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264)
2011 (255)
2014 (518)
2015 (976)
2017 (946)
2019 (491)
他說的有理由:
張千帆(北京大學 法學教授)
於歡和母親因欠債被十名黑社會人員限製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受到極大威脅,
尊嚴受到極大傷害,在警察完全不作為的情況下,於歡護母心切、拔刀自衛,
是一個好男兒所當為。雖然最後防衛過當,但顯然不應被重判無期。
政府先不允許民營企業通過正常渠道借貸,導致地下錢莊猖獗,並縱容其長期存在;
對高利貸引發的黑社會犯罪行為聽之任之、熟視無睹;等到人民不得已自救,
又從重懲罰自衛者,進一步助長黑惡勢力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