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25)
依照個人自由和個人自由意誌的基本原則. 婚姻是兩個自由人共同生活的契約, 兩個人自由地進入, 也可以自由地解約. 用比喻來說, 就是兩個人決定同乘一條船, 但男女雙方都可以自由地選擇下船.
這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的婚姻關係. 至於那種受害人情節, 實在是有悖於自由,平等婚姻的精神, 至於戕害對方的肉體, 精神, 乃至生命, 更是過分. 中國古代說: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 婚姻就是個緣分. 緣未盡時, 就好好珍惜. 緣已盡時, 就自然放手. 所有的緣分都有盡頭, 遲早而已, 或生離, 或死別. 俗話說: 好聚好散. 放對方一條生路, 更是放自己一條生路.
在美國工作, 是自由雇傭, 隨時可以辭職, 也可以隨時被解雇. 有沒有要一年的觀察期? 但在美國離婚, 就得先分居一年, 才能離婚. 此是美國的婚姻製度的第一惡. 不能自由離婚. 在中國, 隻要雙方無爭議, 可以立即離婚. 誰說美國比中國自由?
美國的婚姻製度的第二惡, 就是配偶贍養費. 我不反對短期支持, 也讚同對孩子的共同責任, 但我實在看不出十年, 二十年, 長期地支付配偶贍養費的合理性. 不過是兩個成年人共同生活了幾年, 難道就超過了父母幾十年的養育之恩? 而在美國, 子女是不用給父母贍養費, 哪怕父母老,病,貧困. 這種製度既不合理, 也違背人性.
美國的婚姻製度之惡, 導致很多人視婚姻為畏途. 嚴重加劇了非婚生子女, 單親家庭的數量和比例. 加劇了家庭解體, 社會矛盾. 要是企業解雇員工, 得觀察一年, 還要付終身贍養費, 誰還敢雇人?
被長期壟斷所保護的大熊貓, 一進入市場, 就被淘汰. 這是不是很多海龜家庭瓦解的內在原因? 長期的保護, 已經缺乏自由麵對市場的能力.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如果家裏隻有一個人工作,將來那個沒有上過班的到退休年齡可以拿到那個有工作人一半的social security。
祝您好運.
如果要是沒結婚,但女的懷孕生小孩子後兩人break up了,這種情況男方能不能把小孩子要過來? 要不要還再給女方贍養費?
假如沒想通,還是表結婚好。這就是為何美國單身男人特多。
你老婆給你當全職保姆(一個月2000),借腹生子(一個10萬),陪您吃喝,陪笑臉,陪睡(一天少說也得100吧),這麽多年算下來,您欠的太多了,加上這麽多年的利息,就算是後半輩子付撫養費,都不知道付得清不。
把人家的青春利用完就走人,虧你想得出啊。
你要是羨慕女人因為這樣拿了撫養費,你有本事去找個女大款給你付撫養費好了。
TYPO: 並且在美國隻談戀愛DATE 別結婚
你運氣好點,還可以找個富婆結婚,離婚的時候不但不用付她贍養費,還可以跟她要贍養費。
不過,你有這本事嗎?無論是找人隻DATE不結婚,還是綁富婆,都要有點性吸引力,比如體型要像運動員,臉蛋要像演員,說話要像播音員。。。
很同意.有這種想法的男人最好別婚.願意死心踏地跟著你的女人也不是傻瓜!
給小孩的贍養費是沒得說的,給配偶的贍養費通常是依據婚齡,還有雙方收入的。因為在家裏顧家養孩子,不能出去賺錢也是一種奉獻,不能到時候女人奉獻完了,孩子帶大了,人老珠黃,失去的找工作的最佳時機,男人就一走了之啊。男人的成功也是因為有女人在後麵支持的啊,那個撫養費就是女人前麵多少年付出的報酬,那個是應得的。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想要得到對方全心全意的付出,總是要給些承諾和保障吧。不然結婚幹什麽?就是要一方付出是不現實的,不給回報是太自私的想法。
2) "配偶贍養費." --- 看你請到什麽律師了!!! 哈哈!
3) 奉勸: 有婚姻問題是,千萬不要找"美國人"的婚姻顧問輔導,他們會把事情越弄越壞的! 花了錢、跑了人!
哈哈!
摩梭族沒有婚姻,甚至沒有同居。今天和這個同居明天和那個同居的是美國
為什麽是對付對婚姻不負責任的男人,而不對付對婚姻不負責任的女人?sexual discrimination!
其實西方文明也是一個漸進過程。當法律和道德都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的時候,一般的做法都會采用“偏袒弱勢”。這也是對弱肉強食野蠻社會的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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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走婚。仍然保留一定原始社會痕跡的摩梭人仍然沿用這種製度。樓主,可以考慮移民。
至於贍養費,應該是看是不是一方為家庭主婦/主夫而沒有穩定收入。若是兩人掙得差不多應該也沒這一說。因為在家的一方多半也承擔了很多家務勞動,事實上進行了與對方的家庭內部勞動分工,那麽配偶的收入其實也有在家一位的份。並且在家的那位脫離了就業市場一段時間,要在找到工作可能有困難。為了確保這位財政上處於弱勢的一方不會因為懼怕失去生活來源而受欺受辱仍不敢離婚,所以立法保障他們的權利。國內離婚法沒有那麽照顧弱的一方,所以才有不少大奶對二奶裝作視而不見,婚姻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