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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誘人的大螃蟹呀—Harris Crab House

(2010-09-20 15:12:15) 下一個

今天我搭老公的車,去馬裏蘭州的Harris Crab House吃了一頓螃蟹大餐。這家螃蟹屋的廣告上說,敞開肚皮吃海鮮,每人一律$17.99。這價格雖然比麥當勞貴,但我可以接受。於是,經老公一鼓動,我們拔腿就走。

已經隻聽說過三尺之內必有芳草,最近我覺得,我們這裏半小時車程之內到處都是漁村。以前我怎麽就不知道呢?孤陋寡聞了不是。

去這家餐館,我們要經過一座名為Bay Bridge的海上大橋。這橋特別長,曲折中帶著執著的堅定。每次途徑這座橋,望著大橋兩邊綿長起伏的海水,我總有一種雄赳赳氣昂昂跨過鴨綠江的感覺。一條大河破浪寬,風吹花香兩岸。不對,這是海啊,並不是鴨綠江。有時候,我還會假模假樣地想起我寫的一句所謂的詩,“我是你漂泊途中的一座橋”。到了橋上我才知道,給人義務當橋踩,哪能這麽簡單。你夠堅強嗎?你夠無私忘我嗎?

下了大橋,進了餐館以後,服務員告知,我們說的那個廣告在今天不適用。今天的市場價是,敞開肚皮吃海鮮,每人一律$26.99。嗯?出乎意料,怎麽多了十美金。掉頭,太小氣。硬著頭皮吃,肯定吃不完。即來之,則吃之。

服務員先上來一盤小蝦開胃,然後,十隻熱騰騰的大螃蟹光榮登場。我們吃啊吃,螃蟹皮都吃到臉上了,我那條特意為了下館子才穿的黑裙子,到處都是螃蟹的碎片。還有我的戒指,也被螃蟹調料細末兒給嚴重汙染了。吃啊吃,吃完這十隻,服務員又上來五隻,然後,又上來五隻。我們一共到底吃了多少螃蟹啊?我吃得直迷糊。

其實敞開肚皮吃什麽都不好,明知如此,我還是吃吃吃。犯錯誤的人,基本也都是這樣身不由己的。誘人的美味,誰舍得拒絕呢?

9/17/10  10:5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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