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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以後,張欽禮在治黃淤灌的工地上被捕。
當刑警給他戴上手銬時,他放開嗓門,對著蜂擁而上的幾百民工高喊:
“蒼天有眼,焦書記在地有靈,蘭考所發生的一切,他都看到了。
今天是1978年10月16日,
記住這個日子,這是一個人妖顛倒的日子……”
開始,工地上一片哭聲,稍後,大家冷靜下來,立即推出了張傳嶺、閻協崇、史占卿三位農民代表,讓他們回家給張欽禮準備點吃的,去鄭州監獄探探虛實。三人來到鄭州監獄門口,要求和張欽禮見麵,刑警不允許,後要求把吃的轉給張欽禮,開始不同意,他們苦苦哀求說:“老縣長跟著我們過窮日子落下了毛病,一餓就流虛汗,支撐不住會昏倒不醒人事,有口吃的墊墊就能挺過去,蘭考的人誰都知道他這個病啊!”刑警允許了。無奈,三人在獄牆外麵轉悠,他們哭著轉著,轉著哭著,也不知道轉了多少次、流了多少淚……
1978年11月21日,《河南日報》一版刊登一條新聞,大標題是:“中共河南省委決定依法懲辦反革命分子張欽禮。”同一條新聞還有其他兩個。張欽禮的罪名是:
1. “惡毒攻擊中央領導”(指文革中喊打倒劉少奇、鄧小平的口號);
2. “反黨亂軍,踐踏社會主義法製”;
3. “殘酷迫害革命幹部”(原四清工作團的領導人);
4. “擅自扒堤決口,破壞工農業生產……”(實際是引黃淤灌工程)。
張欽禮對所有指控都不承認,審訊他的人員說:“你的問題由省委決定,法律服從政治,我們這裏隻是過個手續,你再辯,加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