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2章
(2009-09-04 13:14:57)
下一個
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仆。
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幹。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麽。
7
反倒看見了主托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8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
10
隻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麵抵擋他。
12
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麵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麽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麵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