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居裏的宋思明對海藻說,"愛她就讓她為你生個孩子,然後用兩個人的血澆灌同一棵花朵。這樣,我們就永遠不會分開了。”
想起了朋友故事裏的那個女人,那個深愛他的女人,那個可憐又可羨的女人。她投入了愛情中,不管不顧,她得到了愛情。她那麽愛他,她想給他生個孩子,可他們知道這不可能。為了圓那個夢,她有意地讓自己懷上了他的孩子,她是那麽的願意為他養這個孩子,讓他的骨血在她的身上成長。可是,她最後隻能在一切還來得及的時候去把這條生命結束。她願意為他承受這所有的痛苦和罪孽。
女人愛起來真的是很瘋狂,很可悲。男人的愛便如點燃蠟燭的火柴的光亮,明亮卻短暫,而女人的愛,恰似被點燃的蠟燭,燃燒到生命的最後一刻。“蠟炬成灰淚始幹“。 女人是用心在燃燒,燃盡最後一滴淚,生命便與愛一起終結了。
海藻瘋狂地選擇了宋思明。即便她明知沒有出路,沒有未來,仍舊選擇了與宋在一起。誠然我們可以說她是被他的所謂成熟男人,成功男人的光環所迷惑,被他的金錢所誘惑。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些本身就是構成一個男人的一部分。宋的思想行事作風是成熟的,金錢並不是他唯一的資本,他談吐不俗,學識淵博。試想如果是那個海藻的老板,陳寺福, 同樣地可以資助海藻那麽多錢,海藻會做出同樣的選擇嗎?劇中海藻也在反複強調,她還是愛宋的。她在開始選擇和小貝在一起而放棄宋的時候,仍舊無法忘懷宋。在和小貝做遊戲的時候,她畫了宋的痣,她的潛意識告訴她,宋已經在她的心裏了。那些激情,是她所在意而無法抗拒的。
愛情的定義中占了很大比重的是激情。這激情的產生不論是基於某種激素還是別的什麽,卻絕對與理智無關。激情需要的是一定程度的瘋狂。
悲觀一點地說,一般而言,我們每個人可以擁有“合法“愛情的時間真的是很短。從初諳世事到結婚成家,我們可以在有限的條件下選擇瘋狂地去愛。然後走入圍城-所謂愛情的墳墓,激情漸漸冷卻,沒有了激情的愛情退化成所謂的親情。渴望激情的人們卻是已經無權再追求愛情了。於是有些人會選擇離開沒有激情的婚姻,去追求另外一段愛情。而另外一些人會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留在圍城裏,不甘寂寞的心卻留戀於圍城外的激情,於是有了婚外戀。這都是些渴望激情,視愛情為必需,且足夠瘋狂的人們。大多數的人們選擇了接受,接受生活的平淡,接受愛情的消逝。最苦的也許就是那些視愛情為必需,卻又不夠瘋狂的人了。
確實就有一種女人,如前麵提到的故事裏的她和海藻,她們可以為愛瘋狂。她們更加接近人的動物本真,更加地率性而為。她們為了愛情可以不管不顧,奮不顧身地投入進去,“這是怎樣的哀痛者和幸福者“。女人們在羨慕著她們耀眼奪目的愛情同時,卻無法放棄世俗的一切,無法不用所謂的理智的眼光去麵對一切,然後讓愛情從自己身邊默默地溜走。所以愛情往往與感性而非理性交織在一起,沒有人可以很理智地去愛。往往過分清醒理智的人是很難享受到愛情的,隻能枉自興歎,感慨愛情的遙不可及。
然而,上帝是公平的,當人們瘋狂地投入愛之中的時候,一定是要為這瘋狂付出一些代價的。如海藻,為了她的瘋狂的愛情或是激情,她失去了小貝,失去了一個平凡女孩的平凡婚姻,失去了作為女人非常重要的子宮。可是如果人生真能重來,海藻會去選擇另外一種生活嗎?與小貝過一種平凡人的生活。 也許與海萍一樣,結婚生子,然後為了房子而節衣縮食,與小貝的愛情也會日趨平淡,像海萍與蘇淳一樣,缺少激情卻相依為命。我想為愛瘋狂的女人是會為一次刻骨銘心的愛而再次瘋狂的,無論代價是什麽,無論這樣的激情又可以維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