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人(8):社會三期
(2005-05-27 11:16:22)
下一個
縱觀人類社會曆史,當我們考察以個人、家庭與社會三個因素為主的社會形態時,不難發現人類社會經曆了三個主要的時期:
1. 小部落頭人中心時期 : 人類以群落、部落小集團生活為主,單看每個部落整體,可能是緊密團結的,但是從大的地域來看,沒有一個統一、和諧的社會。部落內部的個人、家庭可能都不重要,酋長、族長等頭人才享有尊嚴和權利,整個社區以頭人為中心。現在地球上大範圍內已經不存在這樣的社會形態了(可能非洲的某些偏僻地區還有)。
2. 小社會家庭中心時期 : 漸漸地,小社會形成(可能以國家、行政區劃的名稱出現),文明進步了,人們的生活以家庭為中心,兼顧參與社會生活。公民意識差,不大關心國家的事情,隻要自己生活好了,別的可以不管。“各人打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此時的國家完整性,要靠政府的強權來維持。第三世界的社會,多是這樣的社會。
3. 大社會家庭中心時期 : 大社會的概念突破國家區域限製,有點接近地球村的概念,人們關心整個人類的共同發展、共同命運,整個世界的潮流統一在和平、參與、公正、發展的旗幟下。大歐洲、歐元的出現、工業七國的出現,可以說是一出序幕吧。範圍縮小一點來看,人們的公民意識、人權意識、公正、法製觀念很強;同時,人們普遍關心個人價值、關心家庭生活。這種社會形態代表了人類社會發展的方向,是比較理想的社會形態。目前第一世界的社會,帶有了這樣的色彩,但還不盡人意。
由第三世界移民到第一世界,應該說必須完成思想意識的轉變,納入到公民社會的潮流中來。如果思想意識、作風,都還保持著小社會家庭中心模式,在一個大社會裏會顯得格格不入、難以入流的。
(2005.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