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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的作者
似乎是:李湄,廖仲愷之女廖夢醒的女兒李湄
此文的出處
無
此文的事實
1,(毛澤東早年一本傳記就是潘漢年題的書名!) -- 聞所未聞
2,宋慶齡1937年1月寫給王明的那封信:
“一段時間以前,作為對毛澤東同誌請求幫助提供資金的來信的答複,我在三個月前給他寄去了一筆款項,此事在這裏隻有一個人(潘漢年)知道,他起了聯絡人作用,通過他,我收到了來信和轉寄了錢款。(在同一篇文章裏提到毛澤東在1936年通過潘漢年交了一封信給宋慶齡,宋慶齡收信後一個月請潘漢年轉寄了那筆款。)”
“幾周前,宋子文得到釋放蔣介石的保證從西安回來後,想與我見麵……當時宋子文問我:‘要是我告訴你,周恩來曾告訴我,不久前你給他們寄去了五萬美元,你還會否認你的同誌出賣了你嗎?’”
50000美金,寄到延安或西安?
為何不是當時的國幣?
“宋慶齡在以上這段話裏談了三點:一、那筆錢是毛澤東請她向宋子文借的;”
A. 毛澤東是否向宋慶齡借錢?B. 毛澤東是否對宋慶齡說讓她向其弟弟宋子文借錢?
C. 毛澤東怎知 可向宋子文借錢,並且宋子文一定(或大概)會出借這筆美元(5萬)?
D. 既然是向宋子文借錢,為何不是當時的國幣,而是美元?
E. 周恩來對宋子文說:
① 謝謝宋先生借給我們的錢,收到了;
② 收到了慶齡先生寄給我們從子文先生借給我們的錢;
③ 其它說法, 或 根本沒有周宋所說 借錢寄錢之事??
3,“在許建國的追問下,潘漢年不得不當著許建國和隋秘書的麵道出:
“這是毛主席請宋慶齡向宋子文借的錢”。這個黨內機密就這樣泄露出來了,這自然不是毛澤東願意看到的。
半年後,潘漢年被捕入獄,導火線並不是這件事,但這件事是否也是他遭受厄運的一個促因呢?”
沒有證據顯示: 此事(借錢宋子文)是機密,要說泄密1936年12月下旬周恩來就泄露給宋子文了;
更沒有邏輯: 這自然不是毛願意看到的。(事實就是事實)
4,“之後延安方麵告知董:需要用錢就向宋慶齡借。董數次到莫裏哀路找宋慶齡,說需要經費維持幾部電台。每次宋慶齡都盡可能滿足他的要求,當然,用的是她私人的錢。“董牧師”一再要求資助引起宋慶齡不滿。後來王明從莫斯科發電報給宋慶齡,叫她不要再見董了。也就是說,不要再給他資助了。董借去的錢一直沒有還給宋慶齡。”
宋慶齡不是提款機,延安中央似不會有這麽混賬的指示:需要用錢就向宋慶齡借。
而且,董從宋慶齡那裏“借”的前,前後幾次,解放後毛周也應該想到要還,不啻僅那5萬美金。
5, 1954年潘漢年給宋慶齡送去“毛主席要還宋子文的錢”時,(宋子文當時早已不在大陸)
也就是說,知道1954年末時,毛周(還有潘漢年)都還認為當年(1937)是 宋慶齡 向其弟宋子文借的錢。
6,既然還錢,也可以在北京還,可以毛本人或周本人親自當麵還,豈不比讓上海的副市長潘還更合適?
總之
引文所述之事 疑亂重重,難以自圓其說,更未見可靠可信出處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