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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總督,不是選舉產生, 香港人好象很心安理得。

(2010-02-17 12:58:12) 下一個
香港總督(簡稱港督),殖民地時期(1841年-1997年)英國派駐香港的英王代表,共曆28任(另有3任日治時期的港督,是日本人,共計31任)。香港回歸中國後此職大致由行政長官取代。

1843年,《英王製誥》頒布,宣布設置香港殖民地。英王是香港的最高統治者,總督則是英王的全權代表,兼任香港三軍司令。港督的權力很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機關行政局和立法機關立法局,兩局的議員都是由港督任命。直至1991年立法局才第一次以直選選出部份議員。早期的港督都是由英國殖民地部官員出任,1971年以後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麥理浩勳爵是第一位);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則是政治家,曾任英國保守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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