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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在人們安居後死去

(2016-03-08 01:38:34) 下一個

多少年前,人們為北京南苑皇家園林裏的“四不像”滅絕痛心疾首。

四十多年前,我親身經曆了陝北荒原野溝動物(從豹子、野豬、狼、狐狸、鹿、野雞到隻剩鬆鼠、兔子)日漸稀少乃至罕見的過程。

不久前的一個早上,出門上班,赫然發現一頭死鹿側臥倒在鄰居家的草地上,脖子扭曲著,頭朝向房子後麵的樹林。我想建議把鹿安葬在它留戀的樹林裏,我可以請假幫忙掘墓,完成我固執認定的鹿的遺願。鄰居戴維德卻給縣動物控製辦公室打電話,請他們來處理。合法合理,就是缺點溫情。也許他有些怨恨,死在他家地盤,找麻煩嘛。無緣參預後事,隻好眼不見為淨,一溜煙走也。

鹿是怎麽死的,我不知道。是公鹿、母鹿,多大歲數,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死後,頭的朝向,大有講究。老話說,狐死首丘,狐狸若死在野外,其頭向一定朝著洞穴的方向,戀家之心,至死不舍。這可能是動物的一種本能。以前,我對這種傳說常常半信半疑,現在,親眼所見,不左不右不前,偏偏扭向後,而後麵恰恰是樹林。古人狩獵,見得多了,自然琢磨出規律。人也是這樣,史前和先秦時期的先民們,其葬式的頭向表示故鄉和緣起的所在,絕不會胡亂擺放的。《禮記·檀弓》說:“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之幽之故也。”意為死後埋在聚居地的北邊,頭朝北,三代都采用這種通行的葬禮,因為死者的靈魂要回歸幽暗之地。考古發現也證實了頭的朝向絕非隨意,都有一定之規。這種古禮習俗,人心所向,竟然傳承了數千年。現代人死後,燒成灰,想不忘本都沒辦法擺“炮式”,沒頭沒腦的,裝不成樣子,何況還人心不古。兔死狐悲,鹿死呢?呦呦鹿鳴,青青子衿。鹿的眼睛,溫順、平和、純淨、無辜,讓人心疼;鹿的疾速奔跑,空中騰躍的霎那,全身的曲線完美優雅。善良健美的動物,容易引發人的愛憐憫惜,難免悠悠我心。

十幾年前,搬到這片地方,社區周圍都是茂密的參天大樹,房子後麵,樹木遮天蔽日,大白天都顯得有些陰暗。樹林中有小溪穿過,靜謐安詳。由於日照不足,後院的草地總也長不好。不是雜草蔓延,就是青苔蠶食,人鋤下藥都不管用。那時,樹林裏還是動物的天堂。從小溪爬出的烏龜、蛇是熟客,鬆鼠、浣熊是近鄰。浣熊還好,住在樹腰洞裏,每天散步、伸懶腰、打哈欠,甚至做愛,都絲毫不以我們為意,那份我的青春我做主的自由自在,我行我素,讓人敬而遠之。鬆鼠有點討厭,天一冷,招呼也不打,便徑自攜家帶口地搬進閣樓。如果懂事不折騰也行,但是這些鼠輩高興了便在夜間開個爬梯、運動會,不痛快了立刻翻臉吵嘴打架,全不把自己當外人。最後沒轍,隻好花重金請專業公司布下天羅地網,才算消停。兔子走動得也很勤,種點花呀果呀,轉眼就被啃得七零八落,慘不忍睹。偶爾,一隻灰黃偏紅的狐狸會從灌木叢中露出迷死人的狐媚臉,和我深情互望,許久,才扭身款款離去。蒲老再世,或許會編出些美國狐仙的故事來。夜深人靜,翩然而至,但不知是黃、是白、是黑······說不定還會給她披上一條西方鬼魂夜半出沒時飄飛的床單。民間傳說,一旦換了地界,就怎麽也難保原汁原味。

常來常往的還有鹿。最初每次可見四五成群,有大有小,似乎不止一個家庭,因為有時群體的成員不太一樣。有天晚上,快進社區門口時,幾頭鹿突然出現在我的車燈照射可及的範圍內,先是一頭壯實的大個子,站在路中間,我急忙腳踩刹車,停在距其十米左右的地方。大個子十分鎮定,慢慢左行,消失在黑暗處,隨後有五頭大小不一的鹿,一頭接一頭,不緊不慢,橫穿公路,一點惶急驚恐的樣子都沒有。我暗自慶幸,處理得當,沒有造成遺憾。後來,周圍又建了幾個社區,樹林的麵積大大壓縮,鹿可隱秘活動的範圍頂多剩下不到二平方公裏左右。別說奔跑騰躍,散步覓食都大成問題。在接下來不到兩年的時間裏,我在附近的公路上見過兩頭被撞死的鹿,不知是哪個飛車黨釀就的慘案。一般美國當地動物控製辦公室的人會及時處理,所以,我沒看到的可能更多。

大概可以隨意走動的地方少了,在屋後林中小溪邊看到它們的身影便頻繁起來。有一次,在露台看書,三頭鹿從後院走過。我突發童心,模仿鹿鳴,竟然招惹得鹿們駐足抬頭望著我,其中一頭也回應了一聲。嗯?什麽意思?難道瞎貓碰死耗子,蒙對了一句鹿語?哈哈,天才呀。於是興致高漲地又叫了幾聲,這回也許差得碼子較大,鹿們認清了非我族類,掃興地噴了下鼻子,扭頭離去。不過,也許是另外的意思,回應的叫聲是抗議,滾,強盜!還我家園!噴鼻不就是嗤之以鼻嘛。這麽一想,頓時蔫了。

近些年,也許是雨水多了,林中小溪逐漸變成小河,一下雨,涓涓細流匯成滾滾洪水,切割衝刷了兩岸泥土。年前,地方政府撥款整修,砍伐了河邊大樹,用石頭和細網加固了兩岸。原本陰暗的林子豁然開朗,慵懶的浣熊、嬉戲追逐的鬆鼠都不見了,烏龜和蛇絕了蹤影,更別說狐狸。倒是吸引來大雁,前些時有兩批七八隻在水中歇過腳。

鹿呢?多日不見,難道遷居了?沒想到,看到了那天早上悲慘的一幕。這裏本是它們的家鄉,生於斯,長於斯,可是開發商侵襲了這裏,而我們驚擾了它們,困死了它們。這是最後一頭,還是另有殘餘?想著它,我夜不能寐。鹿若有知,一定會詛咒我們。它們沒有什麽可以進行反擊的武器,隻能以死宣示:這是我們的土地家園!作為人類,我覺得有愧於它們,無論怎樣解釋,都是強詞奪理。

昨天,我驚喜地發現小河對岸,出現了四頭瘦骨嶙峋的鹿。它們緩步徐行,有兩頭向鄰居家的方向眺望,似有意,又似無意。這是悼念同胞,還是尋覓同伴?這是鹿的情意?我猜不透。很想知道,這是最後的家庭嗎?也許要不了多久,它們也將逐一逝去。

我想向動物控製辦公室建議,用最溫柔的方法,將剩餘的鹿們盡數活捉,千萬不要傷害它們,送到無人的荒山野嶺中,以免再次遭到厄運。剛拿起電話,又覺不對,咋有點像國內強拆惡棍們的邏輯,占了人家的房子,把人趕走,從市中心寸土寸金之地,遷到六環以外。應該搬走的是我們呐!但是,能辦到嗎?我能白白丟掉房子?若賣掉,結果還不是一樣?我的心靈重負解脫了,卻壓給別人。就算我咬牙棄屋,其他人家呢?能做到全體搬遷,建立一個動物自然保護區嗎?保護動物,說起來容易,做則是另一回事,尤其牽扯到自身利益。

我羞慚地頹然放下電話,喟然長歎,從心裏鄙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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