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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行漸遠的忠誠

(2012-02-16 02:59:36) 下一個

忠誠曾是世界上大多數人認可的一種品德。它在中國至少流行了兩千多年,按其應用範圍,可分為狹義與廣義兩種。廣義的忠,首先被用於人際關係的許多方麵,從夫妻、朋友到一般人,到上級,到組織團體;其次也被用於做事的態度上。狹義專指忠君,四十多年前還掀起一股回光反照的宣傳高潮,家家貼著忠字剪紙,處處可見集體大跳忠字舞,每次集會三忠於、四無限的口號震天響。也許現在有的年輕人覺得好玩,以為可媲美街舞之類,但那時許多親身經曆者無不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後來的事實證明,那時的忠是諂媚,是屈服,是被迫,是迷信,一旦周武王軍至,大多數人“倒戈”的速度決不亞於商紂王的“前徒”們。

 一般認為,忠是從“孝”演化來的。孝是在血緣的天然紐帶聯係中,由愛而產生的感情與責任。當血緣是人們唯一的社會關係時,對長輩和家長的敬愛、尊重、服從是極其自然的。隨著人口的增加以及與其它血緣集團的來往日益頻繁,孝的局限性就突出了。於是可以處理更多關係的準則“忠”便應運而生。

 忠與“孝”相同的是都有感情因素,不同在於沒有天然的血緣紐帶聯係,靠的是強製的外部環境,與內心的認同。因此,它的穩固性無法與“孝”相比。

 在封建社會(專指西周、春秋戰國),血緣關係的狹隘性有所打破,相對獨立的大小封君很多,人們不愁出路短缺,所以無論父母、兄弟、夫婦,還是朋友、君臣之間的關係都是有條件的,允許變動的。這一點,先秦古籍多有論述。如夫妻是“人盡可夫”,無可無不可,再婚甚至濫交,司空見慣,沒有嚴格的三從四德。隻有一個的父親則不是以“嚴”而是以“慈”的麵目立身,感情色彩較濃,“父慈”和“子孝”既是關係準則,也是互動條件。君主如果不把臣下當人看,那就別怪臣下將你視為仇敵。因父兄被楚國殺害,伍子胥不但轉投吳國,而且帥吳軍攻破楚都,這樣還不解恨,又從棺材裏拖出老主子的屍骨猛抽一頓。這倒也罷了,值得注意的是社會輿論幾乎一致偏向伍子胥,連孟子都認可這種原則。“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秦以後的專製社會,尤其是宋以後,人際間的依附關係日趨嚴格,不僅君臣,對父母、兄弟,乃至夫婦之間的關係中都是無條件的忠孝節義。“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除非死,絕對不允許改變,形成旌表滿天飛,牌坊到處立的現象。

 近代以來,隨著民主自由思想的傳播,和人們對專製獨裁的憎惡,“忠君”最早從忠誠的品德中被剝離出來,理所當然遭到唾棄。與此同時,與忠相聯係的孝悌、誠、信、節、義等等雖不至徹底崩潰,也已全線動搖。過去我也認為這是一種道德的大滑坡,現在我則傾向於是新型人際關係確立前的迷亂。

 “阿拉伯之春”的現象表明人們對國和政黨領袖已做明確區分,對外國幹涉並不在意,傳統的忠於祖國的觀念發生了很大變化。假若中國發生類似情況,相信許多人也會這樣選擇,更多的人則會袖手旁觀。執政黨對這種可怕信號應該早就認識了,君不見不光是貪官、異見者往外跑,一般人甚至高層人士也都在尋找機會,望使館門而投止,誕外籍兒女於異域。古代已經強調“小杖受,大杖走”,現在要找打死都不走的,更難啦!共產黨執政幾十年,與國民黨一樣,血債累累,仇家遍地。可笑一些威風十足的官吏不思自省,依然迷信暴虐統治術,為淵驅魚,為叢驅雀。這真是外麵的世界很精彩,我們這兒的世界很無奈。

 毫無疑問,忠不能簡單否定。在生活中,水性楊花、朝秦暮楚、左右搖擺、見風使舵、口蜜腹劍、出賣背叛的人絕對招人憎惡。忠表現在犧牲精神上最讓人感動,就像犧牲的本意是祭祀所選的純色與整身的完美牲畜,而不是隨便拉來充數的被淘汰老弱病殘,能夠心甘情願作出犧牲的人也是與眾不同,具有超強精神力量的烈士,值得世人敬仰。但是,單方麵的責任與義務肯定是不公平的,男人三妻四妾,女人從一而終;君王翻雲覆雨生殺予奪,臣下俯首帖耳唯命是從;所以人們稱為愚忠蠢孝昏誠亂信傻節憨義。有條件的規範,如西周、春秋戰國時那樣,以感情聯絡,投桃報李,比之秦以後要合乎人情些。最合理的是雙方共同具有責任與義務,享受對等的權利,比如上級不但要求下級服從,也要接受下級監督與批評,甚至罷免。人們不僅要愛國,國家也要愛民保民。夫婦、朋友更要平等,剃頭挑子一頭熱,長久不了。而這一切隻能在民主自由的製度和環境下才能培養並確立。那時,忠字在人們口中將有新的含義,或者會創造新的詞匯代替它,會更多地談論權利、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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