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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的正式文件,他(李克農)看到了。以往送絕密文件,是機要秘書簽收處理。這次卻是中央辦公廳派專人帶著文件到辦公室,請他看後簽名,隨後就將文件帶走,完全不讓第三人接觸 。周恩來總理又親自給父親打電話,告訴此事性質嚴重,父親作為情報部門的領導,必須認真對待。父親組織專人檢查了從1939年3月到1948年8月期間,潘漢年與中央情報部的來往文電檔案,並於4月29日向中央寫了報告。在報告中,他提出幾個疑點,建議中央進一步審查。
報告提出反證:潘漢年所參與、了解的我方組織機密,直到上海解放一直沒有泄露;潘漢年所聯係的情報關係等,還在起著絕密作用,沒有被破壞,建議中央對此慎重考慮。可惜,這些意見,那時未被重視,更未被采納。潘漢年蒙冤22載,於1977年4月14日身亡,終年71歲。
1980年,在一次中央工作會議上,廖承誌首先提出對“潘漢年案件”的質疑。潘漢年的弟弟潘錫年等親屬,受株連20餘年,此時也上書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希望對此案件重新調查,公正處理。
1980年12月23日,中央紀委書記陳雲親自過問此事,幾次打電話指示公安部,將“潘漢年案件 ”的材料查明上報。1981年1月16日,公安部如實向中央紀委報告了潘案處理的全過程:1954年劉少奇、康生給饒漱石的電報,說明抗日戰爭年代潘漢年與漢奸李士群等接觸,是根據中央指示精神做的,曾向中央情報部有過報告。
1955年6月8日,李克農給中央政治局報告中提出的反證材料,也很說明問題。這兩份材料,為“潘漢年案件”平反提供了有力的線索和證據。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根據中央紀委的複查結果,正式決定為潘漢年平反昭雪,恢複名譽。
見汪精衛一事:
1945年,潘漢年去延安參加七大會議,決心向毛澤東主席當麵談清。可是當時正談別的事情,潘優柔寡斷,欲說還休,錯失了良機。等到1955年3月,潘聽到毛主席講話 ,思想鬥爭激烈。會議結束的晚上,潘漢年到老朋友夏衍房間,坦誠地講了自己多年來心中的苦惱,表示要向組織上交代清楚這件事。
夏衍真誠地勸他趕忙去向陳毅說清楚。
4月1日 ,潘漢年找陳毅詳細談了並送交一份書麵報告 。陳毅認為這確實是個重要問題,答應他一定向中央匯報。
4月2日陳毅親赴中南海向毛主席報告,毛主席震怒,親筆批示“此人從此不能信用”,次日就將他逮捕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