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龍
(一)
90 年 8 月 10 日。我到美國的第一天。 傑和文到 洛杉磯機場接我。
其實我與 他們素昧平生。傑的父親可以算是鄧小平時代的第一批“海龜”了。他回國投資,在我家隔壁暫住。傑爸知道我隻身闖美,主動提出讓我來洛杉磯他兒子家小住一個月,然後再去北麵的學校報到。這樣一來可以適應一下美國生活,二來有機會也可以打點工。這對於我這大三輟學去美國讀本科,卻連學費都沒著落的人來說,那是天大的福音了!
傑和我同歲。 文 近三十。他們倆同 文 的表弟瑞共租一套房子。 臥室都在二樓﹐傑把我安頓在他的房裏。臥室裡沒什麽擺設﹐一張 king size 的大床﹐床上橫七豎八地躺著幾套西服和幾件剛從洗衣店拿回來的襯衫。床頭櫃上淩亂地扔著一把硬幣。床對麵的地上放著一台二十七寸左右的電視﹐旁邊是一台 VCR 和一台 GAMEBOY 。靠窗的牆邊依著一支我隻有在電影裏才見過的小衝鋒槍﹐地上還有兩支手槍。傑看我愣愣地盯著那些槍支﹐笑著說﹕“這把 Uzi 是瑞的收藏﹐在這世界上瑞隻喜歡兩樣東西﹕槍和女人。那兩把手槍是我的﹐你可以拿去玩玩。對了﹐你先休息一下﹐晚上勇和我為你接風。”我想婉言謝絕﹐但傑已經走了出去。勇的父親與我母親是同事。我雖從未見過勇﹐但在國內時就聽說勇混得很好﹐來美國沒幾年﹐已在洛杉 磯開 律師事務所。我一直很懷疑﹕比我才大一歲的勇真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拿到法學學位﹖﹗
第一次坐這麽長時間的飛機﹐我實在是很累了﹐沒多久就睡著了。
不知睡了多久﹐傑把我叫了起來﹕“ 我們和 文 先去接他嬸嬸﹐然後去吃飯。 勇 會在飯店等我們 。”
路上﹐我們談了很多。或許是年齡相近﹐又同是從上海出來的原因吧﹐很快我與他們就成了朋友。傑告訴我他父親已經向他提及我希望在洛杉 磯 打點工。“我已經同勇商量過了﹐下禮拜一我陪你去弄個社會安全號碼﹐然後就可以把你放到我們
的一個案子裏去了。等到錢陪下來分你一兩千應該沒問題的。”看我大惑不解的樣子﹐傑便給我講他們的“生意”。
勇的母親曾在洛杉 磯 作了兩年訪問學者。勇隨母來美。他和文,瑞是打工時認識的。勇媽回國後﹐勇決定另覓“捷徑”。他用母親留給他的學費鋪道﹐在洛杉 磯 的華人圈子裏“編織”自己的網。他結識了專門打車禍官司的律師﹐醫生﹐和車行老板。一旦有車禍﹐大家便使出渾身解數,從保險公司擠錢。( 90 年的保險公司要比現在的 nice 好多。)加一兩個不在場的“乘客”到事故中去尋求陪償也是常有的事。據說 USC 的一位台灣太保要錢用﹐還拿自己的 Porsche “投資“到事故中去。
車在一棟大宅前停了下來。兩層樓的磚房平鋪在一大片修剪得很平整的草坪上﹐房子的很大部份被前麵的幾棵大樹遮著﹐輪廓看不很清楚﹐房前花壇裏的熱帶花開得正盛。不一會兒﹐ 文 帶了一位五十多歲的婦人出來﹐她就是 文 的嬸嬸。嬸嬸穿得很普通﹐也沒有粉飾﹐但從她勻稱的身材和臉上略微的皺紋來看﹐就知道她比絕大多數同齡的中國女人注意保養。嬸嬸坐進了車﹐很疲憊的樣子﹐但神情中又有一種自由的興奮。傑把我介紹給嬸嬸﹐說我今天剛從上海來。“你上海家住哪裡﹖”嬸嬸問到。上海人﹐很多都喜歡問這個問題﹐大概想從對方的“老窩”﹐打聽出他 ( 她 ) 家在上海的地位﹐是“上隻角”﹐還是“下隻角”出來的。我從實報出我的家址﹐嬸嬸很驚喜﹐告訴我她就住在我家附近。那是上海早期的商品房﹐必需用外幣買的。嬸嬸一下子好象同我近了許多。
我們從停車場正準備往餐館走。一輛黑色 Mercedes 從我們麵前飛馳而過﹐按了兩下喇叭﹐急轉彎﹐在我們旁邊的空車位上趴了下來。“勇﹐你他媽的想撞死我啊﹗”傑朝從車裏下來勇的笑罵道。“他要是撞到我們﹐我們可就發財嘍﹗”嬸嬸輕聲說道。勇穿一套灰色西裝﹐手裏提著“大哥大”。(那時拿這塊“磚”就如同現在拿限量版白金手機那麽顯身份。)勇先客氣地同嬸嬸打招呼﹕“嬸嬸這禮拜打工吃力乏﹖”嬸嬸麵無表情地敷衍著他。然後他轉向我﹐“你就是 德龍 吧﹖﹗一路順利嗎﹖今天我們兄弟給你接風。”我覺得很過意不去﹐再三說著客套話。“算啦﹐﹐勇你不要嚇他好不好﹐你們哪天不是在外麵這樣吃吃喝喝的﹐你要人家一來就欠你人情啊﹖﹗”嬸嬸毫不客氣地衝著勇道。勇朝她笑了笑﹐就走到前麵同傑和 文 講話去了。“唉﹗我什麽時候能混到象他們這個地步﹖﹗”我自歎著。“你不要看他們表麵上都像模像樣的﹐實際上都是空架子﹐今朝有酒今朝醉﹐而且做的事也不怎麽合法。你還是趕快把你書念好﹐到時候一定比他們強。” 嬸嬸低聲﹐卻很真誠地對我說。在某種程度上,這句話改變了我的命運。
晚上十二點左右是這群“夜貓子”最興奮的時候。他們邀我去夜總會看看他們的圈子﹐他們的夜生活。“花中花”的領班他們很熟。把我們帶到裏麵的包廂。領班拿了小半瓶 XO 進來﹐瓶頸上掛著個小牌﹐上麵寫著勇的名字。“這是你們上次開的那瓶。”。勇讓他再開一瓶﹐然後又報了一串女孩的英文名。沒多久領班帶了幾位小姐﹐拿著一瓶未開過的 XO 走了進來。那些女孩從東南亞來的﹐長得都不怎樣﹐打扮得卻很妖豔。濃濃的香水嗆得我一時間不能呼吸。小姐們在我們中間坐下﹐自然地戲笑著﹐不時地勸著酒﹐劃著拳。
勇 在包廂坐了一會兒﹐便出去和其他桌的客人應酬去了。
突然﹐外麵一陣嘈雜﹐ 勇 沖了進來﹕“快走﹐快走﹐外麵有兩桌為個女人打起來了﹐有個小子把槍都掏出來了﹐說不定要出事。”我們趕緊朝門口跑。 勇 匆匆簽了單﹐也跟了出來。
“媽的﹐剛玩到興頭上竟出了亂子﹐真他媽的掃興﹗”文在停車場憤忿地說。其他人也有同感。看看表已經一點半過了。夜 總會 兩點都得關門﹐再去別家已太晚了。最後決定一起去吃宵夜。
路上﹐ 勇 告訴我﹕“我這樣開銷﹐一是為了到各種場合多結識朋友﹐再則讓別人賺了錢﹐人家以後才會給我賺。”這第二點在我今天認識的華人中也很少有人認識得到的。
一直到淩晨四點多﹐等所有店都關了門﹐我們才回家。
這就是我到美國的第一天。
(二)
第二天是禮拜天﹐我們住處隔壁 Amigo( 墨西哥人 ) 的教堂從一大早就在那裏唱著﹐叫著。我實在睡不著﹐也不想在床上幹躺著。看看旁邊的文﹐睡得很沉﹐外麵的喧鬧對他絲毫沒有影響。我輕輕出了房門﹐走下樓。
那套 town house 很新﹐裏麵倒是空蕩蕩的。底層的廳裏隻有一個半人高的拳擊袋和幾樣健身器材。旁邊是廚房﹐中間放著一張圓桌和六把椅子。廚房的櫃子裏都是空空的﹐僅有的幾件餐具和幾包方便麵淩亂地散在廚台上。廚房有扇拉門通到外麵的天井。嬸嬸一個人悶悶地坐在天井裏抽著煙。看我出去﹐嬸嬸憂鬱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勉強的笑容﹕“我今天晚上又要回去打工了。”然後是沉默。傑曾告訴我嬸嬸是來探親的﹐現在在一位台灣牙醫家當保姆﹐看兩個小孩﹐周六晚上回來﹐在廳裏睡一晚﹐星期天晚上回去﹐平時住在東家。“我門家以前在上海也是有頭有臉的家庭﹐我那套房子還是我爸爸給我買的。我先生在上海好歹也是個官。(可見 90 年腐敗沒有現在那麽嚴重,要不嬸嬸不必來受這份洋罪。她先生貪的就夠她吃幾輩子了。)沒想到我在這裏給人家作娘姨。” 嬸嬸苦笑了一下﹐“我也是為了我兒子﹐看文和傑他們那個混法﹐我兒子出來也不可能有出息﹕他書念得沒你那麽好﹐也沒勇的腦子和膽量﹐儂曉得走歪道也是要有本事的呀﹗黑白兩道他都不能走。我打算咬咬牙﹐為他積點錢﹐就讓他在上海好好過吧。我東家說要給我辦綠卡﹐我也不要了﹐再熬兩個月我就回去了。”說到這裏﹐嬸嬸的眼裏掠過一道希望的光。“對了﹐你要是肚子餓就自己煮點方便麵吃。不用等傑他們的﹐他們不睡到下午三﹑四點是不會醒的﹐每天都是這樣。” 嬸嬸好心地提醒我﹐“你在洛杉 磯 期間有什麽打算﹖”我告訴她我想賺點錢﹐傑答應我把我放在他們的 case 裏﹐我大概能分到千把塊﹐而且傑會托人幫我找找工。嬸嬸笑得前仰後合﹕“你真是很天真﹗傑的確很熱心﹐是好人。但他們說的話你不要都信以為真﹐他們保證的事十有八九是不會兌現的。就算把你放在他們的 Case 裏﹐你也不一定拿得到錢﹔就算到時候他們分你錢﹐那也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了。等到傑想起幫你找工﹐你大概已經到別州報到去了。”看到我很失望的樣子﹐嬸嬸又勸我﹕“你不如叫他們幫你帶份《世界日報》﹐自己打電話找找工﹐或者坐巴士去 Alhambra( 中國店多的區 ) ﹐一家店一家店地問問。”
(三)
星期一早上第一件事是給我要去的學校的招生辦打電話。在國內時雖然收到關於這個學校的所有材料﹐但畢竟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從國內打國際長途去學校問﹐代價又實在是太昂貴了。招生辦的米勒先生充滿熱情地告訴我﹐如果我住校的話﹐就得吃在學校的餐廳﹐那樣的話一報到就得付三千多塊﹐如果不住校的話﹐一部分“獎學金”就沒有了﹐那樣也要交一千多(要不是這些獎學金,小黃毛(美領館的簽證官)怎麽可能讓我出來讀本科。)我聽了﹐一下子就悶了﹕我一共帶了七百塊﹐這可是父母竭盡所能湊到的極限了﹐而且去學校的路費也包括在內了。掛了電話﹐我把情況告訴傑。“那你就不要去讀那破書了﹐跟我們一起混就好了。我看你也蠻聰明的﹐說不定沒兩年就能混得很像樣了。”傑反而高興了。“這不就‘黑’掉了﹖﹗”我很驚訝傑會出這個主意。“怕什麽﹖大不了找個有身份的女的結婚就好啦﹗一舉兩得﹐看你長得也不差﹐以後等有了錢﹐人家說不定倒追你呢﹗哈﹐哈﹐哈﹗”我沒心情和傑開玩笑﹐還得自己想辦法。
( 四 )
有天晚上傑帶了丙回來。丙約十八歲﹐高高瘦瘦﹐頭發染成棕褐色﹐後麵剪得很短﹐前麵卻留得很長﹐時不時地要把遮到眼睛的頭發甩到腦後。他的舉止﹑笑聲很象電影 Goodfellas 裏 Ray Liotta 演的 Henry Hill ﹐一個紐約 Bronx 的流氓﹐唯一區別是他很“謙卑”﹐見到誰都叫“大哥”。丙是廣東人﹐小時候隨父母移民美國﹐十三歲就在外麵打工。他父親打工積了些錢﹐開了家外賣店﹐希望阿丙幫他打點。可惜丙從小喜歡打架鬧事﹐中學時被社會上的“大哥們”拉攏﹐在外麵惹事生非﹐被學校開除了﹐父親也把他趕出了家門﹐平時就在這些“大哥門”的客廳裏借住。這些都是後來丙陸續告訴我的。我見到丙的時候﹐他正眉飛色舞地在給傑和文講他和其他“兄弟”按“老大”的吩咐﹐砸一家餐館的故事。我對暴力沒什麽興趣﹐見瑞的房門開著﹐便去找他。
(五)
瑞幹瘦幹瘦的﹐五官長得倒是很端正﹐齊肩的頭發常梳個“一把抓”。瑞在一家夜 總會 當領班﹐本來就喜歡喝酒﹐再加上“職業需要”﹐常常晚上都是吐得讓人抬著回來﹐可他自吹“從沒喝醉過”。因為經常酒後駕車﹐瑞被吊銷半年駕照。也不知道他哪裏來的媚力﹐經常有不同的女人跟他回家。那些女人看上去都不象是夜 總會 的小姐﹐從穿著打扮和舉手投足看反而挺象白領。據說力有一身好武功﹐在 “江湖”上小有名氣。
“瑞﹐今天這麽清閑啊﹖既沒出去﹐也沒女人來陪你﹖”瑞一個人坐在床延﹐嘴裏叼著煙﹐一邊擦著槍。見我進去﹐瑞客氣地叫我隨便坐﹐“昨天又喝多了﹐吐得我黃水都要出來了﹐今天一天頭疼得厲害﹐所以就歇了。女人嘛﹐玩多了也有膩的時候﹐對吧﹖﹗”說著﹐他笑了起來。
“嘿﹐對了﹐你找到工沒有﹖”
“沒有。《世界日報》翻了好幾天﹐衣廠﹑保姆我是沒份的﹔ motel 招夜班經理又在黑人區﹐傑說我去做可能命都會搭上﹔餐館找企抬﹐我也沒經驗﹔剩下能做的就隻有洗碗或 busboy ﹐打電話過去﹐人家叫我留下姓名和電話﹐說以後會打給我﹐可後來沒有回音。”我苦腦地歎口氣。
“洗碗和 busboy 多數是老墨做的﹐除非餐館急需用人﹐才讓老中做。你也不用擔心﹐我十八歲來的時候也是一樣搞不定的。那時候隻能帶四十塊出來﹐我阿叔給我付了第一學期語言學校的學費﹐住了兩禮拜﹐就叫我去找工。我那時住在 Alhambra ﹐下課後就去一家家店問要不要請人。先洗碗﹐後來做 busboy ﹐再後來升到企抬。阿叔見我有了工作﹐就叫我自己付學費。辛辛苦苦掙來的錢都交給學校﹐真他媽的劃不來﹐讀了兩學期﹐我就再也不去了。丙是我的‘小弟’﹐平時﹒﹒﹒”瑞聊得正興起﹐外麵廳裏突然傳來一聲﹕“啪﹗”我嚇了一跳﹐捂著被震得“嗡嗡”響的耳朵﹐不知所措。力敏捷地躥了起來﹐抓起床上另一把槍衝了出去。過了一會兒﹐外麵廳裏傳來瑞的罵聲﹕“你他媽的昏了頭啦﹗槍是這樣隨便玩的嗎﹖”我清醒過來﹐跑出去﹐才知道是丙玩槍走了火﹐把房頂打了個洞。我出去的時候﹐傑﹑文和瑞正教訓著丙﹐丙護著頭﹐嘻笑著﹕“大哥饒命﹗大哥饒命﹗小弟以後不敢了﹗”
(六)
我運氣不錯,第二天出去,便找到份 busboy 的工。
一天放工回家,文一個人在廳裏抽煙。
“今天沒出去阿﹖”
“心情不好﹐賭球又輸了。很明顯在作球﹐他媽的見鬼﹗”
文比我大十來歲﹐略微有點發福﹐雙臂卻很粗壯﹐有力。他探親來美國﹐沒按時回去﹐便“黑”了好多年。文不喜歡餐館終日不見陽光的工作﹐情願象多數墨西哥人一樣在露天幹些粗重的活﹕割草﹑修剪花園﹑造房子。後來在道上的表兄幫助下﹐走了趟江湖﹐挖了第一捅金。後來和一位台灣建築師合夥﹐承包建房工程。那時文天不亮就起來﹐開車去墨西哥人的集聚地﹐找十幾個老墨去他的工地﹐到太陽落山再送他們回去。據說我們住的這套 town house 就是文當初的“作品”。可惜好景不長﹐最後一個大工程完工後﹐那個合夥人卷款失蹤﹐害得文陪掉好多。因為文自己沒有許可證﹐隻能“停業”。平時他就閑在家﹐周末賭賭球。在美國﹐隻有在拉斯維加斯賭場裏賭球是合法的﹐但各地都有地下 broker 承接賭注。每周比賽前﹐拉斯維加斯賭場根據兩隊實力﹐決定讓分多少﹐賭徒們在讓分的基礎上選擇贏家﹐下注﹐若贏了﹐ broker 抽百分之十。當然﹐除了輸贏外﹐還可以賭積分等其他項目。各種球﹕橄欖球﹑籃球﹑棒球﹑冰球...﹐不同層次﹕大學聯賽或職業杯賽﹐有比賽就有賭。
文特別熱中於橄欖球﹐幾乎每場畢賭﹐每次下注都上百﹐有時候“感覺好”更是孤注一擲。輸了他老覺得是賭場在搗鬼。看樣子今天的損失又不小。
“傑今天去哪裏玩﹖”我覺得還是不談賭球為好。
“勇的馬子過生日﹐他們吃飯去了。聽說勇定了個三百多塊的﹐帶鮮玫瑰的蛋糕。他就喜歡甩派頭﹗”
“你有沒有女朋友?”話出了口﹐我倒有些後悔。
“我已經過了發騷的年齡了﹐要找就得找個能太太平平過日子的老婆﹐可現在的女人先要看你的身價。前一陣﹐我妹夫的表妹在外州畢了業來 洛杉磯 找工﹐在我這裏住了一段。我蠻喜歡她的﹐可她卻說我是癩蛤螞想吃天鵝肉。他媽的一個讀教育的﹐自己都找不到工作﹐跟讀書時認識的一個有婦之夫搞不清楚﹐我看中她算她福氣﹗你別看我現在搞不定的樣子﹐要錢還不容易﹖﹗我們家族在我名下的資產就有十幾萬﹐隻是暫時我不能動用﹐實在不行﹐再找我老哥‘下一次海’﹐就什麽都有了。當然﹐婚還不能隨便結了﹐萬一身份有問題﹐得馬上找個公民結婚。 ”
“那女的後來怎樣﹖”
“她在一家中國人公司找了個秘書的工就搬走了﹐一個月也就一千出頭點﹐還不夠我賭場球的。對了﹐我還沒吃飯呢﹐勇他們可能還沒散席﹐我們不如去湊湊熱鬧。”
文打了個電話給勇﹐我們便出了門。
(七)
第二天下午我們正在客廳裏打牌﹐傑的房東 Sam 走了上來。
“傑﹐你的房租已經過期十天啦﹐連本帶利三百三﹐拿來吧。” Sam 開門見山。
“ Sam ﹐我最近消息不太好﹐手頭緊﹐我馬上讓我老爸電匯過來﹐兩天後給你。 ”
“我已經給了你十天了﹐不能等啦! 今天不付﹐你就搬出去﹗看在文的份上我已經給你們很多 Discount 了。” Sam 揮著手憤忿地說。
不知什麽時候﹐文和瑞已經進了自己的房間。傑轉過頭看著我﹐平時那股大哥大的氣概已蕩然無存﹐近乎乞求地用上海話問我﹐“阿哥﹐能不能幫我調個頭寸﹖我等下馬上打電話給我老頭子﹐錢一匯到我就還你。”傑父子對我有恩﹐我毫不遲疑地點點頭。阿文臉上馬上有了活力﹐“ Sam ﹐好﹐好﹐好﹐馬上給你錢。三百塊能把我傑難倒嗎﹖笑話!”他跟我進了房間﹐拿了錢﹐把 Sam 打發走了。
幾天後﹐傑父親匯了五千塊給他﹐傑爸免不了先在電話裏狠狠訓斥了傑一頓﹐傑也再三保證洗心革麵﹐從頭作人﹐絕不再亂花錢了。收到錢後﹐傑馬上去買了條一百多塊的皮帶﹐晚上去花中花付清了以前的欠單﹐順便在那裏快活了一晚。
後記
一個月後,我離開 洛杉磯,以後就很少與他們聯絡了。在我決定暫時輟學時,曾打算回洛杉磯,但想到 嬸嬸的一席話,和一個月的見聞, 我 決定不去淌這個混水。
二十年過去了。我已經沒有他們的音訊。不管他們後來走的路如何,結局如何,畢竟是他們在這個異國土地上給我第一個安生之所。他們和我一樣,二十歲左右就在美國求生存,用自己的方式漂著。有些人 Take easy way out, 也無可厚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