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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


作者:李成瑞(本文作者國家統計局原局長)

     原載北京《中共黨史研究》1997.2.1-14



  關於“大躍進”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口究竟有多少,由於當時的

戶口登記數中有不少遺漏,而且其中包括正常死亡人口,故而難以作

出回答。 1982年全國人口普查資料和同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的1‰

生育率抽樣調查資料公布後,美國著名人口學家科爾教授利用這些資

料進行了反複研究,在1984年出版了《從1952年到1982年中國人口的

急劇變化》一書,其中估算我國1958至1963年超線性死亡 (非正常死

亡) 人口約為2700萬(2680萬)。我國西安交通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蔣

正華教授經過反複研究,在1986年撰寫的《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

與結果》的專論和有關著作中,估算1958至1963年建國非正常死亡人

口約為1700萬(1697萬)。本文著重對以上兩位學者的研究結果作了較

為詳細的介紹和比較研究。筆者在研究中發現科爾計算的個別重要數

字與有關數字間存在著難以理解的矛盾,在針對這一矛盾對個別數字

作技術性修訂後,認為按科爾的線性公式計算,超線性死亡人口應約

為2200萬(2158萬)。本文認為,科爾和蔣正華所依據的資料都具有高

度的可靠性,兩人所采用的方法也各有其科學依據,但蔣正華所采用

的以曆年生命表為中心,通過參數估計模型進行細致計算的方法,科

學’性更高一些。此外,本文還對“大躍進”引起的1958至1961年人

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和1962年以後補償性的出生率大幅度升高,以及

這次波動對下一個生育周期和再下一個生育周期的慣性作用,作了簡

略的闡述。





  我國在1958年到1960年的“大躍進”運動中,忽視了客觀經濟規
律,以高指標、瞎指揮、浮誇風和“共產風”為主要標誌的“左”傾
錯誤嚴重泛濫,加上當時的自然災害和前蘇聯背信棄義地撕毀合同,
使我國國民經濟遇到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受到嚴重損失。許多地區
的人民遭受饑謹,生活困苦,體質下降,致使人口出生串大幅度降低,
死亡率大幅度上升。那麽,“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的具體情況如
何?非正常死亡人口究竟有多少?人口出生串的波動對後來我國人口的
變動有什麽影響? 這是國內外曆史、人口和統計學界所關注並眾說紛
壇的一個問題。以科學的態度弄清這個曆史問題,不僅對於認識“大
躍進”的深刻教訓是必要的,而且對於研究新中國建立以來人口、社
會和經濟發展的曲折曆程也是不無裨益的。筆者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
中期,曾經擔任國家統計局的領導職務,具體主持了1982年全國人口
普查,參與了中國人口學會的領導,還參加過國際人口科學研究聯合
會的會議,對於有關數字的來源、公布和國內外學木界研究的結果有
一之了解。本文將對有關資料和研究情況作一介紹,並作分析比較。


一、官方戶口登記數字的公布

  我國經常性人口統計資料,是通過公安部門的戶口登記取得的。
關於“大躍進”和隨後的經濟困難時期的戶口登記數字,長期沒有公
布。特別是由於這些數字中顯示1960年全國人口比1959年淨減1000萬,
所以當時把它作為絕密資料。直到1983年,國家統計局報經國務院批
準 才將這些數字列入了1983年出版的《中國統計年鑒》,第一次向
國內外公布了1949年到1982年戶口登記的每個年度的人口數字。其中
“大躍進”和困難時期及其前後一二年的婁字,請看表1。

 表1 1957 1965年戶口登記人口數字

   年末總人口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增長率
 年份  (萬人)   (‰)   (‰)   (‰)
 1957 64,653  34 03  10 80  23 23
 1958 65,994  29 22  11 98  17 24
 1959 67,207  24 78  14 59  10 19
 1960 66,207  20 86  25 43  -4 57
 1961 65,859  18 02  14 24  3 78
 1962 67,295  37 01  10 02  26 99
 1963 66,172  43 37  10 04  33 33
 1964 70,499  39 14  11 50  27 64
 1965 72,538  37 88  9 50   28 38

本表資料來源:參考文獻(見文後)3 

  從表1可看出: 按照戶口登記數字,我國人口自然變動水平在這
一時期產生了劇烈的波動。 人口出生率由1957年的34 03‰下降到
1961年的18 02‰,死亡率由1957年的10 80‰上升到1960年的25 
43‰。

  按照1983年《中國統計年鑒》中列出的1949至1982年人口出生率
和死亡率及自然增長率,可以繪成曲線圖(見圖1)。

  新中國成立以後,在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廣大人民生活明顯
改善,衛生醫療事業蓬勃發展,從而迅速改變了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
建社會中久已存在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長的人口再生產類型①,
轉變為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長的類型。總的說來,這一狀況從50年
代初持續到1972年約20年之久。這是第一個階段。1973年以後,由於
計劃生育工作的加強,我國人口再生產類型開始由高出生、低死亡、
高增長一步一步地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過渡。這是第二階段。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大躍進”的影晌,第一所段原來的進程在這幾
年中被打斷了,驟然發生了低出生、高死亡的現象,使人口增長出現
一個窄而探的低穀,從而形成建國以來幾十年中人口增長速度“兩起
兩落”(較高  驟低  更高  漸低)的劇烈波動。這一特定曆
史條件下形成的曲線,在圖1中清楚地顯示出來。

  圖1 1949-82年戶口登記的人口出土率、死亡率、自然增長率(略)

  上述數字公布後,很快引起了國內外的反響。西方幾十大通訊社
都報導了1960年人口總數淨減1000萬的消息,共同社說這是和平時期
最大的人口事件。

  各國的人口學家認力上述新公布的數字有重要的價值,同時也指
出某些數字間存在著一些矛盾。這表現在各個年度人口出生率減死亡
率所得出來的自然增長率,與本年總人口減上年總人口得出來的增長
率存在著或大或小的差距,而這種差距又不能用“機械增長”即國際
移民來解釋,因為中國與其他國家間移入移出的人數少到可以忽略的
程度。他們希望有更準確、更係統、更詳細的資料,以便深入研究新
中國成立以來曆年人口的變動,其中包括弄清“大躍進的人口後果”
的數字。


二、1982年全國人口普查與1‰生育率抽樣調查資料的公布

  我國在1982年舉行了第三次全圍人口普查。這次普查比前麵次普
查規模更大,普查項目也更多。其中除原有的人口數、性別、年齡等
項目外,還新增了普查前一年內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等項目;同時
首次采用電子汁算機處理,可以把大量的詳細資料準確地整理出來。
這次普查用手工匯總的簡要數據和用電子計算機處理的詳細數據,先
後於1982年 10月、1983年 12月和 1985年 12月以公報或出版物的形
式發表。

  人口普查是一種橫斷麵的調查。但是,正如樹木橫斷麵的年輪可
以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以向成長曆史一樣,人口的橫斷麵資料也可以在
相當程度上反映出它的縱向發展曆史。請看根據1982年普查所得的當
年人口性別年齡構成數字繪成的金字塔困(見圖2)。

  從圖2可以看出, 這個圖形並不是典型的下大上小的金字塔。其
中 20多到 23多的人口呈現出明足的短線, 反映了 50年代末60年代
初出生率降低初嬰幼兒死亡率上升的不正常情況。 圖中 10歲到19歲
人口突出的長線,則反映了 60年代初到 70年代初人口出生率的補償
性超常增長和嬰幼兒死亡率降 低的情況。 圖中 9歲以下的短線則反
映了從70年代初開始加強計劃生育,促使出生率逐步降低的情況。

  圖2 1982年中國人口性別年齡構成(略)

  1983年因家統計局又公布了 1953年和 1964年兩次人口普查所取
得的人口性別年齡構成數字,從而有了三個金字塔圖。這就使得三次
普查之同相對應的年齡人口數字 可以相互驗證 (加上合理的存活率
因素),從而便於判斷各次普查數據的準確性 並為估算三次普查年
同隔期各年度各年齡的人口提供了一定的依據。其中,1964年普查取
得的0至 5歲男女人口數, 對於弄清“大躍進”和困難時期各年度的
嬰幼兒出生和存活情況提供了重要的資料。

  在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完成之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緊
接著組織了1‰生育率抽樣凋查,對大約100萬人口中的 30萬名 15至
67歲的婦女進行了詳細調查 包括1940年以來 41年的婚姻和生育史
的回顧性調查。 這一調查結果於 1983年公布。此外,衛生部還公布
了1973至 1975年在全國8.5億人口的範圍內進行的以惡性肝瘤為重點
的、56種死因的回顧性惆查結果。

  上列各項詳細資料的公布,為研究我國建國以來人口變化的全麵
情況,包括“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情況提供了重要條件。但是,
這些詳細數字的可靠性如何?如何把人口普查取得的橫斷麵教字轉化
為縱剖麵的分年數字?這些仍是有待深入研究的複雜問題。


三、國外學者的研究

  各國的人口學家和統汁學家在上述資料公布後,對這些資料的可
靠性提出了一係列的問題, 諸如:人口普查是否照抄了戶口本?1‰
生育率調查是否照抄了人口普查數字?人口普查數字質量究竟如何?
三次人口普查所得的性別年齡結構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是否人力修正的
結果等等。他們花費了將近 1年的時間,依據人口學和統汁學的理論
及方法,運用電子計算機,對我國新公布的各項資料的內部和外部一
致性及其邏輯上的合理性,進行了仔細的,反複的驗證,才最後對其
中主要教據的可靠性作出了自己的判斷。

  美國普查局中國科科長班久蒂(J Banister) 於 1985 年在《
對中國人口普查結果的驚奇與確認》一文中寫道:“對1953年、l954
年初和1982年人口普查中年齡和性別數據的分析,得出了這徉一個令
人吃驚的結論,即:三次普查中年齡申報的質量非常高。”。另一點
令人驚奇的是:不顧方上低報出上人口的強大政治壓力,這次普查和
生育率調查。竟能相對完整地對出生人數進行了登記。”“這次人口
普查的人口總數證實了來自經常性登記係統的中國人口數字。”“這
次普查用高質量的、大量的人口方麵的統計數字,代替了以前值得懷
疑或不能使用的數據,或在某些方麵根本沒有數據那種局麵。”美國
人口學家羅納爾德 弗裏得曼在《 l982年中國人口普查的組織、 質
量控製以及準確性》一文中寫道:“由於普查膽進行了全麵培訓、試
點凋查,普查期間的監督、質量控製和檢查,以及普遍的檢查和抽樣,
差錯低是可信的。實際上,上述工作的廣度和深度,在曆史上是獨一
無二的。”法國國立人口研究所所長卡洛(G Calot)在《為便於分
析中國人口資料的幾點建設》一文中寫道:“1982年至1984年是世界
人口學史上值得紀念的年代。在這三年中,中國這個世界上人口最多
的國家,第一次向世界人口學界提供了自 1950 年以來這個國家人口
演變真實和大量的人口數據。由此,使我們對整個世界人口的認識得
到了一個相當可貴的飛躍。””我完全同意研究中國人口資料的同行
們所作的幾乎一致的評價,即認為這些資科基本上是相當嚴密協調的。”

  國外研究中國人口的著述中,影晌較大的是美國人口與人口學委
員主席、 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安斯利·科爾(Anstey J Coale)提出
的研究報告。他在洛克菲勒基金會和美國全國研究理事會的資助下,
帶領他的助手進行了詳細研究, 寫成《從1952年到 1982年中國人口
的急劇變化》一書,作力美國全國研究理事會行為與社會科學及教育
委員會的《人口與人口學第 27號報告》公開出版友行。

  科爾在上述著作中以將近一半的篇幅對來自中國的大量數據的質
量進行了評價,總的結論是:“這些數據按性別及逐個年齡人數結合
比較,它們經受住了一係列精度與一致性的嚴格檢驗。”“確實,現
在中國人口情報資料的精度和細度,已超過我們目前所知道的世界上
一切友展中國家。”該書在對我國婚姻、生育、死亡狀況進行詳細分
析後,指出:“中國在生育率和死亡率方麵的急劇下降是值得注意的。”
同時指出:“中國在生育率、死亡率和婚姻狀態上的迅速變化並非沒
有付出代價(在“困難年代”裏的過量死亡率和生育率的不正常下降,
接著又不正常地回升)。”科爾運用一係列推算方法 通過電子計算
機的反複計算,對1952年到1982年我國曆年人口出生率與死亡率進行
了重新估算。

  除科爾的上述研究結果外,法國的卡洛、美國的班久蒂也在自己
的論文中對我國曆年出生率、死亡率迸行了重估。現將三位外國學者
估算的數字列表如下(見表2、表3)。

  科爾重估的人口出生率 是依據我國1‰生育率抽樣調查中回憶
性資料所提供的各個年齡的婦女的生育率推算出來的,同時對陰曆13
個月的閏年與非閏年的數字作了一些調整。科永估計的死亡率是以他
推算的各年出生人口為基數,減去實際存活的人口數估算出來的。班
久蒂和卡洛的估計方法與科爾有所不同。

 表2 科爾等外國學者重估的人口出生率 (‰)

  年份  戶口登  科爾  班久蒂  卡洛
      記數   估計數 估計數  估計數
  1957  34.03  41.1  43.25  41.46
  1958  29.22  37.7  37.76  36.22
  1959  24.78  28.3  28.53  27.24
  1960  20.86  25.2  26.76  25.65
  1961  18.02  22.3  22.43  21.70
  1962  37.01  40.9  41.02  39.79
  1963  43.37  47.3  49.79  48.69
  1964  39.14  40.7  40.29  39.82
  1965  37.88  39.7  38.98  38.77

本表資料來源;參考文獻 2 5 8 9 10。

 表3 科爾等外國學者重估的人口死亡率 (‰)

 年份  戶口登  科爾  班久蒂  卡 洛
      記數  估計數 估計數  估計數
 1957  10.80  19.0  18.12  13.24
 1958  11.98  20.4  20.65  15.98
 1959  14.59  23.3  22.06  19.20
 1960  25.43  38.8  44.60  40.76
 1961  14.24  20.5  23.01  27.03
 1962  10.02  13.7  14.02  18.28
 1963  10.04  13.0  13.81  21.22
 1964  11.50  13.5  12.45  20.82
 1965  9.50   11.1  11.61  10.26

本表資料來源:參考文獻 2 5 8 9 20。

  科爾在前述著作中對“大躍進”引起的超量(非線性)死亡人數
作了研究和估算②。書中說:“按官方開列的死亡率計算,1957年的
死亡數為 590萬, 1964年為 802萬, 這些年的死亡數呈從 590萬到
802萬的線性趨勢, 可算出 1958年至1963年 (線性) 死亡總數為
4180萬。 由官方記錄得出的死亡人數為 5740萬,照此計算,困難年
代超量死亡數約為1600五。 ”書中又說:“1957年和 1964年經過對
少登記數調整後的死亡數力1040萬和 940萬。按照線性趨勢,1958一
1963年調整後的死亡總數當為 5940萬。實際死亡總數為 8620萬,超
過線性趨勢的死亡數約為 2700萬。”③

  美國人口及人口學委員會於 1984年7月10日為科爾上述著作的出
版舉行了記者招待會。合眾社、美聯社和西方其他大通訊社在報導中
部說到上述超線性死亡數字。

  法國人口學家卡洛沒有估算“大躍進”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數,
但他對科爾的研究結果表示了某些保留,並認為中國的問題最好由中
國人自己來回答。他在《為便於分析中國人口統汁資料的建議》一文
中寫道:“無論如何,曆史學家需要這樣一個估算。我們建議中國同
行對這些數據進行科學的調整,並說明調整方法。”


四、國內學者的研究

  筆者和我國一些人口學家在1985年曾應邀參加了國際人口科學研
究聯合會於 6月 5日至12日在意大利佛羅倫薩市召開的第二十屆大合。
會上 筆者宣讀了題為《中國 1982年人口普查資料可靠性》 的論文
 並聽取了各國學者對我國人口問題研究的意見。參加會議回來,寫
了《國際人口學會佛羅倫薩會議對我國1982年人口普查結果的評價和
提出的問題》(該文在《人口研究》雙月刊1985年第6期摘要發表),
並於1985年8月間在全國人口科學討論會發言中提出了四條建議, 其
中第一條就是加強對建國以來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研究,包括“大
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的研究。筆者要求此項研究能堅持嚴格的客觀
性,不摻入任何主現因素,並在人口學和統汁學理論和方法上能達到
較高的國際水平。這是一個難度較大的任務。經過多方“招賢”,最
後由當時任西安交通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的蔣正華教授承擔了這一任
務。

  蔣正華主持的研究工作,首先著力於選取質量最好的調查數據作
依據。經過對各種數據的深入評審和比較,確認三次人口普查所取得
年齡、性別數據是可靠性很高的。三次普查相應年齡組數據的高度吻
合也證明了它的高質量。關於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 則以 1982年人
口普查取得的普查前一年(1981年下半年和 1982年上半年) 的數據
為基礎。這些數據的高質量已從普查後的現場複查中得到證實。

  蔣正華根據上述資料編製了1981年我國人口的完全生命表④,然
後結合 1953年和1964年兩次普查資料, 通過建立參數估計模型等方
法,編製了1953年到1981年曆年的完全生命表,井根據這些生命表推
算出生率和死亡率。請看表 4。

 表4 蔣正華重估的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 (‰)

      戶口登記數    蔣正華估計數
 年份
     出生率  死亡率  出生率  死亡率
 1957  34.03  10.80  36.45  16.55
 1958  29.22  11.98  31.62  17.25
 1959  24.78  14.59  28.46  18.96
 1960  20.86  25.43  23.84  31.25
 1961  18.02  14.24  20.78  24.57
 1962  37.01  10.02  44.73  18.08
 1963  43.37  10.04  45.57  16.72
 1964  39.14  11.50  40.48  13.03
 1965  37.88  9.50   38.46  11.28

 本表資料來源:參考文獻2、5、11、12。

  蔣正華以曆年生命表為基礎,估算出曆年死亡人數,其中1958至
1963年共死亡 8299萬人; 同時按這 6年預期壽命的正常變化,估算
正常死亡人數為6602萬人。  這樣可以推算出非正常死之人數約為
1700萬人(1697萬人)。

  蔣正華的研究得出初步成果後,曾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中
國人口學會與西安交通大學人口研究所聯合召開專家會議進行評審。
國家統計局、公安部、國家計劃生育委見會、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
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參加了評審。與會者對研究
的方法和初步成果給予了基本肯定,同時提出了若幹改進意見。蔣正
華吸收這些意見進行了一些修訂。上述數字是修訂後的數字⑤。

  蔣正華把這一研究成果寫成了題為《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和
結果》 的學術論文,在《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86年第3期發表,並
於1986年8月在哈爾濱舉行的“人口死亡學術研討會” 上宣讀,獲得
與會者的好評。這一研究成果後來又在《中國人口--總論》一書中摘
要發表。由於這個問題在此後沒有形成熱點,未見有其他的不同意見
發表。


五、國內外學者研究方法和結果的比較


  (一)關於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研究結果
    以及出生率波動的慣性作用

  國內外學者對於我國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重估結果, 已在表1
至表4中列出。 為了便於比較,這裏再將他們重估的結果和戶口登記
數字一起,用曲線圖加以顯示(1953 1980)。請看圖3、圖4。

  圖3出生率的戶口登記數與學者重估數(略)

  圖4死亡率的戶口登記數與學者重估數(略)

  從表1至表4和圖3、圖4中可以看出,國內外學者重估的出生宰祁
死亡率,盡管具體數字有所所不同,但在總的趨勢上有重要的共同點:
一是他們重估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在各個時期的起伏變比,都與戶口登
記的起伏變比的趨勢基本 致,證明了本文第一部分所說我國人口再
生產類型發展的兩大階段和人口自然增長率“兩起兩落”的四個段落,
是符合實際的。二是他們重估的出生率和死亡率都高於戶口登記的數
字,而戶口登記的漏報率都是50年代到60年代初較高,60年代初以後
漏報率明顯降低,這與我國在1964年進行第二次人口普查,並使戶口
登記工作得到加強的實際情況是相吻合的。三是死亡率的漏報率都明
顯大於出生率的漏報率。一個重要原因是漏報率中很大一部分是出生
後不久就死亡的新生兒,既未報出生又未報死亡,這部分漏報對死亡
率的影響遠大於對出生率的影響,因為除個別年份外,死亡人口的基
數遠低於出生人口的基數。

  “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包括兩個方麵:一方麵是人口出生率
異常降低的後果,一方麵是死亡率異常上升的後果。從前一方麵看,
出生率從1957年的高峰降到1960年的穀底(按前述4位學者的估計數字,
1957年出生率為36‰一43‰,1961年為21‰一26‰) 。這一情況加上
當時死亡率上升的因素,造成人口總數顯著減少。但在困難有所緩解
後人口出生率就出現了補償性新高峰(這是許多國家常見的現象),其
峰值超過了曆史上最高的年出生率 (幾位人口學家估計的1963年出生
率高達46‰一49‰) ,從而帶來人口總量的大幅度增長。以後各年雖
比這一最高峰值略低一些,但仍然形成了一個長達10年的高峰期 (這
與“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各項工作遭受嚴重幹擾、生育放任自流有關),
直到1972年,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排除種種幹擾,加強了計劃生
育工作,從1973年起出生率才有明顯的降低。這劇烈的一伏一起,在
20幾年以後的下一個生育周期重現出來。這表現為80年代初期有幾年
出生率相對地低一些,而從1985年至1995年這10年間,則出現了曆史
上最龐大的育齡婦女群,成為促使這一時期出生率上升的重要因素。
由於大力抓緊計劃生育,配合其他社會經濟條件,才對出生率升高的
趨勢起到一定的遏製作用。與此類似的情況是,在前述出生率高峰期
的16年之後,大量青少年進入勞動就業年齡,從而給城鄉就業安排提
出了新的課題。這種新增育齡婦女和新增勞動力的波動,再過20年左
右,即到21世紀初,還會或多或少地發生一些影響。


  (二)關於兩位學者對非正常死亡人數的研究結果

  科爾對於非正常(超線性)死亡的研究結果,請看表5和表後說明。

  表5;科爾估算的死亡人數

     年平均     戶口登記數     科爾估算數
年份    人口    死亡率  死亡人數  死亡率  死亡人數
     (萬人)    (‰)   (萬人)  (‰)   (萬人)
1957   54,630   10.80   *590   *19.0   *1040
    或54,737?
1958   65,324   11.98   783   *20.4   1333
1959   66,601   14.59   972   *23.3   1552
1960   66,707   25.43   1696   *38.8   2588
1961   66 033   14.24   940   *20.5   1354
1962   66,577   10.02   667   *13.7   912
1963   68,234   10.04   685   *13.0   887
1964   69,836   11.50   *803   *13.5   *943

1958 1963年           *5740       *8620
死亡人數(萬人)          (5743)       (8626)

  1、本表是筆者以科爾書中給出的基本數字(加*號)為依據編成的。
  2、1957年的年平均人口數是根據科爾書中給出的該年死亡人數和
死亡率推算出來的,但此數明顯偏低,暫列出供研究。
  3、科爾估算的1958至1963年實際死亡人口為8620萬人,減去線性
死亡人口5940萬人,超線性死亡人口為2680萬人。約為2700萬人。

  科爾在書中隻給出了部分的基本數字和最終結果,沒有全麵給出
與計算過程有關的數字(包括各年的年平均人口) 。上列的表5,是筆
者為了便於研究比較,在科爾給出的部分基本數字和最終結果範圍內,
試將其他數字加以補充編成的。其中各年平均人口是試用《中國統計
年鑒》所列的戶口登記的年末登記數推算出來的。計算結果,與科爾
書中給出的1958至1963年的死亡人數是一致的⑥。因此,可以判斷科
爾所依據的各年平均人口數與表5中所列的數字是一致或極其相近的
(至少在總體上如此)。

  但要指出,在這裏麵有一個例外的情況:按1957年戶口登記的年
平均人口63, 741人所推算出的死亡人數與科爾書中給出的1957年死
亡人數有較大距離。那麽,是不是科爾書中給出的1957年死亡人數是
根據另外的年平均人口計算的呢?筆者計算的結果是:(1)按科爾書中
給出的戶口登記1957年死亡人數590萬, 死亡率為10 80‰倒推,這
一年的平均人口為54630萬人;(2)按科爾書中給出的他所估計的1957
年死亡人數1040萬,死亡率19 0‰倒推,這一年的平均人口為54737
萬人。 這樣倒推出來的兩個1957年人口數比1953年全國人口普查的
58260萬人(這個數字是科爾所肯定的) 還少3500至3600萬人;而且把
1957年與3958年的65,324萬相比,一年內猛增1億多人,這些都是難
以設想的。因此,筆者認為科爾書中給出的1957年兩個死亡人數與相
關數字間存在著令人難以理解的矛盾,至少在科爾作以新的解釋前是
這樣的。

  經筆者對1957年死亡人數進行技術性修訂,即按表5中其他所有
年度同樣的方法,按官方的人口統計的1957年平均人口為63741萬,
依照科爾重估的這一年死亡率19‰計算,死亡人口為1211萬人。把這
個數字與科爾計算的1964年的死亡人口940萬聯係計算 則1958年至
1964年的線性死亡人口為6462萬人⑦,與科爾估計的這6年實際死亡
人口8620萬相比,超線性死亡人口為2158萬,約為2200萬(這一數字
的修訂由筆者負責)。

  蔣正華對非正常死亡人數研究的結果,請看表6和表後說明。

  蔣正華依照生命表和參數估計模型估計的1953至1963年實際死亡
人口為8299萬人。 減去正常死亡人數6602萬人。 非正常死亡人口為
1697萬人,約為1700萬人。

  現將兩位學者對1958至1963年我國人口死亡情況的研究結果,以
及筆者在科爾研究的基礎上對1957年數字修訂後所得的數字,作一簡
要比較。請看表7。

  表6 蔣正華估算的死亡人數

  年份 年平均人口 死亡率 死亡人數
      (萬人)  (‰)  (萬人)
  1957  63057  16.55  1044
  1958  64354  17.25  1110
  1959  64999  18.96  1232
  1960  65504  31.25  2047
  1961  64932  24.57  1595
  1962  65489  13.03  1184
  1963  67603  16.72  1130
  1964  69461  13.03  950
  1958一1963年       8299

  本表資料來源:參考文獻2 5 11 12。


  表7 1958 1963年人口死亡情況研究結果比較(萬人)

       科爾  筆者作個別 蔣正華     比較
      研究結果 修訂後數字 研究結果
        ①    ②    ③    ①一②  ②一③
死亡人數   8620   8620   8299    321    321
正常(線性)  5940   6462   6602    662    140
死亡人數
非正常(超   2680   2158   1697    983    461
線性)死   約2700  約2200  約1700   約1000  約500
亡人數


  從表7可以看出:

  一、兩位學者對1958至1963年年死亡人口總數的估計相差不算大。
科爾估計為8620萬人, 蔣正華估計為8299萬人,相差321萬人,占死
亡人口總數為3 8%。 這個差額,在兩人估計的非正常死亡差額983
萬人中, 約占1/3, 是一個次要因素。 同戶口登記的6年死亡人口
5740萬相比, 科爾的估計數增加了2880萬,即增加了50 2%,蔣正
華估計數增加了2559萬人, 增加了44 6%,增加幅度都相當大,隻
是增幅高低有些不同。

  二、兩使學者對1958至1963年正常死亡人口的估計差距懸殊,這
是對非正常死亡人數研究結果不同的主要因素。 科爾估計6年的正常
(線性)死亡人口為5940萬人,蔣正華估計為6602萬人,相差662萬人,
占正常死亡人口的11 1%。 這個差額約占兩人估計的非正常死亡人
口差額983萬人的2/3。

  三、 按照筆者的研究,科爾計算6年正常死亡人口中,在1957年
的有關數字間存在著難以理解的矛盾。如針對這一矛盾加以修訂,則
6年正常死亡人口應為646 2萬人,與蔣正華估計的6602萬人隻差140
萬人, 占正常死亡人口的2 2%,從而使6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的差距
縮減到461萬人。


  (三)關於兩位學者選用資料和采用方法的比較

  科爾的研究, 主要以國家計生委1‰生育率抽樣調查中的生育史
資料和三次全國入口普查的人口總數為依據,以其他資料作參考;蔣
正華的研究主要以1982年全國人口普查取得的上年分性別、年齡的死
亡數據和三次人口普查所得的分性別、年齡的實有人口數為依據,以
其他資料作參考。應當說,兩位教授所依據的主要資料都是經過反複
檢驗、國內外幾乎所有專家公認為具有高度可靠性的資料。兩位教授
都是以準確度高的數據來檢驗、估算和修訂準確度低的數據,他們所
用的檢驗和估算方法,也各有其科學依據 但把兩種方法加以比較,
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不同點。

  第一,科爾是從生育率開始,經過一係列推導,求得兩個普查間
隔期的不分年齡性別的死亡人口總數。蔣正華則直接利用了三次人口
普查所得出的兩個普查間隔期分性別的、各個相應的單年齡組的留存
人數和死亡人數。

  第二,科爾在推算出兩個普查間隔期的死亡人口登記平均漏報率
之後,對於如何將平均漏報率分配到各個年度 (作為推算每個年度死
亡人數的主要依據)這一重要問題上,是根據未作詳細說明的“假設”
來作出的 蔣正華對於兩個普查間隔期各個年齡別的死亡人數,是通
過建立參數估計模型,編製出各個年度的一歲為一組的完全生命表來
分布於各個年度的。

  第三,科爾對各個年度死亡人數的估計,始終是圍繞粗死亡率即
全年死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來進行的,而沒有研究每個年齡組人口
的死亡率。他雖然編製了兩個普查間隔期(1953 1964,1964 1982)
的5歲為一組的簡略生命表, 但沒有編製各個年度的生命表,因此無
法用來推算各個年度的死亡人數。蔣正華對各個年度死亡人數的研究,
始終是圍繞生命表來進行的。由於各年度間完全生命表中各個年齡人
口留存數、死亡數存在一定的內在聯係,因而比直接估計各年全部人
口的粗死亡率較少隨意性。據了解,蔣正華根據生命表推算的1962年
和1963年死亡人口漏報數,與公安部為準備1964年人口普查進行整頓
戶口查出的死亡人口漏報數大致相合,從 個側麵證明了他的估計方
法具有較高的科學性。

  第四,科爾對於1958至1963年正常死亡人口數,認為是線性趨勢,
按兩點間直線來計算。 因此,起點年數值與終點年數值的高低,對6
年總數起決定作用。這兩個點的數值估計,因種種原因有可能存在著
某種程度的偶然性、隨意性,從而對計算結果產生較大影響。蔣正華
對於各年正常死亡人數,是按曆年生命表中各年齡別死亡人數來估算,
6年正常死亡人數不是一條簡單的直線, 而是一條由許多點組成的曲
線,個別點的偶然性不會對整個推算結果產生較大影響。

  根據以上幾個方麵的比較,筆者認為,科爾教授在80年代初對新
中國建立以來包括“大躍進”人口後果的研究,是開拓性、具有重要
價值的;蔣正華教授在後來的研究中所使用以曆年生命表為中心、通
過參數估計模型進行細致計算的方法,科學性更高一些。當然,更加
深入的研究還有待於今後的努力。

  (本文作者國家統計局原局長 北京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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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臨川山人 加帖在 史海鉤沉 【凱迪網絡】 http://www.kdnet.net

注釋:

  ①舊中國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增長率 當時沒有完整的統計。
據中國社會學家陳達教授1934年根據17個地區的材料估計,人口出生
率為38‰,死亡率為33‰,自然增長率為5‰。請參看參考文獻1。

  ②科爾的估算方法和步驟,根據筆者的理解,大體有如下五步:
第一步 依倨我國1‰生育率抽樣調查中回憶性資料所提供的各年度
生育率,結合他推算的各年育齡婦女數,計算出曆年出生人數。第二
步,由各年出生人數算出兩個普查間隔期,即1953至 1964年和 1964
至1982年的出生人口總數。從出生總數減去同一期間的人口實際增加
總數(以三次普查年的總人數相比而得),求出相應期間的死亡人口
總數。第三步,將估算的兩個普查間隔期的死亡人口總數與官方登記
的相應期間的死亡總數相比,求得官方登記死亡人數的完整率:1953
年至 1964年期間登記的完整率為 62%(漏報率為 38%) ,1954年至
1982年期間的完整率為 84.3%(漏報率為15.7%) 。第四步 將兩個
間隔期間的死亡登記完整率分配到各個年度,作為計算各個年度死亡
人數的依據。這是一個較困難的問題。據科爾書中說:分年度的“調
整死亡數是根據假設做出的, 即從1953年到1956年登記的死亡人數
(完整率)為 55%,然後在 1964年登記的完整率上升到 84%(記錄
的完整性可能有所改進)、平均完整率為 62%。”關於 1964至 1982
年這個普查間隔期各年度的登記完整率,是“假設”大體保持著 84%
同一水平。以戶口登記的曆年死亡人數為基礎,按照上述“假設”分
配的各年登記完整率 推算出各年死亡人數和死亡率。 第五步, 按
線性趨勢算出 1958至 1963年的線性死亡人數,與估算的實際死亡人
數相比,求得超純線性死亡人數。

  ③ 線性死亡人口,其計算公式是:(起點年死亡人口+終點年死
亡人口) 淄撲閆諛曄 推算期線性死亡人口。例如:按科爾估算
的 1957年死亡人口為 1040萬, 1964年死亡人口為 940萬, 則:
(1040萬+940萬)  = 1980萬 =990萬。以此推算 1958至1963年
6年中線性死亡人口為 990萬 =5940萬。

  ④ 人口學中把同年出生的一批(同齡的一批人) 隨著年齡的增
長而陸續死亡的人數列成一種表格,稱為死亡表。由於它反映了這一
批人從出生到死亡的整個生命過程,所以也叫生命表。又因此表可以
計算人口的平均壽命,又叫壽命表。這種表格是分析和研究人口再生
產過程的基本工具之一。在表的編製方法上,如要實際觀察一批同齡
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過程,需要花費百年左右的功夫,實際很難做到,
即使真的經過百年觀察編製出這樣一張表,也已成為曆史的追述,失
去觀察和分析現狀的作用。因此 編製生命表的方法是把同時存在的
各個不同年齡的人的狀況作力一代人處在各個不同年齡的狀況來看待,
這樣就可以根抿一年或幾年的統計資科來確定一批人分年齡的死亡率,
並計算出平均預期壽命。生命表有1歲為一組的完全生命表,也有5歲
為一組的簡略生命表。

  ⑤ 蔣正華的估算方法初步驟。 大體有如下5步: 第一步,依據
1982年人口普查曆取得的上年死亡分性別、年齡的數據和本年實有的
分年齡、性別人口的數據,用自修正迭代法生成1981年一歲一組的,
分性別的完全生命表,第二步,建立“凸規劃”型的參數估計模型,
用來估計兩次普查年間每一年分年齡、分性別的人口留存率,例如,
依據三次人口普查的結果, 可以確知1953年0歲 (未滿周歲) 人數到
1964年11歲時的留存數和死亡數,以及這一批人到1982年25歲時的留
存數和死亡數。現在通過參數估計模型,可以進一步求得這一批人在
28年中每一年的死亡數和留存數,第三步,對於按參數估計模型所求
得的解進行一致優化,以減少誤差,第四步,進行時點修正,由於人
口普查的標準時間是7月1日,所謂的人口年齡結構相當於年中時刻,
因而各年的生命表也是本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間的生命表 因而
與《統計年鑒》和其他日曆年製資料不可比,所以需要加以修正,最
後生成1953年至1981年共27年的完全生命表,並由此算出各個年度的
出生率和死亡率。第五步,在生成生命表過程中,出現平均預期壽命
降低、死亡率升高的不正常年份,要按平均預期壽命正常變化規律,
另行計算分年齡、分性別的預期壽命和正常死亡人數 再與推算出的
1958至1963年實際死亡人數相比,求得非正常死亡人數。

  ⑥ 在人口學中按年出生率或死亡率計算年出生人口或死亡人口、
都是以年平均人口為基數的 年平均人口在理論上應按365天的人口
平均計算,但這種方法實際上難以做到。通常使用的簡便方法,是以
上年年末的人口加本年年末人口除以2, 得出平均值,作為本年平均
人口, 表5中的年平均人口就是以《中國統計年鑒》中所列的戶口登
記的曆年年末人口為依據,按這種方法算出的,以這樣算出的年平均
人口為基數、按戶口登記的各年死亡率計算結果,1958至1963年死亡
人致為5743萬人,與科爾書中給出的“57.4百萬人”相一致 (書中以
百萬為單位,小數點以後第2位可以舍去),再依上述年平均人口,按
科爾估計的各年死亡率計算,1958至1963年死亡人數為8626人,與科
爾書中給出的“86.2百萬人”也是一致的,這樣,可以判斷科爾所依
據的各年平均人口與按上述方法計算的年平均人口是一致或極為相近
的。

  ⑦ 修訂的1958  1963年線性死亡人口數。1957年死亡人口修
訂為1111萬人,1964年仍為940萬人。按照前麵(第6頁注2) 所說的計
算公式,應為:(1211+940)  =1077 =6462(萬人)。


主要參考文獻:

 1 陳達:《現代中國人口》,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 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國家統計局編:《中國1982年人口普
  查資料(電子計算機匯總)》,中國統計出版社1985年版。
 3 國家統計局編:《中因統計年鑒》(曆年),中國統計出版社出
  版。
 4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研究所編:《中國人口年鑒》(曆年),經
  濟管理出版社出版。
 5 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全國1‰人口生育率抽樣調查資料》
  (1982年)。
 6 衛生部:《關於以惡性腫瘤為重點的56種死因的回顧性調查資
  料》(1980年)。
 7 李成瑞:《中國人口普查及結果分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87年版 
 8 [美]安斯利房貧 Ansley J Coale):《1952年到1982年中國
  人口的急劇變化》、美國全國學術出版社1984年版。
 9 〔英]班久蒂(J Banistcr):《對中國人口普查結果的驚奇與
  確認》,國際人口科學研究聯合會1985年佛羅倫薩會議文集。
 10 [法]G 卡洛(G Calot):《為便於分析中國人口統計資料的
  建議》,國際人口科學研究聯合會1985年佛羅倫薩會議文集。
 11 蔣正華:《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和結果)》,《西安交通
  大學學報》1986年第3期。
 12 孫敏之等主編:《中國人口 總論》及地區分冊,中國財政經
  濟出版社1991年版 
 13 孫敏之等主編:《八十年代中國人口變動分析》,中國財政經
  濟出版社1996年版 


附記1:根據官方相關人口資料進行推算

餓死人數的不一致,既有計算方法的不同,也有起止年代的不同(1959—1961,1958—1961,1958—1962,1958—1963),因而也就很難求出一個統一的數據。本文根據中國大陸出版的關於中國人口問題的專著:許滌新主編:《當代中國的人口》;袁永熙主編:《中國人口》(另有全國除台灣、西藏以外27省市的分冊)提供的數據(1959年到1961年的死亡人口總數,扣除按1957年正常年份死亡率的人數),計算出一組1959年到1961年三年大饑荒期間中國非正常死亡人口,以及據此推論出一組1958年到1962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的參考數字。
  袁永熙主編:《中國人口》總論中發表的數據是:
  1957年中國死亡687萬人,死亡率為10.80‰;
  1959年——1961年中國死亡人數和死亡率為:
  1959年970萬人,14.59‰;
  1960年1693萬人,25.43‰;
  1961年939萬人,14.24‰。
  1959年——1961年三年共死亡3602萬人。按1957年正常死亡率三年應扣除2061萬人,餘下1541萬人為非正常死亡。
  許滌新主編:《當代中國的人口》提供的1957、1959、1960、1961年的人口死亡率與《中國人口》相同。但書中稱:從1964年人口普查的結果看,這段時間(指1959—1961——筆者注)的實際死亡率可能還要高。1963年底全國人口數為69172萬,1964年底為70499萬,全國增加人口1327萬人。而1964年全國自然增長率是27.64‰,增長人數應為1930萬,比總人口增長數多出603萬。這603萬人的虛報數如何產生的?根據1964年6月30日普查時人數69458萬人計算,上半年增加286萬人,下半年增加1041萬人,兩者的比例顯然不合理。問題就在於,這多出的603萬是以前的死亡人口未銷而留下的虛假數字。……這批死亡人數主要是1959至1961年三年困難時期積累下來的。如果把這603萬死亡人口考慮進去,1960年前後的死亡率可能要提高10‰左右。
  這樣,上述1959年到1961年非正常死亡的1541萬人加上603萬人,總計非正常死亡應為2144萬人。
  值得指出的是:非正常死亡情況最早出現在1958年(如四川、山東、河南,而甘肅1958年死亡率高達21.11‰),有的省份延續到1962年,如四川省1958-1962年平均死亡率高達34.03‰,普通死亡率僅為7.02‰。據原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兼共青團重慶市委書記廖伯康1962年6月28日下午在中南海向中共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楊尚昆匯報說,四川省1958年到1960年死亡1000萬人(1957年的《戶籍年報》四川省人口7215.7萬,1960年底為6236萬),1961-1962年四川大約還有250萬人死亡,因此認為1958-1961年四川省餓死1250萬人。據此筆者推論,從1958年到1962年間,中國因大躍進導致非正常死亡人數,約在3000萬人左右。
  盡管研究者對非正常死亡人口數量的說法不一,但無論是一千多萬,抑或四千多萬,都絲毫不會影響到對1958年“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所造成的共和國曆史上這場災難的嚴重性的估計。

    《中國人口》各省、市、自治區分冊公布的1958年——1962年間的人口死亡數和死亡率北京市1961年死亡7.9萬人,為1958年的1.56倍,死亡率升至10.80‰(1958年為8.08‰)。(李慕真主編:《中國人口》北京分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112頁。)
  天津市1959年死亡55.094萬人,死亡率為9.88‰(1958年為8.66‰);1960年全市死亡人數59.485萬人,死亡率為10.34‰;1961年全市死亡人數57.745萬人,死亡率為9.89‰(1962年回落到7.36‰)。(李競能主編:《中國人口》天津分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124頁。)
  上海市50年代前期到1957年死亡率降至6.1‰;1959年至1961年上海市的粗死亡率略有回升,但與全國相比上升幅度很小,1959年粗死亡率為7.8‰。(孫競新主編:《跨世紀的中國人口》上海卷,中國統計出版社,1994年版,第155頁。)
  河北省1959年死亡人數462.364萬人,死亡率為12.29%o(1958為10.92‰);1960年死亡人數599.458萬人,死亡率為15.84‰;1961年死亡人數516.288萬人,死亡率為13.63‰(1962年回落到9.06‰)。
  山西省1960年死亡人數23.94萬人,死亡率為14.2‰(1958年為11.7‰;1959年為12.8‰;1961年為12.2‰;1962年回落到11.3‰)。(畢士林主編:《中國人口》山西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96-97頁。)
  內蒙古自治區1959年死亡人數11.26萬人,死亡率為10.99‰(1958年為7.94‰);1960年死亡人數10.65萬人,死亡率為9.4‰;1961年死亡人數10.32萬人,死亡率為8.77‰。(宋迺工主編:《中國人口》內蒙古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版,第131頁。)
  遼寧省1959年死亡人數29.3萬,死亡率為11.8‰(1958年為8.8‰);1960年死亡人數29.1萬人,死亡率為11.5‰;1961年死亡44.4萬人,死亡率為17.5‰(1962年回落到8.5‰)。(宋則行主編:《中國人口》遼寧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版,第53頁)
  吉林省1959年死亡17.4萬人,死亡率為13.4‰(1958年為9.1‰);1960年死亡10.1萬人,死亡率為10.1‰;1961年死亡16.9萬人,死亡率為12.0‰(1962年回落到10.0‰)。(曹明國主編:《中國人口》吉林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04頁。)
  黑龍江省1959年死亡20.7萬人,死亡率為12.8‰(1958年為9.1‰);1960年死亡18.4萬人,死亡率為10.5‰;1961年死亡20.6萬人,死亡率為11.1‰(1962年回落到8.7‰)。(熊映梧主編:《中國人口》黑龍江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118頁。)
  江蘇省1959年死亡62.19萬人,死亡率為14.55‰(1958年為9.40‰);1960年死亡78.59萬人,死亡率為18.41‰;1961年死亡56.63萬人,死亡率為13.35‰
(1962年回落到10.36‰)。(杜聞貞主編:《中國人口》江蘇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版,第113頁。)
  浙江省1959年死亡27.91萬人,死亡率為10.81‰(1958年為9.15‰);1960年死亡30.39萬人,死亡率為11.88‰;1961年死亡25.84萬人,死亡率為9.84‰。(王嗣均主編:《中國人口》浙江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頁。)
  江西省1959年死亡25.30萬人,死亡率為13.01‰(1958年為11.34‰);1960年死亡32.01萬人,死亡率為16.06‰;1961年死亡23.28萬人,死亡率為11.54‰。(馬巨賢、石淵主編:《中國人口》江西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108頁。)
  福建省:1959年死亡11.95萬人,死亡率為7.88‰(1958年為7.46‰);1960年死亡23,89萬人,死亡率為13.3‰;1961年死亡18.81萬人,死亡率11.89‰(1962年回落到8.23‰)。(傅祖德、陳佳源主編:《中國人口》福建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版,第100頁。)
  山東省1959年死亡98.5萬人,死亡率為18.19‰(1958年為12.77‰);1960年死亡124.8萬人,死亡率為23.60‰;1961年死亡96.6萬人,死亡率為18.49‰(1962年回落到12.35%)。(吳玉林主編:《中國人口》山東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150頁。)

    河南省1958年死亡62.8萬人(此前每年死亡人數在50-60萬之間);1959年死亡70.2萬人;1960年死亡190.8萬人;1961年死亡人數回落到48.9萬人。(貊琦主編:《中國人口》河南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106頁。)
  湖北省1959年死亡46.04萬人,死亡率為14.50‰(1958年為9.54‰);1960年死亡67.03萬人,死亡率為21.19‰(1961年回落到9.19‰)。(譚宗台主編:《中國人口》湖北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06頁。)
  湖南省1959年死亡478479人,死亡率為12.99‰(1957年為10.41‰);1960年死亡1068118人,死亡率為29.42‰;1961年死亡618470人,死亡率為17.49‰(1962年回落到10.23‰)。(毛況生主編:《中國人口》湖南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版,第138頁。)
  廣東省1959年死亡43.51萬人,死亡率為11.74‰(1958年為9.13‰);1960年死亡59.36萬人,死亡率為15.12‰;1961年死亡40.54萬人,死亡率為10.67‰(1962年回落到9.32‰)。(朱雲成主編:《中國人口》廣東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20頁。)
  廣西壯族自治區1959年死亡383952人,死亡率為17.49‰(1958年為11.74‰);1960年死亡644770人,死亡率為29.46%;1961年死亡422201人,死亡率為19.50‰(1962年回落到10.25‰)。(黃賢林、莫大同主編:《中國人口》廣西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12頁。)
  四川省1958年到1962年,5年中平均每年死亡231.62萬人,年平均死亡率為34.03‰。死亡人數最多的1960年,達到364.74萬人,死亡率為59.97‰(1963年以後的13年間死亡率回落到年均10.38‰,年均死亡81.58萬人)(劉洪康主編:《中國人口》四川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20頁。)
  雲南省1958年死亡44.20萬人,死亡率為21.62‰(1957年為16.29‰);1959年死亡34.34萬人,死亡率為17.96‰;1960年死亡49.98萬人,死亡率為26.26‰(1961年回落到11.85‰)。(鄒啟宇、苗文俊主編:《中國人口》雲南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172頁。)
  貴州省1959年死亡35.03萬人,死亡率為20.28‰(1958年為15.26‰);1960年死亡88.62萬人,死亡率為5233%;1961年死亡38萬人,死亡率為23.27‰(1962年回落到11.64‰)。(潘治富主編:《中國人口》貴州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34頁。)
  陝西省1958年死亡19.99萬人,死亡率為11‰(1957年為10.3‰);1959年死亡23.58萬人,死亡率為12.7‰;1960年死亡23.52萬人,死亡率為12.3‰(1961年回落到8.7‰)。(朱慧珠主編:《中國人口》陝西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24頁。)
  寧夏回族自治區1958年死亡27936人,死亡率為14.98‰(1957年為11.06%);1959年死亡31825人,死亡率為15.82‰;1960年死亡29331人,死亡率為13.90‰(1961年回落到10.71‰)。(常光主編:《中國人口》寧夏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10頁。)
  甘肅省1958年死亡272455人,死亡率為21.11‰(1957年為11.32‰);1959年死亡230375人,死亡率17.47‰;1960年死亡538479人,死亡率為41.46‰(1961年回落到11.47%o)。(蘇潤餘主編:《中國人口》甘肅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版,第120頁。)
  青海省1958年死亡27905人,死亡率為12.99‰(1957年為10.40%);1959年死亡40216人,死亡率為16.58%;1960年死亡103582人,死亡率為40.73‰;1961年死亡26872人,死亡率為11.68‰。(翟鬆天主編:《中國人口》青海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第124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59年死亡115992人,死亡率為18.84‰(1958年為13‰);1960年死亡104618人,死亡率為16.67‰(1961年回落到11.71‰)。(周崇經主編:《中國人口》新疆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版,第108頁。)



     附記2:相關研究信息

  西安交大蔣振華教授在1986年和1987年,與李南共同發表兩篇文章。他們經研究、推算認為:三年大饑荒,中國非正常死亡人口大約為1700萬。1993年,上海大學金輝的推算是,三年災難中,中國農村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可能達到3471萬。1994年紅旗出版社出版、呂廷煜所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紀實》一書中說:“1959年至1961年的非正常死亡和減少出生人口數,大約在四千萬人左右。”中國人口減少四千萬,這可能是上世紀全球範圍的最大饑荒。最近,上海交通大學曆史係主任曹樹基的計算結果表明,1959~1961年,中國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多達3250萬。  



     論文摘要:本文采用人口學和地的,以縣級政區為基礎,以虛擬的“府”級政區為單位,重建1959-1961年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結果表明,1959-1961年中國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多達3250萬。將1959-1961年的分府死亡人口與1851-1875年的分府死人口進行對比,可知兩個的人口非正常死亡呈強負相關。本文認為,造成這一奇特結果的原因在於民間關於饑荒的“曆史記憶”,而與各個區域人均擁有的資源及糧食無關。
  《1959-1961年中國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http://www.100paper.com/100paper/shehui/renkouwenti/20070621/20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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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瑞是毛旗幟網的金主和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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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風窗:“文革遺老”李成瑞采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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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瑞估算大躍進非正常死亡(餓死的委婉說法)人數,約22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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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饑荒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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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雲兒


這是一個關於大饑荒的常見問題問答。歡迎各位提問、更新、補充。

問: 20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中國有沒有經常性的人口統計製度?

答: 有。五六十年代,中國分別於1953年和1964年進行了兩次人口普查。兩次人口普查之間,戶籍管理部門每年都對人口總數、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等項目作出統計,並且層層上報匯總。這些數據,是今天的學者們據以探求大饑荒真相的基礎數據之一。

問: 我怎麽聽說,大饑荒期間,中國根本沒有統計死亡人數;幾千萬的非正常死亡,全是今天的人嚷嚷出來的?

答: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基本上,大饑荒期間,在縣、市、省以及全國各級,都對死亡人數做了統計。隻是這些數據長期被列為絕密級,直到1980年代以後才逐步公布。今天,在中國大陸出版的各省人口資料和各地縣誌中,大多都可找到當年統計的死亡人口數據。

《中國大饑荒檔案》中,收集了全國28個省,以及300多個縣的官方統計數據,並且準備繼續收集更多資料。

問: 既然統計了死亡人數,到底有多少非正常死亡?

答: 根據官方公開發表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死亡人數計算,大躍進期間中國非正常死亡人數約為1800萬人。

這裏的非正常死亡,指比正常年份多死亡的人數。

問: 我怎麽常聽人說非正常死亡3000萬人?

答:中國的人口統計,以戶口登記為基礎。它有一個根本缺陷,就是當一個孩子出生後,假如他還沒有登記戶口就死去,那麽,這個孩子的出生和死亡,通常就很難計入官方的人口出生死亡統計中。這個因素,再加上大躍進時期對人口統計特別是死亡統計的政治幹擾,一些人口專家相信,中國官方的死亡人口統計,存在著相當大的低估傾向。為了矯正這種偏向,他們建立了各種模型,試圖修正官方數據。

3000萬人非正常死亡,據我所知是在1984年,人口學家Ashton等人,在純學術刊物《人口與發展評論》上發表的論文《中國1959-61年大饑荒》中算出來的。計算的主要依據,是中國的人口普查和生育率調查資料。

早在1982年,中國政府對育齡婦女進行了千分之一抽樣的生育率調查,也就是從每千個育齡婦女中抽一個出來,問她自1949年以來,哪一年生了孩子,包括生下不久、沒來得及上戶口就死去的。這樣就得到了從1949年以來每一年,平均每個育齡婦女生幾個孩子的數據。這項資料公布後,Ashton等人利用它,結合1953年普查得到的婦女年齡結構,計算出大饑荒之前和大饑荒期間總共出生了多少人,由此推算出其中有多少人死於大饑荒。

他們的計算結果是,大饑荒期間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為2947萬人,其中1217萬人為10歲以下的兒童。後者大多沒有統計在官方的死亡人數中,大約是因為沒有上戶口的緣故。

問: 那麽,關於大饑荒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數,有沒有比較公認的說法?

答: 目前國內外專家對大躍進導致非正常死亡人數的估算,據我所知大致有這麽幾個:

- 美國漢學家B. Ashton等人1984年的估算,約2947萬;

- 美國人口學會主席A. J. Coale在1984年的估算,2700萬;

- 西安交通大學蔣正華教授1986年的估算,約1800萬;

- 彭西澤(X. Peng)1987年的估算,2300萬;

- 前中國國家統計局局長李成瑞先生,1998年對Coale結果的改進估算,約2200萬。

現在國內外學術著作和著名辭書中,提到中國大饑荒,通常采納了1700到3000萬非正常死亡的說法。比較保守的《大英百科全書》,在其“饑荒”條目中,稱中國大饑荒為二十世紀最大的饑荒,“造成了多達2000萬人喪生”。

問: 可否簡單介紹一下中國的人口統計製度,是何時、如何建立的?又是如何運作的?

答: 中國經常性人口統計製度的建立過程和運作情況,可簡述如下:

1950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了《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並通過戶口管理,在城市建立了人口統計製度。在農村,結合土改的需要,也采用多種方法對人口做了調查。國家統計局會同內務部等有關部門,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的有關人口資料,整理匯編了50年代初期的全國人口數字。

人口統計年報製度,自1950年開始實行。其主要內容,包括常住人口統計和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等人口變動統計。這項工作是由公安、民政、衛生等部門聯合進行的。每年歲末,從基層開始,城市公安派出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人口登記統計員,按上級布置的表式和要求,對全轄區人口數進行統計。統計結果通過公安係統層層上報匯總,最後由公安部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資料匯總,得出全國人口資料,交由國家統計局發布。

1953年中國政府組織了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國家統計局於1954年11月1日發表了普查結果,確認全國總人口為601938035人。這次普查不僅推動了城市戶口登記管理工作,也為廣大農村建立戶口登記製度奠定了基礎。

1955年6月9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登記製度的指示》,從此戶口登記製度作為國家行政管理製度固定下來,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實施。

1956年1月,為了統一全國城鄉戶口管理和人口統計工作,國務院決定將各級民政部門管理的農村戶口登記和人口統計工作移交公安部門。1956年三月,公安部召開了全國第一次戶口工作會議,統一了戶口簿冊證件,健全了戶口登記管理製度。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頒布,標誌著中國以戶口登記為基礎的經常性人口統計製度正式確立。

這個製度一直延續到198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在城鎮,對常住人口注冊入戶登記,對暫住人口臨時登記;對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戶口變動,進行變更、更正登記;對出生、死亡、遷出、遷入進行變動登記,並作統計,及時掌握人口變動的基本情況。在農村,普遍實行對常住人口進行登記的製度,並進行出生、死亡、遷出、遷入四項變動登記,年末根據上述四項變動進行統計。這就是中國的人口統計年報製度。

大饑荒期間,盡管一些地方領導要求低報死亡人數,致使人口統計年報製度受到幹擾,但它並未中斷。各地戶籍部門仍然對人口數、死亡數、出生數、遷入和遷出諸項作出統計,並且層層上報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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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臨川山人 加帖在 史海鉤沉 【凱迪網絡】 http://www.kdnet.net

[原創]黨史負責人正麵回應,死亡人數2200萬
文章提交者:myql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絡】 http://www.kdnet.net

今天8點30分
石仲泉在強國論壇和網民對話某老師對毛的評價的問題

正麵回應大饑荒的死亡人數!

石仲泉:這個問題如果網友關心可以看看基本的材料。在過去改革開放以前,這些問題都是沒有講的。但是改革開放以後,1982年全國普查資料之後,對於建國以後的這些材料都公布了,所以對三年困難時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有兩個材料,這是國家認準的,也是根據當時公布每年人口情況的增減計算出來的。一個是,從1960年困難時期開始,跟1959年兩年人口比較,非正常的死亡是1000萬。在中國共產黨曆史70年中都用了這個材料,人口普查,國家計生委的材料是很詳細的。一個是,國家統計局的前局長李成瑞做了比較詳細的研究,他講1963年到1958年,這樣一個非正常的人口死亡是2158萬,接近2200萬,這個材料在1997年中國大事研究,作為一個打頭文章發表,當時我是主編,我在中央黨史研究史工作,我去閱的稿,這是很負責任的,李成瑞這個老同誌還在,他的思想觀點我想網友都很熟悉,這是很負責任的。一個是蔣振華,是退下來的副委員長,他在西安交通大學做過研究,他認為是非正常死亡人數是1700萬,李秋瑞比較了蔣的材料,還有一個外國人叫做“庫爾”的材料,庫爾的材料是2700萬,他把2700萬和1700萬加以比較,得出2200萬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2010-6-16 19:41:41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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