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漂流記五:世界真奇妙
(2009-11-14 1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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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不久,我接待的團隊就跑了兩個人,而隨後幾年我所經曆的脫團事件已使我從最初的驚慌到後來的麻木和習慣。公司隻是要求我們在有人脫團後,及時報告公司,公司好盡快取消脫團人的住房,景點門票和餐費,節省費用。
澳大利亞是聯合國難民公約的簽署國,有較為寬鬆的難民製度,但在接待團隊的時候,我們都不約而同的刻意避免這方麵的話題。領隊的責任是在入境的第一時間內收掉客人的護照,來增加有意脫團的客人的心理壓力,並減輕自己回國後的責任。但對於有人接應,並做好充分準備的脫團人來說,這些都沒有用,因為他們知道對於他們脫團後在澳大利亞的生活,那個紅色的本子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隨著脫團人數的不斷增加,大批國內旅行社的ADS簽證資格被凍結,幸存的旅行社隻好不斷增加申請澳大利亞因私旅遊的國內客人的抵押金。他們根據申請者的年齡,職業,收入劃分風險等級,抵押金從50000元起,風險高的申請者押金可高達150000元,甚至需要用房產抵押。我認識一對來自湖北的夫妻,2004年持旅遊簽證來到悉尼,每人交了75000元的押金。到悉尼就 跑了,現在已經拿到了澳大利亞永久居留,孩子都生了兩個了。
大部分脫團逃跑的人,是為了出國掙錢。高額的抵押金使脫逃的成本增加,再加上澳大利亞移民局加強了對中國公民因私旅遊的簽證審理,對脫逃高發地區,比如福建,浙江,河南和東北地區等,簽證的拒簽率越來越高,ADS旅遊團的脫團人數有所下降。
隨著近幾年中澳兩國飛速發展的經貿關係,大批的商務考察團從國內來到澳大利亞尋找商業機會,為了吸引來自中國的投資和加速兩國的商貿發展,澳大利亞政府對此類簽證的審批相對比較簡單,便捷,國內大批的商務公司從事這樣的業務,甚至連我叔叔的兒子,都來電詢問我這邊的情況,他和幾個下崗的朋友想來澳大利亞打工,被我嚴詞否定。從堂弟那裏了解到,有很多商務公司承接組織考察團,費用60000元-100000元,前期隻需支付少量資金,簽證辦好後再支付餘款。這種辦法使準備脫逃的人從心理上比較容易接受。
有朋友從事社區的移民福利工作,幫助來自中國的難民申請者是其工作之一。因案子較多,人手不夠,也曾讓我在閑暇時幫忙,所以接觸了很多案子,福建的阿G兄弟兩個比較典型的案子:因為是福建人,他們來的比較複雜,有些像電視局的情節,我也是在陪阿G去領事館辦理返鄉證的時候才知道。他們持有東北某一省政府外事辦發放的因公普通護照,通過某一大型國企赴澳考察團的形式來到澳大利亞,到了悉尼後,連組團人也就是企業派出的領隊集體失蹤。得益於澳大利亞的司法製度,他們在澳大利亞的建築工地拚命打了幾年工,在最後的申請被移民部長拒絕後,黑了下來,也就是我們都知道的“黑民”。從已經回國的老鄉那裏了解到,一旦被移民局抓獲,遭遣返回國,如果沒有返鄉證,當地政府要給與處罰,收取罰金,所以阿G想去領事館辦理返鄉證。畢竟都是流血流汗掙來的血汗錢,誰也不想被罰啊!阿G的哥哥曾經從腳手架上摔下來,斷了一條腿,整整半年沒工作,因為是“黑”的,什麽補償都沒有,還好老板是他們的老鄉,給了些錢。因害怕,我陪阿G去的領事館。填表時,在申請原因上填寫了“護照遺失”,因護照早已過期,領事館的工作人員要求填上為什麽不及時申請的原因,阿G傻傻的填了“因工作繁忙,無暇顧及”。遞上後,被工作人員抓著給扔了回來,說“什麽工作繁忙啊,打工掙錢就是打工掙錢,重填”。倨傲的姿態和阿G卑微的笑容成了鮮明的對比,我的心一陣刺痛。
後來聽朋友講,他們兄弟先後被移民局抓獲,遣返回國了。而在這之前,阿G的哥哥已經和國內的妻子離婚,並讓妻子和一個有身份的老鄉辦了結婚手續,想和妻子孩子在澳大利亞“團聚”。難道他們都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