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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的矛盾陳述考驗著後人的才學識德

(2015-10-09 02:38:19) 下一個

從春秋開始,人們已經意識到所謂曆史的記載包含著人為修飾的成分。所以孔子解釋“史”,就不是簡單的紀實,而是過分修飾打扮的東西(文勝質則史)。輕一點的,隻是化妝,老底子猶在,重一點的就是整容,麵目全非。張岱說:“有明一代,國史失誣,家史失諛,野史失臆。”(《石匱書序》)其實不獨明代,中國曆代都存在這個問題。國史中美化成功者,醜化失敗者;家史中基本都是好人好事,祖先個個了得;野史中臆造的內容近乎神話傳奇,與文學創作的忽悠勁頭不相上下。這並不奇怪,打根上說,“巫史同源”。古代文化掌握在少數人手裏,最初分工不明確,以後分工趨向細化,史可以僅僅簡單記事,供日後驗證事情的起因、過程、結果。巫則根據發生的事情,解釋尋找吉凶福禍的苗頭和可能。二者偏重不同,但職責一樣。巫和史可以分工,也可以相互轉換,或者合二為一。史中有巫,夾雜了多少天象異聞,祥瑞災變,讀古史的人都不陌生。由巫而誣,字形相似,含義亦近。於是,曆史就不僅僅是單純的紀錄。而且由人完成的事情,怎麽可能不摻雜主觀傾向,和寬窄高低不同的觀察視角?所有人對曆史的觀察記錄,都是盲人摸象,原本沒有明晰影像認識,怎麽可能會有正確描述?能有部分準確,沒有說偏想歪,已是難得。如果對此不了解,缺乏清醒的認知,就不可能發現真實的曆史。有的人懵懵懂懂,看到什麽信什麽;有的人隻截取符合自己心意的部分,罔顧其他:或者明知其他記錄和說法合理,卻硬要堅持偏見;還有的人完全不管各種原始記錄的內在邏輯,習慣臆測。曆史記錄如此,讀史者如此,想要探究曆史真相,難免被人譏為癡人說夢。

不同的人經過有意無意地修飾編造,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和不同語境下也會有不同的說法,使得有關曆史的記載常常是相互矛盾的,或者完全相反的。既給人帶來困惑,也給人提供了比較、辨別的可能。為此,首先需要有懷疑和批判精神。

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在其代表作《史通》的《自敘》中說:“自小觀書,喜談名理,其所悟者,皆得之襟腑,非由染習。故始在總角,讀班、謝兩《漢》,便怪前書不應有《古今人表》,後書宜為更始立紀。當時聞者共責,以為童子何知,而敢輕議前哲。於是赧然自失,無辭以對。其後見張衡範曄集,果以二史為非。其有暗合於古人者,蓋不可勝紀,始知流俗之士,難與之言。凡有異同,蓄諸方寸。”這是史家精神的萌芽,沒有這種精神,隻能當個教學生背書的三家村學究。有了這種精神,劉知幾才總結出史家必須兼備的才、學、識三長論。明代的胡應麟認為還不夠,“公心”、“直筆”也不可缺少,五者都有才完美。清朝的章學誠進一步概括為“史德”。現在可以這樣看四者:才是組織安放所學的能力;學是知識;識是領悟認知水平;德是求真求實的尺度。才學識德這四者都是為了讓人能夠正確記錄曆史、認識曆史、總結曆史的基礎訓練與能力。多數人有學,或加點小才,識德則很難得。即使劉知幾和章學誠也不能全麵圓滿地達到這些要求,起碼在德上就受製於“名教”,仍主張為尊者諱。

曆史記錄的混亂、矛盾、對立俯首即是,偽造者也絕非少數,可以說步步陷阱,處處謎團。要想把曆史學真正提升到科學的高度,關鍵要看研究者是否具備史學四長(當然不全是劉、章的原意,而是在融和當今各學科最新成果基礎上的四長)。

秦始皇是中國曆史上最具爭議的人物之一,對他的評價眾說紛紜,褒貶不一,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之一,就是有關記載十分混亂,大的且不說,細節處在同一本書中便矛盾百出。如始皇母親的家世有“豪家女”(《呂不韋列傳》)、優伶(亦見同傳)和呂不韋小老婆(《始皇本紀》)的說法。如果後者屬實,怎麽會有許多仇家,以致滅趙後,秦王親臨邯鄲,把母家的仇人盡數坑殺?如果前者沒錯,怎麽又會淪落到歌舞伎的境地?始皇坑殺的是仇家,還是知情者?其中許多環節沒有記載說明,一片迷霧。

原本沒有太多疑問的始皇立嗣問題,隨著近年北大漢簡的公布,也出現了疑團。司馬遷在《史記》中,把始皇臨終遺囑和趙高、李斯、胡亥的陰謀篡改經過寫得很詳細。可是北大漢簡中的《趙正書》卻說立胡亥繼位是始皇臨終與李斯等人商量的結果,而且是李斯、馮去疾左右丞相主動進言,起了主要作用,壓根兒沒提趙高。“昔者,秦王趙正出遊天下,環(還)至白(柏)人而病,病篤,謂然流涕長大(歎)息,謂左右曰:吾忠臣也(按;原文如此),其謀所立。丞相臣斯、禦史臣去疾,昧死頓首言曰:今道遠,而詔期(窘)群臣,恐大臣之有謀,請立子胡亥,為代後。王曰:可。王死,胡亥立,即殺其兄父骨(扶蘇)、中尉恬、大赦罪人……”。兩種記載,哪個更接近真實?你可以說《趙正書》是漢儒偽造曆史,是謠言。但是謠言的作用達不到全信,也會讓人疑信參半。再回頭看《史記》,就覺得需要澄清的問題太多了。

比如,始皇對長子扶蘇的態度就模糊不清。既然因數次直諫,引發始皇不快,那麽,調離都城鹹陽,去北方邊關上郡監軍,應該帶有貶斥的意思。何況,《史記》所載遺囑並沒有明確扶蘇繼承人的身份,僅讓扶蘇回京會葬,語焉不詳。就算遺囑事真,會葬由長子主祭,便自然確定了扶蘇的地位。可僅有三人知道的事情,事後一定會徹底毀掉原件,司馬遷又從何得知?而少子胡亥在二十多個兄弟中最受寵愛,出外巡視獨許其同行,那麽臨終選擇指定為繼位者,也不會讓人意外。但是,上郡在秦代的三十六郡中地位最為顯著。這裏集結了三十萬大軍,由始皇信任的將軍蒙恬鎮守,抵抗防範江湖傳說的顛覆秦朝的胡人內侵,是京城鹹陽的第一道防線。難道始皇不擔心扶蘇與蒙恬結盟,形成脫離中央集權的分裂勢力嗎?監軍上郡,究竟是厭棄,還是鞏固繼承人地位的舉措?如為前者,就不太可能讓他繼位。如為後者(從始皇遺言“以兵屬蒙恬”可知上郡兵權在扶蘇),怎麽可能輕而易舉地便被一紙文書擊垮了?

《趙正書》的疑點也不少,稱贏政為趙正,還可以說得過去,《史記》也說始皇正月出生於邯鄲,“姓趙氏”。漢代尚有不少人遵從“子從母姓”的習俗,《史記》常見“姓某氏”,有時指的是姓,有時則是指氏。這裏應該是氏,本姓贏,以母親的祖國為氏,這樣說不足為奇。但是,不承認始皇帝,而稱秦王;不稱朕,而稱吾,就暴露了作者的政治傾向和六國貴族後裔的身份,公正真實便打了折扣。馮去疾在始皇二十八年《泰山碑》中似已經是右丞相,名在李斯後禦史前,《史記》明確記載始皇去世時,馮為右丞相,一直任職到被二世殺死,這裏卻說是禦史(被趙高、二世滅族的人不可能是由二世擢拔的),這一點小錯,足以降低其可信度,起碼不嚴謹。《史記》說始皇最後一次出巡,左相李斯跟從,右相馮去疾留守,《趙正書》不但從行,還親身參與立嗣決議。而該書沒提到趙高,更無法解釋趙在二世朝中的地位與作用,有因趙高聲名狼藉故意略去之嫌。還有“代後”是什麽意思?是暫代皇位,還是直接繼承父位?《史記》說李斯、趙高矯旨立胡亥為太子,有個過渡的合法憑籍,比較合理。

兩種記載,到底哪個是真實的,或者說接近於真相?恐怕目前不好隨意肯定任何一個,二者都有不能忽視的硬傷。即使做出判斷,誰能保證不是被蒙蔽的錯誤結果?不是另一個偏見?

談論曆史,展示的是史學四長的水準。多聞闕疑則可,輕信偏執信口開河則謬。才學識德不足者,還是玩點別的吧。當然,不會有人揭發自己不足的。那就承認每個人都是一孔之見,不要堅持說,別人都錯,自己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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