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舉案齊眉”
(2010-05-06 04:37:04)
下一個
夫婦是中國古代所謂“五倫”之一,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重要一環,人們自然對它有較多寄托、夢想和期望,乃至規範。
舊時文人眼裏的理想夫妻關係是“相敬如賓”,具體表現為“舉案齊眉”。固然,待客之道,理應恭敬。可是將食案舉到與眉毛平齊的程度,怎麽看都不是傳統的待客之道,怎麽論都算不上待客的禮節,倒像是給鬼神上供,或奴婢伺候主人的行為,是表示“卑服”的舉止。一對恩愛夫妻,若丈夫看到妻子這般模樣,情何以堪?縱然滿漢全席陳列麵前能坦然下咽嗎?倘若欣然領受,夫妻情份何在?分明是要將妻子置於奴婢的地位,自己安享作為主人被敬畏的得意。就算退一步說這是禮賓的敬意,那末“相敬如賓”還是正常夫婦之道嗎?是否理性得太客氣了?現代社會除了一部分男人心中暗許外,女性們若對“舉案齊眉”愛不釋手,肯定是病得不輕了。它對男人來講或許是恭敬,對女人來說則是屈辱。無論從哪個方麵看過去,“舉案齊眉”都是男性占社會統治地位的產物,是男人們的私心理想。
“舉案齊眉”的典故梗概,許多人耳熟能詳。東漢初,扶風人梁鴻討了孟光為妻。兩口子隱居鄉間,為別人打工度日。每天吃飯時,孟光都作出那個著名的動作。這一舉,成為“賢慧”婦女的標準像,被人稱頌了一千多年。以後還成為“五好家庭”的代名詞,可算典型的中國式倫理神話。
但是完整的故事,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當我們回頭檢視它產生的背景和內容,可以看到被“禮”所掩飾的辛酸。
漢代自武帝以後,儒家學說確立了在意識形態上的獨尊地位,人際關係的“禮”越發精致,被係統地確定為許多細則。其中婦女日常行為的規矩也已日臻繁瑣,出現了諸如《列女傳頌圖》、《女誡》、《女憲》一類法規性的著作。被社會上層追捧的曆史學家和文學家班昭在《女誡》中,把“卑弱”放到對婦女的第一要求上,“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在“女以弱為美”的思想影響下,民間甚至形成了“生女如鼠,猶恐其虎”的諺語。不管結婚前身家地位是否高於男方,婚後都必須找準與丈夫相應的位置,並且服從丈夫的意願。丈夫如果駕馭不了妻子,“則威儀廢缺”;妻子要不服侍丈夫,“則義理墮闕”。上行下效,這些必然要在民間家庭中打上深刻烙印。
據《東觀漢記》《後漢書》等記載,梁讓在王莽新朝做了有職(城門校尉)有爵(修遠伯)的芝麻官,生了個兒子,取名鴻,字伯鸞,希望他長大後像鴻鵠展翅高飛。梁家本來可以過上小康生活,但是家財還沒有積攢起來,梁讓就撇下年幼的梁鴻撒手人寰。亂世艱難,連口棺材也沒混上,隻用一領席子一卷,草草埋葬。頂梁柱倒了,家徒四壁,小梁鴻唯一擁有的就剩下自尊心了,那是伴隨名字和父親的希望培養起來的。和許多家道中落的窮孩子一樣,他的自尊既表現為自強,也包含著由自卑激發的孤僻自傲。
學齡期間,國家對他這種窮孩子還有點優惠,進入太學,博覽了古籍。在校時,他顯得很不合群,經常獨來獨往,不但不與人交往,連吃飯都不跟同學在一起。同學做好飯,招呼他趁著餘火未盡,趕緊接著做。梁鴻卻把灶火滅掉,再重新填進自己的柴。他說,我雖是個小孩,也不願占人家的便宜。這種性格,有點像現代醫學所說的自閉症了。
學業完成後,儒家經典除了在頭腦中刻上了信條戒律,增添了精神負擔外,沒有給他帶來就業等其它好處。窮人家的孩子沒那麽多講究,找不到白領工作,便放下身段去放豬。如果沒有發生以後的事情,梁鴻的一生可能極其平淡乏味,在曆史上留不下一絲痕跡。放豬時,不小心失火,燒了別人的房子。這是一次不幸事故,也是老天賜給他的一個良機。梁鴻沒有考慮那麽多,他隻是憑著良心的指引,找到被燒人家承擔了責任,把自家所有的豬全用來賠償損失。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個亮點。假如事情僅到這一步便偃旗息鼓,梁鴻也沒戲了。可是命運注定要把機會讓給他,擋都擋不住。主家收下了豬,依然嫌少不滿意。這時,梁鴻的自尊心膨脹了,他賭氣說,我再沒有其它財產,情願為你做工抵債。他說到做到,從早到晚勞作不息。漢代有個傳統,社會上年紀大輩分高的人說話分量較重,足以左右輿論與官府。看到梁鴻辛勤奔走的身影,鄰家老漢坐不住了,情不自禁地數落起主人家欺負老實人。他一出麵,旁人也都紛紛指責。主人家不是地方豪強,還算講理,他自覺有些理虧,心裏也佩服梁鴻的為人,便把債務全免,豬如數奉還。梁鴻的自尊心再次激起,居然不接受那些豬。他高傲地揚起頭,離開主人家,回到故裏。
那時社會上比較重視道德修養,流行走“舉孝廉”做官的路子。所以梁鴻的事跡傳開後,一些有錢有勢的人家頗看好他的前途,爭著要把女兒嫁給他。可是梁鴻強烈的自尊心不允許他做趨炎附勢的人,各方麵條件優越的姑娘反而令他自卑。因此,他一一謝絕了。當然,他沒有決心打一輩子光棍,自有一套標準,隻是不事聲張,暗地查訪適合自己條件的姑娘。磨刀誤不了砍柴功。同縣老孟家有個女兒,除了一身好力氣,能舉起石臼,是個不讓須眉的女力士,其它都不好意思讓人誇。比如容貌,在檔案記載中就仨字:肥、黑、醜。這條件在以弱為美,養個瑟縮如鼠的姑娘,都還要擔心露出點虎勢虎氣的時代,恐怕少有問津者。姑娘自己並不氣餒,尋常男子還入不了她的法眼,居然也拒絕了幾個。所以,年過三十,仍沒有出嫁。父母自然著急上火,姑娘卻明確宣布要找就得是梁鴻那樣賢明懂事理的人。我猜想,她知道本身條件不好,一般人難免嫌棄,所以寄希望於道德高尚的人應該懂得尊重人。不過也許說出這話,姑娘自己也不相信,隻是用來堵父母催逼之口。父母同樣沒當真,這怎麽可能,連派媒人去說親的念頭都沒轉過。有些好事之徒大概當作笑話,四處傳播,沒想到梁鴻聽說此事,竟然上門正式求婚。他們倆沒有經過花前月下,鴻雁傳書,紅娘遞話一套程序,肯定不存在愛情。就算姑娘有仰慕之心,梁鴻呢?不嫌他窮的姑娘大有人在呀,即使容貌一般,應該強過孟小姐吧。孟家的財勢,嫁妝的豐厚,對他沒有吸引力。姑娘的人品,以前沒有過接觸,應該並不熟悉吧。他看上孟姑娘哪一點了?若按一般人的思路考慮,很難說清。這裏隻有用自尊心與自卑感並存的混合心理才能解釋。這是一種心理障礙,自尊讓他不能容忍妻子在各方麵超過自己,自己弱勢就無法樹立自信,建立權威;自卑讓他隻能接納不完美的妻子,有缺陷才能在他麵前表現卑弱,產生敬畏。所以,梁鴻看中的恰恰是孟姑娘的容貌,以及由此產生的比他更加自卑的心理。孟姑娘是怎麽想的呢?她的心情可能比較複雜,既希望能過一種受到尊重,順遂自己心願的日子,又不敢相信,隨時準備放棄幻想,聽任擺布。她出嫁前做了兩手準備,一方麵置下布衣、麻鞋、紡織工具,以便認命,跟丈夫過苦日子。另一方麵,她又不甘心,企圖改變丈夫。當孟姑娘故意盛裝嫁進梁家時,梁鴻的心理障礙再次發作,竟然立刻拉下臉來,不搭理她。孟小姐也不示弱,兩人冷戰了七天。終於丈夫的臭臉讓孟姑娘徹底投降,首先跪在床下請罪。梁鴻說,我要找的是能吃苦,甘心隱居深山的人。你現在又塗脂抹粉,又披絲衣錦的,不是我心目中的配偶。孟姑娘乖巧地說,我這麽做是要試一下你的誌向,其實早就準備好了隱居之服。於是馬上改換了打扮。梁鴻轉怒為喜,說出了娶孟姑娘的真實想法,“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一個“奉”字充分表達了他對妻子必須服從自己,伺候自己的要求。他要找的“妻”,說穿了就是一個老媽子。古代中國的文化人,或者像梁鴻這樣的隱者,可以遠離官場,拒絕做官,能夠在生活上摒棄貴族式的享受,強調布衣疏食,標榜與眾不同;可在精神深處,貴族的權力與地位卻占據重要位置,並將其落實到家庭中的尊卑等級上。這是自尊與自卑的結合,外表與內心的分裂。為了鞏固確定的地位,梁鴻還做了一件本應由父母或主人才有權做的事:親自為妻子取了名字,名光,字德曜。古人的名和字是相互對應的,可以彼此解釋或補充。孟姑娘的新名字含義明白,就是要把“卑弱”等女德發揚光大。可憐的孟姑娘從此不得不收斂女兒脾性,嫁什麽隨什麽了。
婚後,孟光不是沒有改造丈夫的機會,但她自己破壞了。見丈夫好久沒動靜,不提隱居的事情,她反而沉不住氣,問是否棄誌隨俗了,促梁鴻趕快隱居避患。可能她幻想艱難困苦會釀出感情的甜蜜,未曾料到她的後半生將在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戰戰兢兢,伴君如伴虎中度過。從梁鴻僅僅回答了一個“諾”字看,似乎有些被動勉強的意思,也許他內心殘存著出人頭地的念想。但說過的話不好反悔,於是夫妻相攜進入霸陵山中,耕田織布,閑暇便讀《詩》《書》,彈琴娛樂。聽著似乎很是愜意,實際上隱居的日子顯然不好過。梁鴻一麵仰慕前世高士,為漢初四皓以來的二十四位隱者寫文歌頌,激勵自己;一麵難以壓抑東出函穀關,涉足中原的欲望,於是拖家帶口上路旅遊。當途經京師洛陽,眼見繁華,耐不住寂寞,作了一首《五噫之歌》。翻成現代話是:登上北邙山啊,哇!眺望京城啊,哇!宮室崔嵬啊,哇!世人辛勞啊,哇!遼闊廣大看不到邊啊,哇!這麽幾句不鹹不淡,全是半截話的劉姥姥式感歎,不知怎麽流傳出去,招來不滿,被人搜索。梁鴻和孟光搬到齊魯之間躲了起來,並被迫改姓運期,名耀,字侯光。危難中仍不忘煥發貴族光彩,暗藏著做主子奴役別人的夢想。在這種夢想後麵,孟光能得到什麽,看看後來的記載就能想見一二。
不久,又遷到今天的蘇州一帶。臨走前,他做了一首長詩,抨擊了世俗告密誣陷,爭著捧假貶真、舉枉措直的惡習,盼望在異地過上受人尊敬、逍遙快樂、追隨孔子思想的日子。公正地看,這首詩是他一生中的第二個亮點,也是最後一個。俗話說,一俊遮百醜。但是,俊是俊,醜是醜,誰也不應該遮擋誰。梁鴻夢想的快樂裏,沒有包括妻子。在詩裏一句也沒提到追隨他顛沛流離的妻子。史書中也沒有關於孟光在這段時間的記載,仿佛她根本不存在。貧賤夫妻百事恩,艱難歲月容易讓人產生相依為命相濡以沫的親密感,對別人來說是定律,在梁鴻身上卻是變數。在新居地,盡管他窮困得寄人籬下,為人舂米打工度日,卻放不下他端著的架子,仍然做著家中的絕對統治者。每天收工回家,孟光都為他做好飯菜,“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由此可見,最初的含義是因為不敢抬頭看梁鴻,才要借食案遮住眼睛,跟愛情、禮敬毫無關係。從“不敢”兩字來看,顯然梁鴻沒有善待孟光。一位女力士對自己的丈夫畏懼到不敢看,沒有經過幾番痛苦教訓能辦到嗎?這種景象我在插隊的村裏見得多了,男人都是四仰八叉舒坦地高踞炕上,女人則低頭縮身蹲於灶旁,不得與丈夫同席。村裏的女子見知青男女同桌吃飯,個個好生羨慕。還是回到東漢吧,那時,沒人在意孟光的感受,沒有人表示過丁點同情,活該如此。主人家看到這種情景,對梁鴻禦妻手段佩服得緊,心想身為傭人能讓妻子把自己“敬”到如此地步,真不是凡人!隨即提高了待遇,讓他們有了一個比較象樣的家。因此,梁鴻才有條件,有心情“著書十餘篇”。寫的是什麽,沒有流傳下來。但就算他是了不起的大文豪,也不能為他掩飾虐待妻子的惡行,不能鼓勵成功的男人背後跪著個女人。
相聚時,他沒有給過孟光多少溫暖。臨死前,對侍奉了他一輩子的妻子也沒有絲毫感激與眷戀。梁鴻也許清楚知道孟光胸懷怨恨,絕不會守著他的墳丘,唱著地老天荒。而他似乎也不願與孟光長相守,於是繞過孟光和孩子,叮囑主人家千萬不要讓他的兒子將其靈柩帶回故鄉去。主人不負所托,把他埋於當地名勝戰國時吳國勇士要離墓旁。喪事完畢,孟光果然舍棄了他們最後共同擁有的家,自回扶風去了。她的心情應當是解脫了苦難,一身輕鬆,回鄉的腳步急匆匆中透出輕快,說不定又唱起女兒時的秦腔小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