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比如張愛玲,不知為何不給弟弟分些遺產;比如梅豔芳,不知為何絕不遷就母親對錢的願望。總歸是有原因的吧。
隻是生前種種決斷,若轉念一想,總有更正機會的。而死前的決斷種種,可否升天之後也會轉念呢?
若有錢,可驕傲,可自豪,可辦大慈善,可擺大排場。自然很好很好!
若無錢,可灑脫,可豁達,也可嘟嘟囔囔怨氣不打一處來,沒人會計較。
若不太有錢,也不至分文全無,那最好生前就開始:給、給、給;花、花、花!
慈善機構給點兒;兒女親朋給點兒。謹記活時就給,活著的時候:就 - 要 - 給!
花錢買享受,花錢買樂子,花錢買漂亮。謹記早早地開始花,因為隻有活人能花錢!
切記遺產不能全給兒女。兒女若心善,他們會傷感,情願你生前多享受;兒女若心貪,你在天上想下凡而不得,隻能抓耳撓腮。
切記別把錢一分不剩全花完。要買好墓地,要預付喪葬費,要留夠紅包(白包?)給幫忙送你上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