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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記_21 寫給LG的QR的話

(2009-11-11 19:21:25) 下一個
寫在前麵:我一直想也寫幾句話給LG的那位QR,我很想勸勸她,不要在感情這樣的事情上一而再,再而三地走邪路了。感情這東西,是人生的必修課,但決不是人生中的兒戲。

我曾經在前幾天的日記裏提到過的一些有關LG的QR的話,稍作整理,進行些加工如下:

1.你自己已經有了LG,且不說你LG人格如何,總是你在當初結婚時自己挑選的。就你的婚史來看,你認為你LG不合你自己的適了,就可以像一件衣服一樣,脫了!很好,脫了以後,可以再換一件新的。這一點也不違法。隻是,別忘了,如果在你沒有脫掉那件舊衣服之前,你如果就開始了你的婚外戀或者網戀,而且是你自己首先向別人的丈夫發出你自己以為是“攻無不克”的引誘的話,那麽你以為你這些舉措還能夠被稱為是有道德之舉麽?

2.你的確很厲害,在沒有得到情人的回應之時,你還可以找你的LG,要求他與你進行“交流”。對此,你不覺得對你的LG有一點點內疚之感麽?你還能夠認為你的LG不是受害方,對不?因為你之所以要進行網戀或婚外戀,是因為“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那麽誰是你們的蒼蠅?

3.你既然已經有了你自己追求的多方愛,還不滿足,還要各方愛於你而言必須是全心全意地,而不能再有別的付出。這正是你自己的失敗。你以為,你將人家的丈夫“追到手”了,人家的丈夫就隻能是你的了?於法於情而言,合理麽?你不認為你太自私了麽?

4.說老實話,嫁給異族人,由於雙方的文化背景不同,很難以在思想上得到100%的溝通交流,可能會產生很多問題。尤其是文化教養的不同,可能會帶來更多的思維障礙。這是不難理解的,也是每個異族婚姻者必須正視的問題。那麽,對於持有異族婚姻者而言,是不是就一定要因得不到彼此的完全理解之時,一方麵對外肆意地炫耀自己的婚姻美滿,而另一方麵卻幾近瘋狂地惦記著發展婚外情?甚至有口號是“每日一位新情人”?應當說,這是很可悲的啊,不光是太虛偽,而且就像失控的鴉片煙癮者。
這僅隻是我自己的看法,當然沒有要你也有同識。

5.對於你這次的網戀,你做好了準備麽?你不是到了愛得死去活來的地步了麽?我不知道這種感覺在你的生涯中曾經、現在、將來能有過多少次,但是你敢說你一定會因為這場婚外戀與你的現在的LG離婚?
如果你能夠與你的LG定出一個具體的離婚計劃;那麽,我想在我的LG恰好也說要與我離婚而與你結合的話,我決不會做你們的絆腳石。而且我決不會讓我的孩子跟他走,好讓你們有一個非常羅曼蒂克的婚姻。
但是,如果你做不到,我就希望你不要再像蒼蠅一樣,叮我們家的那個壞蛋了。
請你放心,我一定會將壞蛋打碎,重新再孵一個好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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