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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的飲食規定與穆斯林為什麽不吃豬肉

(2009-08-04 06:04:50) 下一個
伊斯蘭教的飲食規定與穆斯林為什麽不吃豬肉




編者按:很多人關於穆斯林不吃豬肉這個問題上產生了許多的誤解,最常見的也是常常被他們詢問的也是這一個問題。其中,一些人認為穆斯林不吃是因為尊敬豬,由此人們又從尊敬聯想到可能豬是他們的祖先吧!又從祖先聯想到可能他們崇拜豬吧?這是典型的中國人的聯想法,因為,咱們中國人最尊敬的就是祖先,然後就是祭祖拜祖。我想,再沒有智慧的人或民族也不會因為不吃一種動物或事物,是因為他們崇拜他。好了,如果依照這樣的邏輯推理,那麽,荒唐之事就太多了。你可以想想,在這個世界上你有多少事物或東西你不吃,難道,它們都是因為我崇拜,我才不吃嗎?豈有此理!

如果你還不理解,那麽看看下麵的敘述,你可能會清楚一些。如果您是一位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古代稱謂是“正人君子”),那麽我要告訴您,您就不應該吃豬肉,否則,您就是“小人”了。哈哈!我這不是罵人,這可是咱們的古代最有影響的教育家,儒家的第一人孔子的意思。除非您已經忘祖,那就另當別論了。如果,您認為孔子的話還有點道理,那就看下去:備受孔子推崇的古書《禮記》少儀篇上有一句:“君子不食溷豚。”即君子不吃豬肉和狗。孔子一再追求的 “克己複禮”的禮正是以周朝的《禮記》為準則的。看到了吧! 想更多的了解不吃的哲理就請您繼續看!

 

關於可食用的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信仰安拉的人們啊!你們可以吃我所供給你們的佳美食物,你們當感謝安拉,如果你們隻崇拜他。”

關於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他隻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

又說:“信仰安拉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偶像、求簽屬於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

伊斯蘭飲食規定以佳美為原則,所謂“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營養滋補外,更主要的是指該食物的“潔淨與性格”穆斯林是講“衛生與衛性”的,正可謂“食以養性”。舉凡食草類動物其性善,其食潔,如牛、羊、駝等。而尖齒、獠牙的食肉類動物或食腐屍、腐食之動物其性貪、惡,其食汙,如豬、狗烏鴉等。

關於禁止的食物,《古蘭經》原則性地提到的有“豬、血液、酒、自死物、誦非安拉之名宰殺的動物”。在此基礎上,先知穆罕默德又進一步地作了具體的闡述,以後的穆斯林教法學家又在此二項基礎上作了些規定,構成了穆斯林的飲食戒律。在此,我們隻闡明《古蘭經》所提出的飲食戒律。

酒。禁止的原因在於酒能使人暫時喪失理智,神經處於麻醉狀態,對自己的言行失去自控能力,從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危害,這種傷害對穆斯林而言不僅是身體、物質上的,還在於有時因語言、精神失控而導致信仰的喪失,因此《古蘭經》嚴格禁酒,將之和賭博等看作是導致社會危害、引起人與人之間爭鬥、人際關係惡化的惡魔行為。昔日的古代社會是這樣,今日世界也是如此,據一份報紙報道:上海市青少年流氓鬥歐的犯罪案件中百分之六十是因酗酒而引發的。離婚案中也有不少是因一方酗酒而導致夫妻失和、家庭破裂。象一些酒後開車造成的傷害事故更是與酒有關。“酒”正成為一些國家和地區的重大社會問題,世界衛生組織也不斷加大力度宣傳禁酒。而伊斯蘭早已將酒及一切飲用後導致人喪失理智的食品一概禁止,如鴉片、海洛因等。至於有人問到啤酒等一些低度酒或少喝一些的問題,毫無疑問也一並禁止,因為,法律禁止一樣事物是根據其性質本身,量的問題隻是程度問題。

血。血液在一些宗教經典中被視為生命之源而禁止飲用,例如《舊約》。《古蘭經》禁止飲用血液還關係到人身體健康這一方麵。科學的發展、顯微鏡的發明促使了醫學的發展,通過顯微鏡觀察血液,可檢查出無數的各類病菌,小小一滴血可作幾十個項目的化驗、分析,為西醫診斷疾病提供了便利。血液也是疾病傳播的直接方式,如血漿中含有病菌,則被輸血者即刻便會感染。當今愛滋病的傳染途徑之一便是血液傳染。人的血液如此,則飲食、生活習性汙穢、髒亂的動物的血又當怎樣呢?而《古蘭經》早於醫學發現十幾個世紀,這點難道不令人深思嗎?!《古蘭經》說:“真理來了,謬誤便消失”。

自死物。自死物指未經屠宰放血、非正常死亡,如病死、摔死、壓死等。禁食自死物乃因其非正常死亡,血液浸留其體內,或因病而亡,食用後對人健康不利。今日人們無論食用什麽食物都選用新鮮的,蔬菜、魚類如此,更何況家畜、家禽呢?!

誦非安拉之名宰殺。這是指非穆斯林屠宰時口念安拉之名以外的禱詞、誓語、神靈的名字,作為違反伊斯蘭信仰安拉獨一的信條而被列為禁食。為什麽穆斯林在宰牲時要口誦“安拉之名呢?”因為穆斯林認為宇宙中的人、動、植物等一切都來自於安拉的創造,人因稟賦安拉賜予的靈氣、理智而為萬物之靈。大千世界,人可盡享其樂,賞玩、騎乘、食用。安拉允許人們食用一些動物以補充人體營養之需,但不允許人們妄殺、濫殺,更防止人類產生一種唯人獨尊、目無創造之主的狂傲之氣。動、植物與人類一樣均由安拉創造,其身命的結束也應以創造之主的名義結束。這就提醒人類,時時、事事應知安拉的存在與崇高之權威,杜絕滋長高傲之氣,防止產生人是宇宙主宰的狂妄之念,不準誦安拉以外的人杜撰出的任何神靈之名以防止信仰偏差。以安拉的名義方可宰牲同樣蘊涵了自然界中的一切具有神聖性,將這些動、植物也看作是具有靈性的被造物可促成人熱愛自然,對維護生態平衡具有積極進步的意義。這可以從實施宗教教育的社會人們愛護動、植物中看出。相反,否定或忽略動、植物由安拉創造,忽略它們也有靈性則會導致人們虐待、摧殘動、植物及自然界中的一切,濫砍、濫捕、濫殺,甚至包括人的生命。


豬。談到不吃豬肉,今日世界恐怕無人不知這是穆斯林禁止食用的。在中國,隻要人們知道你不吃豬肉則馬上想到你是回民,提到回民則立刻知道你不吃豬肉,不吃豬肉幾乎已成穆斯林的標識,回民的代稱。

事實上,不吃豬肉並不是穆斯林的專利,也不是《古蘭經》首倡禁止。人類厭豬、禁豬的曆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國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畫上,可看到凡是作惡之人的靈魂全送給豬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猶太教經典被基督教視為《聖經》的《舊約》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節說:“……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反芻,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所以猶太人不吃豬肉,信奉《舊約》的基督教徒也不吃豬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複靈派”。我們也可在《新約》中看到,凡是描寫豬的地方均用極低賤的詞匯去形容,由此足證《新約》也厭豬無疑。

中國是食用豬肉量最大的國家,但在二千七百多年前的古代社會,備受孔子推崇的古書《禮記》少儀篇上有一句:“君子不食溷豚。”即君子不吃豬肉。孔子一再追求的 “克己複禮”的禮正是以周朝的《禮記》為準則的。

先知穆罕默德在距耶酥六百多年後,奉安拉之名開始傳播伊斯蘭,安拉下降的《古蘭經》涉及到社會人生的各個方麵,禁豬乃屬於繼承以往先知、經典的一條飲食方麵的規定,而非伊斯蘭的全部內容或根本信仰。往上追溯五千多年,綜觀各宗教及文化,人類為何普遍厭豬、禁豬呢?擬從以下幾方麵談起:

豬貌醜、怪異,性貪婪、愚笨。世界各民族語言在形容人貌醜、懶散、愚笨方麵無不以豬諭之。

豬喜汙穢。其生活區域肮髒不堪,食用的飼料也是汙穢的,難與食草類動物相比。

性惡無常。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但豬一旦餓極連所聲豬崽也照食不誤。一般動物,即便小鳥也會與飼養它的人建立某種感情,義犬救主等動物助人的故事廣為人知,但豬卻有時連飼養它的人的嬰孩也有拱死吃掉的現象,其性較之虎狼有過之而不及。

亂倫交配。幼豬一旦到發情期,有的會同生養他的母(公)豬交配,繁衍後代無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動物中也鮮有此事。

事實上對穆斯林而言,不僅不養豬、不食其肉,還要在生活習性方麵杜絕汙穢、肮髒、貪婪、懶散、愚蠢等豬及其與之相似的動物所具有的惡習,象以上這些惡習,《古蘭經》無一不加譴責,其它社會文明也同樣唾棄,不吃也就意味著遠離它所具有的惡習。這也就是為什麽穆斯林同樣也不吃凶禽猛獸等怪異、貪婪、殘忍動物的原因。穆斯林可以食用的標準就是“佳美”,正所謂“貌俊、性溫、潔淨”可食,“貌異、性惡、汙穢”不食。

對於《古蘭經》禁食豬肉,有一些所謂的專家、學者有一種觀點,即認為“阿拉伯半島缺少水源、氣候炎熱,不宜養豬。”而且還打著客觀唯物主義的旗號,實質是一種主觀唯物論。

首先,文明起源於江海湖泊流域,四大文明古國的文明無一不起源於各自的大江大海。埃及的尼羅河文明,巴比倫的幼發拉底河和底格裏斯河文明,印度的恒河文明,中國的黃河文明。在早於《古蘭經》幾千年前這些大河文明已有厭豬的曆史記載了,難道這些地區都是因為缺少水源、氣候炎熱嗎?!氣象學的資料表明,幾千年前的地球溫度比今日要低得多。

其次,如果說《古蘭經》禁豬是受客觀環境製約,是因為缺水、氣候炎熱、不適宜養豬的地理環境所決定的,由此便可進一步推測《古蘭經》在其它方麵的戒律也一定會受到客觀環境的製約,否則何以解釋單單隻是禁豬一條戒律受這樣的製約呢?那麽試看看其它方麵的規定可能會幫助我們駁斥這一荒謬的觀點。《古蘭經》規定穆斯林禮拜前必須有大、小淨,夫婦房事後或男子夢遺、女子經期、產期結束後均須大淨(沐浴),在大、小便後必須小淨(用水洗下體及其它肢體)方可禮拜。可是在其它宗教裏均無禱告前清洗身體這一要求,而伊斯蘭傳播初期卻恰恰是在缺少水源的阿拉伯半島,人們平時喝水、用水已經很困難,而每天五次禮拜均須用水,僅此一點,按照所謂客觀環境決定論該作何解釋呢?

再有阿拉伯民族屬遊牧民族好飲酒,且當地盛產葡萄酒,既然是盛產酒的地區,又是好喝酒的民族,《古蘭經》為何要在這樣的地區、這樣的好酒民族中禁酒呢?!按照客觀的地理環境計應鼓勵飲酒才能說得通,不然又該作何解釋呢?!

再有,阿拉伯半島確實氣候炎熱,伊斯蘭傳播前的阿拉伯半島許多地區人們衣著隨意,坦胸露腹,甚至也有女子赤裸上身,包括在一些巡遊天房的重大儀式中女子全裸舉行儀式。而《古蘭經》為何要規定女子遮蔽全身,僅手、臉可顯露呢?!甚至男子也不得裸露臍下至膝蓋的部位。按照客觀地理環境論,應該在炎熱的季節和地區允許人們裸露才符合當地的地理、氣候條件,象今日西方社會那樣穿著流行的三點式、露臍裝招搖過市豈不涼快,類似的例證太多了,不一一列舉便足可以駁斥那些所謂客觀環境論實質是主觀唯物論者的謬誤觀點。所謂“氣候炎熱,缺少水源,不宜養豬”是純屬主觀想象的謬論。

對於穆斯林而言,不吃豬肉首先一點便是信奉《古蘭經》的教導,我們所作的解釋也隻可能揭示部分奧妙,醫學研究所闡述的一些有關豬不宜食用的研究成果,古往今來有許許多多的相關論述也隻能是一部分證明。總之一點,安拉規定的戒律其中無不蘊涵著深刻的導人於正道、有益於人類生活的哲理。凡追隨安拉的引導去生活的人必享純潔、幸福的人生,即使在飲食生活方麵也應當按安拉 的教導去做,慎重對待,不可隨便。

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信仰安拉的人,凡行善事,無論男女,我必使他們過純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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