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此帖書寫的四首詩,第一、第二首是南朝梁代庾信的《步虛詞》:“東明九芝蓋,北燭五雲車。飄搖入倒景,出沒上煙霞。春泉下玉霤,青鳥向金華。漢帝看桃核,齊侯問棘花。應逐上元酒,同來訪蔡家。”“北闕臨丹水,南宮生絳雲。龍泥印玉簡,大火煉真文。上元風雨散,中天哥吹分。虛駕千尋上,空香萬裏聞。”“步虛”就是在天空行遊,即後來的“遊仙詩”,寫的是在“天上”見到的情景,充滿道教的幻想。張旭寫的與流傳下來的庾信的詩(可稱“流傳版”),有四個字不同。第一首第八句的“棘”,流傳版為“棗”。我認為原詩應是“棗”,因為此詩用的是漢武帝見西王母的神話典故,張旭寫成“棘”是錯了。第二首第一句中“丹水”流傳版詩作“玄水”。有人認為這是書寫者為“避宋諱”而寫成“丹”的,因此否定這件墨寶為張旭的作品。我查了宋朝帝後名諱及諡法,並無要諱“丹”字的,“避宋諱”之說並無根據。唐朝倒是有一個可確定為張旭所書的旁證:早於張旭的王勃所作的《滕王閣序》中就有“飛閣流丹,下臨無地”之句。“飛閣流丹”就是翼然若飛的紅色樓閣,映在水中,使河水成了流動的紅色。相反,如用“玄”字就不恰當了。這正可證明張旭所書符合實際景象,應是原詩。第三句“簡”字,流傳版詩為“策”。我認為張旭所書“簡”是對的。“玉簡”即“玉版”,是道教神仙常用的文書稱謂,與下句的“真文”相對仗。而“策”多用於世俗,未見道教有“玉策”之說。第六句“哥”字,流傳版為“歌”。很顯然應是“歌”字,是張旭寫錯了。第七句“虛駕千尋上”的“虛”字,流傳版為“靈”字。從與下句“空香萬裏聞”的對仗來說,“虛”字顯然更合適,同時也與《步虛詞》的“步虛”有了照應。因此張旭寫“虛”是對的。詩歌發展到南北朝,雖然還未出現成熟的律詩,但對仗、聲律已很講究了。像庾信這樣著名的政治家和大詩人,作詩更是不會馬虎的。
第三首詩,張旭寫有標題:《謝靈運<王子晉讚>》:“淑質非不麗,難之以萬年。儲宮非不貴,豈若上登天。王子複清曠,區中實嘩囂喧。既見浮丘公,與爾共紛翻。”王子晉即王子喬,是道教傳說中有名的一個成仙的人物。據說他是東周周靈王的太子,好吹笙,能作鳳鳴。他在伊水洛河之間遇到道士浮丘生(即此詩中的“浮丘公”),被浮丘生接到嵩山上,修煉了二十年,兩人一起成仙升天。這首詩說的就是此事。張旭書寫的這首五言詩中有一個明顯的問題,那就是第六句是六個字,多了一個字,破壞了全詩的格律。中國的詩歌到了魏晉南北朝,不論是民歌還是文人創作,五個字一句的五言詩成了主要體裁,而且不雜入其他句式,很嚴格,唐朝盛行的五言律詩,南北朝時已呼之欲出。特別像謝靈運這樣的大詩人,不可能寫出這種“破體”的詩,鬧那麽大笑話的。那麽,張旭書寫的五言詩中出現了六字句這個現象怎麽看呢?在後人緝的謝靈運詩集中無此詩,無法對校。今人試圖通過斷句從文義上去“圓”這個破缺。如有一種斷句法作“區中實嘩囂,喧既見,浮丘公”,這樣一來更不通了。還有一種作“區中實嘩囂,喧既見浮丘公”。這兩種斷句的共同之處是第六句都以“囂”字作結,與前麵的“年”、“天”和後麵的“翻”字不押韻了,而且都破壞了全詩的格律,因此都不對,也都不通。問題出在哪裏呢?我認為是張旭在書寫時出了錯,多寫了一個“譁”字。原詩(不管它是否謝靈運所作)第六、第七句應該是‘區中實囂喧。既見浮丘公’,這樣一來,全詩都是五言,二、四、六、八句也都押韻了。為什麽多寫的是“譁”字而不是“囂”字?因為“譁”專指聲音,而“囂”不光是指聲音,是泛指喧鬧,顯然“譁”字不恰當,是多寫的。
第四首詩《巗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讃》沒有標明作者是誰,董其昌也定為謝靈運所作:“衡山采藥人,路迷糧亦絕。過息巖下坐,正見相對說。一老四五少,仙隱不別可。其書非世教,其人必賢哲。”謝詩後人緝本中也無此首。這首詩的問題出在第六句。全詩押的是入聲韻,第六句必須押韻。但是此詩第六句的“可”不是入聲韻,不押韻。這是個大忌。不僅如此,“仙隱不別可”的意思也不通。這是個“硬傷”。謝靈運不可能犯此大忌,別的人能寫出這樣的詩就也不會犯此大忌。怎麽會出這樣的錯呢?我認為很簡單,是張旭書寫時出的錯,他先寫了“別”字,再寫“可”字。原詩此句應為“仙隱不可別”。“別”字是入聲,與前麵的“絕”、“說”和後麵的“哲”押韻,全句意思也通順了。特別要指出的是,從此帖的墨跡看,“可”字的右上方標有一鉤,很明顯是張旭表示他把“可別”兩個字的次序寫顛倒了。長期以來,人們對這一鉤一直沒有注意,沒有理解它所表示的意思。
總起來說,張旭的這幅草書共寫錯了四處。這幅草書是張旭流傳至今的唯一墨跡。張旭這幾個寫錯之處和幾個與流傳版的不同之處,絲毫不影響他書法的崇高地位和藝術價值。不僅如此,它們還向後人提供了一些有益的信息。古代文學作品在流傳過程中發生差錯,以訛傳訛,甚至以訛為真,形成不同“版本”的情況,是常見的。最著名的例子是唐朝王之渙的《涼州詞》:“黃河遠上白雲間”,有一個版本作“黃沙遠上白雲間”。原詩應當是“黃沙遠上白雲間”。後人把“黃沙”改成“黃河”,以訛傳訛、以訛為真地流傳下來了。庾信和謝靈運的詩也有可能如此。而庾信的《步虛詞》中,張旭寫作“玉簡”、“虛駕”,就可以訂正流傳版的“玉策”和“靈駕”之誤。至於張旭把“歌”寫成“哥”以及謝靈運詩中寫錯的兩處,則也可印證曆史上記載的張旭寫草書時恣肆、狂放的狀態。杜甫著名的詩作《飲中八仙歌》中說:“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這種狀態下發生差錯,是符合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