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奉子成婚也不夠前衛,幹脆攜子成婚得了!

(2009-12-07 11:37:53) 下一個
網樂MM在樓下的貼裏說:讀了一篇文章,說國內現在80後流行奉子成婚,這個比例似乎很高.很多新娘大著懷胎7月的肚子在婚禮上向客人敬酒,那些客人很誇獎新郎厲害。

按照這樣的趨勢,俺覺得奉子成婚也很快落伍,為啥呢?回顧一下,最早婚姻都是媒妁之言,兩人都不認識呢,換個八字,就拜堂了,進了洞房了還要整個紅布蓋著呢。新社會當然不行了,否則《劉巧兒》,《小二黑結婚》能這麽火嘛!50年代還好,但是怎麽著男女關係也比較敏感,搞不好就屬於作風問題,60後的70年後就大膽多了,同居試婚好像也被默許與諒解了,說起來也是為了婚後的長治久安。80後的這個奉子成婚呢,也對啊,萬一女方不會生孩子,娶回家幹嘛?7個月的胎兒的性別也很分明了,要兒子的,就娶兒子他媽,想女兒的,就娶女兒她娘,絕對理想!

也就俺還是犯嘀咕,怎麽呢?孩子是懷上了,這萬一有別的意外~~~~~,此處略去500字,不管怎麽說,還是生下來後抱在懷裏才踏實啊!我覺得這一點李澤楷考核梁洛施就比較有代表性,給金給銀砸鍋賣鐵都好說,就這樣,結婚的事還要再議呢!90後的可以趕一下這個時髦。

00後的呢?要不等子女出息了以後再定婚姻大事?

哎呀呀,會不會有一天,都跟摩梭人的走婚似的~~~~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