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弓尒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對 伍豪 周恩來 脫黨事件, 毛澤東的態度是 旗幟鮮明 斬釘截鐵的:(圖)】

(2015-04-01 16:24:40) 下一個
 
  網言: 周恩來 當年在滬 登脫黨反共啟事, 文革中 林江等 乘機打擊周, 毛也故意拿捏周一把,雲雲。
實乃扯淡謊言, 不堪一擊, 現 簡錄 大致經過,為明者清。

所謂“伍豪事件”是指1932年2月國民黨張衝、黃凱等人牽頭偽造的《伍豪等脫離共黨啟事》,
並在上海《時報》、《新聞報》、《時事新聞》和《申報》發表一事。
這件事本身並不複雜,因為在刊登啟事的前兩個月前,周恩來就已經離開了上海,
經過福建進入了中央蘇區。------ 據說當年在井岡山,此事已經了清, 毛, 朱, 周, 陳等 人人皆知。

1967年5月17日,江青  致信林彪、周恩來、康生稱:

"紅衛兵查到一個反共啟事,為首的是伍豪(周××),要求同我麵談。"

因為事涉自己,加之又是在全國各地"抓叛徒"運動處於高潮的時期,周的反應很迅速

5月19日,(2日後)周恩來在江青的信上批寫道:
"伍豪等脫離共產黨啟事,純屬敵人偽造。隻舉出二百四十三人,無另一姓名一事,便知為偽造無疑。
我當時已在中央蘇區,在上海的康生、陳雲等同誌均知為敵人所為,故采取了措施。"
------  (無另一姓名一事---- 指,除了伍豪一個名字,沒有第二個人名,即伍豪等,,,)

這是向並不太了解中共黨史,卻在積極推動"抓叛徒"運動的江青做出解釋。
不僅如此,據說 周還查閱了當時上海的報紙,並致信毛澤東說:

"連日因忙於四川和內蒙問題,並同內蒙軍區請願戰士分批談話,直到今天才抽出一天工夫翻閱上海各報。
江青同誌也於昨日轉來各件。現在弄清楚了所謂"伍豪等啟事',就是1932年2月18日的偽造啟事,

它是先在《新聞報》2月18日登出的,登後同天,上海臨時中央方麵就向申報館設法,
結果,《申報》20日、21日登出偽造的啟事,22日登了廣告處給伍豪先生另一廣告啟事拒絕回答。
大概這是當時所能做到的公開否認偽造啟事的辦法。

我在記憶中,有通過申報館設法否認的處置,但結果不明。16日午間已向主席這樣說了
不過我原來將偽造的伍豪啟事記在通緝殺人凶犯周恩來、趙容(即康生)之前,現在證明我記錯了。
查遍1931年顧順章、向忠發相繼叛變後的上海各報,並無另一個所謂伍豪啟事,而紅衛兵也未發現另一啟事,
可見在我的記憶中的偽造啟事和通過申報館設法的處置,均在我到江西之後發生的,
所以,我隻能從電報和來信中知道,也就不全了然了。
現在,把四中全會後與此有關的編為大事記送閱,同時,
送上報道最詳的上海《時報》1931年11月12日合訂本一冊,《申報》1932年1月2日合訂本兩冊,請翻閱。
此事需否專寫一報告,待主席、林彪、康生、江青各同誌傳閱送上各件後,請再約談一次,好作定奪。"

毛澤東批示:"送林彪同誌閱後,交文革小組各同誌閱,存。"
 
  周所說的兩位知情人中,陳雲曾於1972年6月13日,在中央批林整風匯報會上就此事作了說明:
"我當時在上海臨時中央。知道這件事的是康生同誌和我。對這樣曆史上的重要問題,共產黨員要負責任,
需要向全黨、全世界共產主義運動采取負責的態度,講清楚。這件事完全是國民黨的陰謀。"
同一天,他還在書麵發言中寫道:"我現在書麵說明,這件事我完全記得,這是國民黨的陰謀。"
至今沒有任何資料顯示當年的知情者康生對此事是否說過什麽。??
 
  1967年9月1日,周恩來在北京市革命委員會擴大會議上,又講到了"伍豪啟事"。他說:
"我知道,有些人專門對我進行研究,把我多少年前的東西找出來。
現在我說明,對你們的幫助,我是歡迎的,隻要是善意的。
但是,拿這個要挾,煽陰風,點陰火,來搞陰謀,那我是反對的。" ???
 
   
  1967年10月、11月,周恩來先後兩次將刊登《伍豪啟事》的報紙和他給毛澤東的信拍照存檔。
次年1月10日,他致信江青,通知已將有關偽造啟事的材料拍照存檔,並說:
"此事在一九三一年、一九三二年,凡熟悉上海政情和共運的,均知其為偽造。
我在一九四三年延安整風、下半年開的中央座談會上已原原本本談過。
今年有暇,我當在小碰頭會上再談此事,並予錄音,記入中央檔案。"

1967年底,北京大學曆史係學生範海泉給毛澤東寫信,重提"伍豪啟事"一事,

毛澤東於1968年1月16日明確批示:"此事早已弄清,是國民黨造謠誣蔑。"

1967年12月22日 範海泉 寫信 反應他看到 伍豪啟事
12月31日 中辦副主任 王良恩 報送 汪東興
1968-1-10 汪東興 報送 主席
1-16 毛澤東 親筆批語 如上


同年5月8日,周恩來陪同毛澤東出席接見會。接見間歇時,
毛澤東同參加接見的中央文革碰頭會成員和幾位副總理、老帥談話,講到"伍豪等人啟事"時,他說:

敵偽的報紙也不能全信。像許世友這樣六十多歲的人,他都不知道"伍豪事件"是敵人偽造的,
可見了解當時的曆史情況很不容易。這個"啟事"下款是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
如果是真的,為什麽隻寫出一個人的名字,其他都不寫。
有些幹部對曆史不清楚,一看大吃一驚。
 
 
============


 
那麽,伍豪是誰呢?
周恩來侄女周秉德介紹:1919年,我的伯父從日本回來,參加五四運動的時候,在天津很多的那些大學生一起參加革命,參加五四運動,成立了一個覺悟社,要追求一些新意嘛,就是不用原來的名字了,我們就用編號來叫名字算了,就大家抓鬮,抓50個鬮,抓到誰就是用這個諧音來起名字,我伯伯他抓的是第五號,所以就叫“伍豪”= 5號。

1932年2月16日至21日,上海《時報》、《申報》、《新聞報》、《時事新報》等刊登了偽造的
《伍豪等脫離共黨啟事》,  原文如下:
 

敝人等深信中國共產黨目前所取之手段,所謂發展紅軍牽製現政府者,無異消滅中國抗日之力量,其結果必為日本之傀儡,而陷中國民族於萬劫不回之境地,有違本人從事革命之初衷。況該黨所采取之國際路線,乃蘇聯利己之政策,蘇聯口口聲聲說要反對帝國主義而自己卻與帝國妥協。試觀目前日本侵略中國,蘇聯不但不嚴守中立,且與日本訂立互不侵犯條約,以助長其侵略之氣焰。平時所謂扶助弱小民族者,皆為欺騙國人之口號。敝人本良心之覺悟,特此退出國際指導之中國共產黨。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啟。

 

1932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在上海的機關報《實話》第四期發表了《伍豪啟事》的辟謠聲明,同期還發表了評論文章《國民黨造謠誣蔑的又一標本》。與此同時,上海地下黨散發了《反對國民黨的無恥造謠》的傳單。

2月下旬,毛澤東以蘇區臨時中央政府主席的名義發出布告,指出:《啟事》
“顯然是屠殺工農兵而出賣中國於帝國主義的國民黨黨徒的造謠誣蔑”,
“事實上伍豪同誌正在蘇維埃中央政府擔任軍委會的職務”。





1931年12月的一天,康生和潘漢年約黃慕蘭到周恩來處。周恩來說:“顧順章叛變後,國民黨老是造謠說我已變節自首,你能有什麽辦法幫我辟謠嗎?”黃慕蘭拿起筆來,立即草擬了一篇稿子:“陳誌皋律師代表伍豪啟事:鄙人身體健康,希諸親友勿念……”周恩來當即欣喜,誇獎說:“黃大姐,你真是我們的女諸葛,眉頭一皺,計上心來啊!”周恩來之所以欣喜,是因為此啟事字雖不多,卻包含了我們的暗號。“身體健康”就是一切正常,“住醫院”則是被捕。而周恩來叫“黃大姐”的時候,黃慕蘭才不過二十幾歲。據黃慕蘭晚年回憶,之所以那時中央一些領導同誌叫她“黃大姐”,主要是因為她為黨做了一些工作,得到大家的認可。不幾天,周恩來同黨中央遷離上海,秘密遷入中央蘇區。
 

黃慕蘭找到陳誌皋說:“伍豪是位名人,他經常在《紅旗》、《向導》雜誌上發表文章,但國民黨造他的謠言,互濟會希望你能為他辟謠。”黃慕蘭怕他不願意,又用激將法說:“你若能將這件事做好,肯定是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嘛!說不定將來曆史還能為你書上一筆呢!”

 

陳誌皋當時並不知道伍豪的真實身份,但聽黃慕蘭認真的口氣,他知道這是一件重要的事。他仔細看了啟事的稿子,搖頭說:“我是中國律師,不可能刊登這樣的啟事,否則當局和巡捕房追問下來,我是無法交代的。”他接著說,辦這件事應該找個外國人,根據治外法權,在中國外籍律師可以為當事人保密,而中國政府卻無權過問。正在這期間,就發生了國民黨公開登報造謠事件。

 

1932年2月16日,上海《時報》號外首先登出《伍豪等脫離共黨啟事》,當天中午黃慕蘭和陳誌皋就看到了。20日,潘漢年拿著登有辟謠啟事的中共機關報《實話》來找黃慕蘭,指出:“我們僅在黨刊上辟謠是不夠的,因為我們的刊物是非法的,其讀者是有限的。為了反擊敵人的誣陷,中央希望你能利用與陳家的關係,設法在上海大報上為伍豪辟謠。”

 

晚上,黃慕蘭再次找到陳誌皋,請求他抓緊為伍豪刊登辟謠啟事。陳誌皋認為以自己的名義刊登這種啟事肯定不行,不過陳誌皋畢竟是聰明人,很快就想出了一個辦法。經他努力奔走,取得了上海《申報》總經理史量才、顧問陶行知的支持,他們在2月22日的《申報》上登出了這樣一則啟事:

 

伍豪先生鑒:
承於本月18日送來廣告啟事一則,因福昌慶公司否認擔保,手續不合,致未刊登。
申報館廣告處啟。

 

這篇《啟事》與張衝炮製的《啟事》內容毫不相幹,但它告訴讀者,“此伍豪”非“彼伍豪”,這是一個間接迂回辟謠的方法。

 

對於這種辟謠方式,黃慕蘭仍不滿意,她希望陳誌皋能為伍豪正麵辟謠。陳誌皋說:“看來隻好請外國律師幫忙了。”黃慕蘭聽後馬上催問:“那你趕快找一位信得過的外國律師。”

 

說來也巧,在上海有一位名為巴和的法國律師,他與陳誌皋是至交。巴和有一個癖好,就是酷愛中國古董。陳誌皋對黃慕蘭說:“找巴和先生做這件事,我的損失可就大了。”“有何損失嘛!為朋友辦事,誰不知道你的豪俠仗義呀!”黃慕蘭知道陳誌皋的性格,故意用激將和恭維的話來回答。

 

對這位女朋友,陳誌皋實在是太愛了,為滿足她的要求,就是讓他摘天上的月亮,他也會拚命去幹,更何況他本身就是一位充滿正義感的律師。

 

說到這裏,陳誌皋不免想起十年前的一件事。中國共產黨成立不久後的1921年10月4日,上海法租界巡捕房逮捕了總書記陳獨秀,並由會審公堂提審,當時他父親陳琪壽就是刑庭的庭長。事發後,共產國際駐華代表馬林經過多方斡旋,邀請巴和律師親自承辦此案。當時中共花了不少錢,也出了許多力,終於使陳獨秀獲釋。

 

想到這些,陳誌皋思忖再三,便從他父親的保險箱裏拿出一幅祖上珍藏的古畫,將它送到巴和府上。巴和一見古畫,兩眼頓時炯炯發光,但他也馬上意識到陳誌皋可能有要事求助於他,於是開門見山慷慨而又豪爽地說:“陳先生有何難處,鄙人定當盡力幫忙!”陳誌皋見巴和律師已答允,便拿出一份以巴和律師名義草寫的辟謠啟事,請他盡快刊登在上海灘影響最大的《申報》上。過去有人說地下黨花了100塊大洋給巴和律師,這隻是一種訛傳。實際上,在幾十年的地下工作中,黃慕蘭為黨做的所有事,都沒有花黨的錢。

 

3月4日,《申報》在顯著位置以醒目的大字標題, 登出《巴和律師代表周少山緊要啟事》:

 

茲據周少山君來所聲稱:渠撰投文稿曾用別名伍豪二字,近日報載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脫離共黨啟事一則,辱勞國內外親戚友好函電存問。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絕未用作對外活動,是該伍豪君定係另有其人。所謂二百四十三人同時脫離共黨之事,實與渠無關,事關個人名譽,易滋誤會,更恐有不肖之徒顛倒是非,藉端生事,用特委請貴律師代為聲明,並答謝戚友之函電存問者雲雲前來。據此,合行代為登報如左。事務所法大馬路四十一號六樓五號,電話一萬三千二百三十九號。

 

這則啟事設計十分嚴密,在法律上也無懈可擊。黃慕蘭讓陳誌皋以周少山的名義來辟謠,在啟事中又說伍豪隻是自己的“別名”,這個巧妙的技術處理,使人們更容易辨別出那份所謂脫黨啟事是偽造的謊言。這則啟事刊出後,取得了明顯的反擊效果。

 

當年中央雖對此事作過結論,但此事並未到此結束。幾十年過後的“文革”中“揪叛徒風”盛行,江青等人又重提此事。1968年,北京大學的一位學生寫信反映“伍豪事件”,毛澤東在信上批示:“此事早已弄清,是國民黨的汙蔑。”1972年6月23日在中央召開的批林批孔整風匯報會上,毛澤東要周恩來講一講“伍豪事件”,於是,周恩來作了題為《關於國民黨造謠汙蔑地登載所謂伍豪啟事真相》的報告,並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會議處錄音記錄,然後根據錄音整理出一份文字記錄。根據毛澤東和政治局決定,這個報告記錄要由周恩來簽字後把錄音、文字記錄稿和所有的相關資料存入中央檔案館,並發給各省市自治區和各大軍區黨委存檔,以防將來有人再舊事重提。但當時,周恩來因故未作簽字。於是江青等人還是在全國開展了“批林、批孔、批周公”運動,企圖借機打倒周恩來。

 

1975年9月20日,周恩來最後一次動大手術,當時對於此次手術的成功率誰都無把握。於是他在上手術台前,要工作人員找來自己於1972年6月23日在中央批林批孔整風匯報會上作《關於國民黨造謠誣蔑地登載所謂〈伍豪啟事〉問題的報告》的錄音記錄稿,用顫抖的手簽上名字。在臨近手術室前,他突然大聲喊道:“我是忠於黨,忠於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可見,即便是作為總理的周恩來也不能不認真對待此事,以免身後還會有人借此栽贓。

 

1935年秋,經柳亞子做媒,沈鈞儒、蔡元培證婚,黃慕蘭與陳誌皋在上海結為伉儷。以後,他們一同闖過了許多風風雨雨。不幸的是,陳誌皋於1988年9月18日在台灣病逝,留下了海峽兩岸那剪不斷的情絲。晚年黃慕蘭作詞《滿庭芳》雲:“營救幹城,勉肩重任,締交意氣相投。”記述了他們夫妻的風雨同舟。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