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言論體現的不是人,是人格zt
(2010-05-30 1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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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道無為懶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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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跟你玩啦”的成人版》可以解釋大部分的網罵。《網罵體現的利益訴求》可以進一步完成到大部分網罵的利益驅動。這樣筆者也就開始發現,《維護中國社會不公平製度的主要是人科動物自已》,事實上,正是這些無數的小人物,以唯心的、不合人權價值觀的、不民主的厚黑手段,在小範圍內爭奪自已的利益的“不民主”行為,形成支持整個中國專治等級製度的最強大的基本力量。
他們真的無私嗎?非也!有私!隻不過,是爭取有私的方式是自私的,從而成為曆史進步的反動派,被既得權益者利益,甚至於,連開明的《既得權益者也成了受害者》,隻能重複“讓縣自明本誌令”了。愚蠢就是不道德,合理維護自已利益就是最大的道德,在此,拿到了證據。自然,有《愚蠢的自私selffish》的民眾,也會有selffish的權力擁有者。這種愚蠢的短視,終會令他們之間血肉橫飛。難道,這是民主信仰者的錯?要民主信仰者代為受過?
但是,兩者還是不能完全解釋,在短時間內,一個人類自我意識體所中表現出來的完全相反的觀點言論。弗洛伊德的人格精神分析學,可以更好的解釋網罵的人格分裂的社會行為。網絡世界與社交世界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網絡世界是一個以人格(personlity,indivility)為主體的輿論世界,而社交世界,是一個以個人自我意識(selfhood)為主體的世界。兩者在漢語中都常稱為人格,其實是兩個不同層次單向隸屬的集合。
筆者認為indivility能夠比personlity更好地反映這種隸屬關係。即,個人自我意識(selfhood,以後簡稱本我)包含無數個人格 (indivility)。所有這些人格服務於同一個個人利益體的總體利益。換言之,每個人有自已的一個天生很民主的精神共和國,共和國裏有無數的人格單位(indivility),有容忍的,暴力的,好色的,貪玩的,懶惰的,信神的,信毛的,想自殺的,……,這些人格的表現出的共同觀點,就是一個本我意識表現出來的觀點。
網絡的作用,是把這些人格分裂出來,分別在網上出現。這樣,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是猥瑣小人,其人格可能是一個大人物表現在網上,————中國男人普遍有一個當皇帝的虛擬人格。而一個大人物,可能會以玩樂小人的形象,出現在網上。一個在日常生活中的謙謙君子,在網上可能一時間凶神惡煞。而一個大貪官惡棍,可能在網上,反而能夠象道德先生。(笑笑)。
因此,以落實到個人的角度去看網上的言論,象是混亂的,錯亂的。以人格去看網絡上的言論,是真實的,鮮明的。沒有認識到這個客觀事實,會出現對網上言論的完全是消極性的認識和政策。象,網絡反映民意?不,網絡不反映民意,至少,不完全反映民意。因此,不能用網絡代替選舉。象,網絡實名製?那就等於說強行讓網絡以本我出現,而不是人格。本我總會遮蓋一層麵紗保護自已。這樣,網絡實名製等同於《輿論禁製》。此時,不能反映民意的網絡,一下子民意完全統一了,輿論禁製者會引火燒身。那麽放開網絡管製呢?出現在網上的,又將是混亂的,錯亂的人格戰爭。
那麽,認識網絡世界是一個人格分裂的環境,也就大可不必為說服某一個人格傷腦筋了。事實上,當一個人格以惡毒的語言咒罵作者時,很可能他的另一個人格,已經被對方科學求實的文風所說服,並在適當的時機,影響並控製那一個本我。影響本我的是可能的,而說服人格是不可能的。
正如《絕對的道德信仰價值觀》在社會中是侵犯公民人權利益的。那麽,信仰在本我中的位置,也相當於是本我中的絕對的道德價值觀。會強化某一種人格,而壓抑其他人格。象日本侵略者和毛暴徒,無私暴力侵害他人利益的人格已經壓倒了善良的天性;而虔誠的佛教徒,則以逆來順受的人格,在信仰的力量下壓倒了反抗求存的人格。(不公平嗎?)。由於人格是屬於一個本我意積中的完全的私人領域,因此,是否公平,他人無權幹預。我們不能說毛上帝或日本鬼子也有著善良的人格,就寬恕他們的罪惡。我們隻能對其本我的功罪,作出曆史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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