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08)
2021 (289)
2022 (129)
話說在法國北部的一個大城市裏住著一位老婦人。她是個非常勤奮的女人,雖說是自由商販,在早市上擺個攤兒,但是由於自己工作努力,並且生活節儉所以身價(包括不動產)也過了百萬歐元。
她在早市兒上的金錢往來都是現金,她就想著把手裏的現金存到鄰國比利時,她認為這樣可以偷稅。
今年上帝收了她,她沒有子女隻有一個侄子,也是唯一的一個指定繼承人。在她去見上帝之前,她的侄子去比利時的銀行提錢,次數多數額大。引起了銀行的注意並且通報了法國稅務局。
法國稅務局進行調查,發現他在短時間內提走了十多萬現金。他的律師解釋說是因為他嬸嬸(就是上麵提到的那位法國女人)平常是奢侈品牌的VIP,所以在臨見上帝之前盡量揮霍。當然法國稅務局的人認為這個理由不成立,因為一個臥病在床的八十多歲的老人是無法再去購買奢侈品。
那麽為什麽這個侄子要在短時間內提取這麽多現金呢?
因為在法國有個遺產規定,如果是孤寡老人,沒有子女,遺產傳給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輩兒的話,超過3500歐元以上的資產要上交國家60%的稅。
這個當侄子的為了避稅所以才去提取大量的現金。