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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日不落前男友

(2016-09-10 00:31:49) 下一個

1,40,50歲白活了。網上認識一個月就帶回家。夫妻家庭生活是過日子,點點滴滴。這個女人品質性格脾氣等等如何,是否合拍,怎麽能這麽快就帶回家,還滿口答應擔保這個買那個的。蠢!

2,分手後,沒有立即取消擔保,讓女友搬走;如果女友賴著不走,應該馬上啟動司法程序驅逐。分手後拖拖拉拉,最會讓不願意分手的一方不死心,最後會出現死纏爛打的情況,比如現在

 

所以我說,男方應該--我不認識他,隻能用應該是一個生活中顛三倒四,糊裏糊塗,有些不著46的男人。這次碰著個大齡離婚女人,徹底被纏上了。

也是個倒黴蛋,也是活該嘻嘻

男人們,擦亮眼睛,吸取教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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