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坐家

一無所長,唯餘文墨,一息尚存,筆耕不輟。
個人資料
大坐家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音樂教育在中國古代生生被改造成政治課

(2016-06-24 04:38:01) 下一個

與世界其他地區不大相同,在中國,一說起音樂,人們首先不是推崇娛樂性或唯美性,而是會想到教育功能,直接和道德倫理掛鉤,“學音樂的孩子不會壞”,或者從政治角度過度解讀,激起陣陣喧囂浪潮,觸動一些人極其敏感的神經,引發一連串聯想。這是華人的慣性思維之一。它是怎樣養成的?為什麽會這樣?大致梳理一下,應該不是無聊的話題。

先秦諸子乃至漢初的著作差不多都談到過音樂,足顯音樂在古代社會的重要性。《淮南子》認為人性有喜怒哀樂之情,而且必然有相應的表現。比如樂,一般人都是當內心和美,想得到的就能得到,自然高興,“樂斯動,動斯蹈,蹈斯蕩,蕩斯歌,歌斯舞,歌舞節則禽獸跳矣。”

中國古代早期的音樂和世界其他地區的差別不大,最初都是內心情緒的直接宣泄,擊壤而歌,敲木而舞,眾人逮著什麽便叩拊起來,陶盆陶罐陶碗都是最早的擊打樂器,大家相和而歌,就是為了日常生活際遇,為了自己的感情和情緒激發的自然流瀉。葛天氏之民操牛尾而歌,不講究內容修飾,不推敲樂律調節,不特別遵從什麽規則,天然不加雕飾,純自然美。一旦樂器被發明出來,自然的韻味就虛假了。有意思的是歐洲和中國考古發現的最早樂器都是骨笛(一萬年前左右),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第一位師傅是同一個人或接收到同一條上帝的啟示。

目前發現的最早的帶樂譜歌曲是出土於敘利亞北部烏加利特的三千四百年前讚美月神之妻的詩歌,保留在泥板上,配著相應的曲譜。當其他地區的人更多地沉浸在濃厚的宗教情感中時,中國古代的音樂觀發生了引人深思的巨大變化。夏商時,統治階級的雅樂主要演奏於朝會、祭祀、征旅、宴飲等場合,宗教、娛樂、鼓舞的意味較多,還沒有拔高在政治方麵的作用,至少還沒有總結升華為理論。三千年前,殷商王朝的頂尖宮廷樂師,太師疵、少師彊,很可能與帝辛(紂)的音樂喜好審美標準不同,分歧太大,聽不慣帝辛著迷的流行音樂“靡靡之音”。他們的音樂創作思想仍然更偏向保守傳統,便抱著樂器投奔了相對落後的西周。也許帝辛根本沒把這當回事,不就跑了兩個藝人嗎?但是周人不僅把它看作世人矚目的明星動態,而且將此作為當時重大的政治事件鄭重地寫進史書,以此作為衡量商王朝實力變化的標尺之一。兩位著名音樂家到西周後搞了哪些創作或音樂活動,史書沒有記載,也許周武王讓周公創作的大型音樂舞蹈史詩《武》實際上出自他們之手。但是我們可以相信,周公製禮作樂的基本思想,即把音樂納入社會政治生活中,強調其移風易俗、提升情感、增加親和力的功效,以及否定流行音樂等都刻著他們的影子。

周公在滅商後,頂替薑尚擔任了“師”。這個“師”不僅掌握指揮國家軍隊,而且監督控製規定著輿論宣傳傾向。他第一次把等級製的“禮”作為國家大法,把政治思想倫理道德灌輸進音樂,使“樂”依附於政治,成為推行“禮”的輔助手段,對樂舞的內容,表演、規模都有地位等級區分的詳細規定。當年,周公主持製定的禮樂,記載在後人稱為《禮》和《樂》兩部文件中,是中央王朝與諸侯國貴族必須學習熟悉的經典。耐人尋味的是,《樂》在漢以後失傳,是古代典籍六經中唯一失傳的一部。為什麽會這樣?似乎還沒有令人信服的解釋。根據《荀子》《周禮》《禮記》以及出土戰國竹簡,有人推測《樂》起碼包括“樂德”(音樂的社會功效或政教作用),“樂語”(歌曲文字部分的創作方法及規則),“樂舞”(古代流傳的曲譜和舞蹈動作記錄)三方麵的內容。

中國古代至遲在西周時,已經出現了專門負責音樂教育、演出和創作的官員,他們不再是光表演的樂師。《周禮》說“大司樂”掌管貴族子弟的音樂教育,和國典、祭祀、外交宴會等的演出。他要選擇“有德”的樂師作教員,死後可以充當“樂祖”,“祭於瞽宗”。《周禮》規定:“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凶聲、慢聲。”用今天的話說,就是禁絕一切有悖周禮和道德行為的音樂。因為古代的“樂”包含詩歌,所以焚書之事並非始自秦始皇,比焚書更早的是毀樂禁詩。《論語》中記載了一些樂官的名稱,有“大(太)師”“師”“少師”等,以及一些負責具體演奏時間和樂器的樂官。《荀子》則說“大師”負責製定政策,審查詩文,禁止淫邪的音樂,按時整頓,保證外來的俚俗雜音不會擾亂破壞雅樂。史書中則有不少宮廷樂“師”經常伴隨君主身旁,直接參與宮廷政治活動。他們熟知音樂史和政治史,其見解往往超出了普通樂師的認知水平,其地位絕非“賤工”可以比擬。

當世界“軸心時代”來臨,人類的審美意識突然提升了一大截,無論是希臘,印度,還是中國,都對音樂理論進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畢達哥拉斯從音樂理論邁出了轉入數學領域的腳步,印度在最早的《舞論》(完成於公元前200年至公元200年之間)中也對音樂包含的深奧數學表達了濃厚的興趣。古代中國的音樂(鍾)也受到度量衡(鍾、鈞)的影響,早期的音樂理論提到二者之間的聯係,但更多的注意力經過以孔子為首的儒家一派鼓吹還是固守在與政治關係的層麵上。也許這是由於中國古代的樂譜和樂理艱澀難懂,不如思想內涵更容易為人理解。

當時,墨、道家對音樂的看法與儒家大相徑庭。墨家從反對社會上層奢靡的角度主張廢除華而不實的音樂。道家則並不在意音樂的政教作用,老子排斥修飾過度的音樂,認為混雜太多華麗音韻會破壞聽覺審美。莊子強調自然簡潔的美感,臨喪鼓盆而歌,感事仰天而噓,高興了便邊走邊唱,“行歌而去”,情傷時便朋友相聚,“或編曲,或鼓琴,相和而歌。”同時,莊子還指出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對音樂會有不同的感受,典雅肅穆的宮廷音樂,鄉下人不愛聽,但是通俗歌曲一聽就樂了。超脫的道家也不得不承認音樂的社會功效,或音樂審美具有社會階層的差異。

春秋時,社會不斷分化改組,舊的等級製被打破,禮崩樂壞。樂壞的具體表現之一,是《論語》記載的魯國從大師到少師八個樂官離開魯國星流雲散。傳統經典不再是身體力行的圭臬,而淪落為社交場合裝點門麵的小噱頭。這讓仰慕周公,向往西周的孔子痛心不已。他對傳統經典進行了編輯整理,作為基本教材傳授給學生,其中包括《樂》(理論和技能)。子路對彈琴技能學得不好,遭到孔子申斥,一些同學便跟風起哄,孔子反而為子路辯解,說他沒有那麽差。足見孔門對音樂課的重視。當然,對孔子的演奏水平也不敢恭維,但這絲毫不影響他對音樂的興趣。他經常和音樂家們討論有關話題,虛心向人學習唱歌,自己鬱悶了便玩玩樂器,給學生上課還有琴瑟伴奏,晚年除了學《易》,還整天擺弄詩歌,整理古典音樂(自衛返魯,然後樂正)。孔子喜愛音樂,應該是受到齊魯兩地的熏陶。魯國因為周公的緣故,擁有可以享用天子禮樂的特權,所以,孔子對古典音樂並不陌生。齊國的音樂水平及普及程度很高,不但宮廷樂隊能夠達到三百人以上的規模,而且,連人才的選拔也有音樂的機緣,寧戚唱歌受到齊桓公的注意,鄒忌彈琴得到齊威王的賞識,二人因此走上仕途,為人所樂道。孔子在齊國聽到的《韶》樂演奏,比魯國動聽得多,癡迷到讓他三月不知肉味,慨歎想不到音樂能有這麽大的魅力。

當時人們的音樂觀念可能深受《樂》的影響,比如吳國季劄到中原各國訪問,對聽到的音樂表演所作的評論,基本都是以政治和倫理道德為出發點的。孔子更不能例外。他很看重音樂的政治與倫理標準,對僭越等級享用佾舞和《雍》歌的魯國卿大夫強烈譴責,認為“仁”是禮樂的核心,“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他所主張的治國條例中,就有提倡古典音樂,排斥通俗音樂的內容,因為通俗音樂“淫”,不夠莊重。他的教育思想中,“樂”占有重要地位,“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樂不光是美學教育,技能教育,更重要的是政治和倫理教育。由於後世人看不到周公製定的《樂》,所以孔子的觀點便成為中國古代音樂教育與文化藝術掌控的主要標準。

在孔子設定的基調上,荀子有專章討論音樂,《樂論》進一步概括了音樂的社會教育功效,指出移風易俗,規範人心,沒有比音樂來得更快,效果更明顯的手段。樂和禮相輔相成,都“管乎人心”,二者的區別是“樂合同,禮別異”,即樂是為了緩和社會矛盾,建立和諧族群社會,而禮則是嚴格劃清等級差別。音樂對道德人心的引導作用,在治理百姓方麵具有極重要的地位。而且是社會興衰的標誌之一。荀子按照孔子禮崩樂壞的邏輯,特別列舉了亂世的幾個症候:服裝妖豔,容貌女性化,風俗淫亂,貪財逐利,行為汙濁,音樂邪僻,文辭陰險華麗,過度養生,送別死者全無恭敬之心,鄙視禮義,崇尚武力,窮人淪為盜賊,富人則欺壓平民。

至此,中國古代的音樂理論框架基本定型。音樂和國家政治興衰,百姓道德倫理緊緊捆綁在一起。

統治階級的願望可以從上而下強力推行,也會深入到一般人的細胞裏,自覺或不自覺地加以維護。不過,反其道而行之的,大有人在。比如在文人中,一直存在脫離政治,玩弄純藝術的傾向。戰國時“高山流水”和“知音”的故事,反映的是隱士的音樂觀,青睞的是個人感受,毫不理會時代、社會、政治、民眾。

東漢時,音樂一度與新興貴族集團的奢靡風氣一起,融入讀書人的教育實踐中。當時的著名大儒馬融出身貴族,是伏波將軍馬援的從孫,其父也是將作大匠,朝廷高幹,本人也作過大官。他的學問好,對古代典籍有較深研究,曾廣招生徒,常有千人追隨。他在音樂上也有很深造詣,“善鼓琴,好吹笛”。從小養成的奢侈習慣被帶到了課堂,不僅房屋裝修豪華,錦衣玉食,還在高大的教室裏,掛著絳紅紗帳,前麵給學生上課,後麵有妖豔女伎表演歌舞。他的做法和孔子的雅興絕對不可同日而語。孔子是助興,增加情趣,陶冶情操,活躍課堂氣氛,而且僅限於彈琴。而馬老先生恐怕有炫耀和測試的意味,除了音樂,還有美女歌舞。大概大多數學生都抵擋不住誘惑,難免時不時分心走神,偷瞄兩眼美女。隻有盧植聽課多年,不為所動,連眼珠都沒轉過。馬融總算有教師底線,盡管自己揮霍鋪張,卻很敬重盧植。而真正在學術上大放異彩的是從未有幸享受馬老師香豔課堂,隻有資格接受馬門大弟子轉授的鄭玄。如果鄭玄也能進入教室,是否像盧植那般定力十足,就不好瞎猜了。

魏晉時,一些士人還把音樂作品作為個人私密的寶藏,如嵇康直到臨死才給公眾演奏了一遍《廣陵散》,留下千古絕響的遺憾。另外,許多人還沉迷無標題無文字即興音樂----長嘯,遏雲裂石,高亢回蕩,隨意轉折,其中蘊涵的感情與思想相當複雜深厚,隻能意會,無法言傳。這樣,音樂成了隔離社會,全憑個人感悟賞玩,無法複製學習的私人絕技。

古代文人在政治第一的前提下,堅持“禮樂不可以斯須去身”。久而久之,演變成和玉飾件一樣的玩藝,成為文人必須具備的四項基本技能之一:琴棋書畫。

至於上層社會為刺激感官娛樂而私下獨享的“靡靡之音,北裏之舞”,根本不會顧及政治與道德。他們在音樂理論和音樂實踐上采取雙重標準,大言不慚,就是為了欺騙控製百姓而已。而民間的“鄭衛之音”,也從未斷過。老百姓自知無力插手國家政治,誰當政都免不了壓迫,沒人真正體恤民情,頂多是采風掂量一下不滿的程度,隻有哥哥妹妹才最貼心,老天土地才最實在,還是《信天遊》吧。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