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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人聽聞的美國丈夫殺妻案
最近偶然讀了幾篇血淋淋的夫妻凶殺案,我被嚇得可謂是心驚膽顫。最讓我深感不安的是,一例殘忍的美國殺妻案就發生在我們社區。此案的迷霧和離奇,令人慨歎。
你能想象得到嗎,美國丈夫殺了妻子後,居然把妻子的屍體藏在自家後院長達21年。如果不是警探的突然介入,這位冤死的美國女人或許會永遠躺在那裏不見天日。一日夫妻白日恩,這位美國丈夫,你也太狠了吧。
能讓夫妻之間動刀的凶殺,到底能是什麽原因呢?愛情,性欲,金錢,無外乎就是這幾樣兒吧。在章詒和的紀實小說<<劉氏女>>中,殺了丈夫又把屍體肢解醃製成肉的劉氏女,是在多次要求和羊角瘋丈夫離婚未被批準的情況下,自己被迫動刀解決家庭內部問題的。這起妻子對丈夫動刀的凶殺案,尚能獲得讀者的一絲同情。而這位美國丈夫,實在太冷血了,無論如何,很難讓人接受他的凶狠。
21年前的1991年,美國男人羅伯特殺害妻子後,他對外宣稱妻子拋下兩個兒子離家出走了。美國的法律漏洞,可算是無處不在。因為沒有羅伯特的殺人證據,任何對他的懷疑都是徒勞的。於是,在其妻消失兩年後的1993年,我們當地的美國政府居然發給殺人犯羅伯特一張離婚證。在得到這張離婚證的一個月之內,羅伯特很快便娶了他的第二任妻子,之後他們兩人在其前妻的屍體和魂靈注視下,生孩子過日子,殺人犯整的像沒事兒一樣。
新聞讀到這裏時,我不禁唏噓,美國法律真是太搞笑了。在夫妻雙方中一人缺席的情況下,法院就給判了離婚,這種離婚法不僅搞笑,也真夠可怕的了。試想一下,假如在夫妻雙方中,一方看另一方不順眼,於是就三下五除二殺了她,殺人犯藏好屍體後再去報警,再過幾年殺人犯就能混一張離婚證,之後再結婚成立新家,難道這不可怕嗎?
也許讀者會好奇,事過境遷二十多年,到底是怎麽破的案?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委屈的不能永遠委屈,怨死的不能永遠受怨。在不願透露的使命支使下,警探最近造訪了殺人犯的家。在他第二位妻子的同意下,警探終於獲得了搜索許可。當天在他家後院廢置的儲藏室地板下,21年前被害女人的骸骨驚現在人們麵前。
據親友介紹,這位死去的美國女人,生前對孩子嗬護有加,對家庭盡職盡責。女人隻要有了這兩樣優點,基本就不會壞到哪裏去。羅伯特何以對她出狠手,還在繼續審問中。
失去了感情,失去了生命,女人遇人不淑真是不幸。夫妻間不管有多大的仇,任何一方都沒有權力奪去另一方的生命。想在婚姻中動刀的人,請一定記住,如果實在手癢癢了,那就把屠刀對準自己的手指頭吧,請千萬不要傷害你的枕邊人。
雖然老公的嫌疑很大,但設想這樣一個情況:
妻子有外遇,和情人在家裏嗨呦後產生矛盾,情人衝動下殺人藏屍。老公回家一無所知,老婆不見了。
因為下次來個新聞,一個男的,老婆出走N年,搞得他跟女友不能結婚,你也會說,法律太差了,這樣都不判離婚。
你不知道西方法律是無罪認定嗎?而中國早的時候是有罪認定。
因為下次來個新聞,一個男的,老婆出走N年,搞得他跟女友不能結婚,你也會說,法律太差了,這樣都不判離婚。
你不知道西方法律是無罪認定嗎?而中國早的時候是有罪認定。
因為下次來個新聞,一個男的,老婆出走N年,搞得他跟女友不能結婚,你也會說,法律太差了,這樣都不判離婚。
你不知道西方法律是無罪認定嗎?而中國早的時候是有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