戚呀。
子:周恩來是中央專案負責人,對明顯錯案的李雪峰、鄭維山,都不敢為他們說話,更不用說對你們了。
父:周恩來把我們的事拖著,是好心,卻給了讓人整死我們的機會。1973年黨的“十大”要召開、要選舉新的中央領導機構,不處理我們是不可能了。
我聽王洪文說,“十大”前,處理我們的事又提到日程上來,康生等人向中央提出了嚴懲我們的建議,但是毛主席仍然不同意對黃、吳、李、邱、李雪峰立即處理,說還是再放一個時期比較好。
子:可以看到的與此相關的資料很少,但可以查到,1973年5月25日,毛澤東召開了政治局會議,關於批林整風,他強調批判從嚴,處理從寬,以“九一三”為線,犯了錯誤允許改過,暫時未認識到錯誤的可以等待。
父:王洪文說他是“十大”籌備委員會主任(周恩來副主任),他按著毛主席的這個意思,在拖。“十大”前,康生等人發動上海等省市提意見,要求處理黃、吳、李、邱、李雪峰,並向毛主席寫了個報告。毛主席在報告上沒什麽定論的批示。按當時的辦事原則,對這樣重大的問題要毛主席明確寫上結論性的斷語才行。
子:我對能查到的文獻資料進行檢索,查了所有能找到的,有的還是權威性的。但是,凡是記載到了這兒,就閃爍其詞,回避了。是文化大革命中的重大決策都有毛澤東的批示,唯獨這件事,卻看不到他批寫的文字。這樣的大事“稀裏糊塗”,一般不可能。
父:對高級幹部處理,有開中央全會進行決議的製度。因為政治局委員是中央委員會選舉產生的,對其處理,應當由中央全會來辦。
子:建國以來,對高崗的處理是七屆五中全會,對彭德懷是八屆八中全會,對劉少奇是八屆十二中全會,文化大革命後對“四人幫”的處理是十一屆三中全會。唯獨對林案,處理政治局委員人數最多的這一次(一名副主席、兩位政治局常委,八名政治局成員)卻沒有開中央全會,這個必須履行的組織手續,一反常規沒有作。
父:王洪文說,對我們的最後處理“決定”,不僅中央全會沒有開,毛主席本人也不知道。“十大”以後,毛主席提出了對原來任過政治局委員的,凡沒有定下是“反革命”的一律養起來,中央組織部門提出了每月發二百元錢生活費的大概方案。在一次中央的會議上議及到這個問題時,毛主席說:“黃、吳、李、邱幾個人沒做結論,這樣安置比較好。”因為沒人敢露出真情,會場上的人很緊張,冷場了很久,汪東興硬著頭皮向毛主席說:“對黃、吳、李、邱、李雪峰在‘十大’前已作了結論,開除黨籍了……”毛主席聽了很驚訝,足有幾分鍾瞪著眼睛沒有說一句話,大家嚇得不敢吭氣。最後毛主席很生氣地說出了一句很重的話:“林彪的雷厲風行容易出亂子、出毛病!官僚主義並不見得都壞,官僚主義有兩重性!”
子:毛澤東是指:對你們的處理,官僚主義式地拖下去有好處!
父:是呀!那天在場的人怕毛主席要發脾氣、大發雷霆,大家都緊張得很,害怕了,因此王洪文記得特別清楚。
子:1973年7月,中央專案組提出了《關於林彪反黨集團罪行的審查報告》,建議中央:1、永遠開除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反革命兩麵派、叛徒、賣國賊林彪的黨籍。2、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國民黨反動分子、托派、叛徒、特務、修正主義分子陳伯達的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3、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混進黨內的階級異己分子、特務、叛徒、賣國賊葉群的黨籍。4,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李雪峰的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
這個文件,由中共中央於1973年8月20日做出的決議,隻有一句話:“中共中央一致通過並批準中央專案組的報告。”這裏的說的“中央中央”是中央政治局新工作班子,有周恩來、康生、葉劍英、張春橋、姚文元、紀登奎、李德生、汪東興、王洪文、華國鋒、吳德等十一人,其中紀、李、汪是候補委員,而王洪文等三人連政治局成員都還不是,有效票不到政治局正式額定人數21人的一半。五名政治局委員組成的工作機構開除包括黨的唯一的副主席和其他八名政治局委員,可以嗎?
父:對劉少奇定性處理,是周恩來組織的八屆十二中全會上辦的,他們完全清楚法定程序該如何做。
子:而這一次卻沒開中央全會,合理的解釋就是要繞過毛澤東。於8月24日至28日舉行的黨的第十次代表大會的公報上,隻明確了開除了林彪、陳伯達兩人,對其他的人,含混地說同意對林彪反黨集團其他主要成員的處理。公開的地方看不到開除你們的字句,讓人感到好像在用“障眼法”。
按說,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決定的東西,以後隻有在同樣的大會上才能否定,但是九年後1982年4月,中共中央決定:“撤消李雪峰定為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永遠開除出黨的決定,恢複李雪峰的黨籍。”輕易地否定了以前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決議。
父:開除我們的組織手續疑問很多,必須要當事人回憶或到檔案中核查才能了解真實情況。
子:而中央現在對此封死不露,好像忌諱什麽。
父:就算是開除了黨籍也沒有說我們是反革命,毛主席還是要把我們養起來,每月二百元錢生活費算是飯錢,住房、看病、水電雜費公家要包下來,不用自己花錢,這相當於省級高級幹部的待遇。1973年10月,衛戍區裏的看守人員忙碌起來為我打點行裝,說是中央安置我到南方某城市居住,說好像是湖南嶽陽。衛戍區看房子的人都回來了,說很快就走。可是過了很久又沒有行動,耽擱了下來。看管人員對我說,公安部長李震不明不白地死在公安部辦公大樓地下室裏了。汪東興提出了他的死可能與黃、吳、李、邱有關,要等李震的案子搞清楚再說,事情就拖了下來。
子:李震的死因至今眾說紛紜。李震是中國公安部長,國家專政機器的頭。誰能夠置他於死地,不是很明白嗎?一個是他的上頭(中央),一個就是他自己(自殺)。無論哪種死法,李震都是林彪案“擴大化”的犧牲品。
父:1973年的國慶期間,警三師師長問我:“你為什麽沒有過去那麽胖,麵色也不好。是否營養不夠?”看管組的人代我回答:“他的飯量不大,吃的東西也不夠豐富多樣。”師長沉思了一會兒說:“這樣出去……”他要說的話大概是“這樣出去了不好看”,說到一半就停口了。師長向看管組交待:“你們明天派個人跟我到師農場去。”
第二天他們抓回來一籠子活雞。晚飯打來了一碗雞湯和適量的雞肉,說:“多吃一點,長胖一點。”那天我沒在意,以後每天都有一碗雞湯,我就奇怪了,問看守人員,他們說:“我們師長在為你改善夥食。要把你的身體搞好。師長最近到中央去開過會,布置你們出去的問題。周總理有指示,要注意你們的生活,人不要搞得樣子很難看。”喝雞湯原來是要放我們出去安置的準備工作之一。
1974年元旦剛過,安置我去外地的事又忙了起來。春節前五天,看守組去外地接洽的人趕回來了,通知我做馬上啟程的準備。師裏宣布我的看管組全體人員陰曆二十九可以回去,放假一個月回家過年,他們這幾年從沒有離開過我。我一走,他們就“解放”了,一個個喜氣洋洋,忙著收拾東西準備回家。但是,對我的安置突然停了下來。
後來我才知道,毛主席要把我們放出去“養起來”。但是上海幫和汪東興等人抵觸,說:“不能暗著走,要明著走”。不久,“批林批孔”運動開始了,周恩來自顧不暇,沒落實。據說,那一次安排出去“養起來”的是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我、李雪峰、陸定一等人。
子:你所說的逐步把對你們的懲治升級的情況可靠嗎?
父:我沒有準確的材料,細微之處難說,但大的輪廓是可信的。對以上說的那些事,我考慮基本是真實的,依據主要有二個:
第一、王洪文後來和我在獄中同住在一起幾個月,我詳細地問了他。王洪文“九一三”以後到北京參加了政治局辦公,“十大”當了中央副主席、主持過中央日常工作,許多事情是他辦的或知道的。
第二,我的感覺和政治判斷。我們的行為,是高級幹部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在台上執政時帶有普遍性的典型。我們不理解文化大革命,討厭上海幫,就是那麽多事情,拿起來千斤重,放下去半兩輕。毛主席對此非常清楚,他生前並沒有對我們幾個把事情做絕,留有很大餘地。
在中國高層政治舞台上,讓哪些人在台上,讓哪些人下台,讓哪些人“坐冷板凳”靠邊站,是毛主席的謀略和指掌之中的事。我們畢竟很早就追隨毛澤東,是他從江西中央蘇區帶出來的一手提拔重用的人。哪一天毛主席想到這,或者他再要打別的什麽集團要利用我們搞平衡,說不定會放了我們(當然不是像原來那樣的重用)。毛主席用人之道很奇特,不太講究名分。毛澤東最痛恨的人首先要數王明,周恩來曾在王明那邊,毛卻放手大膽地用周。鄧小平很早就是毛澤東自己的人,卻兩次被毛打倒了。但鄧小平耐心地等待,遭受磨難,終於等到了出頭的一天。我們也在等待著,等著可能會有些寬鬆,等著有個較好的安置,哪怕是落實毛主席說的“養起來”也好,但是毛主席病重了,無暇顧及了。
1998年,為了協助寓居西安的父親整理回憶錄資料並進一步學習和研究中國現代史、中共黨史,邱會作之子邱承光辭掉了大型中美合資企業高管職務,陪同暮年的父親反複回憶、探討過去那些重要曆史,父子間有過許多對話。這些對話中,既有當事人親曆的史實和第一手資料,也有事後的分析、反思和感受,當事者在痛定思痛後清醒的肺腑之言。其中最為重要,也繞不開的就是九一三,這個改變他們一生命運的大事。本文選自《邱會作與兒子談文化大革命:心靈的對話》,作者程光即邱承光。
父:1972年5月初向我宣布了審查意見以後,到76年年底,近五年時間裏無人問津,我隻能苦悶地消磨日子,過著幾乎與世隔絕的生活。
子:那是中國社會大動蕩的幾年。毛澤東繼續深入開展文化大革命,政治運動一浪一浪接連而來,上至國家總理周恩來,下至普通平民百姓,無數的人被卷進政治漩渦,遭到批判和整肅。
父:緊張的提審突然停下來,開始我還不適應,腦子裏想的東西特別多,時間一久,就理出頭緒了。當然,我反複思索的還是“九一三事件”。
子:“九一三”很複雜,你主要考慮些什麽?
父:林彪是否有謀害毛主席和陰謀武裝政變是“九一三”的核心。
子:這兩件事被官方說成是“兩謀”。
父:我考慮了很多,現在也還時常想,“兩謀”令人難以置信呀!我提出的證據和理由很多:
第一,林彪沒有政變奪權的理由。1958年林彪就是中共中央副主席,地位排在總書記鄧小平前,是最年輕的領袖、毛主席的接班人之一,1966年黨的八屆十一中全會後成了唯一的接班人,被寫進了黨章。合法、程序化地繼承政權是林彪最期盼、最有利的。毛主席年近八十歲,身體不好,親自視事最多不過幾年,外人對此不知,林彪完全了解,他有必要那麽急不可待嗎?
第二,林彪想控製局勢不必政變。1971年8月中旬毛主席南巡了,北京是“真空”。林彪想幹什麽,沒必要武裝政變,堂堂正正地指揮就是了。
子:還有周恩來總理在北京。
父:對這個我就不予評論了。什麽張春橋、姚文元呀,用幾個警衛員就夠了。當然,林彪若這樣做也不是一點風險都沒有,但總比武裝政變的風險小多了。
第三,林彪沒有非分之舉。林彪在軍隊威信很高,抽象地說,毛主席威信更高,但林彪畢竟和軍隊近得多,不是說“解放軍是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嗎?他真要搞軍事政變,為什麽不“直接指揮”?為什麽不動用軍委辦事組,不動用軍區司令員呢?至少也要動用一個軍長或師長吧!可是都沒有啊!林彪信任軍委辦事組,為什麽在自己生死存亡之際又不動用?
指揮解放軍有程序,隻要一動,我們就會知道,可是沒見到林彪一點動靜。
子:指揮軍隊的程序,難道繞不過去嗎?
父:絕對不可逾越。細節就不說了,那是國家機密。要政變,不找軍委辦事組“辦事”根本不可能!把1969年軍委下達的預防蘇軍突襲的戰備“一號令”說成是林彪“反革命政變”的“預演”。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政變是隱蔽性、突發性極強的行動。古今中外,從來沒有政變前還要“預演”一下,事先打“廣告”的。連這種事也列作林彪政變的主要證據,豈不成了笑話。
第四,林彪是沉穩、從不輕舉妄動的人。林彪一生帶兵,深知軍事手段的厲害。政變是特殊的軍事戰鬥,這個利害關係,他能不知道?武裝政變要有計劃、部署、部隊、指揮官。這些都沒有,怎麽政變?我根本不知道有武裝政變,林彪沒有通知我,也沒有任何人通知我做好行動的後勤保障和武器準備。黃永勝也沒有通知任何部隊做準備。政變不是一兩個人可以搞得了的呀!手裏沒有部隊,沒有周密的組織指揮,搞什麽政變?那不是胡扯?林彪會放著軍委辦事組不用,反而讓林立果找來幾個毫無軍事指揮常識的空軍機關政工人員和秘書去搞政變,那不是胡鬧嗎?林彪是個打仗、辦事無十分把握不行動的人,他能不顧一切地做出如此荒唐之舉嗎?
第五,沒有任何政變的跡象。9月12日是“政變”關鍵的日子吧?那是個星期天,黃、吳、李和我被說成政變的關鍵人物,都在家中休息,像是要政變的樣子嗎?我知道林彪從北戴河走了,是13日早上聽周恩來在政治局會議上說的。除了北戴河林彪那兒發生的事,全國都很平靜,沒有響過槍,沒有部隊動,哪裏像是發生過了武裝政變啊?!如果發生了,總會有或大或小的軍事行動吧!可是一點動靜都沒有。
第六,事後也沒有政變流產的騷動。9月13日後十天裏,各地的軍情公文是呈軍委辦事組報中央的,我們沒有接到任何部隊相關的報告,就像沒那回事兒一樣。9月14日,我們根據中央指示,下令陸軍管製空軍。全國所有的機場,陸軍都住入一個連或營。不是說空軍參加武裝政變了嗎?還說有什麽使用轟炸機之類的事!但是他們受到陸軍的管製,也是乖乖的!沒有任何反應嘛!
子:中央公布的材料說,林彪是武裝政變失敗後外逃的,否則為什麽跑呢?說他“政變”失敗後外逃,似乎是合乎邏輯的推導。
父:我認為這是毛主席不負責任。這麽定罪,會害多少人啊!
既然說到這兒,那我就再說第七個不可能有“兩謀”的考慮,指責林彪武裝政變失敗後才“外逃”,不能那樣推導。
林彪真要“外逃”,應該早於毛主席回到北京之前,那才合乎邏輯,但相反,他“外逃”恰恰晚於毛主席回到北京十幾個鍾頭。
麵對毛主席南巡中咄咄逼人先發製人,林彪可以找到出路。林彪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一定要出走?我當時不知道,現在也不知道。毛主席和林彪的分歧是什麽?以前說林彪反對和破壞文化大革命,現在給林彪定的罪名反而說他要搞文化大革命。真若如此,那麽毛、林之間就沒有根本分歧了,那麽說,不就前後自相矛盾了嘛!退一萬步講,即使林彪怕別人抓他什麽把柄,也不需要出走,積極的出路是和毛談一談,消極的就是一言不發呆在那兒,看毛怎麽辦。林彪和蘇聯毫無關係,也沒有任何聯係,可能貿然行動嗎?即使他萌發了出走之心,之前下幾個命令,使國家亂上一陣,可以起到掩護作用,可是林彪並沒有那麽做。
第八,也是很重要的理由,至今我沒有看到公布任何真憑實據的武裝政變證據。從1971年到1981年公審,是十年,到現在,又二十年過去了,都三十年了,我沒有看到過這方麵的材料。如果有,那可是打林彪的“原子彈”,對他是致命打擊呀!當年中央下發的文件,說林彪提議設國家主席是“反動政治綱領”,是為政變服務的,這也算“證據”?完全不能成立嘛!
以上那些道理,我都能想明白,毛主席、周恩來那麽聰明睿智,經曆過那麽多滄桑世故,對林彪又那麽了解,他們就更明白了。
子:你提出八條理由,很有說服力。
我再為你補充一個理由,“九一三”後,林彪、葉群,黃、吳、李、邱身邊工作人員被拘留審查的數百人,都表示響應中央號召和林彪劃清界線,要深入揭發,然而,卻沒有一個人揭出有“政變”的事。那麽多人在林彪和你們身邊,總會看出蛛絲馬跡吧?可是一點也沒有。專案組叫黃永勝的警衛員費四金揭發“九一三”事發前的晚上,黃永勝曾於“九一三”前一天在北京和林立果見過麵。
父:是小費呀,他可是和黃永勝寸步不離的警衛參謀,有什麽事他最清楚。
子:哪怕是紀登奎親自審訊“動員”,小費也說沒有那回事兒。隻要他說“有”,後半生會榮華富貴,否則就要倒黴一生了。可是他堅持說,沒有那回事兒!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林彪的警衛處長李文普揭發,林彪上了汽車後問“到伊爾庫茨克,多遠?”它被作為林彪有預謀地外逃的證據。我聽和李文普一起受審查的人說,是他得到中央承諾對其保留軍籍和待遇等條件後才那麽說的。
父:林彪不知道伊爾庫茨克在哪兒?笑話!我們辦公地方掛的大幅地圖上明確地標誌著,那裏是蘇軍遠東軍事指揮中樞,林彪經常考慮的就是那兒,交待我們防止蘇軍突襲,關注的就是那兒。林彪會問李文普那個話嗎?
再說隻有李文普一個人那樣“揭發”,李有貼身保衛林彪的責任,可是他“玩忽職守”了。他那麽說,有推卸責任的動機……
子:我向法學專家請教,這在法律上被稱作“汙點證人”。李文普被關押多時之後才說,且與他本人利益相關,又是死無對證的“孤證”,從法理上講,不應被采信。
說到這兒我想,別人會不會認為你也是利益相關者,才說出以上那些理由?
父:我敢說我就敢負責。我不能說我說的百分之百都正確,可能有說誤的,包括以前和你說的“九一三事件”,特別是時間、地點、人名字,可能有記錯說錯的。如果有,我負責。但是事件大的方麵我沒說錯,專案組翻箱倒櫃也找不出來我有意捏造的嘛。
我是實事求是,對事不對人,不偏袒毛主席,也不偏袒林彪,麵對曆史說話。我對林彪的錯誤,毫不遮掩,對毛主席的錯誤,也毫不保留。但我不反對他,不罵他呀!我不反毛澤東!
子:中央指責你們,說在這場毛澤東和林彪的鬥爭中,你們站在了林一邊,違反了毛澤東的意誌。
父:那可是冤枉我們了。我不否認我們是擁護林彪的,但我們是根據毛主席對林彪的重用而擁護他的。我們中央紅軍出身的幹部曆來都聽毛澤東的!過去,毛澤東相信朱德,和他合夥幹,那我們就擁護朱德;以後他把朱德擺在一邊,用彭德懷了,我們擁護彭德懷,聽他的指揮;後來,毛澤東又不相信彭德懷了,把他打倒,用林彪了,我們聽毛主席的,擁護林彪,跟著他幹工作。如果毛主席不把林彪當成“接班人”、“親密戰友”,我們又怎麽去擁護他呢?我對林彪的擁護同毛主席對他的重用是一致的。再說,我的擁護是有條件的,就是林彪擁護黨中央毛主席,我就擁護他。如果他不擁護黨中央毛主席了,我也就不擁護他了。
子:如果之前林彪和毛澤東公開反目了,你會站在哪邊?
父:我從來沒有想過背叛黨,背叛毛主席。
子:那麽毛澤東為什麽要為你們定“政變”罪呢?其它罪名也可以把你們打倒嘛。
父:毛主席為我們定這個“罪”,是為了能隨心所欲地處理林彪問題。把我們關起來,不是依法處理,而是要用“活人”的口供證實林彪“彌天大罪”的存在,毛主席就好名正言順地處理林彪事件了。如果我們幾個都承認自己是反革命了,那林彪不就罪該萬死了!毛主席聽到林彪的死訊後不是說“感謝林彪為我幫了一個大忙”嗎?他心裏完全明白呀!不為林彪定這個罪,毛主席就沒辦法推卸自己好多事了,對人民和曆史就不好交待了嘛!
子:也就是說,這和毛澤東為劉少奇定“叛徒、內奸、工賊”的道理一樣,如果不那樣為劉定罪名,就不好處理他了。
父:是這個理,但還有更多的內涵,如果不為林彪定這個罪,豈不是說林彪就是被毛主席逼走的,那可不得了啦!還有,毛主席和林彪曆史上的關係那麽久,那麽密切,如何解釋?不定這個罪,那就不能自圓其說了嘛!
到了這一步,對“九一三”已經不是要搞清事件本身的真相了,而是各派政治人物都在利用這個“政治素材”做文章。毛主席用它來做“林彪幫一個大忙”的文章,周恩來用它來做“劃清界限”的文章,上海幫用它來做“爭取成為接班人”的文章,汪東興他們用它來做“掩飾自己”的文章,還有一些人用它來做“東山再起”的文章……對“九一三”的審理已經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審查,而是根據政治需要來辦的事了,必需有一個“反革命政變”,才能讓各方的不同政治需要能夠實現。
子:作為政治家,他們那樣作,不失為一個應急解決現實問題的辦法。
父:林彪死了,無法說話了,我們又被封了口,這種手段在一定時間內是起作用的。但是,假的總是假的,特別是我們這一批人還活著,是懂得內幕的人嘛!相關的證據也不可能全部毀掉吧!總有存留下來的嘛,否則封鎖得那麽死幹什麽?所以,用隱瞞手段不能長期起作用,真相總要大白於天下。
子:中央專案組在“兩謀”上的認定,沒有直接抓林彪,抓的是林立果。
父:林立果幹了些什麽,我不知道。我獲釋後才在中央發的材料裏,在社會流行的書刊上看到,林立果和幾個心腹發泄過對毛的不滿,有的話很露骨。
子:抓住了林立果的那幾句話,可以為林彪定罪嗎?
父:還是要用事實說話呀,隻憑別人揭發的林立果的那些話,就為林彪定罪,恐怕不行吧!那時社會上就有私下議論和誹謗毛主席的事,我從公安的內控報告上知道,是一種社會現象嘛。何況那又不是林彪本人的,林立果的話也是事後從在押人犯嘴裏搞出來的口供,還是孤證。那些人嘴上說說,和實際采取軍事行動是兩回事。
退一步講,林彪同他的家人是否搞了什麽名堂,我不清楚。我不能說有,也不能說沒有。中央專案組抓的“把柄”,那是林立果、周宇馳等人暗中搞的賊路鼠道的名堂。要說是林彪在指示他們搞,或是知道他們搞,從現在公布的材料看,我看沒有什麽說服力。
子:林立衡說,毛澤東自廬山會議後整林彪,整解放軍,林立果不滿。他曾和心腹的幾人關起門來議論,隻是自說自話和亂塗寫幾句而已,形同兒戲,一出房間就沒那回事兒了。何況,他們的這種議論話,對林彪是絕對保密的。
父:犯罪主要是看行動,而不是看你怎麽想。
子:到目前為止,國內對“九一三”的研究,隻是在間接情節,在涉嫌小事上考慮,甚至拿個別人在事發很久後“交代”出來的“孤證”定案。而沒有從大局上,從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和錯誤路線政策的根本原因上去考慮,結果隻能是“剪不斷,理更亂”。
父:現在人們說的多是“九一三”的表麵過程,背後的東西還沒有亮出來。
子:可是林彪走了是事實。林彪這一走,事情就複雜化了,被說成是“叛國投敵”。
父:按照汪東興回憶,毛主席是在林彪“外逃”前十幾個小時回到北京的。如果毛主席要是知道林彪要“外逃”,十個林彪也跑不了啊!
林彪究竟是怎麽走的,先不管他。但無論如何,他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走的。林彪要同毛主席麵談,毛不接受,反而在南巡中講了一路,殺氣騰騰。林彪怎麽辦?找毛主席談不行,別的辦法一時又沒有,總得找條活路吧?應當說,林彪是毛主席逼走的,沒有毛主席南巡談話發難,就不會有林彪的出走。
子:有曆史學家認為,是毛澤東引起了“九一三事件”,甚至是製造了“九一三事件”,實質上和毛澤東整垮彭德懷、劉少奇一樣。彭德懷對毛澤東是申辯反駁,劉少奇是和平主義反抗,而林彪是離開避禍。
當然,也有一種議論,任你毛澤東逼,林彪要是不走,就不會那樣了。
父:那是一個假設。但我認為,毛主席對林彪,不是林彪檢討不檢討,走不走的問題,而是毛主席的思想意識問題,他要怎麽辦就怎麽辦!“批陳整風”會議前,毛主席不隻一次說問題已經處理完了。還不到四個月,他反悔了,開始南巡,逼出了“九一三”,這就是毛澤東啊!
我再強調,毛主席對林彪,簡單來說是他“要不要林彪”的問題。他要林彪,是一種處理辦法,不要了,是另外一種處理辦法了,主要矛盾在毛主席方麵。
子:迄今中國沒有公布“九一三”案情原始材料。甚至規定,相關材料一律絕密,不受《保密法》三十年後解凍的約束,輕易不許外人查閱,如一定要看,須經中央批準……我想,對這些材料一反常規不許披露,肯定它是不支持官方的立場和觀點的,否則早就公布了,那樣就把林彪“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平息了不絕於耳的非議。
父:指責我們參與政變,也沒拿出證據,如果有,那也是一顆“原子彈”,威力大呀!把我們參與政變揭穿了,林彪的罪也就定了,可就是不見他們拿出來。
子:“九一三”後,中央專案組派出了一支龐大的隊伍進駐林彪的家,把每一個紙片,每一個線頭,都翻過了。對黃、吳、李、邱等人的辦公室和家也反複地仔細清查了,居然找不到一絲一毫的政變痕跡。他們對我們家搜查,把棉衣的裏子拆開看,皮箱的襯布撕下查;把小妹妹的作業本、我的大學課本、筆記本,都一頁一頁地編號,查過後蓋上“驗乞”的專案組公章,真可謂一針一線一紙一物都不放過。
父:從偵察學來說,這就是沒有證據。因為你隻要犯了罪,就會留下痕跡,更不用說謀害毛主席這樣大的事了。
子:專案組從林彪家找出一些學習卡片,當作政變的證據,說什麽林彪“尊孔尊儒”,提倡“克己複禮”。更有甚者,中共中央還轉發了個《林彪與孔孟之道》,說林彪是孔孟思想的繼承者,讓人民把孔子思想當作“反革命”的源頭批判。
除了批判林彪的思想外,還對他的曆史進行清算,說他反對毛澤東,可以追溯到二十年代井岡山鬥爭和紅軍長征途中,以證明林彪的“兩謀”是曆史的必然。
父:專案審查,過多地在林彪的思想見解和曆史問題上搞,是對現實問題缺乏證據的無奈!要說毛澤東一開始就和林彪進行鬥爭,根本不是那個曆史。我很早就親身感受了毛主席和林彪非同尋常的密切關係。
1935年遵義會議後,我調任中央軍委四局三科科長,管中央縱隊的軍務行政和生活保障,就和毛主席在一起了。我們四渡赤水,過大渡河,過雪山草地,經曆了長征中最艱苦的一段。我到職後發現,紅一軍團長林彪經常給毛主席送吃的用的東西和戰利品,科裏的人對我說,長久以來林彪一直那樣作。紅軍過草地之前,林彪派他的管理員牽上他自己騎的馴良的騾子給毛主席用。毛主席不善騎馬,一直沒有合意的牲口,那林彪就解決了他的難處嘛!林彪還派了八名身強體壯、政治可靠的戰士為毛主席抬擔架,他想得多周到!我到紅一軍團二師把他們領回中央縱隊時,二師師長陳光,政委劉亞樓代表林彪送給毛主席二十幾斤青稞麵的幹餅子和十幾斤犛牛肉幹,那可是珍貴的東西。他們說,林軍團長交待,隻能給毛主席用。那時毛澤東不是最高領導人,在他之上或差不多的還有張聞天、周恩來、博古好幾個嘛,可是林彪關心的就是毛澤東。後來,中央縱隊在草地上遭敵人騎兵襲擊,到了陝北鐵邊城又被敵人衝散遇了險,都是林彪派的那個擔架班抬著毛主席跑,才脫險!
說的再早些,在江西時毛澤東受王明路線打擊,生了大病,心情非常壓抑。在毛主席人生最不得意,很少被人理睬的時候,林彪對他一往情深,暗中保護著他。那些是我聽說的,而長征中的事,我親眼所見。現在為了把“軍事政變”說得像那麽回事,就把毛澤東和林彪親密的曆史關係說成是激烈鬥爭的樣子,扯謊!
子:有的材料被銷毀或滅失了,但中央文檔裏還存留一些。許多研究這段曆史的學者,雖然受紀律和意識形態的約束,有人看過一些原始資料後,對我說,文化大革命的那些事是怎麽搞出來的,無需你們去辯解,隻要把檔案公布就真相大白了。在毛澤東和黨犯了長達十年的全局性路線錯誤的曆史條件下,讓在軍隊一線主持具體工作三年多的黃、吳、李、邱個人去承擔那麽多責任,有失公允。
父:既然拿不出證據,那就把你搞“臭”吧!
總後勤部在我們家裏搞了個醜化我的“展覽會”,影響很大。周恩來聞訊後,派王洪文去看了一下。周恩來聽取匯報以後說,在高級幹部家裏辦展覽會,過去沒有過,是個新創造。對犯錯誤的人為什麽總要“算老賬”、“挖祖墳”?添建的房子質量高了一點,那是作為總後戰時臨時指揮所建的。國務院、軍委和各省市都建了這樣的房子,大家都在裏麵住著,拿邱某住的辦展覽,不是對其他人的挖苦嗎?周下令展覽立即停下來,說“腦子發熱,總是辦不好事的。”
子:我仔細梳理了一遍,要說“九一三”直接涉及到你們的“物證”,隻有那封林彪給黃永勝的信,或許它是對你們實事求是的一個障礙。
父:當時在人民大會堂政治局會上展示那封信,我就對它懷疑,除了字跡以外,也不符合林彪的辦事風格嘛。林彪和黃永勝有事,都是麵商或是由機要人員轉達。林彪從來沒給黃永勝寫過個人的信,為什麽這麽關鍵的事上,莫名其妙地寫上了那一封含糊不清的信?
子:那封信和從周宇馳那兒搜查出來的字條,是當作林彪下達政變的“手令”,說什麽“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有學者質疑,“盼”和“命令”兩個用詞很矛盾。既然是“命令”,就必須絕對執行。軍事科學院保存著林彪所寫的大量命令,從來沒有說過“盼”的。何況同樣內容的“林彪手令”居然有兩個,一個字是橫著寫的,一個是豎著寫的。
父:那你還能說它是真的?!
子:為林彪定性為反革命政變,有一個關鍵的證據是《五七一工程紀要》,它的名字用了“武裝起義”的諧音。
父:之前我不知道有這麽一個東西。1981年我出來後,看到了,覺得以它為主要證據,蹊蹺的地方很多。
子:它是以影印件的形式在全國公布。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們部隊傳達以後,批判林彪的運動就如排山倒海之勢。
《五七一工程紀要》從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大膽地否定了毛澤東不健康的東西,也否定了當時許多錯誤政策。它針對文化大革命推行的一係列不得人心的政策,如學生上山下鄉、幹部下放農村勞動、知識分子遭受打擊、黨內殘酷鬥爭、社會階級矛盾激化等問題進行了鮮明的批判。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紀要》裏說的這些都在改革開放的頭幾年裏解決了。“有識之士”看到了這一點,在描述林彪的書中,凡提及、引用、附錄《紀要》的,都把它對文化大革命批判的內容刪掉了。隻是把裏麵要除掉上海幫“兵諫”毛澤東的設想,當作了反革命政變的證據。
父:在我看來,那不像是久經沙場的林彪所言,反倒是像沒有指揮過軍隊的狂妄書生寫的東西。
在政治生活中,在共產黨內采用暴力手段,我不同意。毛澤東是我們這些從農村走出來的人的領袖,他開創了新中國,中國人民站起來了,這是他對中華民族的貢獻。毛澤東是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的旗幟,這麵旗幟不能砍倒,盡管他不公正地對待了我和其他許多人,思想中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盡管他發動的文化大革命給人民和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子:毛澤東的錯誤是那個時代和中國幾千年的封建意識造成的,但他本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曆史麵前,人們可以指點評論。
父:《五七一工程紀要》不是林彪的手跡,也不是林立果、葉群的手跡,栽在林彪頭上缺乏法律根據。僅從《紀要》的思想和文字風格上看,我說那絕不是林彪的。林彪的思想是中國式的、傳統的,他的語言比較“土”,實在、古板,甚至有些澀口。
子:《紀要》完全是西式的,現代的,詞藻華麗、流暢,情緒化的東西很多。
父:熟悉林彪的人看了那個《紀要》,都不會說它是林彪的“傑作”。
子:《紀要》的發現頗為“離奇”。“九一三”後清理林立果在空軍學院待過的一個地點,打掃衛生時無意中發現一個丟在那的活頁拉練本裏寫著些東西,二十多天以後交了上去,就是後來的《五七一工程紀要》。至今沒有證據說明林彪知道它。
父:這讓人感到荒唐。《紀要》如果是個軍事行動計劃,應該簡明扼要,為什麽還寫了那麽多的政治話、廢話、罵人話,說了很多和軍事行動不相幹的話?
子:這些年來,研究“九一三”的人很多,最近有舉證,說林彪乘的飛機已經飛近了蘇聯邊境,然後又調過頭來向中國飛回。國內外的一些研究機構公開了那天飛機的航行圖,林彪的座機空難時是在由北朝南飛的,向著祖國的方向。
父:我當時沒有聽到過這樣的說法,很快就被關了起來。但我可以肯定,蘇軍的雷達晝夜監視著中蘇、中蒙邊境地區,會有記錄。中蘇兩國敵對,對於對方的活動,特別是異常活動都有嚴密的監視。
子:鄧小平複出後,1980年11月15日在回答美國記者時說,“據我個人判斷,飛行員是個好人。”那架飛機駕駛員潘景寅的妻子向中央提出申訴,之後給家屬送來了《革命軍人病故證明書》,稱:“潘景寅同誌於1971年9月13日在蒙古溫都爾汗飛機墜毀死亡,特向各位親屬表示親切的慰問。望化悲痛為力量,為建設祖國和保衛祖國而努力奮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並按潘景寅原來副師級幹部級別補發了撫恤金。當時正是公審林彪集團的政治環境,在一片嚴懲喊殺聲中,如果沒有對潘景寅有利的證據,不可能對他那樣善後。這裏有什麽內幕,不得而知。
父:說有“兩謀”的證言證物紕漏很多,如同當初找劉少奇的把柄一樣,更像是人為地在做文章。
當然,以上那些所謂的“證據”對我們從嚴處理起到很大的作用。毛主席是駕馭全局能力很強的老練政治家,對於重要人物的處理,如果不是極為必要和影響大局,他總是喜歡放一放,掛在那一段時間再說。對於我們幾個人,有了那幾個“證據”也是不夠的,不能馬上就下斷言涉入“兩謀”。為什麽毛主席采用了極端手段處理我們,在我心中一直是個“謎”。在關押我的日子裏,有不少征候和傳言供我判斷,1981年公審後我和王洪文同監居住,他講的情況有助於揭開我心頭的一些“謎”。王洪文說的事,發生在他到北京參加中央辦公前的,是張春橋、汪東興、李德生、紀登奎向他講的,以後的則是王洪文親身經曆和經辦的,主要的事情有這麽幾件:
1971年9月24日淩晨,毛主席批準把我們四個人暫時隔離,有三條指示:“1、不能用處理楊成武的辦法處理他們;2、隻能說他們在中央開會;3、時間要短,隻能幾天,此期間不能驚動他們的家屬。”後來為什麽對我們采取了專政措施,關起來不放了?王洪文說,康生、江青看毛主席有些猶豫,生怕他對你們寬大了,聯合汪東興等人把你們搞成了專政式監護。
毛主席起初很慎重,說:“林彪的問題比黨的曆史上任何一個大人物的影響都大,要是處理不好就會倒下一大批人,會傷了黨的元氣。”他還問了周恩來一句,“林彪壞還是葉群壞?”周答,“從老婆專政這條來說,葉群是最壞的。”毛主席沒有反對周恩來的話,默認了。“九一三”後不短的一段時間裏,毛主席不同意以“集團案”來追究林彪的老部下,說:“按人頭來辦。隻要一搞集團,好多人就會搞進去了。”但是汪東興提出:“不給他們幾個人起個名字,叫起來很麻煩,橫豎林彪人已經死了,取個名字比較好。”毛主席隨口說:“可以叫林彪死黨”。由此,“死黨”這個俗語就成了我們一大批幹部的“專用詞”了。
子:“林彪死黨”和文革初的“死不改悔的走資派”一樣,毫無法律依據和界定標準,隻會造成“擴大化”。
父:王洪文還說:毛主席對你們幾個,總認為缺乏證據。專案組搞上來那麽多材料,他都認為不足為據,不能令人信服。他基本上采取“拖下去”的方針,想拖上一段時間再看看。毛主席告誡政治局的同誌,“要冷靜觀察,犯點官僚主義有好處。”他的意思是,對你們幾個不要急於處理,就在那“掛著”放一放、冷一冷再說。但是政治局裏多數人不願意毛主席那麽作。我們(四人幫)認為你們垮了沒用了,積極要處理你們的是葉劍英、汪東興、李德生。
子:恐怕他們各有各的目的。
父:葉劍英他們主要是從軍隊工作出發,不把我們搬開,別人就不好放手開展工作。汪東興是從自己的利害關係出發的,不“封口”不放心。
王洪文說:在中央內部,毛主席比較冷靜,周恩來很謹慎,但是其他人在嚴懲你們上是一致的。審查1972年夏天之前基本結束,周恩來提過三個方案:1、處理吳法憲一個人;2、處理黃、吳兩人,李、邱不作組織處理;3、把四個人繼續放一放再說。毛主席傾向於隻處理一個人。
子:若從為首的來說,要處理黃永勝。
父:王洪文說,在關鍵的時刻周恩來說了話:“黃永勝沒有民憤,吳法憲民憤大。”毛主席同意周的意見,想隻處理吳法憲一個,風趣地說:“這是個以少換多的辦法,很劃算!”但是康生、江青他們,以及葉劍英、汪東興都不同意這麽辦,事情就拖了下來,維持著把你們關在衛戍區的原狀。
子:周恩來對你們與人為善,以至於毛澤東有了感覺,曾說他“對劉(少奇)的人太左,對林(彪)的人太右”。這個,我隻是聽說,還沒證實。“九一三”以後周恩來日子非常難過,毛澤東有幾次整人是對著他的。
1972年“批林整風”匯報會上,周恩來又像延安整風時那樣向毛澤東亮出他的“底牌”,以自我詆毀的語言,用數個晚上向與會者講自己的曆史錯誤和罪過,沉痛地檢討,幾乎是痛哭流涕。
父:周恩來不會隻是單純的檢討,他會有內涵的。
子:周恩來借此機會向大家說明了“伍豪自首”問題,防止有人在這上對他出手。從那以後,毛澤東對周恩來的不滿就比較公開了,他對外交部一個文件批示,批評周“大事不請示,小事天天報……”1974年江青到天津地區活動,在小靳莊要一名姓周的女社員改名“周克周”,說用我們這個周,克他(周恩來)那個“周”。更有甚者,1975年8月14日,毛澤東借評論《水滸傳》說:“這部書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麵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全國開始了批宋江的運動,影射周恩來是“投降派”。周恩來在1975年9月20日進手術室之前,又一次在反駁“伍豪自首”的材料上簽字,防止日後別人借此“做文章”,並悲憤地大聲叫:“我是忠於黨忠於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
父:周恩來有軟弱的一麵,他悲戚呀。
子:周恩來是中央專案負責人,對明顯錯案的李雪峰、鄭維山,都不敢為他們說話,更不用說對你們了。
父:周恩來把我們的事拖著,是好心,卻給了讓人整死我們的機會。1973年黨的“十大”要召開、要選舉新的中央領導機構,不處理我們是不可能了。
我聽王洪文說,“十大”前,處理我們的事又提到日程上來,康生等人向中央提出了嚴懲我們的建議,但是毛主席仍然不同意對黃、吳、李、邱、李雪峰立即處理,說還是再放一個時期比較好。
子:可以看到的與此相關的資料很少,但可以查到,1973年5月25日,毛澤東召開了政治局會議,關於批林整風,他強調批判從嚴,處理從寬,以“九一三”為線,犯了錯誤允許改過,暫時未認識到錯誤的可以等待。
父:王洪文說他是“十大”籌備委員會主任(周恩來副主任),他按著毛主席的這個意思,在拖。“十大”前,康生等人發動上海等省市提意見,要求處理黃、吳、李、邱、李雪峰,並向毛主席寫了個報告。毛主席在報告上沒什麽定論的批示。按當時的辦事原則,對這樣重大的問題要毛主席明確寫上結論性的斷語才行。
子:我對能查到的文獻資料進行檢索,查了所有能找到的,有的還是權威性的。但是,凡是記載到了這兒,就閃爍其詞,回避了。是文化大革命中的重大決策都有毛澤東的批示,唯獨這件事,卻看不到他批寫的文字。這樣的大事“稀裏糊塗”,一般不可能。
父:對高級幹部處理,有開中央全會進行決議的製度。因為政治局委員是中央委員會選舉產生的,對其處理,應當由中央全會來辦。
子:建國以來,對高崗的處理是七屆五中全會,對彭德懷是八屆八中全會,對劉少奇是八屆十二中全會,文化大革命後對“四人幫”的處理是十一屆三中全會。唯獨對林案,處理政治局委員人數最多的這一次(一名副主席、兩位政治局常委,八名政治局成員)卻沒有開中央全會,這個必須履行的組織手續,一反常規沒有作。
父:王洪文說,對我們的最後處理“決定”,不僅中央全會沒有開,毛主席本人也不知道。“十大”以後,毛主席提出了對原來任過政治局委員的,凡沒有定下是“反革命”的一律養起來,中央組織部門提出了每月發二百元錢生活費的大概方案。在一次中央的會議上議及到這個問題時,毛主席說:“黃、吳、李、邱幾個人沒做結論,這樣安置比較好。”因為沒人敢露出真情,會場上的人很緊張,冷場了很久,汪東興硬著頭皮向毛主席說:“對黃、吳、李、邱、李雪峰在‘十大’前已作了結論,開除黨籍了……”毛主席聽了很驚訝,足有幾分鍾瞪著眼睛沒有說一句話,大家嚇得不敢吭氣。最後毛主席很生氣地說出了一句很重的話:“林彪的雷厲風行容易出亂子、出毛病!官僚主義並不見得都壞,官僚主義有兩重性!”
子:毛澤東是指:對你們的處理,官僚主義式地拖下去有好處!
父:是呀!那天在場的人怕毛主席要發脾氣、大發雷霆,大家都緊張得很,害怕了,因此王洪文記得特別清楚。
子:1973年7月,中央專案組提出了《關於林彪反黨集團罪行的審查報告》,建議中央:1、永遠開除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反革命兩麵派、叛徒、賣國賊林彪的黨籍。2、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國民黨反動分子、托派、叛徒、特務、修正主義分子陳伯達的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3、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混進黨內的階級異己分子、特務、叛徒、賣國賊葉群的黨籍。4,永遠開除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李雪峰的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
這個文件,由中共中央於1973年8月20日做出的決議,隻有一句話:“中共中央一致通過並批準中央專案組的報告。”這裏的說的“中央中央”是中央政治局新工作班子,有周恩來、康生、葉劍英、張春橋、姚文元、紀登奎、李德生、汪東興、王洪文、華國鋒、吳德等十一人,其中紀、李、汪是候補委員,而王洪文等三人連政治局成員都還不是,有效票不到政治局正式額定人數21人的一半。五名政治局委員組成的工作機構開除包括黨的唯一的副主席和其他八名政治局委員,可以嗎?
父:對劉少奇定性處理,是周恩來組織的八屆十二中全會上辦的,他們完全清楚法定程序該如何做。
子:而這一次卻沒開中央全會,合理的解釋就是要繞過毛澤東。於8月24日至28日舉行的黨的第十次代表大會的公報上,隻明確了開除了林彪、陳伯達兩人,對其他的人,含混地說同意對林彪反黨集團其他主要成員的處理。公開的地方看不到開除你們的字句,讓人感到好像在用“障眼法”。
按說,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決定的東西,以後隻有在同樣的大會上才能否定,但是九年後1982年4月,中共中央決定:“撤消李雪峰定為林彪反黨集團主要成員、永遠開除出黨的決定,恢複李雪峰的黨籍。”輕易地否定了以前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決議。
父:開除我們的組織手續疑問很多,必須要當事人回憶或到檔案中核查才能了解真實情況。
子:而中央現在對此封死不露,好像忌諱什麽。
父:就算是開除了黨籍也沒有說我們是反革命,毛主席還是要把我們養起來,每月二百元錢生活費算是飯錢,住房、看病、水電雜費公家要包下來,不用自己花錢,這相當於省級高級幹部的待遇。1973年10月,衛戍區裏的看守人員忙碌起來為我打點行裝,說是中央安置我到南方某城市居住,說好像是湖南嶽陽。衛戍區看房子的人都回來了,說很快就走。可是過了很久又沒有行動,耽擱了下來。看管人員對我說,公安部長李震不明不白地死在公安部辦公大樓地下室裏了。汪東興提出了他的死可能與黃、吳、李、邱有關,要等李震的案子搞清楚再說,事情就拖了下來。
子:李震的死因至今眾說紛紜。李震是中國公安部長,國家專政機器的頭。誰能夠置他於死地,不是很明白嗎?一個是他的上頭(中央),一個就是他自己(自殺)。無論哪種死法,李震都是林彪案“擴大化”的犧牲品。
父:1973年的國慶期間,警三師師長問我:“你為什麽沒有過去那麽胖,麵色也不好。是否營養不夠?”看管組的人代我回答:“他的飯量不大,吃的東西也不夠豐富多樣。”師長沉思了一會兒說:“這樣出去……”他要說的話大概是“這樣出去了不好看”,說到一半就停口了。師長向看管組交待:“你們明天派個人跟我到師農場去。”
第二天他們抓回來一籠子活雞。晚飯打來了一碗雞湯和適量的雞肉,說:“多吃一點,長胖一點。”那天我沒在意,以後每天都有一碗雞湯,我就奇怪了,問看守人員,他們說:“我們師長在為你改善夥食。要把你的身體搞好。師長最近到中央去開過會,布置你們出去的問題。周總理有指示,要注意你們的生活,人不要搞得樣子很難看。”喝雞湯原來是要放我們出去安置的準備工作之一。
1974年元旦剛過,安置我去外地的事又忙了起來。春節前五天,看守組去外地接洽的人趕回來了,通知我做馬上啟程的準備。師裏宣布我的看管組全體人員陰曆二十九可以回去,放假一個月回家過年,他們這幾年從沒有離開過我。我一走,他們就“解放”了,一個個喜氣洋洋,忙著收拾東西準備回家。但是,對我的安置突然停了下來。
後來我才知道,毛主席要把我們放出去“養起來”。但是上海幫和汪東興等人抵觸,說:“不能暗著走,要明著走”。不久,“批林批孔”運動開始了,周恩來自顧不暇,沒落實。據說,那一次安排出去“養起來”的是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我、李雪峰、陸定一等人。
子:你所說的逐步把對你們的懲治升級的情況可靠嗎?
父:我沒有準確的材料,細微之處難說,但大的輪廓是可信的。對以上說的那些事,我考慮基本是真實的,依據主要有二個:
第一、王洪文後來和我在獄中同住在一起幾個月,我詳細地問了他。王洪文“九一三”以後到北京參加了政治局辦公,“十大”當了中央副主席、主持過中央日常工作,許多事情是他辦的或知道的。
第二,我的感覺和政治判斷。我們的行為,是高級幹部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在台上執政時帶有普遍性的典型。我們不理解文化大革命,討厭上海幫,就是那麽多事情,拿起來千斤重,放下去半兩輕。毛主席對此非常清楚,他生前並沒有對我們幾個把事情做絕,留有很大餘地。
在中國高層政治舞台上,讓哪些人在台上,讓哪些人下台,讓哪些人“坐冷板凳”靠邊站,是毛主席的謀略和指掌之中的事。我們畢竟很早就追隨毛澤東,是他從江西中央蘇區帶出來的一手提拔重用的人。哪一天毛主席想到這,或者他再要打別的什麽集團要利用我們搞平衡,說不定會放了我們(當然不是像原來那樣的重用)。毛主席用人之道很奇特,不太講究名分。毛澤東最痛恨的人首先要數王明,周恩來曾在王明那邊,毛卻放手大膽地用周。鄧小平很早就是毛澤東自己的人,卻兩次被毛打倒了。但鄧小平耐心地等待,遭受磨難,終於等到了出頭的一天。我們也在等待著,等著可能會有些寬鬆,等著有個較好的安置,哪怕是落實毛主席說的“養起來”也好,但是毛主席病重了,無暇顧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