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永勝 原名 黃敘錢(數錢兒~), 鄂人,壽近83.5歲
黃參加秋收起義 跟著毛 過三灣 上井岡 永勝之名據說還是耄取贈
永勝先後為 聶 林 麾下翹將之一
1937年在延安,毛澤東曾和幸存下來的三灣派幹部合過影,總共才二十多個,其中就有黃永勝。
將軍也有毛病, 但,打仗勇敢,還是有才幹的。
而且,
所謂的 參與林集團反黨政變,純屬扯淡! 查無實據,罪在其位。 至多批林時消怠,不足為罪。
審查正常,判刑扯淡。
即使在審判庭上,依然軍人本色,最佩服黃上將的是他的一句話:
”(林彪) 跑什麽跑,害人!“
這話 很實在,很質樸,很軍人!
第一,不怕 天王老子也不怕 敢擔待,第二,輕蔑林總蠢舉
其實 林彪不上飛機 還真咋不了他! 被擁上飛機去了幽門關!
不僅害了自己, 還牽連了自己一大幫老部下。
黃上將的這句話, 還表明,將軍很坦然 無懼,依然軍人氣質, 贏得後人的尊敬。
70年代末,兒子媳婦孫子孫女去秦城監獄看望黃永勝,他避而不見,
因為這時的開國黃上將是反革命分子。他給兒子們捎出話來,什麽時候不是反革命了,
再來相見,其倔強的性格可見一斑。黃永勝的大兒子黃春光回憶說:
“我們兄弟四人約好,老婆孩子十幾口人,浩浩蕩蕩到了秦城。父親不見,
不是監獄不讓見,而是父親不見我們。自從關進監獄,這麽多年了,父親從來沒有見過家人,
他能不想見嗎?但父親說,我不能以這種身份見我的孩子,
我要見你們,還我清白以後再見。我們既然千裏迢迢來了,不見到父親我們不走,
就在秦城住下了。我寫了一封信,懇求父親,說你可以不見兒子,應該見見兒媳婦,
你都沒有見過,更沒有見過孫子孫女。父親終於同意了。
監獄看得特別嚴,不許照相,別人還有與父親在監獄拍的照片,我們沒有。
但那次見麵給我印象極深,我第一個進去,父親非常蒼老,
說你不該給我寫這樣的信,摧毀了我的感情防線。
以後我們又去探過父親幾次,每次半天。”
黃永勝臨死前隻講了兩句話:“我沒有反毛主席,我沒有反黨!”
黃永勝原來叫黃敘錢,是毛澤東為他改名黃永勝。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武昌召開“八七”會議,決定在湘鄂贛粵4省舉行秋收起義。
崇陽縣民團在此之前改變名稱為崇陽縣農民自衛軍,
與國民革命軍第二方麵軍總指揮部警衛團混編,一起加入了秋收起義,
黃永勝跟隨起義部隊來到了井岡山。
在一次戰鬥中,一股敵人突然打到前敵委員會與紅四軍軍部附近。
當時還是班長的黃敘錢來不及請示連長(連黨代表是羅榮桓),
立即主動率全班戰士向敵人反擊,擊退了敵人,保衛了前委與軍部的安全。
戰鬥結束後,前委書記兼黨代表毛澤東表揚了他,並問他是哪裏人,叫什麽名字。
黃敘錢說:“報告毛委員,我是湖北鹹寧人,我叫黃敘錢。”
毛澤東笑眯眯地又問“是哪個敘字呀?”他結結巴巴比劃著說:“是餘字加又字的敘。”
毛澤東說:“敘錢,敘錢,還是講錢呀!那不好,革命戰士不能隻講錢,要講為無產階級而奮鬥。”
“這樣吧,我給你改個名字,希望你在革命的道路上永遠勝利前進,你就叫黃永勝吧!”
由此可見,毛澤東認識黃永勝是非常之早的。
有人說黃永勝打仗的剽悍不在許世友之下,甚至過許。
左一
下連當兵 示範
956年5月3日,攝於廣州白雲機場。
左起柳昆尚、張振民、劉亞樓、陳錦忠、胡萍、毛澤東、杜占林、江青、舒執章、陶鑄、羅瑞卿、黃永勝。
1970年軍委辦事組在西山軍委前方指揮所。前排左起:
邱會作、吳法憲、黃永勝、李作鵬、李德生(圖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廬山 1970
1971年黃永勝被撤職,1973年被開除黨籍。
1981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黃永勝是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後來,黃永勝被安排在青島保外就醫。
走出了一生的沉浮,黃永勝如何看待過去的那段曆史?
黃正回憶道,父親黃永勝“仍然認為,隻有共產黨才能救中國”,
對於毛主席,黃永勝 仍然認為毛主席在黨內是無人可比的。
黃永勝之子還回憶了一個細節,證明了父親對於那段曆史的態度。
“我們有一次去醫院探望父親,一進門就看到他的神色和平常不一樣,
我妻子就問他說爸爸你是不是不舒服了?他擺擺手,說,昨天晚上電視機裏放了一部電影叫《賽虎》,
你看那條狗對主人多忠誠,主人家裏有難它也絕不會離開主人,
主人有了生命危險它不顧自己的安危也要去救主人,
就是最後死,它也不死在主人家裏,它怕主人難受。
講完這段話以後,他沉默了一段時間,然後歎口氣,說了一句,
爸爸我就是屬狗的”
“九一三”事件發生十天, 等待了10天自我坦白,不見動靜 之後,9月24日早晨8點30分,
周恩來以毛澤東的名義在人民大會堂宣布:黃、吳、李、邱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反省自己的問題。
邱會作被帶往北京順義縣衛戍區第3師師部,在那裏生活了五年又三個月。
開始,每天吃八角錢夥食,後來黃永勝向毛澤東、周恩來寫信,提出應給改善夥食。
黃永勝 襟懷坦蕩 心裏無鬼 膽裏有種 敢於直言所欲
據說
毛澤東接信後批示 :
黃、吳、李、邱 應該吃好,有資格吃好,也有錢吃好。
這樣,從1971年11月1日起,邱會作的夥食就有了很大的改善。
邱會作後來說,這一時期的夥食,比他在總後機關和西山家中吃得還好,
隻有喝酒一條,周恩來沒有答應。
1976年12月,邱會作被押解到北京秦城監獄。夥食仍是一天一元錢。冬天,房內有暖氣,
半個月可以洗一次澡,可以蹲馬桶解手,生活上並沒有很大困難。”
1979年12月,中央派了一個審查組,重新審查邱會作的案子。審查組負責人說:
“我們對中央負責,也對你邱會作本人負責。審查過程中,有任何違反紀律的事,
如逼、供信,你可以直接報告中央,也可以將信件通過我們轉交。”
1980年,由軍委總政治部保衛部為關了近10年的黃、吳、李、邱補辦了逮捕手續。
是年12月,對他們和“四人幫”集團成員開始公審。
邱會作說,從這時起,有幾個月監獄對他們的夥食降為一般囚徒待遇,不再讓他們服安眠藥。
可是,次年(1981)6月起又對他們恢複了每天一元錢的夥食標準,生活挺不錯。
邱會作說,徒刑16年是從1971年林彪駕機出逃後他被軟禁於北京衛戍區開始計算的。
他認為,林彪事件後把自己關起來也罷,判刑也罷,都是中央決定的,他的態度是服從。
因此,宣讀判決書時,他隻高呼了一句
“毛主席萬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