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681)
2011 (207)
2012 (226)
2015 (1)
我偏愛讀那些與我生活毫不相關的書籍。每天和孩子們混在一起,就不想再讀什麽哈佛爸爸媽媽那類書了。通常,我會三本書同時進行閱讀。一本是小說,一本是散文,一本是詩歌。假如隻讓我啃一本書讀,肯定會枯燥得讓我大喘氣。
最近,我在看“士兵突擊” 。著名人物許三多認為,讀書就是有意義的事。他把圖書館裏麵的書,從A開始讀,據說他剛讀到D。如果按照他這個標準,我讀的書也就是在A和B左右。
李敖為了多讀書,拒絕了很多客套的聚會。虹影為了省下讀書時間,得罪了很多想和她寒喧的朋友。劉心武喜歡在安靜之處翻閱經典,莫言則自稱已經沒耐心從頭到尾讀完一本書了。餘華出了一本”影響我的十部小說” 一書,並慨歎“沒有一條路是重複”的,石鍾山卻認為作家也得苦讀很多書才能自己搞創作。畢淑敏除了創作,還開了個心理診所。畢飛宇的“玉米”讓我記憶猶新,閻連科的“丁莊夢”和“年月日” 令我愛不釋手。“許三觀賣血記” 讓我想起了天下無數個父親。作家重塑了我們的心靈,讓我們的靈魂得以寧靜。
因為偏愛“牽手” “中國式離婚” 的緣故,剛剛讀完王作家的“新結婚時代”。從昨天開始,花了6-7個小時,今天一口氣讀完。我想,讀者要是能把書讀到這份上,那作家就算是成功了,也算活得很有意義了。這本書中,有個叫顧小航的。他在心情不好時,你猜他幹什麽?到博克去打架。嗬嗬,這一小段寫的,可真有時代氣息。
不管空餘時間能讀多少書,我覺得,讀書比讀博有意義。隻要讀書的時間多餘讀博,這就足矣。
2008-01-24 07: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