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乘豪華郵輪去旅遊,通常都是浩浩蕩蕩的全家集體活動。或夫妻相隨,或老幼相伴,那種天倫之樂,絕對是件其樂無窮的美事兒。而這次出遊,我們娘幾個卻成了旅遊隊伍中的另類。
為啥呢?不為啥。孩子爹沒來,咱覺得孤獨了。
老公剛開始新的工作,眼下正是抓業務好好表現的關鍵時刻。你讓他現在請假外出一星期,那是肯定不行的。眼看著孩子就要開學了,假如我再不帶他們出去玩玩兒,三個孩子一旦集體造反,一定夠我受的啦。
為了滿足娃娃們的要求,我硬著頭皮,開始琢磨旅遊路線了。反正不管去哪兒,我目前根本就不具備獨立開車出城的能力。隻要在陌生的城市一看到紅綠燈,我就分不清東南西北。我這駕駛技術,誰敢上我的車呀?想來想去,我隻能打郵輪的主意了。
無數人曾經向我灌輸過無數次,隻要一上郵輪,你什麽都不用操心。吃喝隨便,不僅有人伺候你的一日三餐,還有人幫你疊被打掃衛生。既然天下有這等好事,我還猶豫啥呢。就是它了。
這次我們旅行的最終目的地是北美島國巴哈馬。甭管這個國家是富是窮是小是大,隻要離開美國境內,我們就得進出美國港口的海關遞交護照。一提海關,我就腿軟。為啥?還不是去年回國我違法帶回來的那兩隻烤鴨給鬧的。我的黑點至今還記錄在案呢。
越是腿軟,越有麻煩。公元2010年8月8日下午兩時許,在美國巴爾地摩港的海關出境處,一位美國阿姨開始了對我的盤問:
“你的姓和你孩子的姓,怎麽不一樣呢?”
“我結婚後沒改成夫姓。”
第二個問題,真是把我問倒了。我總不能要求海關在現場做個親子鑒定吧,你要和我較真,我還真證明不了我就是孩子的娘。我支吾了兩下,一籌莫展。海關阿姨看我一臉難色,還算善解人意:“你填個表吧。隻要你簽字了,我們就會放行的。”
我接過海關阿姨遞過來的表格一看,原來這是一張美國海關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表。表格的具體名稱叫“parent/guardian permission form for minors”。填好這個表格,就能證明我是孩子的媽啦?我看未必。這隻是走走形勢而已了。
填好表格,在海關阿姨的批準下,我這位可疑的媽媽,終於可以帶著我的孩子們走進大郵輪了。樓上樓下,我們折騰了好幾個來回兒才找到地方。剛走到我們房間的門口,每天為我們打掃衛生的歐洲女子就向我們來了個自我介紹。還沒寒喧幾句,這位美女便好奇地問我,你一人帶三個孩子,你結婚了嗎?哎呀,我要是沒結婚這孩子是哪來的呢?
看來身邊沒男人的女人,真是讓人懷疑讓人憂啊。下次坐船,隻要不是偷渡行為,咱一定得帶上老公。
8/16/10
(每天在海上我都是傻睡,這一回來,我怎麽失眠了呢?是喝茶喝的?還是離開了大海這個搖床?還是有時差了呢?這就要去給我兒子排早隊報名上遊泳班了。如果不是親娘,誰會這麽玩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