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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著一輛
95年的馬自達626,馬上就十五萬英裏了。漆掉得一塌糊塗,車也不是那麽舒適,比較響,老出點小毛病。
許多人問我,你有病啊,省那麽多錢幹什麽,為什麽不換輛車?大多數情況,我沉默不回答,今天徹底說一下原因。
如果我每天出入,跟著一個秘書再加一保鏢,出了門有專職司機開車門開車,我肯定不會開現在這麽輛破車。到那份上,我可能坐著輛豪車,自己都不知道什麽牌子,因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考慮。毛主席會知道斯大林送他的防彈車是什麽牌子嗎?殺人整人世界革命都想不過來。
沒到那份上,我也不往那上麵考慮了。我不能象個酸葡萄似的,說我不羨慕那種生活,可是我這輩子就沒往那個方向上努力過,也覺得沒那個能力,所以那對我是不可能的事。
朋友又說了,你又不是買不起一輛新車?
是,我是買得起新車,曾經考慮買一輛福特卡車。但是我家裏買了另一輛車,三輛車放在車庫裏,沒必要也沒地方放另一輛車。
但是,我還是開著我
95年的馬自達。偶爾開一下另一輛VAN給電池充電。
我為什麽獨衷這輛馬自達?第一個回答就是感情。我是一個懷舊念舊的人,也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這一輩子誰幫過我,我全記著。如果物件也有生命,這一輩子幫我最大的,最值得我感恩的,就是這輛二十年的車。我們常常看照片回憶過去。照片隻是告訴我們某年某月某日我們到過什麽地方,看了一眼,走了走,吃了頓飯。
而我的車,他是親自和我走一走,親自看一看。聖誕節去愛荷華看廊橋,就是我的車,象一個老朋友,在陰冷的雪雨交加的冬天,跑了三百英裏,陪我一起注視著那座紅色的橋。
這輛車,當年在紐約被一個人買下新車,一年後,開到德州,兩萬多邁的時候賣給我。這麽多年,我開著他從德州到華盛頓
DC,從DC到明尼蘇達,從明尼蘇達到亞特蘭大,又從亞特蘭大回明尼蘇達。
他是我而是年生命的見證。很多人坐過車的人都離我而去了,他忠實地跟著我,幾乎沒有給我找過什麽大的麻煩。
他不會說話,但是我對他的感情就像有些人對自己的寵物。人們把名人的故居保護下來,因為那些名人的生命和某段著名的曆史聯係在一起。我保留著我的故車,因為他保留著我的青春。
十年前我有過放棄這車的想法,不能開了就扔了他。但是這十幾年,有了小毛病,修一修,他照跑步誤,跑了那麽多長途,從來沒耽誤事。
每次打開
HOOD,一種親切感就油然而生,好象看著自己的內髒。一切那麽熟悉,這個是不是該換了,那個是不是該修了。
以前沒有想怎麽修他,這幾年,修他好象是報答我的恩人。去年把四個減震,
SWAY BAR LINK換了。車頂的布,設計估計也就十年,全打落下來,我把整個內飾板卸下來,從JO ANNE買了新布粘上。昨天看見亞馬遜買CONTROL ARM,十八塊一個,SEARS賣要一百三,毫不猶豫買下來,天暖和了裝上。汽油過濾器,二十年沒換了,準備開春也換。
我是一個喜歡勞動的人,像所有勞動人民一樣,窮命。修車的肯定開破車,蓋房的肯定住破房,種地的肯定吃不上好飯。但是這樣的生活有這樣生活的好處。這樣的生活很充實,不停地動,腦子不停地想,不用旅遊看電視劇之類的填充生活。最大的好處是給孩子做一個好的榜樣,讓她認識到勞動的價值與樂趣。
I hold on by Dierks Bent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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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而是年生命的見證”
“他照跑步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